高校图书馆流通服务中经济处理调查与研究
2011-05-31邢红鑫
邢红鑫
(三峡大学,宜昌 443002)
1 高校图书馆流通服务中经济处理的必要性
在高校图书馆的流通服务中,经常会遇到部分读者有意、无意违规,逾期占用、损坏或借出的图书丢失等现象,这不仅影响了书刊的正常流通,而且直接影响读者对图书流通服务工作的印象和评价。目前对违规读者采取经济处理是极其有效的管理手段之一,它是体现制度严肃性和保障制度顺利执行的必然要求。通过一定的制度约束,对读者的行为予以规范,使读者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既尊重和保护了读者的选择权,又能保障读者的合理性需求最大限度地得到满足。图书馆经济处理的意义在于为广大读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收费不是目的。
2 目前高校流通服务中经济处理的种类
在流通服务中一般经济手段的种类包括:逾期占用费(也称超期罚款、滞还费等)、书刊赔偿费、书刊加工费、办证费等等。结合实际,本文仅就争议较大的逾期占用费、书刊赔偿费和书刊加工费进行分析。
2.1 逾期占用费
它是高校图书馆为促进有效管理,防止资源滥用而对超期借阅者给予的一种经济管束手段。它牵涉到读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很容易跟读者产生直接碰撞,从而出现一些不尽人意或令人不快的事情。从目前的状况看,这种经济处理手段在大部分高校实施中并未取得预期效果。图书馆如果不严格执行逾期占用费制度,必然会阻碍图书正常流通;反之,如果收取过度,也会在读者群体中产生不良影响。
表1 部分高校读者图书逾期占用费标准调查(2011年3月统计)
2.2 书刊赔偿费
它是图书馆履行保护国家财产不受侵害的职责,保证图书馆文献在时间上更好地延续的必要手段。遍阅各高校图书馆规章制度,几乎所有图书馆都有类似有关读者损坏、丢失图书文献资料赔偿的规定。为了维护图书馆图书文献资料的财产权利,督促读者爱护书籍,确保馆藏图书的完整性,保障广大读者利用图书文献资料的权利,图书馆要求损坏、丢失图书文献资料的读者赔偿合情合法。
表2 部分高校读者书刊赔偿费标准调查(2011年3月统计)
2.3 书刊加工费
图书馆馆藏图书与书店里的图书不同,它凝聚着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大量心血,必须经过许许多多的工序才能转到读者手中。首先,采访人员划定图书订单进行预订或者到书店现采图书;其次,专业人员对到馆图书进行分类编目;再次,对已分编好的图书进行技术加工,如盖馆藏章、上磁条、条形码并贴上书标;最后把加工好的图书送入书库才能供读者借阅。每一道工序里都包含了工作人员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因此馆藏图书的成本已大大超过书店。如果对图书馆书刊损坏,除按规定赔偿书刊的同时,还要赔偿书刊加工费。
表3 部分高校读者书刊加工费标准调查(2011年3月统计)
3 收费合理性调查分析
为了调查经济处理制度的合理性,笔者在各层次的读者中发放问卷共100份,收回100份,汇总结果如表4。
3.1 关于逾期占用费
从汇总表中可以看出,在接受调查的100名读者中有60人曾交纳过逾期占用费,认为该条款合理的人为85人,由此看出对于图书馆逾期占用费0.1元/天的规定绝大多数读者是可以接受的。
3.2 书刊赔偿费
从汇总表的调查结果看,绝大多数读者对现行丢失图书赔偿5-10倍的条款不认同。几乎所有的调查者都认为丢失图书馆图书要赔偿是合理的,但如果赔偿倍率太高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就会给他们造成很大负担,特别是家庭条件不好的贫困生更是无法接受。从调查中我们发现,现在一般文学类图书价格在30元左右,专业图书价格在60元以上,另外如果要赔偿相同版本图书的支持率也不高,因为我们发现有很多同学不知如何在网上购买图书,买回的书是不是符合图书馆的要求心中也没有把握,另外,有的读者受到不良网站或不法书商的欺骗,寄出钱却收不到书,对于无经济来源的学生来说更是有说不出的痛苦,甚至有的学生为了省出买书钱不得不克扣自己的生活费。
3.3 书刊加工费
从汇总表中发现,大部分读者对现行的图书加工费标准是认同的,相对于其它高校,我馆5.0元/册标准是较低的。考虑到现在书刊加工实际情况,图书馆对此收费标准也可以接受。
4 完善图书馆规章制度,实现图书馆与读者共赢
4.1 关于逾期占用费
图书馆收取逾期占用费的目的很明显,只是督促读者按期还书,使图书更合理有效地流通,绝不是为了创收。从调查和统计中发现各高校图书馆制定的书刊逾期占用费标准从每天0.10—0.30元之间,大多数都定为0.10元/天,说明这个标准已经被广大读者所接受,是相对合理的标准。但工作中还应做到:
表4
4.1.1 以人为本,关心读者
在办理图书外借手续的地方设置醒目的提示牌,上面清楚地标明所借图书的还书日期,给读者以较深的印象。还可开展一些奖励性书刊催还活动,如我馆近两年为了提醒广大读者清理长期积压下的所借图书,提高图书馆图书的利用率,不定期举行的“免责还书绿色通道”。以上措施体现了图书馆以人为本的办馆理念,取得了图书馆与读者双赢的效果,受到了广大读者的理解和欢迎。
4.1.2 收取逾期占用费应有上限
每年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时我们都能遇到超过几倍于书价的逾期占用费,读者此时往往表现出不理解和无奈,甚至产生对抗情绪。因此,如果逾期占用费设置上限,比如逾期占用费最高为该本图书的价格×赔偿倍率,这样的制度会更加合理。还有人提出设置上限,提高逾期占用费标准的做法也值得考虑。
4.1.3 加强宣传教育
图书馆应充分利用新生入馆教育及其他有关利用图书馆知识讲座的机会,对学生进行规章制度的宣讲,并将逾期占用费、图书丢失赔偿制度的学习作为读者入馆教育的重点内容,不仅强调超期后如何处理,更要说明为什么要进行处理,讲清道理,提高读者的认识,使读者在走进图书馆之前就对相关制度有较深的认识和印象,为读者较好地遵守该项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4.1.4 技术措施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图书馆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采取多渠道人性化的催还方式,如我馆采用的OPAC主页查询和邮件提醒服务方式,一些图书馆还同时引入了图书超期手机短信提醒的服务平台,弥补了传统的邮件提醒服务方式的不足。另外,针对高校中的教师读者,因为他们平时工作较忙,可开通电话续借服务,使他们不到馆也可实现随时续借图书,这些措施均能缓解读者与图书馆之间长期存在的矛盾,深受读者欢迎。
4.2 关于书刊赔偿费
对于书刊赔偿往往数目较大,所以在处理时要更加慎重,工作中做到:
4.2.1 及时提醒
在读者借阅价格比较高的图书时要及时提醒,避免所借图书丢失后秋后算账,给读者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2.2 方法选择
读者确认书刊丢失无法找回时,最好选择购买相同版本图书赔偿。如果选择网购,虽然要经过比较繁琐的手续,但价格相对较低。
4.2.3 赔偿倍率
按出版时间划分丢失书刊赔偿倍率是大部分高校图书馆的现行做法,如我馆以1992年为界,分成两个阶段计算,但根据统计结果表明,图书价格的上涨是一个逐年增加的过程,这种做法存在不太合理性。在调查中我们发现,1992年之前的书按10倍赔偿,大部分读者还能接受,但对1992年以后的书刊全部按5倍赔偿读者意见就很大,其原因就是现在的书刊价格太高,5倍的价格超过了很多学生特别是贫困生的心理承受能力。高校学生的主要精力是学习,书刊丢失赔偿是应该的,但如果赔偿价格过高就会给学生家庭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也给学生本身造成较大精神压力,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我们认为将赔偿出版时间划分为近1-3年、4-6年、7-10年、11-15年、16年以上,赔偿倍率分别为2、3、5、10、15较为合适,因为近1-6年出版的书刊虽价格较高但购买比较方便,故2-3倍较合适,出版时间较长的书刊相对价格较低,(要补购也很困难,倍率增加也在情理之中。通过这种方法可以使工作人员操作方便,并尽可能地减少工作人员与读者之间的矛盾,使书刊赔偿起到真正的教育作用。
5 结束语
高校图书馆流通服务中经济处理涉及读者的切身利益,需要图书馆与读者两方面的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图书馆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特别是对经济处理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兼顾读者与学校双方利益,合理可行。笔者认为在对图书馆经济处理的内容和标准进行适当改进的同时,还要加强图书馆员和读者人文素质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共同构建和谐图书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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