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医结合治疗老年良性前列腺增生症30例
2011-05-31苟静玲
苟静玲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药品保障中心中药房,北京 100853)
良性前列腺增生(BPH)是引起中老年男性排尿障碍最常见的一种良性疾病,临床特点以尿频、夜尿次数增多、排尿困难为主,严重者可发生尿潴留或尿失禁,甚至出现肾功能受损[1]。其发病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虽然手术治疗效果较好,但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疾病的伴发率增高,手术风险增大,开放性手术治疗受到了限制[2]。因此药物治疗,特别是中西药合并的治疗方案越来越受到重视,成为合并多种疾病的老年患者及腺体较大不宜手术者的主要治疗方法。我院对我院门诊确诊的良性前列腺增生患者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取得一定疗效,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30例良性前列腺增生男性门诊患者,平均年龄67.3岁,均符合以下标准:年龄在50岁以上且行动自如;主诉均有下尿路症状且符合良性前列腺增生的西医诊断标准;国际前列腺症状评分问卷表(IPSS)≥12分;最大尿流量(Qmax)<15 mL/s;前列腺体积(V)>25 mL;膀胱残余尿量(mL)<180 mL;治疗前未接受过药物治疗;排除前列腺癌、尿道狭窄、膀胱颈硬化、神经源性膀胱、间质性膀胱炎等疾病。
1.2 治疗方法
所有患者均给予非那雄胺(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批号为J20090145)5 mg,每日1次;盐酸坦洛新(安斯泰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批号为C2701)0.2 mg,每日1次;中药汤剂(处方为熟地20 g、山萸肉 10 g、仙灵脾 10 g、益智仁 20 g、肉苁蓉 10 g、芡实15 g,同时辨证加减,如小便淋漓不尽加车前草15 g、白茅根15 g、萹蓄10 g,如膀胱有血瘀症加入丹参15 g、白芍15 g、桃仁10 g,药材均来自于北京绿野药业有限公司,草药先浸泡30 min,大火煮开,小火煮40 min,倒出药汁,再加水煮20 min,合并两次药汁,浓缩至300 mL,分两次服用),每次150 mL,每天2次。有其他基础疾病的仍服用原治疗药物。连续治疗3个月,分别于治疗前、服药3个月行IPSS和生活质量(QOL)评分,做最大尿流量、经腹B超测定前列腺体积、残余尿量,采用自身前后对照方法进行临床疗效评价。
1.3 疗效判定标准
以前列腺体积缩小、国际前列腺症状评分下降、最大尿流量增加、残余尿量下降为治疗有效的判断标准。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 t检验。
2 结果
结果见表1。
表1 患者治疗前后各项指标比较(±s)
表1 患者治疗前后各项指标比较(±s)
注:与治疗前比较,△P <0.05,▲P <0.01。
项目前列腺体积(V)IPSS评分(分)最大尿流量(mL/s)残余尿量(mL)QOL评分治疗后34.79 ± 12.15△12.99 ± 3.52▲14.86 ± 3.17▲12.95 ± 8.36▲3.0 ± 1.2△▲治疗前44.61 ± 14.02 22.65 ± 4.46 9.42 ± 3.48 35.93 ± 11.55 4.8 ± 1.8
3 讨论
良性前列腺增生患者药物治疗的短期目标是缓解患者的下尿路症状,长期目标是延缓疾病的临床进展,预防合并症的发生,在减少药物治疗副作用的同时保持患者较高的生活质量。下尿路症状及其所致生活质量的下降是患者寻求治疗的主要原因。本试验采用α-受体阻滞剂、5-α还原酶抑制剂联合中药汤剂的治疗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α-受体阻滞剂是通过阻滞分布在前列腺和膀胱颈部平滑肌表面的肾上腺素能受体,松弛平滑肌,达到缓解膀胱出口动力性梗阻的作用;5-α还原酶抑制剂通过抑制体内睾酮向双氢睾酮的转变,进而降低前列腺内双氢睾酮的含量,达到缩小前列腺体积,改善排尿困难的治疗目的。老年良性前列腺增生在中医属年老肾阴不足、相火妄动,煎熬津液、血脉不利、瘀血败精集结成块阻塞与膀胱尿道,形成的“淋证”“癃闭”“瘕”范畴之症[3],中药汤剂针对病症,起到清热利湿、活血化瘀、软坚散结、益气补肾的作用,同时可缓解服用α-受体阻滞剂和5-α还原酶抑制剂所引起的男性勃起功能障碍、射精功能障碍、性欲下降及男性乳腺发育等不良反应[4]。
由此可见,中西医结合治疗的方法不仅符合国情,同时也能起到很好的治疗作用,在临床上值得推广。
[1]邓 茂,刘晓琳,张海波,等.我国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药物市场分析[J].中国医药技术经济与管理,2009,3(9):10-19.
[2]宋春生.中西医结合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的思路与方法[J].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2008,28(8):747-749.
[3]夏忠诚,余国英,徐剑刚.温宣通淋方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30例[J].中国临床医生,2008,36(7):44-45.
[4]张春和,李焱风,陈天波,等.前列通窍颗粒联合保列治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65例疗效观察[J].世界中西医结合杂志,2009,11(4):797-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