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牧生产资料及畜产品网上展示促销工作的通知
2011-04-13
各市(州)、县(市、区)畜牧食品(畜牧、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局(委),省局有关直属单位和协会:
按照省委、省政府“抓信息引导和市场服务,促进产品衔接和市场开拓”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畜牧行业各类生产资料及畜产品网上展示促销工作,省局门户网站(四川畜牧食品信息网)于“国庆”前全面改版后,在“畜牧市场”专版,为全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专合组织,搭建畜牧生产资料及畜产品的供求、展示、促销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参与对象和内容
1.参与对象
畜禽养殖、投入品生产企业(种畜禽兔场、大中型养殖场户、养殖协会、专合组织和饲料、兽药生产等)、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经营销售企业。
2.参与内容
祖代、父母代和商品代成幼畜禽及兔子;饲料兽药原料及成品;畜禽圈舍设备;饲料兽药器械;牧草种子及成品;裘皮、蜂产品;家畜(猪、牛、羊)、禽兔和肉蛋奶等粗加工和精深加工产品。
2 基本要求
1.填报要求
为规范网上生产资料及畜产品展示、促销等信息发布工作,所有参与网上展示、促销和供求信息的单位,须填报工商注册登记号(协会填报民政等其他审批部门的批文号)、单位简介、联系方式(地点、邮编、电话、邮箱、联系人、网址)等。
饲料、兽药(含消毒药、驱蚊蝇药等)、药械、牧机、草种等生产(销售)企业,须填报生产(销售)许可证、产品批文号等。兽药生产企业还须填报GMP企业资格批文号。
种畜禽生产企业或单位,须填报种畜禽生产许可证号。
畜产品(肉、蛋、奶)获得“三品一标”(无公害畜产品、绿色畜产品、有机畜产品、生产地理标志)的生产企业,应填报“三品一标”之一的批文号。
学生饮用奶等乳制品生产企业,须填报相关批文号。
2.基本方法
各企业或单位点击进入四川畜牧食品信息网“畜牧市场”专版后,首先注册会员,填报企业或单位的基本信息。待审查并原则通过后,即可按网上提示的填报要求和操作程序进行网上自主发布。生产资料和产品,做到一品一报。
3 启动时间
10月10日起,即可开始网上发布。力争配合10月底在成都隆重举行的“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展示和提升我省畜牧行业各类生产资料和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形象,开拓我省畜牧销售市场,搭建畜牧市场信息平台。
4 其它事项
1.各地畜牧部门、省级有关直属单位和协会,要高度重视畜牧市场信息平台的搭建工作。接本通知后,通过文件、会议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迅速动员和组织本辖区、本单位内畜牧行业各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养殖场户、养殖协会、专合组织),积极参与网上畜牧生产资料及畜产品的供求发布及产品展示促销。
2.各企业或单位,务必本着诚实守信、质量第一的原则参与网上发布。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将取消发布资格并通报。
3.四川畜牧食品信息网为各专合组织、生产和加工经营企业,开设了“专合组织”、“企业之窗”、“企业动态”、“招聘求职”、“畜牧龙头企业查询”等栏目,欢迎大家赐稿。
网上发布工作有何疑问,请及时与省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28-8554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