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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大昕与清代金石考据学

2011-04-13刘心明

关键词:钱氏考据金石

刘心明

有清一代,考据之学甚为发达,人才辈出,著述如林,形成了独特的学术思潮。①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页。在整个清代考据学领域中,金石考据的成绩是十分突出的。从清初至清末,经过黄宗羲、顾炎武、朱彝尊、钱大昕、毕沅、阮元、孙星衍、王昶、武億、刘喜海、潘祖荫、缪荃孙、叶昌炽等几代人的不断努力,逐渐确立并完善了金石考据的研究方法,将传统的金石之学推至鼎盛时期。容媛先生所辑《金石书录目》著录宋代金石学家24人、著作29种,著录清代金石学家334人、著作606种。②容媛:《金石书录目》,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宋代是金石之学全面兴起的时期,与清代对比尚且如此悬殊,其他各代,不较可知。在清代众多的金石学家中,钱大昕的学术贡献是巨大的。钱氏的金石考据工作,不仅以其精密的见解,丰富了清代学术的研究成果,而且因其研究方法的合理与高效,推动了清代金石考据学的长足发展,并对后世学者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钱大昕是一位博通型的学者,在史学、语言文字学、历算学、校勘学等诸多领域享有盛誉,同时他也是一位备受推崇的金石学家。他花费了数十年的精力从事金石文献的搜求、考证,凭借深厚的学术功力,在金石考据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不仅如此,他还借助金石考据的研究成果探讨经史问题,扩充了治学范围与研究方法。因此,总结钱大昕在金石考据方面的学术成就,对于全面地了解他的治学生涯,准确地把握他的学术思想,还是很有必要的。

作为清代乾嘉时期著名的金石学家,钱大昕以才识卓越、考据精密见长,是当时众多金石学家中的佼佼者。张舜徽先生曾经说过:“同时学者如王昶、武億、孙星衍、翁方纲、梁玉绳,都是对金石文字很感兴趣的。但是他们所做的工作,或举列其目录,或探究其义例,或讲鉴别,或论书势,和考证书本知识的关系不多。只有钱氏搜罗金石,专为证经考史之用。由于他对史部群书都很精熟,自能旁通广涉,取之左右逢原,这是他人所不易办到的。”③张舜徽:《清儒学记》,济南:齐鲁书社,1991年,第185页。张先生的这番评语,既中肯又准确。

钱大昕一生酷嗜金石文字,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搜集金石拓片,有些难得的碑刻,竟然需要一、二十年的时间来奔波物色。有时在旅途中遇到罕见的碑刻,仓促之间无法椎拓,也要“剔藓拂尘,摩挲审读而后去”。④[清]瞿中溶:《潜研堂金石文字目录》,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201页。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他一共搜集金石拓片2000余通。与钱氏同时的另一位著名金石学家王昶,所集只有1500余通,王氏据此编成的《金石萃编》一书,是清代金石学领域公认的重要作品,也是中国金石学史上录文类的典范之作,钱大昕收录的范围与数量都大大超过了王氏。通览钱氏女婿瞿中溶为其所集2000余通拓片所编的八卷本《潜研堂金石文字目录》,不难窥见其“搜罗之富与记载之勤”。①[清]瞿中溶:《潜研堂金石文字目录》,第201页。钱氏在反复研读这2000余通拓片的基础上,将其考据心得陆续写成跋文,或对金石文献的文义予以阐释,或对有关的名物、制度、史实进行考论。这类跋文共计860余篇,后来全部收入其金石考据方面的代表作《潜研堂金石文跋尾》中。该书包括正集、续集、三集、四集,反映了钱氏从44岁到76岁这30多年间的研究成果,而这一时期也正是他学业已然大成且创获最多的时候。王鸣盛称赞此书为“古今金石学之冠”②[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序》。,不能说是过誉之论。

在钱大昕的著名学术笔记《十驾斋养新录》及其《馀录》中,也有63条金石考据方面的笔记,其中35条集中编入《养新录》卷十五,其馀28条则散见于其他各卷之中。根据钱大昕之子钱东塾《养新录》卷末识语所说“先君子毕生著述,咸赖友朋、门弟子传写刊行,《养新录》二十卷成书最后”,③[清]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473页。可知《跋尾》的写作与编定早于《养新录》。取《养新》二录与《跋尾》相校,发现有些条目是新增的,如“商巳孙敦”、“唐东都尚书兵部印”、“蜀石阙”、“势都儿大王令旨碑”等条,均不见于《跋尾》,有些条目则是在过去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的考论,如“礼器碑”、“杨绍买地券”、“王颜追树十八代祖晋司空碑”、“楚金禅师碑”等条,均有新的见解,订补了《跋尾》的缺误。这说明,钱氏一直到晚年还在不断地修订和完善自己的著作。除了《养新》二录,钱大昕有关金石考据的著作还有《唐石经考异》,此书是考论唐代石经的力作,其主要论点及精彩之处,钱氏已将其摘要录入《跋尾》第九卷中。此外,钱氏《潜研堂文集》中的《宝刻类编序》、《郭允伯金石史序》、《关中金石记序》、《山左金石志序》、《金陵石刻记序》等文,也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钱氏继承了欧阳修、赵明诚等宋代学者开启的用金石文献补正传世典籍之缺谬的学术传统,将金石考据与经史研究紧密结合起来。他在《关中金石记序》中曾明确指出:“金石之学,与经史相表里。……盖以竹帛之文,久而易坏,手钞板刻,展转失真,独金石铭勒,出于千百载以前,犹见古人真面目,其文其事,信而有征,故可宝也。”④[清]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二十五,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关中金石记序”。因此,钱氏自觉地将传世典籍与金石文献互证互释,一方面借助金石文献对真伪难辨、疑信参半的传世典籍考实或证伪,一方面利用通过研读传世典籍所获得的信息与知识对金石文献进行考释说明,从而大大地开发了金石文献的学术价值。综观钱氏一生的金石考据活动,他所从事的工作与取得的成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充分挖掘并阐释金石文献的文本意蕴。钱大昕对于每一种金石文献,无论完缺,总是努力将其文本意蕴考释清楚,将其中所承载的史料信息尽量挖掘出来。分而言之,凡有三端:

1.借助历史知识对金石文献中所涉及的有关背景知识予以说明。钱大昕具有深厚的学术史修养,他能够把金石文献所属时代的历史特征和学术背景简明扼要地解释清楚。后人以此为前提再去阅读这些金石文献,往往能够取得豁然贯通的效果。钱氏在讨论石刻《金刚般若经》时,开篇即说:“译《金刚般若经》者,有罗什、流支、真谛、耶舍、玄奘五家。世所传惟鸠摩罗什译本,云‘佛在舍卫国’者是也。此经乃后魏时流支所译。”⑤[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62页。话虽简短,却将各种译本及其不同点明了。钱氏在考释《缙云县城隍庙记》时,也是把重点放在背景知识的介绍上,他用了几百字的篇幅,援引《左传》、《北史》、《隋书》、《集古录》及明代史料,考察并说明了自先秦至明初人们祭祀城池之神的有关情况,⑥[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176页。可以看作是一篇具体而微的“城隍祭祀考”。这种说明性文字,对于后世读者深入理解金石文献的文义有很大的帮助。

2.借助语言文字学知识对金石文献中的特殊语言现象进行训解疏释。金石文献中的某些艰涩语句,在前人的眼里本来扞格难通,经过钱氏的疏解,往往变得豁然无滞。钱氏在《淳于长夏承碑》的跋文中考论“薰”与“勋”相通的理由以及由“沇”到“兖”的字形演变过程,在《碧落碑》的跋文中分析归纳郑承规释文中破解假借字的语言依据,等等,都相当精彩,令人叹服。这里抄录一例以见一斑:“《司隶校尉杨孟文石门颂》文云:‘高祖受命,兴于汉中,建定帝位,以汉诋焉。’‘诋’即‘氏’字,谓高帝兴于汉中,故定有天下之号曰汉,犹陶唐氏、有虞氏之例也。洪文惠读‘诋’为‘抵’,失其义矣。‘枪碭’犹言‘枪唐’,古文‘唐’为‘啺’,碑又变为‘碭’,其义一也。‘股躬’疑即‘股肱’字。‘垓鬲’义与‘阂隔’同。”①[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11页。可谓文简义详,持论精辟。后人借助这类疏解来阅读金石原文,不仅大大减少了文字障碍,还能获得许多通例性的知识。此外,钱氏还在《跋尾》中对三百馀通金石文献中的数千个异体字、俗体字不厌其烦地一一登录并作释文,既为后来者提供了帮助,又保存了珍贵的文字资料。即使金石原件失传了,人们依然能够借助这宗资料继续研究工作。

3.注意订正前代学者的误说。如《明皇御书敕》是刻于《裴光庭碑》碑阴的一通石刻文献,其基本内容是唐玄宗敕令某位词臣撰文述作裴光庭的事迹。对于受敕之人,顾炎武在《金石文字记》中题为张说,后人多从此说。钱大昕考出张说卒于开元十八年,尚在裴光庭去世之前,显证顾氏之说是错误的。又如,关于颜真卿撰并书的《赠工部尚书臧怀恪碑》建立的时间,历来说法不一。赵明诚《金石录》以为此碑乃唐代宗大历年间所建,宋代佚名所纂《宝刻类编》则据墓主的卒年,定为玄宗开元十二年所建,顾炎武《金石文字记》则因碑中载有代宗广德元年十月赠官诏书,将建碑的时间系于广德元年。钱大昕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考证,其切入点则是颜真卿的生平。钱氏先据颜真卿所撰《麻姑山仙坛记》所载“大历三年,真卿刺抚州”及《李含光碑》所载“大历六年,真卿罢刺临川,旋舟建邺”两条资料,确定颜真卿担任抚州(在今江西临川县一带,隋以前属临川郡)刺史的时间应该在大历三年至大历六年之间;再据此碑所题颜真卿的官职“金紫光禄大夫、行抚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确认此碑建立的时间应在大历三年至大历六年之间。②[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190页。他的考据结论,肯定了《金石录》的说法,否定了《宝刻类编》与《金石文字记》的错误观点。钱大昕所纠订的对象,大都是宋代以来对后世影响较大的说法,这对于金石学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揭示金石文献的行文惯例。钱大昕除了对金石文献的内容进行阐释之外,还对金石文献在制作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行文惯例予以揭表。这类惯例,有的只适用于金石文献,有的则适用于更加广泛的语文环境。后人在熟悉了这些惯例之后再去研读金石原文,自能提纲挈领,举一反三。

钱氏在以“赠太师比干诏并祭文”为题的跋文中,总结了唐代金石文献中高官的署名惯例,明确指出:“无忌三公,士廉开府,皆名而不姓,异于馀官也”;③[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104页。在为《万年宫铭》碑阴所作的跋文中又说:“无忌、勣、进德、遂良四人以官高故不书姓。”④[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107页。经过如此申述,钱氏就把唐代各类官方文件中对于高官只称名不道姓的行文习惯揭示出来,不仅为读者当下释疑解惑,还为释读其他文献提供了预备知识。钱氏在《杨岐山禅师广公碑》的跋文中指出:“广公者,乘广也。古人称僧曰某公,皆以名下一字,故支道林曰林公,佛图澄曰澄公,竺道生曰生公,慧远曰远公,宝誌曰誌公,齐己曰己公。宋元人称僧,或名、字兼举,若洪觉范、妙高峰、柏子庭、噩梦堂、訢笑隐、泐季潭之类,亦取名下一字,今世知之者鲜矣。”⑤[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203页。又揭表了僧人称谓方面的惯例。这种做法,对读者详悉金石文献具有很大的帮助。

钱氏有时还顺带对金石形制方面的某些时代特征加以揭示。如《新铸泽州开元寺神钟记》跋文中有云:“此铭镌于钟上,字画亦秀整,不失唐人规矩。宋以后钟款,多隐起作阳文,非古制也。”⑥[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263页。这类内容虽说与金石文献本身没有直接关系,但对后世学者辨别金石文献的真伪与早晚,也有借鉴作用。

第三,说明金石文献的真伪与完缺。考据工作所依据的资料来源,无论是出自金石原物,还是出自金石拓片,其内容的可靠性与文字的完整性,对于下一步的论证工作,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在阐释文献意蕴、推考经史问题之前,钱氏往往对金石文献的真伪与完缺先予考察,并在跋文中加以说明。

对金石文献及其拓本的真伪作出准确的判断,需要有深厚的学术功力。钱大昕学殖深厚,自然游刃有余,他的有关论述,大都精当难驳。例如,他提出的隋大业七年所建《左屯卫大将军姚辩墓志》的通行拓本出自后人摹刻、唐麟德元年所建《定公碑》其实就是宋人陈思《宝刻丛编》所载的《越州都督于德芳碑》等观点,都是理据谨严的不刊之论。他在《淮源桐柏庙碑》跋文中指出,该碑“汉刻久亡,元至正四年,同知唐州事杜昭既修祠庙,乃请翰林待制浚仪吴炳重书,炳子嗣昌填摹上石。炳分隶颇有法度,而少汉人淳古之气。碑末记亦炳所述,行书,殊遒美。中州罕拓碑手,故流传者寡。而碑估之黠者,往往割去炳重书字及碑后记,装界成册。收藏家未见全文,遂以为真汉刻矣。”①[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16页。依据可靠的资料,将碑估作伪之迹揭露出来,对以后的金石研究真有保驾护法之功。另外,《三藏无畏不空法师塔记》一跋也写得相当精彩。在这篇跋文中,钱氏先是援引唐人李华所撰《东都圣善寺无畏三藏碑》和严郢所撰《三藏不空和尚碑》,得知无畏与不空本是两位僧人,各有明确的事迹,然后将这两篇文献与《三藏无畏不空法师塔记》进行互勘,在细致分析的基础上指出这篇《塔记》在墓主身份、地理位置、人物称呼和历史年代等四个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可疑之处,最后推证“其为后人妄托无疑”。②[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158页。这种对金石伪刻的分析揭露,不仅保证自己的研究工作能够建立在坚实可靠的资料基础之上,也为后人的深入研究铺平了道路。

钱大昕对那些残泐严重、无法卒读的金石文献,通常是摒弃不录的。但是,其中与考据工作关系密切者,他也会适当选录,并对碑石断裂、泐损的情况详加说明,有时直接指明残缺的字数,有时则在引文中用相同数目的符号“□”代替所佚原文。很多时候,他会将不同时期的拓本(包括录文)进行比较,指出彼此的差异,为后人留下判断的依据。如他在《龙藏寺碑》的跋文中说:“都太仆(引者按:指明代学者都穆)《金薤琳琅》具录其文,以予所藏拓本校之,则都氏之讹者五、六字,都氏所有而今磨灭者十馀字。”③[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83页。既说明了《龙藏寺碑》的明代录文(也应该来自此前的拓本)与清代拓本之间的文字差异,又为后世学者复核校读提供了线索。他在《千福寺多宝塔感应碑》的跋文中,对碑文在清代的泐损情况更是不厌其详地一一点明:“康熙中,碑石断,铭词缺‘佛’、‘知’、‘见’、‘法’、‘为’五字,空‘王’、‘可’、‘托’、‘本’、‘愿’、‘同’六字,损‘归’、‘我’、‘无’、‘空’四字,末行缺‘大夫行内侍赵思’七字。”④[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172-173页。这类说明文字,对于金石校勘,助益极大。同时,在研究方法上,对当时以及后世学者也有所启迪。清末方若所撰《校碑随笔》一书,就是一部“以阙字之多少考定拓本之新旧”⑤[清]方若:《校碑随笔》,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7年,王鼎《序》。的专门性著作。

第四,补正传世典籍的阙误。钱大昕所处的时代,考据之风极盛,他本人又熟悉传世典籍,深谙考据之法,这就注定了他的金石考据活动最终会落实到补正传世典籍方面来。

金石文献中有大量的原始资料可以增补历代史籍的不足,其中数量最大的,当然是各种各样的墓碑和墓志铭,这二者都包含极为丰富、难得的传记资料。钱大昕精熟于史部群籍,深知这些传记资料中哪些是史籍所缺或者所略的,因而能够在跋文中给予恰当的增补。

在《敦煌太守裴岑纪功碑》的跋文中,钱氏先将碑中记叙裴岑克敌制胜之功的一段话全文录出:“惟汉永和二年八月,敦煌太守云中裴岑将郡兵三千人,诛呼衍王等,斩馘部众,克敌全师。除西域之疢,蠲四郡之害,边竟艾安,振威到此,立德祠以表万世。”接着写下了如下的按语:“汉自安帝以后,北匈奴呼衍王常展转蒲类、秦海间,专制西域,共为寇抄。及班勇为长史,破平车师,西域稍通。顺帝阳嘉四年春,呼衍王侵车师后部。敦煌太守率兵掩击于勒山,汉军不利。其秋,呼衍王复将二千人攻后部,破之。当是时,呼衍之势日张,而岑能以郡兵诛之,克敌全师,纪功勒石,可谓不世之奇绩矣,而汉史不著其事。盖其时朝多秕政,妨功害能者众,而边郡之文簿壅于上闻故也。”⑥[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9页。可以说,没有后面的按语,不熟悉汉代历史的读者因不知当时的战况背景,就体会不到碑文的史料价值;没有前面的引文,读者对裴岑的战功难以有具体的了解。二者结合起来,前后呼应,就将传世史籍中已经消亡了的一段史实重新恢复了。历史写作中的一段空白,在一千多年以后得到了弥补。

此类以拾遗补缺为主要任务的跋文,在《跋尾》中是很多的,如卷三之《齐州刺史高湛墓志》、卷六之《莱州刺史唐贞休德政碑》等各篇,都是从金石文献中钩稽珍贵史料,为历史上的“失踪者”补充生平事迹。由于怀着这样的愿望,钱氏特别留意以往的金石学家所不曾著录过的金石文献,如他所著录的东汉所建《苍颉庙碑》的碑阴及两侧、唐元和十二年所建《使院新修石幢记》、五代后梁贞明二年所建《葛从周碑》等,都是十分罕见的。钱氏在搜集金石文献的时候,对于边鄙地区的遗存也不肯轻易放过,他说:“予集录金石刻,绝远如陇、蜀、闽、粤及西北塞外,碑碣颇有入予录者。”①[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246页。

钱大昕利用金石文献对传世典籍所作的纠订,有些是属于文字方面的,如唐初所建的《等慈寺碑》中有言:“愍疏属之罪,方滞迷途;念刑夭之魂,久沦长夜。”钱氏认为,既然唐代的文本中有“刑夭”这一语证,那么,宋人曾纮、周紫芝仅据《山海经》的某一个本子作“刑天”而改陶渊明《读山海经》诗中的“形夭”为“刑天”有些过于武断,他的结论是“渊明‘形夭’二字非误”。②[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99页。又如钱氏在以《李渤留别南溪诗》为题的跋文中写道:“唐文宗纪年本云‘大和’,予所见石刻,无有作‘太’者。今新旧史、《通鉴》皆讹作‘太’字,当据石刻正之。《李西平神道碑》作‘太和’,此后人重刻,不足据。”③[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213页。有些纠订工作则是属于史实方面的,如《新唐书》中称颜真卿为颜师古五世从孙,而钱氏根据《赠太子少保颜惟贞庙碑》所提供的资料考知颜真卿乃颜勤礼的曾孙,颜勤礼又与颜师古为亲兄弟,这样的话,颜真卿就应该是颜师古的从曾孙,而非五世从孙。④[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192页。钱氏为《曲阜宪公孔颖达碑》所写的跋文中,利用石刻文献考订历史人物的名、字,也很精彩。此跋甚短,我们不妨全文录出:“新、旧《书》本传并云‘字仲达’,《宰相世系表》则云‘字冲远’。碑虽漫漶,而‘冲远’字特分明。《表》所书三代名讳、官阶,尽与碑合。汲古阁本脱‘颖达’一格,监本初不误也。颖达长子名志玄,碑与《表》同,而《传》但作‘志’,盖宋人避讳,去下一字。然《传》讳而《表》不讳,它传于‘玄’字亦多不避,当时史官非一手,无素定之例故也。”⑤[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105-106页。

通过以上叙述可以看出,在金石考据方面,钱大昕显示了极高的学术水平,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对当时以及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二百多年来,一直受到广大学者的尊重和敬佩。钱氏不仅为世人留下了数十万字的金石考据论著,同时也提供了不少成功的治学经验。其中,影响最大、效果最著的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运用综合性的研究方法处理金石文献。钱大昕在考论每一通金石文献的时候,总是充分运用史学、方志学、经学、语言文字学、文学、历算学等各个方面的知识和方法,对文献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和论析,综合融通各种考察结果,以确定其资料价值。在具体的考论过程中,钱氏总是将历代的金石文献与所属时代的重要学术典籍进行比较研究,取其语境相同或相近的部分作为依据,而将有歧异的部分当作问题,再予深入探究。应该说,这种取金石文献与传世典籍互证、互释的方法尽管不是始于钱氏,却因他的成功运用而得到加强和完善。从文化学术积淀和传承的角度来看,这种方法完全可以视为后世学者十分推崇的“二重证据法”的先声。

第二,用客观平实的态度判断金石文献的资料价值。金石文献虽说大多是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但在具体的制作过程中,或由于无心过失,或出于有意作伪,难免会有不可靠的文字成分。对于这个问题,从宋代到清代,高明的学者都有清醒的认识。欧阳修就曾明确表示:“余于碑志,惟取其世次、官寿、乡里为正,至于功过、善恶,未尝为据。”⑥欧阳修:《唐白敏中碑跋》,《欧阳修散文全集》,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6年,第546页。钱大昕对欧阳修的这种观点十分赞同,他始终用一种客观平实的态度来看待金石文献,既充分重视金石文献对传世典籍的补正作用,同时对于金石文献中所提供的材料,都要进行一番认真细致的分析考据后才会审慎取资。对于金石文献中的阙误,每次遇到,必予揭露,提醒后人慎重对待。钱氏不仅不盲从金石文献在言及功过、善恶时常有的不实之词,而且对记录世系、郡望、人名、地名、干支、年代等客观史实的部分,也认真考核,有误必纠。如在唐开元二十六年易州所建《明皇御注道德经》石幢的跋文中,钱氏指出:“石文间有残缺,亦有石本元缺者,如‘其事好还’,脱‘好还’二字;‘用之不可既’,脱‘既’字;‘信者吾信之’,脱‘信者’二字;‘知我者希,则我者贵’,石本止有‘知我者贵’四字。以注证之,皆当与今本同。”⑦[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160页。试想,如果本着偏信的态度利用这样一份缺漏严重的石刻文献去校正传世的《老子》文本,还能够得出正确的结论吗?钱氏在考出唐咸通八年所建《后魏昌黎王冯熙新庙碑》所载神事出于伪托附会之后,接着又说:“若执此诬妄之词以为左证,非劝善之义矣。碑末题‘十一月壬子朔九日甲辰’,尤为舛谬。若壬子为月朔日,则九日是庚申,非甲辰。若甲辰是月之九日,则朔日当是丙申。且壬子在甲辰之后,不应倒置若此。考温公《通鉴目录》,推是岁十一月果是丙申朔,可据以正碑之误。”①[清]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第243-244页。可以看出,钱氏既能充分利用传世典籍中的系统资料对金石文献作出详密的解说,也能对其阙误失信之处随时予以分析揭露。钱氏金石考据工作的精审邃密,与其客观平实的正确态度是分不开的。由此,我们得到这样的启示:对待各类出土文献,诸如甲骨金石、简牍帛书、瓦当封泥、官私印章等等,都应该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既要充分重视,也不可过分偏信。只有经过多方面的综合考察、对比分析,才能全面准确地认证其学术价值。

总的来说,钱大昕在金石考据工作中,一贯重视带有普遍意义的学术问题,其研究结论往往超出金石文献本身的释读与考据,能够辐射到更加广阔的学术空间。他的金石考据著作不仅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而且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和典型意义,不仅在方法论上推动了清代金石考据学的长足发展,而且被后世学者奉为学术经典,对其后两个世纪以来金石考据学的传承、发展、改造、转型以及创新,都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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