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与不适——论布迪厄实践理论中的“惯习”概念与社会条件的关系
2011-04-08杨可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北京100871
杨可,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北京 100871
适应与不适
——论布迪厄实践理论中的“惯习”概念与社会条件的关系
杨可,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北京 100871
布迪厄的实践理论中的“惯习”概念与社会条件之间有着特殊的关系。当惯习处于其生成所处的历史和社会条件下时,趋向于再生产出原来的结构,行动者能很好地适应其场域;但若惯习作用的社会条件与其产生时的社会条件不相符时,惯习的滞后性问题会引发行动者的不适,需要得到足够的关注。
惯习;惯习的滞后性;社会条件
一、导言:布迪厄实践理论中的“惯习”
社会科学中的“惯习”(habitus)一词并非布迪厄首创,黑格尔、胡塞尔、韦伯、涂尔干和莫斯等诸多作者都曾使用过这一概念[1]12,但经布迪厄的系统阐发之后,它作为实践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在社会科学界产生了重要影响。在布迪厄看来,实践的原则、图式和特有逻辑正是惯习。国内学界对这个重要的概念并不陌生,近十年来有相当多的引介、讨论[2][3][4][5][6];理论界也就这个定义复杂、无所不包的概念可能含有的问题进行了批评①主要问题包括惯习过于结构化的倾向、惯习中的能动性如何体现、惯习与意识和理性的关系,等等,有关讨论参见白小瑜:《超越与沦陷:布迪厄的实践理论》,载《社科纵横》2009年第6期。。同时,中国本土的社会学者也用惯习这个理论框架来开展经验研究。但纵观国内各种经验研究,在使用“惯习”概念时常常将其等同于日常语言中的“习惯”,忽视其具体情境,对惯习生成之时以及当下社会条件的关系并未多加留意;而理论讨论也多是面面俱到地梳理惯习概念的特征,没有专文讨论惯习与社会条件的关系,或即使有所讨论,也有过度强调其作为分类图式的作用而忽视其创生性的倾向。本文拟沿着布迪厄倡导的关系论的路径,专门就惯习与社会条件的两种关系(适应与不适)展开分析。
布迪厄力图克服社会学中流行的各种二元对立,他希望能够调和结构和行动、客观与主观、历史与现在。他构建的“场域”和“惯习”这一对辩证相关的概念“在布迪厄看来,各种教条主义的二元困境之所以妨碍我们理解实践活动,就在于它们忽视了客观结构与身体化的结构——也就是场域(field)与惯习——之间的辩证关系……场域和惯习都是指一束关系。一个场域由附带一定的权力(或资本)形式的各种位置之间一系列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所构成,而惯习则由‘积淀’在个人身体内的一系列历史关系所构成,其形式为知觉、评判和行动的各种身心图式。”[2]279
在《实践感》一书中,“惯习”也被译作“习性”,“条件制约与特定的一类生存条件相结合,生成习性。习性是持久的、可转换的潜在行为倾向系统,是一些有结构的结构,倾向于作为促进结构化的结构发挥作用”[7]80。可以看出,惯习概念体现了一种辩证的特征,一方面,惯习是在特定的条件下生成的,是被结构化的结构,它内化于行动者的身体,反映社会行动者具有的对应于其占据的特定位置的持久的性情倾向,为潜在的行为提供行动图式;另一方面,作为一种结构形塑的“机制”,它也是促结构的结构。布迪厄强调,“在人们已经把性情倾向理解成习得的、社会构成的倾向时,我想坚持性情倾向的生成能力(generative capacities)。”[1]13
二、惯习与社会条件的两种关系
布迪厄所说的社会现实是双重存在的,既在事物中,也在心智中;既在场域中,也在惯习中;既在行动者之外,又在行动者之内。因此,可以说惯习是连接两重社会世界,或者说连接社会条件与心智结构的重要桥梁。但是,布鲁贝克指出,布迪厄认为只有在社会结构没有巨大变动的前提下,惯习才能作为再生原初社会结构的结构发挥作用,个人才能够借助惯习预期到其“客观的未来”,并再生产出惯习形成之初的那些社会结构,从而实现“可能的因果性”[8]759。有批评者认为布迪厄创建了一个“几近完美的循环论”,这并不是一个公道的批评,他其实非常注意惯习发挥作用的社会条件。
(一)惯习与当下社会条件相符:惯习的调适与结构的再生
最为大家所熟悉的一种情况是行动者置身在一个与其惯习形成之初没有巨大差异的场域之中,惯习遭遇的客观条件就是产生它的那些客观条件,或者类似于那些客观条件时,惯习总能很好地“适应”那个场域而无需自觉调适。布迪厄写道,“当惯习遭遇了产生它的那个社会世界时,正像是‘如鱼得水’,得心应手:它感觉不到时间的阻力与重负,理所当然地把世界看成是属于自己的世界……正是因为这个世界创造了我,创造了我用于这个世界的思维范畴,所以它对我来说,才是不言而喻的,不证自明的。在惯习和场域的关系中,历史遭遇了它自己:这正像海德格尔和梅洛-庞蒂所说的,在行动者和社会世界之间,形成了一种真正本体论意义上的契合……不知道原因,也不知道过程,就这样,性情倾向和位置彼此适应,‘游戏感’和游戏互相契合”[9]172-173。
惯习这一概念赋予了实践以特殊的模糊感和难以言说的前逻辑的特性,而这种莫可名状的实践感事实上有它规定性的一面,且以布迪厄的演讲为例:“我仅举一例。‘是贵族就得有贵族样’,这个表面上看来晦涩的词组,很好地说出了性情倾向的特有逻辑:贵族的习性以强制的方式支配着(双重意义上)他的实践和思维(‘我对此无能为力’),但是,并不是机械地强迫他”[10]206。布迪厄用“次级客观性”、“被灌输的性情倾向”等陈述将惯习的形成与其客观条件紧紧结合起来,在向我们传达惯习与结构具有紧密对应关系的同时,布迪厄还强调这种密切联系由于经历了“外在性的内在化”,从而带有了一种前设的、难以或者不必形诸语言的自然性(并不是机械地强迫)。这种模糊的实践感他称为“游戏感”。他对这种积淀在身体中的游戏感津津乐道,好几次以橄榄球运动员的灵感做比,而他对于球星式的橄榄球运动员的完美描述,的确让人感到他的理论带有几分功能论的色彩:“这种自发预见的方式与球类比赛中具有良好的‘场地大局观’(field vision)的运动员颇为类似。这些运动员沉浸在行动的狂热之中,凭着直觉对他的队友和对手的活动迅速做出判断,他们的行动和反应的方式都是‘灵感式’的,毋需事后认识和计算理性的助益。梅洛-庞蒂所举的橄榄球运动员的例子值得在此详细引证,因为它十分清楚地表现了这种‘无需概念的内聚力’。无论何时,一旦我们的惯习适应了我们所涉入的场域,这种内聚力就将引导我们驾轻就熟地应付这个世界”[9]22。
在我们随着布迪厄去观察这个被惯习完美引导的驾轻就熟的橄榄球运动员之前,先来引述一下布迪厄对于主观主义者的批评会很有意思。“关注‘次级客观性’的主观主义或建构主义)与结构主义的客观主义正相反,它认为具有资格能力的社会行动者通过‘日常生活里有组织的、富于技巧的实践’持续不断地建构他们的社会世界……在这种社会现象学的透镜里,个人机警自觉”[9]9。尽管布迪厄在描述精明成熟的主观主义理论下的行动者语带讥讽,但在他眼中的行动者也“都不是傻子”,他们做出的行动即使不是理性的,也都被看作是“合情合理”的。他所借用的梅洛-庞蒂书中的橄榄球运动很难说不是“富于技巧”和“机警自觉”的,两者的区别仅在于布迪厄更多地强调其游戏感浑然天成①李猛指出,“布迪厄特别重视在胡塞尔理论中预存(protention)与筹划(project)之间的区别。简单地说,前者涉及一种实践感,而后者则与主体意识的反思状态有关。相比来说,布迪厄更强调前者”,见李猛:《布迪厄》,载杨善华主编《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08页注77。布迪厄在《换句话说》一书中也曾明确指出这个积极的、创造性的能力不属于理性主义传统中的超验主体,而是属于行动中的行动者,见Pierre Bourdieu.In Other Words:Essays Towards a Reflexive Sociology,Trans.By Matthew Adamson.Stanford,Californi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page13。。梅洛-庞蒂指出,“对活动中的球员来说,……球场遍布着各种力线(如‘边线’,那些限定‘罚球区’的线),由众多区域关联而成(如竞争双方之间的那些‘漏洞’):这些区域要求特定的活动方式,它们似乎在球员不知情的情况下推动和引导着这种活动。场地对于球员来说并不是给定的,而只是呈现为他的各种实践意向的内在界线;球员与球场融为一体,比如他感受‘目标’的方位,就如同感受他自己的身体的垂直位与水平位一样直接……球员做出的每一动作都改变着场地的外观,并力图在这里建立起新的力线”[11]252。
布迪厄认为,从维持固有本质的倾向来说,惯习具有像惯性一样的性质,不但个体的心智结构是这样,集体也具有这样的潜在行为倾向:“像科层组织这样的社会集体,具有一些内在固有的本质倾向,要维持他们的存在。这是一种类似记忆或忠诚的东西,就是行动者惯常行为的‘总和’。各种这些约束深刻地存在于各种力量关系之中,这些关系构成了行动者参与其中的场域,构成了使他们彼此对立的各种争斗。在这些约束的限制下,惯习引导这些行动者体会到一种情境,而行动者则凭借着他们的实践窍门(know-how,法语为métier),凭借他们的惯习,酝酿出与这种情境相适应的行动路线,因此像一个量体裁衣的裁缝一样,再生产了那个产生他们惯习的结构。”[9]185
布迪厄一贯反对用“逻辑的事物”代替“事物的逻辑”,他排斥说实践中的行动者是带着反思的、前设的逻辑,在他看来,作为行动者行动图式的惯习已然类似于一种完美的技艺(art)。“我说的是惯习(habitus),而不是习惯(habit),就是说,是深刻地存在在性情倾向系统中的、作为一种技艺(art)存在的生成性(即使不说是创造性的)能力,是完完全全从实践操持(practical mastery)的意义上来讲的,尤其是把它看作某种创造性艺术(arts invenniendi)”[9]165。实际上,他所举的例子无论是橄榄球运动员还是裁缝,都是理想性的、技艺臻于完美的行动者。但是,实践的模糊感很多时候正因其非前设性而具有了貌似“非理性”,或者至少是非常规的特征,很多实践中的行动并非总是如布迪厄所说的那样“合情合理”。对于这种情况,布迪厄指出的实践的紧迫性无疑具有解释力:当突然面对一个必须处理而又无法充分认识的情境时,在紧迫的时间压力之下,行动者在很多可选择的行动中必然要择一,而这个选择并不总是那么完美。也许的确如西蒙所说的那样,理性是有限的,人们常常要面对不可识别的未来。事实上布迪厄本人也接受有限理性的说法,但是,如果理性作为指导行为的图式都是有限的,为什么来自于既定历史时空、形成于一定社会条件下的惯习对于行为的指导就能百试不爽呢?无怪乎很多批评者对惯习“几近完美的”、“循环论式的”生成性提出了质疑。
浏览布迪厄的各种著述,我们会发现他的确对惯习促结构化的能力做了充分的(如果不是过分的)强调(黑体为引者所加):“习性的预测是一种建立在既往经验上的实践假设,对最初的经验特别倚重……习性是历史的产物,按照历史产生的图式,产生个人的和集体的、因而是历史的实践活动;它确保既往经验的有效存在,这些既往经验以感知、思维和行为图式的形式储存于每个人身上,与各种形式规则和明确的规范相比,能更加可靠地保证实践活动的一致性和它们历时而不变的特性。”[6]82-83另一方面,从理论接受的角度来看,将惯习所赖以生成的结构再生产过程过度普遍化的阅读倾向大概也与布迪厄的理论在社会分层研究中大热有关。的确,在布迪厄的表述中,习性作为位置的产物是分化的,“工人吃的食物,尤其是他们吃的方式,他们进行的体育活动及其进行的方式,他们的政治见解及其表达方式,一贯与企业主相应的消费或活动截然不同”[10]9-10。当我们习惯于将惯习理解成不同群体(或者更为常见的——阶级)之间的区别性的行为方式,将它作为一种实践着的分类体系来看待的时候,潜藏着将惯习固化的趋势。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布迪厄本人就曾指出,“惯习所产生出来的行为方式,并不具有严格的推演规则性,它总是在与变动不居的各种情景的遭遇中,确定自身,遵循一种含混不清的实践的逻辑,与日常世界关联。这就比如游戏的参加者,既要遵从游戏规则,又总能自由发挥一样。因而,它是创造性的,能体现想象力”[6]。
必须注意的是,尽管布迪厄没有给予同等篇幅的论述,他还是好几次专门提到了不能将惯习再生产的“准循环关联模式”加以普遍化。我们必须关注惯习在另一种情况下——即当下的社会条件和惯习产生时的社会条件不相符——不合时宜的运作。在此,惯习的滞后性问题(hysteresis)需要得到足够的关注。
(二)惯习与当下社会条件不符:惯习的滞后与个体的苦难
布迪厄指出,“我们必须承认,在客观结构和体现在身体上的结构(embodied structure)之间存在的吻合,只不过是与世界的关系(即自然关系)的一个特例”[9]107。“也存在一些情况,惯习和场域之间并不吻合。在这些情况里,除非你考虑到惯习和它特有的惯性,特有的滞后现象(hysteresis),否则其中的行为就不可理解。我在阿尔及利亚观察到,那些本来浑身都是前资本主义惯习的农民,突然被迫改变了生活方式,置身于资本主义世界之中,这种情况就可以说明上面的问题。还有一个例子,在具有革命性意义的历史局面里,客观结构中的变迁过于迅猛,那些还保留着被以往结构形塑成的心智结构的行动者就成了守旧落伍的家伙,所作所为也就有些不合时宜,目标宗旨也未免与潮流相悖;这么说吧,他们在虚无中徒劳地思想着,用着那些遗老的方式进行思考;对于这些人,我们可以有充分理由说他们‘不合拍’。总之,在整个社会世界里都发挥着作用的那种主观希望和客观机遇间变动不居的辩证关系,会导致各种各样的结果,从完美无缺的相互契合(此时人们所欲所求的,正是他们在客观上被指定的),一直到强烈的脱节”[9]175-176。
从布迪厄对惯习既稳定又可变的定义中不难了解,正因为惯习同时具有规则性和创造性,它在社会条件有所变化的时候可能带来多种多样的结果。惟其具有惯性,“这些性情倾向可以在生产他们的诸多经济、社会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继续存在,并发挥作用。而这样一种固守、维持的倾向,既可以确保调适,也可以引发不适(malajustment),既可以积淀与世无争的顺从心态,也可以激起奋起反抗的叛逆勇气。在性情倾向和客观条件的关系方面,我们只要举出它的另外一些可能形式就足以看到,惯习对客观条件的所预期的调适不过是‘所有可能情况中的一种特例’,从而避免下意识地将再生产近乎完美的准循环关联模式加以普遍化。要知道,只有当惯习生产的各种条件与惯习作用的各种条件同一或对应时,这种模式才完全有效”[9]307-308。
在布鲁贝克看来,布迪厄对于惯习滞后的最充分的分析见于他对殖民时期的阿尔及利亚对外来的、强加的货币经济的适应过程的讨论。大体来说,由于战争对农村的大规模破坏,那些具有与传统的农耕经济相适应的经济与时间的性情倾向的行动者们不得不从他们所熟悉的环境中被连根拔起,被迫马上与城市的货币经济相遭遇。传统的性情倾向不得不通过“创造性的发明”(creative invention)被改变,以使个体能适应新经济的要求与机遇。但是性情倾向“并非按照经济结构的节奏在变化”,而且这个转变与重新适应的过程也给人带来了很多迷惑,“似乎这个社会并不跟他们处于同一时代”,此外,对那些性情倾向与传统的经济秩序更亲近的人来说,他们因此在适应新的货币经济的要求时准备更为不足,也面对着更多的苦难[8]。
当然,布迪厄也指出过“惯习不是宿命”,虽然滞后,它仍是可变的,但是新生成的行为倾向可能是对新的场域的适应,也可能是被这种不适所强化,在权力的作用下形成一种弱者的无力感。“相同的潜在行为倾向通过使在经济和文化上最无实力者适应生成行为倾向的特殊条件,从而使他们不大可能或不可能适应经济大世界的总体要求(比如计算或预测),最后促使他们接受由这种不适应即他们的不利条件造成的消极结果”[7]97-98。在这里惯习带有了权力意味,布迪厄实践理论的政治意涵又一次彰显出来。
综上,作为特定的一类客观规则性的产物,惯习在处于其生成所处的历史和社会条件下时,通过结构在身体中的“积淀”,趋向于再生产出原来的结构;但如果惯习运用时的社会条件和生成时不同,行动者身处不同的场域(或者即使在共时条件下,由于场域的分化表现为价值观各有千秋、规则各不相同的多个小世界),在惯习的滞后作用下,行动者脱域、失域、错域的问题就浮现了出来,本来带有几分理想化和功能论色彩的各种“合理的”、“符合常识”的行为不再,我们可能观察到的行为由于失去了固定的图式而呈现出一种多样性,权力问题也可能因此牵涉进来。因此,了解惯习的生成、传递、固化与变动,就不仅具有认知上的启发意义,也带有了政治意涵。
三、在中国经验中阅读惯习
笔者同意布鲁贝克等作者对布迪厄的批评,惯习的确是一个被赋予了极丰富的理论内涵的概念,作为连接符号与物质的桥梁,客观结构与主体行动之间的中介,它兼及了三个方面:其生成之初的社会条件,其所要行动的当下的境况以及它所生成的实践。可以说,惯习这一概念本身即存在担负过多理论压力的问题[8]。同时,如前所述,也许是源于布迪厄本人所身处的社会客观环境,他就惯习如何在社会条件没有较大变动的条件下进行自身再生产做出了清晰、完整的甚至是带有功能论色彩的阐释,而对其在与场域不相适应的情况下如何作为“开放的性情倾向系统”开展实践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说明。但是,正如李猛所指出的,“关键在于如何阅读这些(与经验研究紧密结合的理论)写作,是进行唯理论、实体论的阅读,还是采取实践理论和关系论的阅读方式?如果采取后一种立场……可以避免忽视这些研究所根植的那些特定的社会关系”[2]301。在此,我们所要做的不是苛责布迪厄没有充分地阐释概念,而是不去僵死地对概念做实体论的阅读,并采取实践理论的阅读方式,以中国经验丰富对惯习这一概念的实际运作方式,尤其是对其在与场域不符的情况下不合时宜的运作过程的理解与认识,在实践中观察中国的行动者在惯习滞后效应下是何处境,又是如何应对的。
谈到中国当下的社会经验,就社会条件而言,正如孙立平所指出的那样,转型时期的中国经历了大规模的社会变革,它“涉及到两个相关的过程,一是体制的变革,二是社会力量构成的变化”[12]。也就是说,中国的广大行动者,无一不需面对社会条件的巨大变动,他们不再能继续生活在熟悉的场域中。在背井离乡进入大都市的打工者、失去铁饭碗和荣誉感被迫“从头再来”的下岗工人,以及被剥夺了世世代代赖以为生活保障的耕地的农民身上,我们看到的不再是如鱼得水的行动者,这时候很难将他们比作所谓有“场地感”的橄榄球运动员或量体裁衣的裁缝。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他们进退失据、无所适从,常常在旧的惯习的作用下对新的社会条件适应不良。中国本土的学者也运用惯习理论对各种类型的适应不良的行动者开展了大量经验研究。黄红东提醒我们,在研究农村文化、从事农村工作时应注意到传统农耕自然经济影响下形成的农民惯习还在发挥重要作用,他还用不同亚场域中独立的惯习来解释我国东、中西各地区农民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差异[13]。钟涨宝等在调查中也发现在乡村惯习下的农民对于土地的认知直接影响了他们对土地承包制度的态度[14]。还有学者用惯习来解释农民生育行为中的性别偏好问题[15]。在农民工的城市适应研究中,惯习滞后被视为其市民化进程中的障碍[16],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适应研究也与惯习理论相结合[17],有研究者正确地指出了所谓适应是“行动者的惯习在新的具体场域逐步变化、调试的过程”,“应对不同(职业、地域、性别等)的农民工在不同阶段的关系与不同实践场域之间的微妙关系予以特别关注”[18]。此外,惯习理论还被用来研究消费[19]、后单位制时代的城市新失业群体的就业适应[20]和失地农民的社会适应[21][22]等问题。
不过,适应不良是一方面,创生性的发明是另一方面。中国改革和转型的实际过程,就是人们在实践中博弈的过程,如果我们真正遵从布迪厄的忠告,不通过固有的历史形成的惯习将“准循环关系”的模型一般化,我们也可以看到诸多行动者更为丰富的、充满能动性和创生性的实践过程,如同孙立平所强调的,“中国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实践与理论有着明显的偏离,非正式制度的作用更为突出,这样就为普通人在行动中运用技术和策略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发现这个博弈的过程,理解这个过程中人们使用的技术和策略,对于更深入地理解转型过程是非常必要的”[12]。从社会学界的实际研究情况来看,非常规行动正在形成一个社会学的新论题和独立的概念,各种有关制度变通、非正式结构等等的研究正在涌现[23]。由此我们也许可以推想,正是出于对中国实践经验的重视,中国社会学的任务不再是为既有的客观社会结构寻找功能性的解释,而在于理解和说明当下中国正在经历的前所未有的巨变。在变动不居的社会环境中,我们如何在行动者的实践经验中看待其惯习的运作,发现他们的调适与不适,理解他们“与世无争的顺从心态”或“奋起反抗的叛逆勇气”如何影响了结构,也许这就是西方社会学家布迪厄留给我们的遗产。
[1]Pierre Bourdieu.In Other Words:Essays Towards a Reflexive Sociology,Trans.By Matthew Adamson.Stanford,Californi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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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李飞:《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社会适应研究——基于江苏扬州两个失地农民社区的调查》,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2009届硕士学位论文。
[23]张兆曙:《非常规行动与社会变迁:一个社会学的新概念与新论题》,载《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3期。
Adjustment and Malajustment——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ocial Conditions and Pierre Bourdieu's Babitus Concept in His Theory of Practice
YANG Ke
(Department of Sociology,Peking University,Beijing100871,China)
This paper elaborates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ocial conditions and Pierre Bourdieu's'habitus'concept in his theory of practice.Habitus tends to reproduce the original structure when the agent is under the same social and historical conditions under which the habitus developed.When the field and social conditions in which the agent is living is different from the original time when the habitus developed,with the habitus hysteresis,the agent will experience sorts of maladjustment.
habitus;habitus hysteresis;social conditions
C91-0
A
1671-7023(2011)05-0078-06
杨可(1978-),女,重庆市人,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城乡社会学。
2010-05-04
责任编辑吴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