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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拯救OR拯救高速?

2011-04-08栏目主持刘道勤

中国储运 2011年4期
关键词:杨刚物价局拖车

栏目主持/刘道勤

老编有曰:河南高速天价逃费尚未审结,广州高速天价拯救再生事端。“按倒葫芦起来瓢”,乱象丛生的中国高速公路接二连三地给国人制造着黑色幽默,借乎填补“央视春晚”针砭时弊之不足。而高速救援的趁难打劫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情,被媒体曝光的也不乏先例。晦气的车主往往像被无端打劫了一样,只好乖乖地奉上真金白银,一如潘长江主演的那部闹剧的名字:“举起手来”!

今年是辛卯兔年。被607197元天价拯救费逼疯了的当事司机,情急之下求助网络。

当事司机 拒签天价清单

2月13日上午,四川司机杨刚驾驶的一辆集装箱货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白云机场出口匝道时,不幸翻下山坡,本人也受了伤。 事发后,高速交警到场处理,并叫来了3公里外的花都区北兴镇新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的交通拯救队进行救援。杨刚表示,该拯救队负责人到场后给他列出了一张拯救的价格清单,因为价格明显偏高,他便没有签字。

随后,拯救队负责人表示,即使杨刚不签字也要强行清理现场,因为交警命令他们马上施救,至于费用以后再说。杨刚拦不住,只好让拯救队施救。不料,当杨刚处理完相关事宜后到停车场去提车时,拯救队却给他出示了一份缴费清单,拯救费用高达60719元。

杨刚表示,车上载的是30吨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原计划从成都拉到广州黄埔区,全程约2200公里,连同路费、油费在内的总运费才12500元。

经向广州市内一家私人的交通拯救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咨询了解到,目前市内交通救援时30吨的吊车出动一次收费为2500元,50吨的吊车出动一次为4000元,但在实际操作时会根据工作时间及路途远近适当加钱,最高不超过50%。王先生表示,高速公路的交通救援都会由交警指定拯救公司,普通的拯救公司并不能到高速路上参与救援。

有曰一:6万余元吊拖费,这是救人于水火还是趁难打劫,天价收费,价格谁定的?公司谁管的?施救信息谁提供的?谁该负责对挨宰司机的制度救济?

交通拯救 不缴费不放车

上周五,伤情好转的杨刚在货车车主的陪同下,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办理了货车放车凭证。下午,一行人持证去白云区钟落潭的停车场提车,却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

停车场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杨刚有交警部门出具的放车凭证,但他还没有缴纳“交通拯救费”,“停车场要为交通拯救队把关”,因此不能放车。

交通拯救队负责人随后出现在停车场,杨刚与货车车主提车心切,跟随该负责人去到拯救队驻地,见到了一叠费用清单,金额与13日的清单无太大出入,但更为详细:除“吊车费45000元、转运费8000元、搬运费4000元”外,杨刚还要缴纳“拖车费2300元、清场费300元,仓库管理费两天共1000元,过磅费119元”,全部费用合计60719元。

杨刚与货车车主看完清单后,认为“收费过高”,双方最终没能协商成功。

有曰二:高速公路拖车的资质是被“指定”的,一旦高速公路上汽车抛了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孤立无援,除了活活“被宰”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即便这位杨司机事情闹得这么大,自己都受了伤,交警也到了现场,不也难逃“被宰”的命运么?

拯救队长 物价局规定低

前日,记者以杨刚同伴的身份,到交通拯救队驻地暗访,拯救队队长周记良不在,队员邝远洲证明杨刚反映的情况属实,他表示领导不在,不肯出示6万元的清单。记者电话采访了拯救队队长周记良,他证实了“拯救队向杨刚索要6万元”。

当问及“费用太高,是否符合物价局规定”时,周回答说,杨刚驾驶的货车起吊难度大,物价局的规定太低,交通拯救队因此上调了费用。车主若认为费用太高,拯救队可以适当让步,“缴纳55000元即可”。周记良最后强调,若对收55000元不满,双方还可继续协商,交钱后,拯救队会归还车辆。

广州市一家吊车公司负责人王先生表示,出动一台30吨的吊车,费用约2500元,出动一台50吨的吊车,费用约3500元,杨刚若自雇吊车,吊车费大约7000元左右。一家搬运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他们搬运货物以吨计算,每吨报价约15元,即便算上户外工作的补贴,搬运费也不会超过1000元。“4万元的吊车费、4000元的搬运费”并不合理。

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关于交通事故车辆拖拽作业的收费,广州市物价局曾有明文规定:“15吨以上货车10公里以下的拖车费是650元,吊车费为1440元,考虑到起吊15吨以上货车难度大,吊车费可适当上调,但浮度不能超出50%”。新城汽车运输公司的吊车费4.5万元,是物价部门规定的20多倍,已属严重违规。

有曰三:拖车救援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而不是由市场定价。这是因为被救援的一方处于弱势,没有议价权,拖车救援费由物价部门核定,既保障公平,也提高效率。拯救队以高于国家规定的20多倍收费,你奈他何?这应该不是初犯,之前的物价监管显然并未到位;如果物价部门能及时作为,拖车公司早该收敛了。

高速拯救 经营无关警方

“新城汽车运输服务部”是交警指定的救援单位,拯救队与警方之间是否存在合作关系?昨日,记者向广州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进行求证。

车祸当天在现场执勤的谭警官表示,“新城汽车运输服务部”的经营行为与警方无关。据他介绍,高速公路车辆救援业务的招投标是由市政府主导的,交警只负责“通知取得救援资质的单位到车祸现场完成清障工作”。

谭警官称,13日的车祸情况比较特殊,加上该路段地形危险,此前发生过特大交通事故,出于安全考虑,虽然“车体超出了路肩”,但交警不得不指示拯救队立即清理现场。至于拯救队向车主开出的“天价费用”,警方并不知情。

有曰四:由于高速公路管理渠道特殊,而又缺乏有效的监管途径,杜绝行业垄断,是首当其冲要解决的问题。事实证明,这次进行拯救的新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交通拯救队,没有相关资质,不也在高速路上堂而皇之地进行拯救,不也毫无顾忌地漫天要价吗?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确定拯救资质”,难道仅仅是个掩人耳目的“幌子”?只要这种行政手段的强制性选择依然存在,所谓“标准”都是浮云。

市物价局 收费可能违规

前日,杨刚已向广州市物价局反映了新城汽车运输公司乱收费的情况,物价局表示已受理。

广州市物价局一名负责人称,目前全市有22家吊拖车公司在广州市物价局申领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杨刚遇到的这家公司可能没有申领许可证,并可能存在违规收费行为。今年以来,广州市物价局已接到2单类似投诉,并已引起各部门重视,特别是郊区的吊拖车收费问题尤为严重。

有曰五:管理部门一方面将公益性的车辆救援市场化,另一方面却利用行政手段垄断车辆救援市场。眼下,很多地方的车辆救援都是由一家或几家救援机构霸占,他们与相关政府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车主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高速公路每年都收取着巨额的通行费,却不愿意稍稍分一杯羹来承担这些本应由自己承担的保证道路通畅的义务。

虽然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去年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但是,天价拖车费还是发生了。这让人浮想联翩:是管不了,还是不愿管?难道所谓的“灰色利益链”仅仅是个传说?

中国高速 亟需通盘拯救

事故发生后,物价部门介入检查发现时,事故车辆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中拖头为7.4吨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其后牵引的是集装箱车,集装箱内装货物30吨。事故发生后,拯救单位将该车吊起,并从机场北拖到钟落潭,大约25公里。

2月24日物价部门在检查后认为,拖车费和路面清理费明显超过规定的标准,遂依法给予5000元的罚款。在物价部门的调解下,当事双方进行了协商,并最终同意各项收费合计1.3万元。

有曰六:网络围观之下,事情了结得自然迅速,而结局么只能是就事论事。一帖大号的创可贴遮盖上半张脸一只眼,齐活;中国的高速公路,水深。

口口声声要降低路桥通行费的有关当局,可否将那些多收费、乱收费、强收费的一干李逵、李鬼先行拿下,以正视听。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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