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2011-04-08
温家宝:要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2011年3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列举了2011年的十项主要工作,其中提到,要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超对接”,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在谈到该问题时温家宝说,要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超对接”,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主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制度,把握好国家储备吞吐调控时机,搞好进出口调节,增强市场调控能力。
“绿色通道”是指鲜活农产品公路运输“绿色通道”,从2005年开始,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交通部会同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开展了“绿色通道”的建设工作。
“绿色通道”网络主要包括“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高速公路网、国道主干线。2010年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再次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免收鲜活农产品通行费范围扩大到所有收费公路,享受免费待遇的农产品新增马铃薯(土豆)、甘薯(白薯、红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等四个品种,进一步降低鲜活农产品流通成本。
阿联酋航空全球网络再度扩张 新增哥本哈根航线
近日,总部位于迪拜的阿联酋航空(以下简称“阿航”)宣布,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开通直飞丹麦哥本哈根的每日定期航线,这标志着阿航日益扩张的全球航线网络将再添一个欧洲国家。
2011年8月1日起,EK 151航班将于每日早晨8:30(当地时间,下同)从迪拜起飞,当日下午13:10抵达哥本哈根;返程航班EK 152于当日下午14:55从哥本哈根起飞,当日晚间23:15飞抵迪拜。
哥本哈根是阿航宣布于2011年开通的第3条新航线,其他2条新航线分别是2月2日的伊拉克巴士拉和6月1日的瑞士日内瓦。
疏理十二五时期改革:政府国企利益关系面临调整
“十二五”时期,改革进入新阶段。今后十年,是中国仍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能不能冲破“中等收入国家陷阱”,能不能真正进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利益分配与利益格局能否调整到位至关重要。也就是说,改革走到今天,需要对各种利益关系进行一次梳理。不厘清利益关系以及相应的分配机制,改革就难以真正推进,也无法真正实现“调结构”与“可持续”。调整利益格局,牵一发而动全身。这恰恰需要对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尤以三个方面为重:
政府与国企的关系。通过提高国企分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与公共预算相衔接,一方面限制垄断性收入,另一方面让分红通过公共预算增加全社会公共品供给,使低收入群体能够更充分地分享收益。在这个意义上,“政府和国企”的利益关系调整,隐含了收入分配改革之意。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事权财权匹配不合理,导致地方过于追逐GDP,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相对滞后,同时加剧了经济结构的扭曲,这与“十二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存在内在的冲突。
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人民币国际化越来越被看作中国与世界关系的一个重要视角,但人民币国际化的意义显然不仅如此。当中国站在全球的角度配置金融、资本和资源要素时,中国与世界的利益关系将更为深入,其风险也会更高。如何重构上述三大利益格局,成为“十二五”及今后更长时间内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的突破口。深水区的改革,会直指利益格局的调整,复杂程度和难度都相当大,正如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所指出的:“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
中远物流利润率逾20%暂无分拆上市计划
中远控股旗下中远物流董事总经理叶伟龙近日表示,2009年度该公司的利润较2008年上升20.6%,预计2010年度利润增幅不会低于2009年,并会争取以后每年收入及利润均能取得双位数增长。中远控股董事会秘书张永坚表示当前暂无分拆上市的计划。
中远控股董事会秘书张永坚说,中远物流过去几年每年盈利均取得双位数增长,规模位列内地八大物流企业榜首,不过当前暂无分拆上市的计划,而中远物流将成为中远控股未来重点发展的业务板块。中远控股于2006年向中远集团收购中远物流51%权益,并透过中远太平洋持有中远物流另外49%权益。至于中远集团整体上市已在集团的“十二五”规划中,具体视乎市况而定。
叶伟龙引述中国物流行业协会的统计指出,中国物流业的平均收入利润率为7%,而中远物流过去几年的利润率均达逾20%,但他指出,由于内地物流业竞争日趋激烈,相信整个行业未来数年的收入利润率将会呈下降的趋势。现时中远物流的主要业务包括现代物流、船务代理及货运代理,客户主要集中于电子、航空、化工及电力行业等。叶伟龙指出,由于公司拥有航空物流的专利技术,该部分业务毛利率最高。此外,内地网络购物市场正在蓬勃发展,亦为物流企业带来新商机,公司当前已与淘宝网在北京、郑州、上海、广州等8个城市开展家电产品物流的合作,下半年还会再拓展其他城市。
深圳消委会曝光快递行业五大潜规则
一是寄件不如实注明物品情况。寄件时,快递收件员往往不告知消费者在《快递单》的“货件名称、数量、价值”栏上如实标明物品实际情况,或者空白、含糊这些栏目,甚至用“贵重物品真实填写更易丢”的说法劝说消费者不要明确物品实情,导致消费者维权举证难。
二是限定丢件的最高赔偿额。据介绍,一些快递公司,不仅不在承运单上尽到保价的告知义务,赔偿条款更是含糊不清,甚至随心所欲完全没有标准可言。无论消费者是否标明物品名称,无论货件是否申报价值,所有经营者都绝对不会按照货件的实际损失赔偿,只按快递公司自行在《快递单》背后约定的 “对一般未经保价物品按每件最高人民币500元赔偿”,还有的称 “托运之物品如发生遗失或毁损,最高赔偿为运费的三倍”,或按运费3倍、5倍的行业潜规则予以赔偿。
三是限定货物查询时间。一些快递公司在《快递单》背后条款约定“货物寄出后查询期为15天”,消费者查询、投诉时超过了15天的查询期,公司免责。
四是收件时要求先签字、再验收。收快递件时,快递员要求收件人必须先签字,然后才能打开包裹的做法,已成为现行的快递行业一个惯例了。据介绍,这种做法,其实是要消费者先认同这宗快递货件是安全完整到达,才能验货,把货运风险转嫁给收件人,相对消费者而言显失公平。
五是不要求收件人本人签收货件。收件时,送货员只把货物送到收件地址,在未能当场找到收件人本人签收时,随意让收件人的朋友、同事等关系人签收货件。
商务部通知要求贯彻实施农产品流通标准有关工作
近日,商务部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农产品流通标准的通知》( 商建函[2011]42号),部署贯彻实施《黄瓜流通规范》等7 项农产品流通标准有关工作。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农产品流通标准的重要意义,通过深刻理解标准实质内容,推进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农产品流通标准化是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产品现代化交易的基础。贯彻实施农产品流通标准不仅有利于推动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产品品牌化,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大市场、大流通的形成;有利于建立可追溯体系,保证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还有利于农产品实现优质优价,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优化,促进农民增收。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省市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以下简称“试点省份和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应组织试点项目承办单位认真学习农产品流通标准,通过准确把握分级、包装、标识和流通过程要求等内容,更好地贯彻落实标准。
通知要求,试点省份和城市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产品流通标准的培训和推广工作。通过编写教材、聘请专家解读等方式,开展农产品流通标准培训,提高农产品企业和经营者的标准意识,将实施标准和采标、达标变成企业自觉行动;及时研究解决推行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工作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提高农产品流通标准化水平,形成政府积极推动、市场机制运作、企业自愿实施、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工作格局。2010年12月,商务部发布了《黄瓜流通规范》、《鲜食马铃薯流通规范》、《番茄流通规范》、《青椒流通规范》、《洋葱流通规范》、《豇豆流通规范》、《冬瓜流通规范》等7项农产品流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