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博科夫“审美的狂喜”美学思想初探
2011-04-07高超
高 超
(山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4)
纳博科夫“审美的狂喜”美学思想初探
高 超
(山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4)
纳博科夫“审美的狂喜”美学思想分为:感官的“狂喜”和理智的“狂喜”。 感官的“狂喜”是作者和读者都容易感受到的,是那种用“脊椎骨”所感受到的震颤;它在小说文本中的具体表现形式是:狂欢化的场景、小丑式的人物、诙谐灵动的语言等。理智的“狂喜”衍生于纳博科夫对蝴蝶“摹拟之谜”的研究,它是一种需要用大脑来思考、顿悟而产生的“狂喜”;它在小说文本中的具体表现形式为:戏仿的结构、对细节的编织以及叙事的技巧等。纳博科夫提出的“审美的狂喜”美学思想,不仅赋予小说文本超凡脱俗的艺术性,而且还使得小说创作成为一场充满“审美的狂喜”的文本游戏。
纳博科夫;“审美的狂喜”;感官的“狂喜”; 蝴蝶“摹拟之谜”;理智的“狂喜”
弗拉迪米尔·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 1899—1977)是20世纪著名俄裔美国作家、翻译家和鳞翅目昆虫学家。他认为,“小说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带给我(勉为其难地称之为)审美的狂喜,一种不知怎么,不知何地,与存在的另一种状态联系起来的感觉,艺术(好奇心、柔情、善意和迷狂)是那种状态的准则”[1]。这种“审美的狂喜”是一种“既是感官的,又是理智的快感”[2] 5。
1 审美愉悦的初级形式——感官的“狂喜”
感官的的“狂喜”,无疑是指作者和读者都容易感受到的审美愉悦;较之于理智的“狂喜”而言,它是审美愉悦的初级形式。感官的的“狂喜”的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小丑式的人物
纳博科夫小说中的人物,大多是社会上的边缘者。他们或客居他乡,与环境不协调,或莫名其妙地被周围的人疏远和嘲笑。《洛丽塔》中的亨伯特,是一个恋童癖患者和精神病人;《普宁》的主人公普宁行为古怪,他的同事经常在背后模仿嘲笑他的怪癖举止;《微暗的火》中的叙述者兼主人公金波特是一个身份不明的流亡者,被人怀疑有精神病;《梦锁危情》的主人公曾被关在疯人院中……
《洛丽塔》中的亨伯特是一个学者,温文尔雅,又是一个英俊出众的男人,“稳健,高大,柔软的黑发,有一种抑郁但格外诱人的风度”[3]19,但他一出场就被置身于小丑化的境遇。在巴黎,英俊的亨伯特娶了一个粗俗不堪的女人瓦莱里亚,这本身就是一出不该发生的闹剧,但他们的生活倒也平安无事。结婚四年后,亨伯特要移居美国继承他叔叔的遗产,准备和妻子瓦莱里亚办理移居国外的手续,这时,喜剧高潮的一幕上演了,瓦莱里亚悄悄地告诉亨伯特:“我生活中还有另一个男人”[3]21。英俊高大的亨伯特就这样被戴上了绿帽子,而且还一直被蒙在鼓里。不过,小丑式的瓦莱里亚和他的情人最终被作者安排到加利福尼亚的一个人种实验室里,被一个人种学家长期雇佣,研究人类长期服用香蕉食物并始终处于爬行状态会有什么反应。他们的这种结局使得亨伯特深感慰藉。
1.2狂欢化的场景
在《微暗的火》中,金波特对谢德长诗的随意阐释、尽情杜撰,也制造出一幕幕狂欢化的场景,譬如,金波特对70行诗句“那崭新的电视天线上”的注解:“在(注明7月3日的)草稿上,这句下面还有几行没编号码的诗句,……
那位北方国王铤而走险地越狱/只因他那四十几名追随者那夜化装成他/仿效着他的逃跑/才使他的逃亡终于得以成功——要不是国王那些秘密拥护者 ,一些英勇浪漫而胆大妄为的人,雷厉风行地纷纷乔装改扮成逃亡的国王,布下迷阵,那他想必根本就到不了这个西海岸。他们都穿上毛线衫,戴上红便帽,装扮成他的模样,突然出现在这儿那儿,彻底把革命派警察搞糊涂了。”[4]
这场面恐怕是极富于天赋的导演才能想出的创意。
又如,在对812行、813行诗句的注释中,作者突然插进一幕夜晚中“闹鬼的谷仓”的戏剧,人、鬼同时登场,更是呈现出狂欢化的特质。
1.3诙谐灵动的语言
纳博科夫作品中的语言诙谐怪异,总能形象地、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所要表达的东西,在景物描写、场景描摹、人物肖像描写、性格刻画上,文字生动有趣,颇有韵味,呈现出语言的狂欢化色彩,《洛丽塔》中亨伯特回忆他的前妻瓦莱里亚,初见时:“她的脸上满是细软汗毛,一幅嬉笑模样,穿得像个娃娃,还慷慨地露出大半条光滑粉腿,很知道怎么用天鹅绒拖鞋的黑色大大地突出她赤裸脚面的白净,并且噘起嘴,弄出酒窝,顽皮地乱跑乱叫,她会以能想象到的最装模作样、最陈旧的姿态把她浅黄色的小鬈发甩来甩去。”[3]19瓦莱里亚正是由于如此具有模仿小女孩的才能,才吸引了亨伯特,可是像个小女生似的瓦莱里亚就在结婚当夜就发生了变化,“退了色的小鬈毛露出了黑色的发根;细软的汗毛变成皮肤上的尖刺;濡湿而多动的嘴,无论我怎样用爱情去填塞,也总是屈辱地泄露出和她那死去的貌似蟾蜍的母亲在一帧肖像里的对应部分的相似;而现在,亨伯特·亨伯特的手中不再是一个白皙、顽皮的小女孩,而是一个大个子、胖鼓鼓、短腿、巨乳、头脑不着边际的罗姆酒水果蛋糕。”[3]20读者阅读这样诙谐的文字,眼前就像刚刚过了一幕电影一样。诙谐、灵动,极富于表现力的文字使整个小说文本都浸润了狂欢化色彩。
2 蝴蝶的“摹拟之谜”与理智的“狂喜”
纳博科夫对蝴蝶的钟爱和研究给予其文学创作提供了诸多启示,对纳博科夫美学思想影响极大,用纳博科夫自己的话说:“蝴蝶卫星的确撞击着我的小说星球”[1]136。“蝴蝶卫星”何以撞击了纳博科夫的“小说星球”呢?何为蝴蝶的“摹拟之谜”呢?纳博科夫在自传体回忆录《说吧,记忆》中专门列出一章来叙说他和蝴蝶之间的“恋情”,其中对蝴蝶的“摹拟之迷”做出了精彩的描述:“摹拟之迷对我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其现象展现出通常联系着人造事物的一种艺术的完美……当一只蝴蝶不得不扮成一片树叶时,不仅一片树叶的所有细部都被美丽地呈现出来,就连被蛴螬咬破了边的洞的斑纹也被摹仿得淋漓尽致。……我在自然之中找到了我在艺术中寻求的非功利的快乐。两者都是魔法的一种形式,两者都是一个奥妙的巫术与欺骗的游戏。”[5]因此,在纳博科夫看来,艺术与蝴蝶的“摹拟之迷”十分类似,是“魔法”,是“巫术”,是“欺骗的游戏”,这种美学思想大大地影响了纳博科夫的小说创作。
那么,蝴蝶的“摹拟之谜”如何影响纳博科夫的小说创作?它与理智的“狂喜”有何关系呢?在采集、研究蝴蝶时,纳博科夫发现了蝴蝶的“摹拟之谜”,并由此产生“审美的狂喜”;在进行小说创作时,纳博科夫深受蝴蝶的“摹拟之谜”的启示,视小说创作为“制作带有典雅谜底的谜语”[6]18,他通过对戏仿的结构、对细节的编织以及叙事的技巧的运用,完成了“制作带有典雅谜语”的艺术创造。换而言之,纳博科夫“制作带有典雅谜语”的过程,也是他获得“审美的狂喜”的过程,而读者阅读时“猜谜”、“解谜”的过程,也是他们实现“审美的狂喜”的过程。因此,戏仿的结构、对细节的编织和叙事的技巧是“审美的狂喜”在小说文本中的体现,确切地说,是理智的“狂喜”在文本中的具体表现形式,因为所谓理智的 “狂喜”就是需要用大脑来思考、顿悟而产生的“狂喜”。
纳博科夫认为,文学是创造,小说是虚构,艺术是类似于蝴蝶摹拟树叶之类的欺骗的游戏,他在小说中通过戏仿的结构、对细节的编织、对叙事手段的创新展示他的创造天赋,几乎每一部作品都成为他探索小说表现形式的“试验田”,譬如,《普宁》中的叙述者在小说最后显露出来时,读者才恍然顿悟;《微暗的火》以金波特解读、评注那首长诗《微暗的火》为中心内容,以“前言”、“诗歌”、“评注”和“索引”的共同组合形式构成了全篇小说等等。如此看来,纳博科夫不仅十分关心小说写什么,而且更关心小说应该怎样写,他是较早注意小说应该怎样写的作家之一。
3 结语
纳博科夫对文学上的各种主义、流派颇不以为然,却无意中在文学从现代主义走向后现代主义的浪潮中成为一名真正的“弄潮儿”。他小说中戏仿的结构、碎片化的细节编织、作者与读者共同构建作品的模式、不确定性的主题等等无不是后现代小说所具有的特征。不过,纳博科夫绝不是单纯浅俗的什么“主义”构建者,他眼中只有艺术,文学是创造,小说是虚构,小说创作像蝴蝶摹拟树叶一样,是“一个奥妙的巫术与欺骗的游戏”。纳博科夫在评论福楼拜的小说《包法利夫人》时,说过,“现实主义,自然主义,都只是相对的概念。某一代人认为一位作家的作品属于自然主义,前一代人也许会认为那位作家过于夸张了冗赘的细节,而更年轻的一代人或许会认为那细节描写还应当更细一些。主义过时了,主义者们去世了,艺术却永远存留。”[2]128纳博科夫的“审美的狂喜”思想正是建构在小说的艺术性的基础之上的,它与众不同的诗学风貌及其在文学史上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明确提出了这一论点:即小说得以存在的前提是小说文本能给作者和读者带来审美愉悦——“审美的狂喜”,一种与“艺术(好奇心、柔情、善意和迷狂)”紧紧相连的感觉。纳博科夫肯定了这样一个简单事实,大多数人与艺术发生联系都是由娱乐引起的。文学是创造,作者在创造中体味到审美的愉悦,体味到一种娱乐,一种享受。纳博科夫曾勇敢地宣布赞同普希金的观点:写作是为了自娱,而出版是为了金钱[6]143。这种美学思想表面上看似很简单,很肤浅,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长期以来,人们在阿多诺的“否定性”社会批判美学的影响下,根本取消了审美经验和愉快,或把艺术中的审美愉悦简单的归之于中产阶级的享乐主义的文化态度,把它看成是毫无理想的感官享乐。而纳博科夫指出,“审美的狂喜”思想“既是感官的,又是理智的快感”,因此,这种思想肯定了审美经验的实质是审美愉悦,从而维护了审美经验在文艺理论中的关键地位。
第二,纳博科夫在“审美的狂喜”美学思想大旗之下,勇于实践、敢于创新,并以其独特的小说文体、精湛的叙事技巧给读者带来了崭新的审美愉悦。这种“既是感官的,又是理智的快感”,分别以不同的表现方式具体存在于小说文本中。感官的快感或狂喜,表现形式是较为明显的,诸如狂欢化的场景、小丑式的人物、诙谐灵动的语言等等;理智的快感或狂喜,表现形式是隐含在文本中的,诸如戏仿的结构、细节的编织和叙事的技巧等,读者不仅仅需要“脊椎骨”来阅读,更需要大脑和心灵。在这里,感官的快感与理智的快感交织在一起,使得纳博科夫的每一部小说文本的创作都成为了一场充满审美狂喜的文本游戏。
第三,纳博科夫在小说文体、叙事技巧上的创新和实验,丰富了小说创作的表现形式。他在重视小说写什么的基础上,格外重视小说应该怎样写。他的小说文本中呈现出细节的碎片化、文字游戏、作者与读者共同构建作品的模式、主题的不确定性、戏仿的结构等特征,完全突破了传统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小说的窠臼,影响了包括厄普代克、品钦、冯内古特在内的一大批后现代作家,使得纳博科夫在从现代主义文学走向后现代主义文学之路上成为领军人物。
纳博科夫的“审美的狂喜”美学思想肯定了艺术作品的娱乐性,正是这一思想使得纳博科夫的小说虽为文艺经典之作,却又能成为畅销小说。当然,纳博科夫的美学思想并非没有局限,作者在创作中固然体会到了“审美的狂喜”,但是,小说文本充满了文字游戏、戏仿的结构、莫名其妙的细节碎片、陌生的叙事方式等等,又令读者感到晦涩难懂,彷佛处处面对的都是作者精心“制作的典雅的谜语”。另外,纳博科夫的小说文本大都是以男性作为主人公,总是以男性的话语主导着小说文本世界,女性处于被任意解释的边缘地带,这样,女性读者,尤其是女性主义读者面对纳博科夫的作品所获得的就不是审美狂喜,而是审美厌恶,或者说审美仇恨了。
[1]纳博科夫.谈谈一本名叫《洛丽塔》的书[M]// 洛丽塔,于晓丹,译. 桂林:漓江出版社,2003:304-305.
[2]纳博科夫.文学讲稿[M].申慧辉,等译.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2005.
[3]纳博科夫. 洛丽塔[M]. 于晓丹,译. 桂林:漓江出版社,2003.
[4]纳博科夫.微暗的火[M].梅绍武,译. 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1999:98-99.
[5]纳博科夫.说吧,记忆[M]. 陈东飙,译. 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1998:112-113.
[6]纳博科夫.固执己见[M]. 潘小松,译,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1998.
(责任编校:文君)
StudyonNabokov’s“AestheticBliss”Thought
GAOChao
(School of Literature,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 Linfen 041004, China)
Nabokov’s“aesthetic bliss” thought is divided into two parts: sensory bliss and rational bliss. The sensory bliss is easily felt by readers and writers, and it is one kind of thrill felt by the “vertebra”. The incorporating form of “sensory bliss” in the novel texts is the carnival scene, the antic character and the humor language. The rational bliss comes from the research of “the riddle of butterflies’ mimicking” studied byNabokovand it is one kind of “bliss” needed thinking, understanding with the brain. The incorporating form of “rational bliss” in the novel texts is the structure of parody, the knitting of details and the technique of narrating.Nabokov’s“aesthetic bliss” thought not only gives his novel text distinctive artistry, but also makes his novel writing become a text game of full of “aesthetic bliss”.
Nabokov; “aesthetic bliss”; sense bliss; “the riddle of butterflies’ mimicking”; rational “bliss”
2011-09-27.
高超(1969— ),男,安徽淮南人,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中西比较文学与海外汉学。
I01
A
1673-0712(2011)05-00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