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好配强地市党政正职需要把好“官德关”
2011-04-03李亮
○李亮
选好配强地市党政正职需要把好“官德关”
○李亮
中共中央最近印发的《关于加强市(地、州、盟)党政正职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明确要求,在选配地市党政正职时,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地市党政正职作为本地区的领导核心,在对其选拔任用时,必须把好“官德关”,如何把“官德”考实,也就成为党选配地市党政正职时面对的重要课题。
一、地市党政正职岗位凸显“官德”的重要性
《规定》强调:“地市一级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地市党政正职干部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骨干力量,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发挥着关键作用。”加强地市党政正职队伍建设,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岗位的重要凸显“官德”的重要。把好“官德关”是地市党政正职岗位的现实要求,是党选好地市党政正职的经验总结。
(一)把好“官德关”是地市党政正职岗位的现实要求
地市党政正职的示范、导向作用要求必须把好“官德关”。官德,也就是从政之德,是官员从政德行的综合反映,集中表现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四个方面,是为官之魂,从政之本,用权之道。官德导引民德,官德隆,民德昌;官德毁,民德降。一个国家官德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这个国家道德风气的好坏。党政正职在一个地方处于核心地位,权力大、责任重、影响大。作为公众人物,他们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又是人民群众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党政正职的道德素质的高低,不仅影响政府的形象,而且对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和社会风气具有强烈的示范、导向作用。“上行则下效”,这是道德运行的一个基本规律。“干部走什么路,群众走什么步”。党政正职要勇于做表率,以良好的道德取信于民,推动社会风气的好转和全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
地市党政正职凝聚民心、获得威望要求必须把好“官德关”。官德乃为官之本,本固则德厚。党政正职的个人威望往往取决于道德修养。为官者的权力是通过法定权实现的,但权力不等于权威,官员的威望需要凭借官员自身的道德、人格等各方面来获得。如果党政正职没有威望,在开展工作时只凭借法定权去强制实施,有可能效率低下,很难实现目标。而个人威望很高的党政正职,在开展工作时群众往往容易接受,心服口服,从而自觉凝聚在他的周围,同心协力,积极向上,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充分发挥强大的战斗力。
(二)把好“官德关”是党选拔地市党政正职经验的科学总结
实践证明,党政正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并非无“才”,而是缺“德”。党政正职作为“一把手”,往往具有绝对权力,以德行权方是民之大幸,无德弄权必然导致腐败。在现实生活中,多数党政正职恪守为官之德,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但是也确实有少数的党政正职道德滑坡,丧失“官德”,被物欲、金钱欲、占有欲所支配,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种人虽然数量不多,但影响却极为恶劣,极大地损害了广大群众对社会主义建设的信心。
把好“官德关”是党选拔地市党政正职经验的科学总结,是选人用人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选人用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必须驭才,才必须从德。德和才相比,德更重要,有德之才方能担大任。一个人如果品德不好,即使能力再强,也不可能做好官、做清官,甚至干起坏事,产生的危害更大。党政正职身处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对他们的选拔任用必须把好“官德关”,唯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用人上的失误。
二、地市党政正职官德的重要性凸显考“实”的重要
党政正职岗位之重凸显“官德”之重,但如何考实党政正职“官德”却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难题。百行以德为首,用人以德为先,但“德”是最难考量的。因为道德问题具有内在性,不直接,难以量化。近年来,虽然各地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但总体上看,还不够成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考评内容相对单一,综合性不够;二是考评参与主体单一,缺少广泛性;三是考评形式单一,信度不高;四是考评制度不健全,缺乏常态。客观、公正、准确地考察党政正职的官德,把官德考实,必须从考评内容、参与主体、考评形式、考评制度等多方面入手,建立完善官德的考评体系。
(一)考评内容细化,让考评有“德”可依
《规定》中对地市党政正职的选用提出了“三个忠于”的标准,即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这是最根本的标准。就考核内容而言,习近平在2008年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曾指出:“干部德的标准包括政治品德标准、职业道德标准、家庭美德标准和社会公德标准。”政治品德考察干部的政治立场,职业道德考察干部的职业品行,家庭美德考察干部的家庭关系,社会公德考察干部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这“四德”的考核落实到具体层面上,还必须细化为一些具体指标,这样考评才具有可操作性,让考评有“德”可依。在实际考核中,要将上述四德进行逐层分解,细化为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等多个子指标,比如在职业道德中设“是否经常参加酒局”的指标、在家庭美德中设“夫妻关系是否和睦”的指标,等等。要变软指标为硬指标,形成一套精细化的指标体系,并给每一项赋予分值,实行量化测评,更加直观地反应干部德的情况。
(二)考评主体多元,让考评有更多群众参与
一些地方官德的考评,群众参与度不高,往往流于形式、走过场。干得好不好,工作到不到位,群众最有发言权。选好配强地市党政正职,有赖于群众的参与,把群众评价纳入党政正职官德的考评过程中。一要动员群众参与官德考评。组织部门在官德考评中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又要把群众参与到官德考评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动员领导干部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工作服务对象、普通民众广泛参与,使人民群众成为官德考评的主体。二要方便群众参与官德考评。对官德考评的内容、程序、方法等,要按照有关政策适时公开,方便群众参与。三要保护群众参与官德考评的积极性。群众参与考评积极性不高,很多是出于保护自己的原因,少数知情人害怕惹祸上身。所以要健全举报制度,让群众敢于举报,发表真实的想法,严防打击报复,对举报人、反映意见者实行严格保密制度,不能随意泄露有关情况,保护群众的权益。
(三)考评方法科学,让考评结果真实准确
官德的考评结果要真实准确,与考评方法有很大的关系。自评和他评可能有偏差,平时测评和关键时刻测评可能有距离,过去和现实的考评可能有不同,正向测评和反向调查也可能得出不一样的结果。所以必须推动官德考评方法的科学化,注重对上述考评方法的综合运用。一是自评与他评相结合。除了考察对象如实报告个人官德情况,考察组要通过个人谈话、走访调查等形式,向考察对象上级人员、同级人员、下级人员、服务对象、所在社区群众了解其官德情况。二是平时测评和关键时刻测评相结合。既要看干部的平时表现,也要看其关键时刻的表现,干部的官德往往在面对重大政治事件、重大问题时表现得更加充分、更加真实。三是考察现在与考察过去相结合。考察官德,不能只看一时一事,一棍子打死人,不能把人看扁了、看死了、看偏了,要全面地、历史地看,既要了解考察对象在现在单位的表现,也要了解其在过去工作过的地方的表现,在对比中获得对考察对象真实的评价。四是正向测评和反向调查相结合。既要对考察对象的官德做正面的评价,又要对群众反映的其负面问题进行考察。然后将反向调查结果和正向测评逐一比对、相互印证、综合分析。
(四)考评制度健全,让考评常态化
对官德的考评,既要在换届、提拔的特定时间段、时间点进行,更要在平时加强考评,要健全制度,推动官德考评的机制化、常态化。一是建立官德经常性考评制度。在识人的过程中,“才”相对比较容易认识和了解,而“德”需要长期的识别和考察。所以要建立经常性考评制度,通过建立干部官德档案,对每次考评结果记录在案,把考评情况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直接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使无“德”官员难以进入选拔视野。二是建立官德预警机制。畅通干部官德举报渠道,对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道德问题要及时搜集、分析、核实,记录在案,对其本人要及时预警,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有重大问题者,要向纪检部门及时反映,由纪检部门成立调查组核实,在重大道德问题上实行一票否决和引咎辞职制度。
地市党政正职岗位之重凸显官德之重,官德之重更显考实之重。中央一贯要求的“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为选好配强地市党政正职提供了根本依据。在换届之际,把好“官德关”,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努力打造一批经得住时代和历史考验的地市党政正职干部队伍,将为推动“十二五”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作者单位 河北省盐山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 楚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