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维吾尔族“居宛托依”的教育人类学解读
2011-04-02何秀丽
何秀丽
(西南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 重庆 400715)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县的街头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穿着与众不同的维吾尔族妇女。她们的外衣特别宽松,衣襟、袖口全镶有蓝边,最显眼的是胸前左右两边都有7道对称的蓝色条纹图案,长长的白纱头巾上,有一个酒盅大小的帽子。这身服饰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可以随便穿的,只能是结过婚,并且生了小孩的妇女才能穿,在穿之前要举行“居宛托依”(少妇礼)的仪式。可是这身衣服究竟代表什么意思呢?少妇礼的过程究竟是怎么样的?这个仪式到底有何作用?本文试图从教育人类学角度解读维吾尔族少妇礼。
一、居宛托依的涵义
居宛托依,是维吾尔语的译音,是一个合成名词。“居宛”意为少妇;“托依”,意为“喜事”、“庆典”,通常大多译为“礼仪”、“仪式”;“居宛托依”就是指为少妇举行的仪式,即少妇礼。维吾尔族认为只有生了孩子的妇女才有社会地位,可以说少妇礼也是维吾尔族女性的成年礼。
举行“居宛托依”的时间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因地因人而异,但必须是生了孩子的妇女。“居宛托依”是妇女真正成熟的里程碑,是对她们的社会性加以确认的标志。“维吾尔人把不曾生育的妇女称作“色克莱克”,而把生过孩子的少妇称作“居宛”,还喻称为“桥坎”。“桥坎”本意为初春吐新叶的柳条,在春风中摆动的形象,是很有诗意的比喻,蕴含着人们由衷地赞美和推崇。”[1]
二、居宛托依的仪式过程
“托依”,既然意为“喜事”,那就很隆重。举行居宛托依的这一天,会邀请亲朋好友来庆贺。有趣的是,这一天所有的客人均为女性,而劳作的“服务员”均为男性。仪式一般为分三个步骤:
(一)开面
按照惯例,首先是家族中的女眷们聚在一起为这一女性“梳头”,即要把原来象征女性青春的刘海和垂在耳边的两缕鬓发分辫到左右的两个大辫子里,并用线绳拔掉脸上的汗毛,这称作“玉孜尼鄂其西”,意为“开面”。
(二)换装
首先是该妇女的父亲和丈夫向她赠送配套的礼服和金银首饰。其中白纱巾、小帽、大氅和皮靴是最起码的。
然后丈夫要当众发言,主要是说妻子在孝敬公婆、照顾孩子、料理家务上所做的贡献,赞美妻子贤惠,对妻子深深鞠躬感谢她的付出。
接着该妇女的母亲要帮着女儿穿礼服、戴头巾和小帽。从此,这一妇女获得了在任何场合穿戴礼服的荣誉和资格。
换好服装后,这个居宛要感谢公婆的关爱、丈夫的呵护、邻里乡亲的帮助,称自己以前不懂事,现在终于成人了。这时所有的来宾都要送出自己带来的礼品以示祝贺,并在说笑中赞美着主妇的为人处事。
最后就是宴请来宾。主要吃抓饭,条件好的还有凉面、点心或干果之类的。维吾尔族能歌善舞,会边吃边跳,主客尽欢。
(三)拜麻扎
如果有条件,这个成为“居宛”的妇女梳洗打扮、穿戴一新后,在妇女们的簇拥下前往一座大的“麻扎”,即“圣徒墓”,并捐一些财物“积德赎罪”,也顺便郊游一番,以示庆贺。仪式后,人们就要改称该妇女为“居宛”或“乔坎”。
三、少妇服蕴含的文化
少妇服一般是由少妇的母亲置办的,希望自己的女儿独立、幸福。戴的小帽名字叫“太力拜克”,外衣名字叫“派里间”。
“太力拜克” 是世界上最小的帽子,已被收入到《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了。帽子极富特色,10厘米的帽口直径,不超过三四厘米的帽顶直径,用黑毛线缀上短穗的帽下檐,加有柔软皮革的帽内里,用宫廷缎或金丝线花布缝制而成的帽顶。维吾尔族妇女戴这种帽子很讲究。 戴帽前,妇女一般先梳理头发并将其分成两股,然后再戴白色头巾,最后将小花帽用别针别缀在白纱巾上,但必须是头顶的右边。从功能上来看,“太力拜克”已经失去了作为帽子的功能,而成为了一个装饰品,并具有了一定的象征意义。妇女戴的小帽帽顶为红色时就是有喜事;戴的帽顶为白色就是有丧事。妇女们平时戴的是蓝色的“太力拜克”,因为维吾尔人普遍认为蓝色代表吉利和神性意义。维吾尔人对蓝色的这种认同,其根源在于他们早期的萨满教对“天”的信仰。
外衣名字叫“派里间”。穿外衣时里面通常衬有白色上衣,内衣是合领半开套头式的,很别致。领口右侧绣有9条呈扇面形的宽条纹图案,圆领口也绣一条宽边,底口绣有羊角纹和碎花纹,领中部有两条相同颜色的绳带,领口花一般为深紫红色。对内衣与外衣的样式, 群众中素有“外七里九”的说法。 之所以选择“外七里九”的数字,是因为维吾尔族视“7”和“9”的单数为吉祥、幸福的数,就像汉族人喜欢“6”、“8”这些数字一样。维吾尔族崇尚单数与穆斯林的宗教礼节和风俗习惯有着密切的联系,比如:穆罕默德升上了七重天;伊斯兰教有七大圣地;维吾尔族的巴扎天也是以七天为一个周期循环的……另外,维语中“作九个揖”,相当于汉语的三叩九拜,五体投地,是极重的礼节; “九样都齐备”,表示应有尽有,衣食住行样样不缺。
关于“派里间”所蕴涵的文化主要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派里间”也可以叫“箭服”。这套服饰是古代狩猎人穿着的猎装,胸前两侧7条带尖头的天蓝色缀饰,原是猎人的箭袋符号,后来渐渐演变成衣服上的装饰图案。
另一种说法是衣服前面两侧的蓝色尖条纹,远远看上去像老鹰。因为古代维吾尔族崇拜鹰,所以在胸前绣了鹰饰图案。这是萨满教原始信仰通过服饰在维吾尔服饰文化中所留下的典型遗迹。
笔者认为这两种说法均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服饰必须适应生产和生活方式,于田的维吾尔族曾是游牧民族,也靠狩猎为生。另外,纵观维吾尔族宗教史,在信仰伊斯兰教之前,维吾尔族信仰过原始宗教和萨满教等。在古代,人们相信万物有灵。鹰翱翔于天空,又是打猎的好帮手,所以古代维吾尔族是十分崇拜鹰的。通过这些历史背景,我们不难发现于田妇女的“派里间”是借鉴了类似于图腾标志、宗教吉祥符号等等的图案和纹样,并加以维吾尔族特有的创造力而成。
四、居宛托依的教育功能
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把行为、个体与环境看作是一个交互的、双向影响的联结在一起的系统,三者之间不仅彼此融合,也会因活动、主体和环境条件的不同而不同。从教育学角度看,少妇礼具有直观的、生动的、鲜活的、情感的等多种特点,构成一幅极其生动的教育意象,给人以直观的、生动的、长效的教育启迪。少妇礼具有教育价值与深刻的教育内涵,仪式的举行过程就是一个对个体实施全环节教育的过程。教育的内容主要有:
(一)生育价值观教育
教育人类学家博尔诺夫指出“人天生是一种文化生物”。[2]维吾尔族长期生活在只占新疆总面积的3.5%的绿洲之中,这些绿洲相对封闭又相对分散,自然条件极其恶劣,要想生存只能靠人数。因此历史上在维吾尔族传统的以早婚、早育、多育为特征的生育文化模式中,多子多福是其传统的生育观念,作为生育文化主体承担者的维吾尔族女性深受其影响。维吾尔族女性一直在封闭性极强的社会生活环境中默默地承担着本民族人口繁殖的重任,怀孕、分娩、抚育子女被认为是女性天经地义的义务,生育是她们不可推卸的责任。没有生孩子的妇女是没有社会地位的,所以少妇礼必须是生了孩子后才有资格举行。
“就最一般的和最基本的方面说,仪式是按计划进行的或即兴创作的一种表演,通过这种表演形成了一种转换,即将日常生活转变到另一种关联中。而在这种关联中,日常的东西被改变。通过仪式标志着从一个生命阶段、季节或事件,转向另一个阶段、季节或事件。参与通过仪式的每一个人以及整个社会,都以不同的方式标志(或注意到)这些转变。”[3]在仪式上,妈妈会将早已准备好的一整套礼服交给自己的女儿,亲眼看着女儿穿上。在人们眼里,女人只有结婚并生了孩子才算一个完整、幸福的女人。没有结婚的姑娘不能穿着这种服装,否则会不吉利。“按照传统,在结婚、送葬、重大节日或者集会、巴扎上,得到妈妈赠送礼服的维吾尔族妇女必须穿戴这种服装,因为它是身份的象征、成熟的显现、德行的标志。”[4]整个少妇礼仪式和礼服无不蕴含着“生孩子是女人的第一要务”这一信息,成了一个代表着生育文化的符号,传承着维吾尔族的生育文化。
(二)家庭美德教育
从少妇礼仪式上丈夫的发言可以看出,维吾尔族心目中的贤妻应该是能孝敬公婆、照顾好孩子、料理好家务的,这和大多数其他民族的标准一致。少妇礼这一天,从不干家务的丈夫要和其他男性做抓饭招待客人,女性是不劳动的,这是丈夫对妻子的感谢,也是对妻子品德的肯定。
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中强调观察学习,即学习是榜样的作用引起的。个体在社会生活的观察中获得新的行为技能与认知方式,并引起个体外部行为与内部心理过程的改变,即个体在观察中获得从事某种行为的经验并以此作为今后活动的指导。
举行少妇礼的主妇就是一个拥有家庭美德的榜样,而仪式就是一种具体的、生动的、情境性的教育施行过程。仪式中,其他个体依据生活经验,在耳濡目染的过程中可以迅速而又直观地理解并掌握家庭美德,通过个体的观察、模仿与身临其境,通过在场其他人的对主妇的赞美,通过现场营造的气氛来唤起参与者相似的内部情感而实现家庭美德的内化。
教育人类学的一个重要观点就是“人是反思的和自决的生物”,[5]所以仪式中的“女主角”既是教育者,同时也是受教育者。她作为完成生育任务并具有家庭美德的典范,对其他参与仪式的妇女来说有重要的教育作用,督促她们向榜样学习,可以说她起到了传承生育文化和家庭美德的作用,即教育者。另一方面,通过这一仪式可以提高该妇女的社会地位并进一步升华她的道德情感,使她今后变得更加贤良,在仪式的过程中通过反思她也受到了教育。同样,在重大场合中穿着礼服的妇女无疑会对其他妇女起着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
于田“居宛托依”少妇礼是维吾尔族民族文化的一种文化符号,具有丰富的教育内涵。认识、挖掘少妇礼的多重意义,可以增进民族之间的了解。学习、借鉴、发扬与保持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是保持民族特色、多元文化教育、促进家庭和社会之和谐的有效方略。
参考文献:
[1]韩连贇.于田人的少妇礼[J].乌鲁木齐: 丝绸之路,2005,(10):57.
[2](德)博尔诺夫著,李其龙等译.教育人类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56
[3](英)菲奥纳·鲍伊著,金泽译. 宗教人类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76.
[4]孙斌.和田简史[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2:371.
[5](美)茨达齐尔,李其龙译.教育人类学原理[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