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听力学发展中的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现状*
2011-03-19孟照莉王恺郑芸胥科陶勇
孟照莉 王恺 郑芸 胥科 陶勇
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进入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在规定的期间内学完相应的课程,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高等教育,包括大专、本科、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是相对于学历教育而言,是指在完成正规学历教育(可以是全部正规教育,也可以是部分正规教育)参加工作后,为了适应社会需要,而重新以各种方式接受新知识、新技能的教育,实质上它是学历教育的延伸、继续、扩大和发展;继续教育和正规教育是并列的两个系统[1]。对于听力学教育,国内近几年继续教育开展得较好,越来越多的单位开展了听力学的继续教育项目。而具备听力学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较少,听力学学历教育是提高我国听力学水平的根本途径。
1 国内听力学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近几年我国听力学事业正蓬勃发展,听力学技术也在不断提高,但和我国听力障碍人数比较,目前仍然面临听力学人才匮乏的局面。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从2004年起在江苏、吉林、四川、贵州4地进行的听力障碍及耳疾流行病学调查,江苏省内耳疾病包括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的患病率为22%,调查人群中6.9%需要验配助听器[2]。吉林省调查结果为13.1%有听力减退,4.5%有听力残疾[3]。四川省听力减退的患病率为15.7%,听力残疾率为7.5%[4]。贵州省0到14岁儿童听力减退的患病率为3.48%,听力残疾的患病率为1.84%[5]。根据国家统计局报道,2009年出生率为12.13‰,全年出生人口1 615万人,新生儿听力损失发病率为1~3‰,据此推算,每年约1.6~4.8万新生儿可能有听力问题。根据吉林省的听力残疾率,我国现有听障患者约为5 850万。目前,发达国家的听力学人员配备标准为每3 000名听障患者需要一名听力学专业人士。 按此推算,我国约需要19 500名听力学专业人士。
2007年全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规划(2007~2015年)中报道我国有听力残疾人2 780万。我国也面临人口老龄化,根据国家统计局报道,2009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16 714万人,占总人口的12.5%。除了老年性听力损失,年轻人中由于长期听随身听、从事噪声性职业等造成的听力损失,使听障人群越来越庞大。
我国听力学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还不能满足国内对听力学人才的需求,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起步阶段。尽管在过去十几年间国内一些学府陆续开展了一些听力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但和其他专业相比较,专门进行听力学教育的相关学府非常少[6]。 而听力学在国外已发展、经历了半个多世纪,国外的听力学学历教育已具备了较完善的体系,分为学士、硕士、博士教育三个层次[7],以培养听力学学士和硕士为主,并且还在继续向听力学博士的方向发展,尤其是在听力学较为发达的北美地区,从2012年开始,美国的听力学从业人员的准入标准将由听力学硕士学历提高到听力学博士学历[8]。因此,有必要在国内积极开展听力学学历教育,以从根本上解决国内听力学专业人才的匮乏。
除了学历教育,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毕业后更新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听力学的发展,亟需基层和一线的听力学专业人才。我国医疗系统共有县及县以上医院17 764所,按每个耳鼻咽喉或五官科需要一名听力学专业医生和一名听力技师计算,约需要15 000名听力医师和15 000名听力技师[9]。国内康复系统共有省、市级聋儿康复中心32个,地市级语训部576所,3级语训班点1 000余个,这些机构每年要康复16 000名聋儿,至少需要听力师600名[9];国内特殊教育系统共有900所聋哑学校,学校均没有配备听力师[9]。2009年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4号中明确规定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包括听力障碍,对不具备听力初筛和复筛服务条件的机构,应告知新生儿监护人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这表明国家越来越重视新生儿听力筛查,并且随之而来的是如何培养各医疗机构的听力筛查人员,如何提高新生儿听力诊断水平、增加对患儿进行听力康复的人员及提高康复水平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大量一线听力学专业人士,而听力学继续教育无论从形式上还是时间安排上都比学历教育更加灵活,能够接受继续教育的人员也更多。因此,听力学继续教育是听力学人士知识补充、更新、拓展和提高的有效方式。
2 我国听力学学历教育现状
2.1大专教育现状 目前国内开展听力学大专培训的院校有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该院开设了专门的听障教育专业。
2.2本科教育现状 目前国内有3所高等院校开展了听力学本科教育。1998年首都医科大学从生物医学工程系96级学生中分流出6名学生,作为该校第一批攻读听力学技术专业的,学制5年,课程包括公共基础、工程基础课程、听力学技术课程、听力学医学技术的临床实习[10],该专业隶属于首都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包括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2002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成立听力学本科专业,学制4年,毕业后获得理工学士学位。北京联合大学言语康复专业从2003年开始招收听力学本科生。2009年8月,首都医科大学与温州医学院签署了听力医学师资培训班暨教学合作的协议,启动了温州医学院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听力医学的培养,该校临床医学专业20名4年级的学生参加了该专业学习。
2.3研究生教育现状 我国最早开展听力学研究生教育的是四川大学。2000年,华西医科大学(现四川大学)和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开始联合培养听力学硕士研究生,由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大众传播失调研究院提供3年制的听力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华西医院耳鼻咽喉科选送了2名医师赴达尔豪斯大学攻读听力学硕士专业,学成后回国承担教学及科研工作。同时有一定数量的耳鼻咽喉科专业的研究生在华西医大(现四川大学)攻读听力学硕士学位,教学工作由达尔豪斯大学大众传播失调系教授及世界著名听力学家承担[11],考核合格后获得由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和四川大学共同签署的听力学专业结业证及获得四川大学耳鼻咽喉科硕士学位证书。该项目5届共培养了49名听力学硕士研究生,33名获得硕士学位[9],这些学生多数毕业后在各大医院从事听力学工作。在该项目结束后,2007年四川大学开始在耳鼻咽喉科的研究生中培养听力学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目前已有一名听力学方向的研究生毕业。首都医科大学从2003年起建立七年制临床医学听力学专业,课程涵盖生物医学工程和临床医学两大部分,第四年和第五年进入临床实习,第六年强化听力医学知识[12]。
3 我国听力学继续教育现状
国内听力学继续教育项目近十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开展和参与的机构越来越多。培训单位包括医院、杂志社、残联等,一些助听器及人工耳蜗公司也开展了相关的听力学培训。
1997年,由姜泗长、王直中教授和顾瑞教授倡议,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和北京协和医院耳鼻咽喉科开始举办“诊断听力学学习班”,至今为止已举办了13期。自1998年始,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编辑部、武汉大学医学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研究所、湖北省听力检测培训中心已联合主办了十三期(每年定期举办一期)“全国听力检测技术学习班”。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自2003年起,已举办了十二届“0~6岁全国儿童听力筛查诊断培训班”。此外,中南大学耳科研究所/湘雅二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和湖南省听力医学中心成功举办了四届“听力与耳聋基础和临床新进展学习班”。由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主办,郑州市儿童医院承办了第四届全国继续教育项目“儿童听力筛查诊断干预新技术”学习研讨班。
除了这些较长时间的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始举办听力学继续教育培训,特别是卫生部颁发《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后,极大的促进了听力学继续教育的发展,2009年,已有11个关于听力学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09年,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耳鼻咽喉科听力中心举办了全国普遍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断、干预理论及实践技术培训班;北京听力语言康复技术学院举办了0~3岁小龄听力语言康复培训班;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举办了“全国小龄(1~3岁)听障儿童康复教学技能培训班;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新生儿听力筛查检测中心)、广东优生优育协会举办了新生儿听力筛查学习班;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耳鼻咽喉科从2008年起举办了2届重庆市新生儿听力筛查新技术学习班;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耳鼻咽喉科举办了全国临床听力学习班;2007年,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举办了助听器验配技术为主题的 “十一五”全国第三届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培训班以及全国听力语言康复评估培训班及耳模制作培训班。可以看出,近几年听力学的继续教育培训越来越多。培训对象包括听力学相关工作人员,如耳鼻咽喉科医师、听力检测技术人员、助听器验配师等。
4 我国听力学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面临的问题和展望
4.1我国听力学学历教育面临的问题和展望 国内听力学学历教育作为培养听力学人才的主要途径,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听力学还没有被国家纳入正式的教学大纲体系。现大多数开设的听力学学历教育是附属于某专业,如生物医学工程或临床医学工程,学生在高年级阶段学习听力学知识。而目前开展听力学本科教育有一定的困难,听力学本身尚未成为一门独立的职业和专业。这些都限制了我国听力学高等教育的发展。亟需我国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目前听力学发展的需要,把开设听力学专业学历教育的问题提上日程。
目前我国接受听力学本科教育的人才背景来自于生物医学工程或临床医学两类,这进一步反映了听力学是一门交叉性学科的特点。如何规范听力学人才培养,哪些教育背景的人才可以接受听力学教育值得探讨。美国言语语言听力协会(American Speech-Language-Hearing Association,ASHA)对博士培养应完成的实习时间和研究生水平的课程均有明确规定,这样可以保证研究生人才培养的质量。从目前我国开设的听力学本科教育的科目来看,不同学校根据自身的特点所选科目不一,不利于听力学学历教育的规范和保证教育质量。应当由教育机构统一制定规则,规范听力学本科应修的课程,并由国内同行专家共同探讨听力学学历教育应达到的培养目标,制定统一规范的培养方案和确定必修的听力学相关课程。
4.2我国听力学继续教育面临的问题和展望 我国听力学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近几年明显增多,尤其是与儿童听力学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这些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我国目前听力学人才匮乏、总体水平较低的局面,是培养听力学专业人员切实可行的途径。但目前,继续教育培训尚不规范,培训项目相互重复,有资源浪费的可能。
随着继续教育项目的开展,听力学继续教育机构资质的认证,规范听力学继续教育项目、保证教学质量、整合资源及协调统一安排培训项目等,是今后值得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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