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听力学教育的科学发展*
2011-03-19韩德民
韩德民
临床听力学作为一个应用性很强的新兴学科进入我国时间不长,很多工作刚刚起步,相对于我们的人口大国和众多的听力残疾人员,听力学从业人员非常匮乏,因此培养专门从事听力学工作的人才极为重要,发展听力学一定要从教育抓起[1],要科学发展听力学教育事业。
听力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年轻学科,内涵非常广泛,是一门非常有特点的交叉性学科,同时也是一门边缘性学科。其研究内容涵盖了听力损伤的预防、听觉障碍评估、听力残疾康复以及听觉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等。我国的听力学教育起源于十多年前。1994年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与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联合培养了5期199名全国各地的聋儿康复骨干教师,从事特殊教育工作。1996年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与澳大利亚国家听力学中心和Macquarie大学共同创办“中澳听力学培训中心”,开始了我国正规听力学教育培训体系的师资培养项目以及后续的听力学学位教育体系建立。
1 大众知识宣传的迫切性促进听力学人才的需求,教育要先行
要将防聋工作作为一项事业来抓。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有中度以上听力损失2.5亿人。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表明全国听力残疾(含多重残疾)人共2 780万[2],小样本抽样调查表明,我国听力障碍人群约为1.5亿,居各类残疾之首。因此,大力宣传和普及防聋知识,提高防聋意识,预防和减少耳病与听力障碍对人类健康的影响非常重要,要唤起全国人民对听力保健的关注。为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生部等10个部门共同商定,确定每年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其目的就是为推动全国人民共同关注耳朵,保护听力。
然而,面对我国众多的听力障碍人群,从事临床听力学工作的人员屈指可数,并且素质参差不齐,这与我国的听力学教育起步晚和基础薄弱相关。由于听力问题会严重地影响患者的正常学习、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因此“人人享有健康听力”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话题。普及基本的耳和听力保护知识、分析聋病的流行病学和经济学特点、有效防聋策略的开发、建立国家级防聋项目、唤起大众防聋意识和传播防聋知识与措施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其中从事听力保健的专业人员是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的第一要素,人才培养是关键。
2 技术进步和听力障碍的预防需要专业人员指导,需求迫在眉睫
感音神经性聋患者每年以百万数增长,围绕防聋治聋的基础性研究,已进入一个新阶段。相关研究已经从外周感受器官的形态学观察、电生理测试向神经传入和传出通路、神经、神经节及中枢核团神经元等领域的研究推进。听力康复要从早期发现开始,这是早期诊断和及时康复的基础。伴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研究理念的更新,1993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发表声明提出,所有婴儿都要进行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universal newborn hearing screening, UNHS),这是新生儿听力筛查由高危因素登记向普遍筛查模式转变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同时伴随着多种主、客观听力检测技术和影像学技术广泛应用于临床,要求我们培养出更多的复合型人员从事临床听力学监测工作和科学研究与技术的开发。
众所周知,随着新技术的引入和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助听器(hearing aid,HA)已经由单一的将声信号放大并传入外耳道的补偿性需求发展成为全数字式的声音处理模式。这种变化不仅使聆听者的声音质量提高,同时也使助听器体积微型化成为可能,很大程度地提高了佩戴的美观度。此外还有骨锚式助听器、振动声桥和人工耳蜗技术的开展。如何应用好这些先进的技术?如何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专门化的复合性人才培养仍是临床听力学工作范畴最为重要的工作内容。人工耳蜗技术的开展不仅减轻了家庭和社会的负担,而且推动了耳科学、听力学、言语康复学科整体的发展,促进了相关领域技术的发展及产业化进程,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是发展中国家听力学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3]。
3 行业特点和流行病学的要求促进相关工作开展,水平仍需提高
自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以来,我国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及生活状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为掌握最新情况,并为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法规、政策提供依据,经国务院批准,于2006~2007年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入户调查已结束,相关数据将于统计后公布。耳聋人口基数大、发病率高、发病种类多样是我国耳聋的特点,但是面对如此庞大的耳聋人群,我们还比较缺乏系统性的流行病学研究和卫生经济学的研究,损失了大量宝贵的数据资料和资源。
同时,对耳聋等疾病的诊断标准也需要逐步完善。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科学分会多次召开全国性听力及眩晕学术会议,制定了《梅尼埃病的诊断依据和疗效评价分级》 和 《突发聋的诊断依据和疗效评价分级》标准,制订了《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诊断标准》指南。上述工作可使临床常见病的诊断更具有权威性,对突发性聋、梅尼埃病和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的临床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有利于学科的整体发展,同时有利于国际交流。完成对标准的解读和落实,细化听力学评估方法也需要大量听力学工作者的参与。
4 回首过去,展望未来
近年,伴随着众多相关学科的飞速发展,临床听力学已取得了瞩目的成绩。然而,我国听力康复专业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4],例如:目前在中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听力康复行业的准入门槛;正规的学位教育屈指可数而且办学规模小,而专科教育和继续教育占很大比重;尚未正式设立听力学和言语-语言病理学学科和相关职称等。
因此,现阶段的人才培养一定要注重质量和科学发展,要借鉴国外宝贵的教学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和普及听力学基础教育,作为正规听力学学位教育的补充形式,听力学继续教育学习班只是普及听力学实用性知识和技能的课堂补充;要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密切配合,大力推动我国防聋工作,对常见病切实做到“三早”,建立各种诊疗技术的准入制度和标准,进行有组织的流行病学调查,遵照循证医学的原则开展相关研究;要继续引进世界先进的人工助听技术,同时使人工助听设备国产化,使我国更多的耳聋患者受益。
5 参考文献
1 韩德民.发展听力学事业要从教育抓起[J].中华耳鼻喉头颈外科杂志,2006,41:321.
2 孙喜斌,于丽玫,曲成毅, 等. 中国听力残疾构成特点及康复对策[J]. 中国听力言语康复科学杂志,2008(2): 21.
3 Mencher GT. Challenge of epidemiological research in the developing world: Overview[J]. Audiology, 2000, 39:178.
4 冯定香,苏俊.中国听力学和言语-语言病理学教育的现状及思考[J].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2009(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