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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文化产业与构建良性文化生态

2011-03-17杨东篱

天府新论 2011年1期
关键词:良性文化产业生态

杨东篱

发展文化产业与构建良性文化生态

杨东篱

“文化生态”是多种具有不同价值观的文化相互关联、作用、影响而形成的动态有机系统。在当代中国,构建良性文化生态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发展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可以抵抗外来文化入侵,完善文化生态的多元性,维护多种文化形态之间的平衡,推进多种文化形态之间的交流,协助文化与政治、经济领域建立互动关系。然而,也不能放任文化产业完全自由的发展,在发展文化产业时,需要注意集中处理四种关系,即文化性、政治性与产业性的关系;引进外来文化产业与本土文化产业创新的关系;国家政策管理与市场自由调节的关系以及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等。

文化生态;文化产业;良性;泛意识形态化

1955年,美国文化人类学家朱利安·斯图尔特提出用生态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文化现象,由此形成了“文化生态”的概念。斯图尔特的本意是想通过“文化生态”来解释分布于不同地域的独特文化形态和文化模式。然而,一个概念一旦产生就具有了独立性,它的内涵一般不会一直拘囿于它的原始意义,而会不断生发出新的意义。自 20世纪 80年代起,我国学者对“文化生态”内涵的讨论就没有停止过。目前学界对于“文化生态”主要存在了三种理解:第一,认为“文化生态”是一个文化形态多元,文化价值多维,各种文化在相互关联、作用、影响中形成的动态有机系统,代表性学者如冯天瑜、方李莉、孙兆刚。第二,将“文化生态”理解为文化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耦合,代表性学者如司马云杰、邓先瑞。第三,指出“文化生态”就是“生态文化”,是一种有利于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以生态价值观为指导的文化现象,代表性学者如余谋昌等。〔1〕本文主要采用了对“文化生态”的第一种理解。

按照冯天瑜等诸多著名学者的看法,“文化生态”是人类社会各种文化群体从事文化创造、传播及其他文化活动的基本条件。〔2〕所以,“文化生态”必须一直保持良性状态,才能够更好地维持和促进各种文化的创造、交流、传播,对与文化关联密切的各种政治、经济活动起到辅助和推动作用。那么,什么样的“文化生态”才是良性的呢?综合当代学界的主流观点,良性的“文化生态”从原则上来说,至少应该具备五个特点:首先是文化种类的多元性。构成良性“文化生态”的文化种类必须多元化、多样化,这才能够保证文化生态系统内部资源的丰富。其次是各种文化之间彼此关联,可以相互影响,相互借鉴。文化种类的多元只是保证了文化资源的丰富,凸显了各种文化之间的个性与不同。但要使文化生态系统内部能够形成合理的流动、运动机制,则各种文化种类之间必须具备一定的关联性,可以相互影响和借鉴。再次,各种文化都具有可生长性。虽然各种文化种类的彼此关联能够帮助在文化生态系统内部形成运动的机制,但要使这一机制充分、活跃地运转,则各种文化本身则必须具有可生长性。因为只有各种文化是不完善的,是需要生长的,它才会渴望与其它文化之间进行交流并借鉴其它文化来补充自身,也只有如此,文化生态系统才能够得以充分、活跃地运转。又次,各种文化种类之间能够和谐、有序的相处。文化生态的系统需要活跃的运转,但更需要在运转中保持平衡,这样才能够维持系统的完整性。这种动态中的平衡就需要各种文化种类之间和谐、有序的相处。最后,良性的文化生态系统还可以同社会的政治、经济系统之间形成良性的关联、互动,相互影响,相互支撑,共同推动社会的整体进步和发展。

构建良性文化生态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要求。在当代中国,构建良性文化生态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发展文化产业。

首先,当代中国文化生态正在面临的危机需要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来解决。当代中国的文化生态目前正在两个方面遭遇危机:

第一是文化生态的国内危机。文化生态的国内危机表现为,文化生态系统的活力不足,文化自身同经济以及政治关系在整体上的失衡。解决这一危机的一个重要途径就在于将部分文化资源推向市场,发展文化产业。从现实的政府行为来看,我国从 20世纪 70年代末 80年代初开始的文化体制改革就是在将社会文化从“泛意识形态化”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将一些文化资源逐步推向市场,恢复文化发展的应有活力。从 20世纪 80年代到 21世纪的前 10年,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经历了 80年代到90年代的起步阶段、90年代到 21世纪初的稳步发展阶段、21世纪初至今的重大突破阶段,逐步推动了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促进了非公有制资本投资文化建设、加强了文化的立法执法、完善了国家的文化经济政策,并在此基础上提倡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第二是文化生态的国际危机。我国文化生态的国际危机表现在,随着世界经济的逐步 “全球化”,文化的“全球化”时代正在到来,外来文化对本土文化的冲击日益强烈。本土文化产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本土文化对抗外来文化的能力。自 20世纪 80年代打开国门直到进入 21世纪的今天,欧美、日韩的各种文化,特别是流行文化陆续大规模地涌入国内,对本土文化形成了特别强烈的冲击。要对抗这种冲击,本土文化就需要大力增强自己的创造、创新能力。将部分文化资源推向市场,投入激烈的市场竞争是目前培养、锻炼文化创造、创新能力的最佳途径。我国文化生态所面临的国内危机和国际危机都需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然而,目前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才处于起步阶段,还无法在真正意义上帮助对抗外来文化的冲击。因此,我国在国内和国际上的文化生态危机将在较长时间内存在,而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则构成了目前文化建设重要而急迫的任务。

其次,当代良性文化生态系统的构建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来实现:

第一,构建当代良性文化生态系统需要多种价值取向的文化种类,实现这一点就需要发展文化产业。20世纪 80年代,思想解放热潮兴起,文化体制改革启动,在此背景下出现的精英文化强调文化的精神内核,强调文化对生活的超越和疏离,固守着传统意义上的文化观念;另一方面,精英文化因受众较少,很难在全社会形成广泛的文化效应。文化产业将市场的竞争机制引入文化领域,敦促文化不断推陈出新。为了生产具有创新性、富有竞争力的文化产品,文化产业化的资源就不可能是单一的。这样,所有的文化种类如精英文化、民俗文化、外来文化等都可能成为文化产业化的资源。在这一前提下,众多具有不同价值取向的文化产品就被生产出来,为构建良性文化生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维护多种文化形态之间的平衡。构建当代良性文化生态的多元文化种类需要保持彼此之间相互关联的平衡关系,这一点需要通过文化产业的发展来实现。如前所述,构建当代良性文化生态的很多重要的文化种类都通过文化资源产业化的方式生产出来,它们在服务人民大众,创造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着一致的共识,在生产机制、传播方式、营销手段、消费方式等方面也有着诸多相通之处。这些共识与相通之处就构成了它们彼此关联、交流的基础。目前我国发展文化产业特别注重的就是强化服务人民大众,创造经济效益的意识与革新文化生产机制、传播方式、营销手段以及消费方式的意识。这无疑能够深化多元文化种类之间的关联与交流。就这点而言,文化产业的发展对维护多种文化形态之间的平衡大有裨益。

第三,发展文化产业能够推进多种文化形态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构建当代良性文化生态的多元文化种类不仅需要保持相互关联的平衡,更需要在这种平衡的基础上交流、互动,这才能够保证整个文化生态系统积极、活跃地运转。因产业化资源的不同,各种文化产品虽然为了扩大传播、营销的范围,更大程度地获取经济效益,而注意增加了文化的通俗化、娱乐化内容,但它们在文化情趣、文化价值观等方面还是体现出了相当的差异,比如以意识形态文化为资源的产品更强调国家意志,清正严明;以精英文化为资源的产品还是将人道关怀作为主题,高雅脱俗;以民俗文化为资源的产品侧重于展示民众的生活情趣和生活价值观,自然亲切;以外来文化为资源的产品则重在体现异域风情。这些差异凸显了各种文化产品的个性,构成了各种文化产品生存并富有竞争力的根本原因。为了进一步丰富自我个性,获得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各种文化产品在吸收、借鉴原有文化资源的同时,也需要在保持特定价值观的前提下相互借鉴。彼此相互交流和借鉴增加了各种文化形态自身的活力,也活跃了整个文化生态系统。就这点而言,文化产业的发展可以看作是活跃文化生态的“兴奋剂”,推动文化生态系统积极运转的“发动机”。

除帮助生产多种文化种类,维护多种文化之间的平衡,推进多种文化之间的交流互动外,文化产业因其“三位一体”地兼具了文化、政治、经济的功能和属性,本身还可以构成当代文化、政治、经济交流与互动的平台,使整个文化生态系统与政治、经济系统协同发展,共同推动社会进步。

虽然文化产业的发展对于构建当代的良性文化生态有着非凡的意义,但也不能放任文化产业完全自由的发展,因为文化产业自身也有一个良性发展的问题。只有保证了文化产业自身的良性发展,文化产业构建良性文化生态的功能才能够被充分发挥。因此,在发展文化产业时,要注意集中处理四种关系,即发展中文化性、政治性与产业性的关系;引进外来文化产业与本土文化产业创新的关系;国家政策管理与市场自由调节的关系以及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等。

在处理文化性、政治性与产业性的关系时应遵循正确定位,兼顾发展的原则。如前所述,文化产业本身是当代政治、文化、经济三大领域交叉、融合的产物。然而,政治、文化、经济在文化产业中的含量和功能却并不相同。其中,文化是文化产业的内在精神,政治担当了塑造国家形象的任务,而产业则主要负责生产、营销、传播政治、文化的物质载体。从这一点看,文化产业的文化性、政治性与产业性实质上并不矛盾,完全可以在充分认识和理解它们功能和意义的基础上对三者兼顾发展。然而,在现实中,尤其是在文化体制改革提倡一定程度的文化产业化、市场化的今天,文化产业的产业特性常常会覆盖甚至扼杀文化性和政治性,使文化产业成为纯粹的商品。文化产业一旦变成纯粹的商品,它就失去了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失去了政治的责任感,失去了它作为文化产业的基本价值。因此,需要特别注意文化产业化的限度问题。在我国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起步阶段,科学处理文化性、政治性与产业性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在处理引进外来文化产业与本土文化产业创新的关系时,应注意在保持本土文化产业独立的前提下,有选择地吸收和借鉴外来文化产业的运行模式和经验,进行自主创新。我国当代文化产业不仅需要自我调整和发展,还需要面对外来文化产业的冲击和挑战。欧美国家的文化产业发展已有上百年的历史,经验成熟,基础雄厚。日韩的文化产业虽然起步较欧美国家晚,但近年来发展势头颇为猛烈,有许多在全球产生重要影响的龙头产品。而我国的文化产业才刚刚起步。我们一方面必须参考和借鉴欧美和日韩国家的文化产业从创意、包装到营销、传播等各个环节的模式和经验,因为“输入的信息和文化产品的教育价值不可低估”〔3〕,“它可以给本国文化带来新的东西并且丰富它”〔4〕;另一方面,也要特别注意外来文化产业对我国文化产业在文化和意识形态方面有意无意地渗透。“大量外国传媒产品的输入也有可能削弱了输入国人们的文化一致性意识”〔5〕。在这一情况下,对外来文化产业的吸收和借鉴就要有策略、有选择地进行。我国初期面对外来文化产业的一味拒斥与当前对外来文化产业因过度借鉴而导致的过度包容都有失偏颇。

本文认为,有策略、有选择地吸收、借鉴外来文化产业应该注意认真学习外来文化产业的产业运行观念和模式;全面吸收外来文化产业中有益于我国社会发展的文化精神,如对自由的追求,对民主的向往以及对社会责任感、社会公共意识的强调;深入借鉴外来文化产业塑造国家形象的方法等。在有策略、有选择地吸收、借鉴外来文化产业经验的基础之上,我们可以结合中国本土的社会现实,开创自己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发展体现中国民众情趣、意志、价值观,创造巨大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的文化。

在处理国家政策管理与市场自由调节的关系时,应注意以文化产业的市场自由调节为主,国家政策管理为辅。当前文化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就是将一些文化资源推向市场,目的是通过市场自由调节机制来发展当代的社会文化。当代各种文化资源进入市场之后,它们通过市场的自由调节,按照经济运行的规律,以竞争、合作、融合等方式彼此关联、影响、互动,进而构成一种文化生态的动态平衡。然而,文化产业管理主要采取市场自由调节的方式并不意味着就完全不需要国家政策的参与。尤其在现阶段,国家政策的适时参与能够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文化产业化不是把所有文化产品简单地置于市场中,而是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才能使文化产业健康发展”〔6〕。我国当前还没有完成从 “计划经济”向 “市场经济”的过渡,当代市场机制的发展还不成熟。国家需要从总体上宏观把握,及时发现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帮助各种文化产业行业渡过难关,顺利发展。比如从文化体制改革开始至今,针对各种具体文化行业所制定的事无巨细的各种政策就属于这种情况。同时,我们也需要国家在文化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适时将其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为文化产业的成长提速。2009年 7月,政府提出的《文化产业振兴计划》就是在对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局势进行了总体把握,深度思考之后所出台的将我国文化产业全面推进到新阶段的政策。

在处理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时要遵循以经营性为主,兼顾公益性的原则。经过文化体制改革,当代文化正在逐步进行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分化。有很多学者就此认为文化事业才具有公益性,而文化产业体现的主要是经营性。实际上,文化产业也有一个公益性的问题。文化产业的公益性突出体现为它的社会责任感。文化产业的社会责任感要求它注意它所传播的价值观、情趣、意识对全社会的影响,要求它积极追求、建设文化的正面价值,努力营造健康、明朗的文化气氛,对因一味追求商业利益所导致的低俗文化现象,如解构红色经典,恶搞严肃影视剧等进行坚决抵制。当然,文化产业毕竟是一种产业,不可能将注意力完全放在文化传播的社会影响上。所以在处理文化产业公益性与经营性关系的时候,还是要将其经营性放在首位,不过在关注文化产业经营效益的同时,也应该兼顾文化产业自身的公益责任。

通过对文化产业发展中文化性、政治性与产业性;引进外来文化产业与本土文化产业创新;国家政策管理与市场自由调节以及公益性与经营性等诸多关系的合理处理,文化产业自身就可以获得良性发展。良性发展的文化产业可以抵抗外来文化入侵,完善文化生态的多元性,维护多种文化形态之间的平衡,推进多种文化形态之间的交流,代表文化与政治、经济领域建立互动关系等方面为建构当代良性文化生态做出准备。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一个问题,即文化产业对构建良性文化生态的意义并不是绝对的。当我国文化生态因文化产业的深度发展由和谐又走入新一轮危机的时候,发展文化产业与构建良性文化生态的关系问题或许又该重新被解释了。

〔1〕熊春林,黄正泉,梁剑宏.国内文化生态研究述评 〔J〕.生态经济,2010(3).

〔2〕冯天瑜,何晓明,周积明.中华文化史 〔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9.

〔3〕〔4〕〔5〕伊滕阳一,胡正荣.国际传播与一国的文化一致性 〔J〕.现代传播,1991,(2).

〔6〕顾江.文化市场建设中的政府介入机制 〔J〕.江海学刊,2001(5).

G114

A

1004—0633(2011)01—116—04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项目编号:08JC751028),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编号:20080440173),山东省博士后创新科研基金项目 (编号:200703096)阶段性成果。

2010—10—08

杨东篱,文学博士,历史学、文化产业研究博士后研究人员,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研究与文化产业理论。 山东济南 250100

(本文责任编辑 刘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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