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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棋局

2011-03-14丁玲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 2011年1期
关键词:出资人国资委市场化

丁玲

央企兼并重组一直饱受争议。“产业版中投”——国新公司的成立,能否为央企整合破冰?

被称为“中投二号”的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新公司)终于尘埃落定。12月22日,或许是基于对当天资本市场影响的考虑,国新公司挂牌发布会特地选在了股市闭市后的下午5点举行。

在北京远望楼宾馆四楼的第一会议室,国资委主任王勇面对着台下的央企负责人和媒体记者,宣布国新公司挂牌成立,首期注册资本金45亿元,同时也宣布宝钢原董事长一“铁娘子”谢企华任董事长,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刘东主任公司总经理。

“国新公司首先是一家企业。作为企业,也是搞经营的,它与别的央企完全栢同;其次,国新公司的任务有特殊性,主要是在中央企业范围内从事企业重组、资产整合;第三,国新公司是承担这样任务的资产经营与管理公司,不是生产经营企业,更不是专门搞投资的公司。”王勇对记者表示。

成立国新公司,是国资委前掌门李荣融未竟之志,央企的重组整合之路,从未缺少质疑声。国新公司能否给央企的兼并重组注入新的活力,解决整合难题?

“谢刘配”的平衡力

国新公司的诞生颇具神秘感,最早可以追溯到2007年,时任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国资委内部讲话中曾表示,国资委向国务院上报丁关于组建第三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另两家分别是中国诚通控股公司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请示,并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原则同意。

此后,市场断断续续有关于国新公司成立的传言,但一直未有官方回应。今年上半年曾几度传出成立的消息,但未果。

12月18日,五矿发展(600058.SH)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作为战略投资者之一,国新公司持有2.5%的五矿股份。这一行为也引来了市场各方的猜测。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了解到,实际上国新公司于11月4日已登记成立。而直到12月22日,国新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国新公司的成立颇费周折,这主要是因为很多问题难以理顺,装什么企业进去,谁来管理,和国资委的关系怎么处理,这些问题都很复杂。”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部部长王志钢对《中国经济秈信息化》记者表示。

《国资法》起草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透露,国新公司的角色和组建确实经过了一个复杂的讨论和思考过程,“国新公司的角色究竟是更像一个小国资委还是更像一个规范的公司?如果国新公司带有行政管理职能,那它成立就没有必要了;如果是个单纯的公司,那它行政协调的职能就会减弱。这也是有争议的。”

上海天强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祝波善在接受本刊采访时亦表示:“此前,国新公司的人事安排还有一个版本,董事长和总经理都由国资委的人担任。”他认为,“谢刘配”的人事安排体现了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求平衡的意图,“现阶段,这个组合是一个不错的方案,比全是国资委的好。然而完全按照市场化来配置团队,也不太可能。”

争议国新

虽然国资委有意低调处理国新公司挂牌成立一事,但是这并没有降低人们对此事的关注度。

一直以来,国资委作为国有企业出资人,企业管理层经营国有资产,由国资委考核“成绩”。国新公司是否有成立的必要?著名财经评论员叶檀认为:“目前许多央企都是上市公司,业绩好坏市场会及时反映,上市公司需要进行资产整合,有投行等各种专业机构出谋划策。如果央企需要出售旗下资产,在产权交易所挂牌就是,何劳兴师动众再成立一家专事央企资产经营与管理的国新公司?”

祝波善持有不同的观点。他认为,从国新公司的定位角度上看,这家公司成立是非常有必要的。对国有企业来说,整合、投资、出售都可以通过市场来实现,但要追究国资委的出资人权力,就会面临市场化接口问题。一旦某个央企要整体上市,属于政府部门的国资委因没有完全的民事责任能力不能做这个股东,只有国新公司去做。当然,至于以后再运作过程中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则是另外一回事。

他表示,从市场化运作的角度上讲,国新公司是否存在对市场运作没有什么影响,但问题是国新公司所征集的这些资产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在资产上市时需要有持股主体,国资委不好直接去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李曙光则向《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表示,国资委作为出资人,有权利决定企业的规模、效益、发展节奏的把握、整体的战略。他认为,要把分散在各个企业的产业能够拧成一股绳,的确需要专业的公司来操刀。

进步还是倒退?

作为政府的特设机构,国资委虽然代表国家对央企履行出资人责任,但由于其身份限制,它并不能直接持股。这种委监管和出资人于一体的运作模式给央企的发展带来了诸多不便,在《国资法》颁布后,该模式难以为继。“如果继续原有模式,国资委就是在违法。”祝波善对记者表示。

而央企的兼并整合之路并不顺利。2006年,国资委曾提出“2010年央企数量减少到100家以内”,至今仍还有121家,国资委接下来的工作可谓任重道远。此时,国资委成立的资产管理和运营公司正是应景之举。“未来,有可能将20家公司都整台到国新公司。”祝波善认为。

他表示,成立国新公司主要有三方面好处,一是投资控股的平台。一些经营管理方面的事情可以交给国新公司,央企上市的时候,国新公司也可直接作为战略投资或者投资者。二是一个整合重组的平台,国新公司可直接将企业装回来,减少央企数量,此外,还会将一些非主业资产装进来。三是国新公司将来会接收一些央企整体上市所剥离的不良资产。

无疑,这给央企的整合和经营带来了便利,但也不免让人担忧,此后央企的重组是否会成为变相的拉郎配?“从某种程度上讲,国新公司其实是央企的二级出资人,这就有出现拉郎配的可能。因为,它与企业的关系是个变数。”李曙光对记者表示。

叶檀也不无担忧地指出,国新公司成立后,经营方式逐渐市场化的央企资产将进入堂而皇之的行政划拨阶段,只要国资委认为不符合央企主业、甚至不符合国资委某一特殊规划的,都可以名正言顺地将资产划拨至国新公司。目前央企内部资产划拨之事屡见不鲜,但通过成立公司昭告天下划拨的合理,不可不说是央企市场化经营的大倒退。

对此,祝波善认为,国新的成立不但不会影响国有资本的市场化经营,而且恰恰会促进国有资本的市场化经营,“它是国资委管理国有资产的一个重大突破,标示着迈向市场化的步伐在制度性障碍上取得了突破,解决了一部分的制度障碍问题。”但同时他也指出,从国新公司的官方定位上来看。它能解决这个问题,但这并不代表在实施过程中,有了好的定位就足够了。

改革先锋

从定位来看,虽然国新公司在一定程度上为央企兼并整合和未来央企整体上市带来便利,但是国新公司的操作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央企面临的另外一个问题——干部制度的改革没有配套,这会给国新公司带来操作难度。总体来说是乐观的,但是周期会很长。”祝波善告诉记者。

李曙光亦认为,整个国资委系统都存在千部人事、市场化经营制度没有跟进的问题。

如何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李曙光认为,淡马锡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一种可借鉴模式,但是国新公司与淡马锡还不一样,淡马锡没有历史遗留问题,没有主辅业的问题,就是代表国家去投资、经营,主要功能是投资。而国新公司的主要功能是处理功能,去处理现有的不良资产和一般性的资产,和淡马锡相比有很大的区別。

他表示,国新公司更类似当年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四大资产公司。不同的是,国新面对的资产不但包括不良资产,还有些不错的资产。两者性质差不多,都是处理一些棘手的债权债务关系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借用一个新的机制去解决这些问题。“这个就是传统的牌子,现代的发动机,看你怎么来驾驭它。”

对于未来国新公司的经营发展,李曙光建议:“首先,国新公司是央企的二级出资人,国资委是央企的一级出资人。如果国新公司不能转变国资委原来的定位和公务员干部管理制度,那它也会陷入到传统的行政体制当中。

其次,国新公司要避免陷入到行政的老路上去,不能成为行政监管者,或者成为企业经营的干预者。国新公司作为一个资产重组、结构调整的平台,那么应该更多地运用这个平台,把原来比较散、凌乱的、历史问题比较多的以及目前要进行大力度处置的资产,通过其比较好的经营能力、整合能力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去进行整合、操作。”

他认为,国新公司需要加大改革的步伐,要建立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希望它作为国资委干部制度改革的一个前奏。实行完全市场化的管理,建立一套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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