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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路在何方?

2011-02-26左玉茹

电子知识产权 2011年7期
关键词:门缝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

1999年,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忻州分行为忻州市云中制药厂办理了200万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为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撬开了一道窄窄的门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我国正式启程。这门缝虽窄,但透进来的光芒却十分诱人。“融资”是成长期中小企业的头等大事,而银行贷款作为企业重要的融资手段对中小企业来说却是蜀道之难。成立时间短,尚未建立起企业信用;实力薄弱,无可供抵押的不动产……这些因素均促使银行对中小企业避而不见。

十余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一直在探索着前进的方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不断强调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促进,2010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推向发展浪尖。但所有这些政策仍停留于宏观引导层面,并未落实于细节,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仍集中在一些试点地区开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公布三批共计16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各个试点单位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上各显神通,“浦东模式”、“成都模式”、“南海模式”、“北京模式”等接踵而来。每一个名字或代表一种政府、银行、企业合作方式,或代表一种政府补贴方案,尽管披着各色的外衣,但其本质上都是政府的牵线搭桥和财政补贴。在2010年《电子知识产权》第11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题中,我们曾定义这种现象为“政策上位”。不可否认,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初期发展阶段,政府介入是必要的,政府介入才能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搭起一个可以演出的舞台,但是,亦不可否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之路要走得长远走得开阔,就必须一步步地脱离政府扶持的大手。为达这一目的,政府、学者、产业孜孜以求,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探索切实可行模式。从本期开始,《电子知识产权》将持续关注这一话题,从概念的正本清源到程序的细枝末节,搭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之路”的探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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