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学文言文中的名词活用动词现象
2011-02-19庞兵建江苏省丰县中学
■ 庞兵建(江苏省丰县中学)
现在语文课本中的名词活用为动词的现象特别普遍。名词活用为动词有特定的条件。一个词在具体的句子中,只有处在特定的语法位置上,在和前后词语的有机结合中,才能获得另一个词的语法功能和词汇意义,使活用成为事实。名词活用为动词的具体条件如下:
1.两个名词连用,如果二者不是并列、偏正、判断、复指关系,而是主谓、动宾或动补关系,那么其中必有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1)两个名词连用,若构成动宾关系,前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后一个名词做它的宾语。
荆人欲袭郑,使人先表雍水。(《吕氏春秋·察今》)
擅爵人,赦死罪。(贾谊《治安策》)
例一“表雍水”构成动宾关系,“表”活用为动词,译为“作标记”。例二“爵人”是“拿爵位给人”。
(2)两个名词连用,若构成主谓关系,则后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夫人蚕缫,以为衣服。(《孟子·滕文公下》)
子房前!(《史记·留侯世家》)
例一“夫人”“蚕”均为名词,二者连用,构成主谓关系,“蚕”活用为动词,意为“养蚕”。例二“子房前”是“子房向前”(这是刘邦呼叫张良的话),“前”是方位名词活用作谓语动词。
(3)两个名词连用若构成动补关系,则前一名词活用为动词。
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孟子·公孙丑下》)
“名”“世”均为名词,二者连用,构成动补关系,“名”活用为动词,意为“闻名”。
2.名词放在“所”字后面,活用为动词。
民之所誉,上之所礼,乱国之术也。(《韩非子·五蠹》)
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史记·秦始皇本纪》)
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史记·陈涉世家》)
“所”字是个辅助性代词,经常放在动词前面,指代某种动作的对象。例如“所见”意思是“见到的(东西)”。名词放在“所”字后边活用做动词,例一“礼”本是礼仪、礼貌、礼法等意义,这里活用为动词,译为“以礼相待”。例二“职”本是“职务、职责”的意思,这里变为“掌管、负责”的意思,“所职”就是“所掌管的”。例三“罾”本是一种鱼网,“所罾”就是“所网着的”。
3.名词放在“可”“欲”“能”“敢”等能愿动词后,活用为动词。
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论语·公冶长》)
寡人欲相甘茂,可乎?(《史记·甘茂列传》)
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荀子·劝学》)
能愿动词只修饰动词,上三例中名词“妻”“相”“水”受能愿动词的修饰,都活用为动词。
4.名词放在副词后面活用为动词。
秦师遂东。(《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孟子·离娄上》)
军垒成,秦人闻之,悉甲而至。(《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副词在句中一般只作动词或形容词的修饰语。例一“遂”、例二“皆”、例三“悉”是副词,被它们修饰的名词“东”“法”“甲”都活用为动词,分别译为:“向东(进发)”“效法”“穿上铠甲”。
5.名词、形容词放在“之”“我”等代词前面,活用为动词。
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晁错《论贵粟疏》)
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刘豫我也。(胡铨《戊午上高宗封事》)
上两例中“衣”“臣妾”“刘豫”,都是名词用在代词“之”或“我”的前面,活用为动词。这种活用常常是使动用法或意动用法。
6.名词后有介词结构做补语,又无其他动词时,这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请勾践女女于王。(《国语·越语》)
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左传·僖公五年》)
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孟子·梁惠王上》)
例一“女于王”就是给王当婢妾,“于王”是介词结构作补语,名词“女”活用为动词。例二介宾词组“于虞”用在“馆”的后面,有补充说明的作用,名词“馆”活用为动词,译为“驻扎”。例三“刑”名词,其前没有动词,其后有介词结构“于寡妻”作补语,“刑”活用为动词,意为“示范”或“给……做榜样”。
7.名词用“而”连接时,活用做动词。
连词“而”能连接两个动词、动词性词组,所以名词前后用连词“而”,连接的前后两项之中,如有一项是动词,则另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荀子·天论》)
涕出而女于吴。(《孟子·离娄》)
不耕而食,不蚕而衣。(《盐铁论·相刺》)
今大王举而东,三秦可传檄而定也。(《史记·淮阴侯列传》)
例一名词“王”、例二“女”都活用为动词,“王”为“称王”,“女”前面的“而”连接动词“出”,且“女”后有介词结构“于吴”,“女”同时满足受“而”连接和其后有介词结构的两个条件,活用为动词,译为“把女儿嫁出去。”例三用“而”连接的前后两个名词“蚕”“衣”,都活用为动词。“蚕”同时还受否定副词“不”的修饰,兼有名词活用为动词的两个条件。例四方位词“东”用“而”同另一个动宾词组相连接而活用为动词。
8.名词用在名词性词组之前,如果不是并列关系、判断、复指关系,也不起修饰限制作用,而构成动宾关系时,这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
名词“道”用在名词性词组“千乘之国”之前,构成动宾关系,“道”活用为动词,意为“治理”。
9.名词用在主谓词组之后,不构成并列、判断关系,而表示主谓关系时,这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1916年2月,史称“凡尔登绞肉机”的“凡尔登战役”中,法军伤亡超过50万;同年6月“索姆河战役”中,英军伤亡40万,法军折损20万。战争越来越吃紧,协约国越来越困难,英法两国的男性青壮年几乎全都被征召入伍,走上前线,前线后勤保障人员严重不足,后方劳动力奇缺。在这种情况下,曾经拒绝中国政府帮助的英法两国,终于接受了中国政府“以工代兵”的支援方式。
邦有道,谷;邦无道,谷,耻也。(《论语·宪问》)
“谷”用在主谓词组“邦有道”“邦无道”之后作谓语,活用为动词,意为“领取薪俸”。
10.名词用在名词性词组之后,不构成并列、判断关系,而表示主谓关系,这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论语·颜渊》)
“风”“草”均为名词,分别用在名词性词组“君子之德”“小人之德”之后,构成主谓关系,意为“像风”“像草”。
11.单音名词迭用,如果表示的是主谓或动宾关系,其中必有一个活用为动词。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
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
12.助词中的“者”“之”有特殊的结构作用,它们经常与动词一起用,因此也可以用这两个词来判断名词活用为动词。
遍身罗绮者。(《蚕妇》)
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商君书·更法》)
例一中“罗绮”,名词活用为动词。“罗绮者”,穿绫罗绸缎的人。例二中名词“法”用在作宾语前置标志的“之”字后面,处于动词的位置上,活用为动词,全句的意思是:古代政教各不相同,(我们)效法哪一个古代?助词“之”是“古”这个前置宾语的标志,“之”后面的“法”活用为动词,译为“效法”。
13.名词在动词或动词短语后面,如果既不是动宾关系,又不是动补关系,而是并列关系或连动关系时,这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纺织井臼。(《芋老人传》)
“井”是名词,活用为动词,汲井水;“臼”,名词,活用为动词,舂米。因为“井臼”与动词短语“纺织”构成并列关系。
14.名词在形容词之后,如果不构成名词短语,而构成动词短语时,这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韩非子·五蠹》)
“足衣”是状语与中心词构成的动词短语,所以“衣”活用为动词,“足衣”即“足够穿”。
15.数词后面的名词,翻译时补充的如果不是名量词而是动量词,则这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齐人三鼓。(《左传·庄公十年》)
“鼓”,名词活用为动词,译成“击鼓”。
名词不能带宾语,如后面带宾语,肯定活用为动词。名词后面紧跟名词、代词作宾语,或者介词结构做补语,即活用为动词;名词后面紧跟动词,且与这个动词不构成陈述关系,且这个名词同后面的动词不存在修饰关系,它本身即含有动作意味时,那是活用为动词。
因此,名词活用为动词有其必然的规律,我们有必要对其加以研究。本文在名词活用为动词的基础上总结出一些具体条件,仅仅是对名词活用为动词规律的初步探讨。
参考资料:
1.王力《古代汉语》,中华书局。
2.郭锡良《古代汉语》,商务印书馆。
3.张世禄《古代汉语》,上海教育出版社。
4.戴婷婷《浅谈汉语名词化现象》,《渝西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
5.张永胜《从〈论语〉、〈孟子〉谈古代汉语词类活用的几个问题》,《内蒙古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1期。
6.郭占瀛《关于古代汉语词类活用规律的探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1997年第4期。
7.罗荣华《“词类活用”说之思辨》,《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