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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合作经济年度发展报告

2011-02-19专题调研组

中国合作经济 2011年6期
关键词:农民经济专业

文/专题调研组

2010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胜利结束,“十二五”规划即将开启的重要年份,也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发实施三周年的年份。回眸2010年中国合作经济发展历程,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十一五”期间我国合作经济发展历程和经验进行回顾和总结。这显然不是这份报告就可以完成的使命。然而,作为这一历史进程的参与者和见证人,我们说,2010年,中央和各地各级政府继续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发展合作经济,合作经济发展环境继续得到极大改善;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社会经济生活中,合作经济从来没有像2010年在经济生活中上发挥那样大的作用、产生那样广泛和深远的社会影响。我国合作经济覆盖领域在不断拓展,合作社间的合作在进一步扩大,中国合作社的国际地位和影响继续得到巩固和提高。

一、2010年中国合作经济的特点

(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部门更重视合作经济发展。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锁定“三农”。在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方面,要求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各级政府扶持的贷款担保公司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服务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一号文件”同时强调“加强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拓展政策性金融的支农领域;以及加快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旨在通过政策扶持和市场引导,逐步构建完善农村金融供给体系”。具有“政策+市场”双支点模式特征的农村金融发展路径,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和覆盖率,以全面适应农村信贷需求。

以合作社为重要支点的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体系轮廓逐步凸现,显示了合作经济在我国经济格局中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二)全社会大力支持合作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

在目前,解决“三农”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合作经济发展最为重要领域。“十一五”期间,我国各级农业部门与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打造了“法律法规框架体系、政策扶持体系、项目支持体系、工作指导体系、服务体系”五大体系,推动了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一是推动地方立法,着力打造法律法规框架体系。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与法律相配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等法规相继出台实施,“一法一条例一章程一制度”的法律制度框架体系基本确立。各地积极出台地方法规,促进合作社发展。二是各地推动落实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着力打造政策扶持体系。截至“十一五”末,共有11个省(市)出台地方法规,有28个省(区、市)出台了促进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专门政策文件。三是加大扶持力度,着力打造项目支持体系。近三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合作社专项资金超过13亿元。农业、发改、财政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提出适合合作社承担的国家涉农项目,都要将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并明确申报条件。四是强化示范引导和人才培训,着力打造工作指导体系。启动了示范社建设行动,以示范促规范,抓规范促发展。初步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国县级以上示范社达6万家左右。人才培养提速升级。将合作社人才培养纳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各类合作社人才培训将超过100万人次。五是开展信息宣传和各项对接,着力打造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合作社信息统计系统,总结推广实施合作社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经验;广泛开展宣传,采取多种措施宣传法律精神、中央政策及典型经验,为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探索中发展、在规范中提高,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十一五”末,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35万家,实有入社农户约2800万,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0%。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分布在种植、畜牧、农机、渔业、林业、民间传统手工编织等各个产业,服务内容逐步向共同从事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储藏、加工等方面拓展,使农民成员更多地参与到农业生产经营多环节利润的分享,入社农户的收入普遍比非成员同业农户收入高出20%以上。在产业合作的基础上,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信用、保险等方面的互助合作。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成为率先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重要力量。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2.4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了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2.56万家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广大农户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极大地推进了农业生产标准化和农产品品牌化。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上游,农民专业合作社努力向上下游方向拓展,打造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供应链系统,为保证农产品供给、稳定市场、调控物价做出了应有贡献。在商务部、财政部联手启动“农超对接”推动下,各地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积极参与和推动“农厂对接”、“农店对接”、“农场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积极探索打造农民专业合作社主导的农产品供应链新机制,为国家调控农产品市场提供了全新的思路。据统计,通过“农超对接”将为合作社增加10%-15%的收入。由农业系统直接引导支持开展“农超对接”的合作社超过2000家。在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上海世博会举办期间,来自山东、上海、云南等地的多家合作社为上海世博会保质保量提供了蔬菜、花卉等多种产品,受到组委会和参会人员广泛好评。

(四)中国合作社国际影响日益增强,国际地位日益巩固和提高。

作为中国合作社的代表,中国供销合作社长期以来一直担任国际合作社联盟副主席和亚太地区主席,为扩大我国合作社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国际合作社联盟和亚太地区办事处以及许多国际和地区组织都积极发展与中国合作社的友好交往和双边关系。2010年4月15日至16日,应巴西全国合作社组织的邀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李成玉率团前往巴西利亚出席“金砖四国”合作社会议。此次会议是第二次“金砖四国”首脑峰会的配套活动之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巴西全国合作社组织、俄罗斯全国消费合作社联社、印度全国邦合作社银行联合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60多人参加了会议。“金砖四国”合作社领导人分别介绍了本国合作社组织的现状、规划和政策等有关情况。李成玉就四国合作社加强交流合作、共促发展,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加强高层交流,巩固合作基础;二是积极推进经贸合作,不断扩大合作范围;三是深化合作层次,拓宽合作领域;四是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络机制。2010年9月 1日—5日,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办的国际合作社联盟第九届亚太地区大会在北京召开,体现了国际合作社联盟和亚太地区对我国合作社近年来发展成就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会议的主题是“可持续创新——合作社的成长机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开幕式并代表中国政府致辞。

(五)新型合作社不断涌现,开辟着新的活动舞台,中国合作经济在更深更广的领域发挥着新的更大的作用。

我国合作经济正在向社会经济生活的深度和广度进军。2010年3月21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接见了全体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供销合作社系统已发展专业合作社4.7万家,涉及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领域,入社农户969.8万户。今后全系统将依托地方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等方式,全面加快专业合作社发展步伐,做到数量和质量上都有大的提升。到2014年,全系统领办专业合作社数量翻一番。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以土地合作社为主要载体的土地流转形式得到全国各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成为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的有效途径。1月26日,全国首家农村土地合作社——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徐庄土地合作社迎来首次分红,使得土地流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机融合的效益得以显现。2010年6月,重庆市首个合作经济产业园正式批复落户巴南区,该产业园是以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打造“产供销一条龙”和“农工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这标志着该区土地集约化、产业一体化、农民专业化、农村城市化的新农村格局将逐步实现,对各地政府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发展新路子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7月5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出台。要求创新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形式,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示范农机合作社,带动大型、复式、高性能农机和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8月,由浙江宁波市1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的网购特色农副产品大卖场——乐活厨房正式投入运营。随后吸引多家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加入,设计的名特优农副产品包括水产、禽蛋、茶叶、粮油、水果、蔬菜、南北干货以及各类礼盒等200个品种。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显示出整体功能,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合作社间的合作”,本来是合作社基本原则之一。多年来,“合作社不合作,联合社不联合”成为中国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一个不正常但又难以解决的难题。究其原因,不尊重经济规律、不关心基层合作社人的切身利益、不考虑合作社人的愿望,是产生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从客观上看,为体现“原则”而一味追求“合作”、“联合”,主管愿望脱离了客观需要,超越了经济发展的实际,也是产生“合作社不合作,联合社不联合”的重要因素。就是说,合作社的合作、联合社的联合,都应当、也只能是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合作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为标准,而不能以人们主观想象和良好愿望为根据。现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以千家万户的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的农业生产方式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对接,客观需要大力发展合作社;以大型超市为代表的市场终端,需要更多数量和更大规模的农副产品生产供给者与之相适应,这种市场需求,不仅要求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规模,更要求把众多生产同类农副产品的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形成规模化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为大型超市提供稳定的货源,以满足城乡消费者的需求。2010年11月30日,全国首家省级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组织——河北省蔬菜行业发展联合总社成立。首批参加的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有124个,涉及15个省级蔬菜示范县,随着合作社功能的完善和服务能力的提高,将逐步覆盖全省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河北省蔬菜行业发展联合总社在全国率先建立以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为主要组成单位的省级联合组织,在机制和体制上是一大创新,在农副产品市场上显示出规模的优势和合作的力量。山东、江苏等地的省市级供销合作社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起来,形成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农副产品供应商,在全国几十个大中城市设立销售网点,或者与当地大中型超市对接,或者在农产品展销博览会上抱团出击,形成了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主导的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模式,不仅有效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增加了合作社对市场的话语权,而且有效减少了流通环节,节约了流通成本,降低了农副产品价格,使得农民、合作社、消费者都得到了实惠。这种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的联合和合作形成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为我国农副产品现代购销体系建设作出了极具示范意义的探索和实践。 (吴 震 执笔)

二、合作经济在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在中央和各有关部门、各地区的高度重视下和共同努力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在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促进了农户间的联合与合作,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正在成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载体。

2、推进了农业专业化、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正在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

3、提高了农民市场谈判地位,延伸了产业链条,正在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4、培养了新型农民,促进了乡风和谐,正在成为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支撑力量。

(二)在生产领域专业合作社获得长足发展的同时,金融合作正在成为合作经济协调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正在成为合作经济的一支生力军。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等地的金融合作、小额信贷等在支持农民发展生产、发展专业合作社等方面发挥这了重要作用。

(三)土地合作、农机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合作社之间的合作等方兴未艾,正在成为社会和谐、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基础和重要支撑力量。

三、合作经济在发展中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这些经验对未来的中国合作经济发展弥足珍贵。

这些经验主要有:

第一,在发展合作社过程中,坚持尊重社员对象的意愿,促进依法办社、依章办事,切实保护和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是促进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基本前提。无论哪种专业合作社,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都是办好专业合作社的重大原则。只有坚持尊重社员对象的意愿,维护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让广大合作社成员当家作主,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权力,才能确保合作社在发展中为广大群众所认可,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第二,在“三农”领域,坚持围绕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切实提高农民进入市场和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是促进合作社快速发展的不竭动力。发展合作社,必须结合当地实际,找准优势产业,大力推进专业化生产,努力形成品牌,增强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合作社对农民群众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第三,坚持政策引导推动,部门协作联动,切实形成支持合力,是促进合作社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作为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主体是势单力薄的小农户,涉及的产业是基础脆弱的大农业,需要各地各部门加强支持。近年来,在财政、发改、税务、工商、金融、商务、司法、教育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先后出台了示范社建设行动、普法宣传、税收和金融支持、涉农项目支持、“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等一系列支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扶贫、供销、科协等部门也在支持或领办专业合作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业部2010年确定的第一批819个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单位中,有391个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北京、浙江、江苏、上海、陕西、重庆等地还引入大学生村官机制,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第四,坚持典型示范引路、强化指导服务,切实增强带动能力,是促进合作社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各地农村实践表明,广泛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样板,让示范社领着农民干、做给农民看,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是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如江苏的“四有”、“五好”,浙江的“五化”,湖北的“六有”等。陕西、河南等7省开展了合作社示范县建设,陕西还专门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学院,积极开展合作社人才培训。基层干部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开始把合作社领办人培训纳入其中,安排财政资金进行支持。各地还把合作社信息化建设作为扶持合作社发展的重要举措。安徽省合作社信息化示范社建设,真正做到了鼠标一点,信息全明了。北京市密云县和平谷区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中心,融组织指导与生产经营技术服务为一体,都取得了很好的实践效果。

回顾2010年中国合作经济发展历程,我们可以满怀信心地说,中国合作经济具备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各级党政部门的高度重视,政策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在国家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证明了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合作经济的发展,是一条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也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让我们张开双臂,迎接中国合作经济繁花似锦、硕果累累,合作社人挥洒才干、扬眉吐气时代的到来!

(吴震 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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