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大众文化中平民文化利益的实现与不足*
2011-02-18项晓霞
项晓霞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科文教研部 江苏 南京 210001)
当代中国的大众文化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发端至今,不过三十余年,但发展迅猛,无论是市场化的程度、流动的范围、受众的人数,还是对大众的吸引力和所产生的娱乐性方面,都远远超过了其他文化形态,它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当代中国城乡大众文化生活的主要消费内容。它的崛起,改写了当代中国文化发展的格局。对这样一种在当代中国拥有巨量受众的文化形态,考察它在维护和实现平民文化利益方面的表现,应当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维护和实现平民文化利益的必要性
“平民”这个概念,用以指称社会群体,一般具有两个重要内涵,一是指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二是指社会中最基本的人群。可以见出,平民所指涉的社会人群具有多数性和基层性,这决定了平民利益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应地,维护和实现平民利益,就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取得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实现,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整体的发展和进步,就必须维护和实现平民的利益,因为缺乏整体的社会成员的进步的发展是可疑的。
作为囊括了社会大多数人的一个群体,平民利益有着最基本的一致性,同时也表现出多面、多层、多元的利益诉求,其价值观并非是完全单一或同一的。而从基本种类上看,平民利益的组成也是多方面的,文化利益仅是其中一种。简要来看,平民的文化利益主要包括在享受文化成果、参与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创造和文化创造利益享受上的保护等利益。作为一种平民利益,平民文化利益的维护和实现有益于提高社会成员的文化素质,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对民族、国家而言,是事关民族素质和全体公民文化素质提高的重要问题。但是与政治利益、经济利益相比,文化利益在解决现实生存问题的作用上,似乎不是那么直接,在现实的制度设计上往往是先保障基本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再顾及文化利益。所以,平民文化利益的保障既有逻辑上的合理性,也有现实上的迫切性;既是以对平民利益的整体保障为前提的,同时也应该给以更多关注。
二、当代中国大众文化对维护和实现平民文化利益的积极影响
当代中国大众文化蓬勃发展,对文化领域的发展产生的重要影响,简要地讲有二:一是它引发和强化的中国文化领域最重要的变化是文化产品的商品化和消费性逐渐获得合法性承认,并有成为文化生产中的主导性性质的趋势;二是支撑其发展的技术手段的广泛运用引发的传播方式、途径和效果的变化,深刻地影响着文化的生产和传播,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交往方式。当代中国大众文化在平民文化利益的维护和实现方面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满足平民大众对感性愉悦的需求
感性愉悦是一种日常生活环境中的日常经验和体验,任何时代条件下的人们都会对它有需求。但是在一些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种文化需求会受到抑制。比如革命战争年代,战争环境的残酷性会压抑这种需求,比如政治权力对文化生产的控制力比较大时,也会因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压抑日常生活的合法性。当时代从革命战争年代转入和平建设时期,当市场经济发展,政治、经济、文化三个场域的分化日渐明显,政治公共生活在个体生活中所占重要性和比例下降时,普通人对日常感性愉悦的需求就会随着时代变化而强烈起来。比如想看一些轻松的、娱乐的、讲述日常生活故事的、展现和平年代生活场景的文化产品,需要增加一些消费性的、能够满足感性愉悦的文化产品等等。而以往的文艺作品,因为主要产生于革命斗争年代,受革命话语影响大,对战斗、生产、斗争等场景反映较多,对大众个体的、日常的生活反映得少,虽然保障了革命斗争年代工农兵大众的文化利益,但在已经发生根本变化的社会条件下,其日常感性匮乏的状态日益明显,难以满足当今时代平民的文化需求了。
以工业生产和现代传播为基本特征的大众文化,可谓应运而生。它对当今平民文化利益的实现,最主要的就是在满足数量众多的普通平民对感性愉悦和娱乐的需求。具体而言,在内容上表现为:文化产品中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取代革命战斗生活成为主要内容;普通人的形象大大增多,英雄不再是主要形象;轻松喜剧增多,崇高的悲剧减少;日常情感的抒发、世俗生活的日常纠纷的叙述增多,表现英雄舍生忘死、忘我奋斗的革命豪情和建设热情的减少。在形式上表现为:突出运用影像,强调通俗,通俗诗、报刊连载小说、畅销书、流行音乐、电视剧、电影和广告等等成为主要产品类型,取代了以往的纯文学、诗歌等的地位;在制作目的上,从以教育为主变为以娱乐为主,不以提供对世界的理性反思为目的,而主要倾向于创造娱乐大众的文化产品。应该说,提供感性愉悦是当代大众文化产品的第一目标,这决定了它在编织故事、运用镜头与组织画面的方式等方面显现出与以往文化产品鲜明的区别。现在的事实是大量富含娱乐因素的文化产品,成规模地批量生产出来,并借助现代传媒很快进入文化消费领域,满足平民大众抒发日常感性、获得感性愉悦的需求,又因为适应了这种需求获得更大的传播和发展空间。
(二)满足平民大众“日常审美”和对消费型文化产品的需求
当代中国大众文化可以说在审美观念和产品供给上满足了平民大众的需求。由于它的产生和发展与市场化和信息化这两大全球性历史潮流紧密相联,因而具有鲜明的商业性、产业性、信息性和科技性。商业逻辑是其运作的主导逻辑,其文化工业的运作方式更是塑造和支撑了消费型文化和文化消费观念。在这里,精英色彩的“纯审美”的观念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强调日常生活与审美活动双向互渗的“日常审美”。它既要求让丰富的日常生活体验成为审美的重要资源,又要求美成为日常生活本身的组成部分。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平民大众平易的、通俗的、实用的审美趣味是契合的。而相应地,在产品的制作上,能够研究大众的需求,注意根据平民大众的需求来尽量使产品好看从而好卖。虽然其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但是的确在客观上满足了平民大众对“日常审美”和消费型文化产品的需求。主要体现为:(1)利用复制技术生产出无数副本,消解了传统艺术品的唯一性和神秘性,使往日高高在上的艺术品进入平民的日常生活领域,平民也可以在日常生活情境中展开审美活动。(2)大众传媒颠覆了印刷时代以文学为最高位的艺术等级制,使影视成为影响最大的艺术门类。以影像来叙事的影视艺术,其魅力在于直观、感性,容易被广大文化水平不高的普通平民接受和理解。它通过直接复制日常生活场景的方式来创作,能够快速、应时地展现日常生活,使之直接成为审美对象。(3)变手工作坊式的生产方式为新型的产业型的艺术生产模式,快速的生产、巨大的产量,都使文化产品达到前所未有的丰裕和多样。这样,文化产品尤其是影像产品可以在日常生活随处可见,以其为对象的审美活动就可以成为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甚至达到深度介入的程度。
综合以上,大众文化的蓬勃发展使审美生活化、娱乐化、消费化了,完成了文化与审美从单一纯粹的、神性体验的精神圣祭到多元共生的、世俗生活的日常消费的巨大转换,形成了艺术(审美)与生活(现实)的双向互动和深度沟通,[1]使消费型文化产品获得极大的发展空间,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平民的文化利益。
(三)满足平民大众获得信息、表达意见的需求
享有社会信息和表达个体意见在民主化时代是兼具政治性和文化性的重要利益。从这个角度看,当代大众文化中所实现的平民文化利益主要表现为:
1.资讯服务不断丰富和完善,有助于平民大众便利快捷地获取信息。任何社会都不会缺乏信息的传播与交流,但信息传播范围的广度和深度却有很大区别。除了技术条件的限制之外,信息是不是被有目的地控制在强势集团内部,是不是可以突破社会阶层的壁垒,在社会的底层或基层得到一定传播,往往可以成为表征社会民主程度的重要指标。在追求民主化的现代社会,虽然难以避免媒介对信息的过滤、筛选和限定,但信息传播从总体上讲是越来越畅通,普通社会个体也得到越来越好的资讯服务,平民的文化利益得到很大程度的实现。中国当代大众文化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依托大众传媒的迅猛发展很快形成蓬勃发展的态势。拥有巨量的受众群是大众传媒获得巨大商业利润的前提,受众数越多,可以赢得商业利润的空间越大,所以大众传媒往往千方百计通过完善和丰富资讯服务、降低服务价格来争取平民大众把它作为主要的信息来源,成为其固定的受众群体。现今的平民大众,所享受到的资讯服务是空前的。不仅在于信息的范围和数量、信息传播的范围和速度,还在于信息传播方式的重大改进,比如影像传播的便捷、即时互动的实现、网络媒介的异军突起等等,都极大地实现了包括平民的知情权、受教育权在内的文化利益,为社会个体的丰富发展提供了必需的信息服务。
2.拓宽表达渠道,有助于形成公共性的讨论空间。现代通讯和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还实现了个体之间高速便捷的交流,连接了无数普通个体。这些交流,如果扩展到私人事务之外的公共事务,或是针对某些公共领域的热点话题,如果参与者众多,形成一定的公共影响,就具有公共空间的色彩,将是平民实现其意见表达权利的言论空间。具体而言,其意义主要在于:一是实现讨论交流。参与人数没有限制,可以无限多;内容涉及的话题多种多样,可以是针对特定时空的时事的讨论,可以是阅读或观看文化产品的感想体验,可以是围绕社会现象展开的分析交流;在方式上也实现了多样化,除去体制内媒体上的讨论,还有网络上的博客、微博、视频、QQ聊天等等,特别是技术上能够做到即时互动,可以形成类似面对面讨论的氛围,增强了讨论交流的现实感。这种讨论交流,可以满足个体的求知欲望,加深对社会的理解和认识,也是平民大众进行社会性意义生产的重要环节,可以成为公共言论空间的组成部分。二是讨论交流成为一种构建人际关系的方式。形成共识的必要前提是讨论,共识的获得有助于形成意见共同体,而针对不同事务展开的讨论可以形成不同层面、不同程度的意见共同体。我们知道,在共同体中,个体能减少孤独感、孤立感,增加归属感和安全感,所以,个体通过讨论不仅实现了意见的表达,还加强了人际关联。这种作用在个体日益显现出原子化趋向的现代社会,更具有积极意义。
3.强化平民大众的民主意识,有助于增强参与民主实践的主动性。大众传播媒介提供的先进快速的信息传播条件,使获取信息变得便利快捷,使意见表达的渠道大大拓宽。这种工具性的技术力量为平民的民主实践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同时它还呼应平民大众对提高社会民主开放程度的要求,二者形成合力,引发了更具变革意义的社会变化,这就是提高了平民大众参与民主实践的主动性。平民大众借助媒介平台,获得信息、表达意见、讨论事务,亲身参与多种文化活动和民主实践。随着参与人数的增多、参与范围和深度的扩展,实践的深度也在拓展,经验和教训也会越来越多。这种实践过程,是平民实现其一定民主权利的过程,也是平民强化民主意识、获得经验、提高技能的过程,因此,对于增强其参与民主实践的主动性,提升整个群体的有序民主参与的程度,都具有积极意义。
三、当代中国大众文化对维护和实现平民文化利益的消极影响
当代中国大众文化的勃兴有“后革命”时代的背景。如前所述,它适应了中国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转向之后社会心态和社会民情的变化,以大量文化形式和文化作品满足了平民一定的文化需求,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平民的文化利益。随着大众文化和市场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其日益显现出以商业利润为第一追求的真实面目,这使其在维护和实现平民文化利益方面显现出诸多缺陷。
(一)忽视平民的文化主体地位
从生产与消费角度分析,大众文化是自由市场经济把价值规律和商品交换逻辑向文化领域的推演,[2]它是一种典型的商业性文化。在这种文化生产中,商品逻辑凌驾于审美逻辑之上成为主导逻辑,市场及资本是真正的支配者。利润的追求是第一的,一切都为它服务,围绕着它展开。在这种文化形态中,创作者日益成为受市场操控的生产线上的一个生产环节,创作的自由空间大大缩小;而接受者,其需求不会被全面考虑而是被选择性利用,并且日益受市场训练、被市场左右,选择的自主性和可能性大大降低,日益成为受制于这一生产体系的被动的消费者,其文化主体地位是难以得到体现的。一是在对待平民大众的需求上,大众文化表现出利用和诈取的态度。它研究平民大众的需求,不是真正关心其产品对个体的全面发展是否真正有用,不是在根本上尊重平民大众的需求,也不是为了提升平民的文化素质和生活,而仅仅是根据某种需求,把平民大众训练成某种消费者,甚至还把对平民的某些弱点的嘲笑作为卖点来赢得消费。同时,平民对表达权利的伸张,对文化产品精神价值和情感价值的要求还日益被纳入到商品逐利的系统中,被商业利润渗透、侵蚀、改写,丧失了其本来的正当性。二是大众文化努力控制平民大众成为生产体系中的忠实消费者。当发现感性需求是赢得市场消费的重要卖点时,就利用强大的媒体和传销系统、手段来批量化生产大众的感性需求,持续地甚至毫无节制地放大和强化这一需求,这使得追求感性愉悦甚至是感官刺激的娱乐品种单一化繁荣,而其他类型的产品则严重匮乏,成为一个产品单一和精神向度单一的文化形态。
(二)不能满足当代平民对内涵丰富、积极向上的文化的渴求
文化及文化产品,其属性和价值定位是多层面、多样化的。一般而言,感性与理性,娱乐消遣和教育提高,感官享受与理性思考,轻松和严肃,快乐和忧思,释放和提升,宣泄和引导,这些并列出的属性或特征,本身并非截然对立或非此即彼的关系,理想的状态是它们在文化产品中都有所呈现,相辅相成;实际的状态是大量的文化产品侧重于呈现某一面,这也是正常的。但是,如果某种文化形态的大多数产品都只侧重于单一向度的属性和价值,这就需要质疑了。
随着与市场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为了争取尽可能多的消费者以实现最大限度的赢利,当代中国大众文化越来越倚重发展娱乐消遣的、感官享受的、轻松的属性,成为一种主要就是发展感性愉悦和娱乐消遣功能的文化形态。感性和娱乐当然有其逻辑上的合理性,在与以往文化产品的对比中也能见出它的现实合理性,但是应该知道,有些从感性出发的需求往往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而且如果娱乐和感性得到突出强调,那么感性的凸显可能弱化了理性应有的地位,娱乐的张扬可能排挤严肃的作品。这种倾向在资本的逐利冲动影响下很容易走到另一个极端,不仅导致产品单一,更有甚者会导致为了娱乐和赢利搞低级趣味,导致文化产品中功用性的色情展示、粗俗的欲望宣泄、野蛮的暴力张扬等等层出不穷。现今的事实是,当代中国大众文化的娱乐性日益呈现出泛滥之势,生产出来的大多是感性的娱乐消费品,往往只抓住即时的感性状态,忽视对社会意义和人生价值的深入思考,缺乏历史感和时间感。[3]这样的文化,它不仅不能帮助平民在复杂的社会转型期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滋生的温床。同时,这种泛滥的娱乐性不仅使得大众文化产品本身的精神价值不高,而且还直接侵蚀和瓦解整个社会文化的精神内涵,降低或阻碍了文化的精神高度追求,使文化越来越趋向于物欲的诉求和满足,倾向于感官刺激的满足。在这样的文化生态中,广大平民难以接触到高精神价值追求的文化产品,其对内涵丰富、积极向上的文化的渴求难以得到满足,不仅造成了广大平民文化利益的损失,而且最终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
(三)底层平民的生存困境被重重遮蔽
大众文化从根本上说是外在于平民和他们的日常生活的,它很少关注平民的现实生活状况和真实的文化需求。当代中国大众文化日益显现出与消费主义的文化意识形态紧密结合的态势,成为倚重制造欲望、消费欲望来获得市场利润的文化。
社会群体可分属于不同阶层,其中中产阶层是社会中的中高收入者,平民中的相当一部分属于低收入者。中高收入者占我国人口总数的比例相当低,但是因为这一群体有更多的消费需求,更容易产生包括文化消费在内的消费欲望。大众文化就瞄准这一群体,把其作为欲望制造和培养的主要群体。于是,我们看到反映中产阶层生活的文化产品层出不穷,制造、宣扬和培养中产趣味的产品比比皆是,依托中产趣味制造的种种时尚光怪陆离,这几乎成为大众文化领域里长演不衰的剧目。而包括大量平民在内的低收入群体,虽然占人口的绝大多数,但他们的生存状况是很少得到表现的,大量的底层人群物质生活困窘、精神生活贫乏的生活困境和生活场景更是很难在大众文化中得到真实展现和描绘,其需求也很难在大众文化中得到反映。其原因就在于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和潜力都不被看好,底层的生活方式很难或基本上不可能被打造成时尚产品而被追逐并带来可观的商业利润。因此,底层困境的被遮蔽几乎是必然的。
这种制造欲望倡导消费的文化向平民大众强加了许多被生产出来的欲望,使其渐渐迷失,失去自我;而它对平民生活困境的遮蔽还会造成粉饰太平、掩盖社会矛盾的后果,不仅使广大底层平民表达自身的要求难以得到实现,成为“失语”、“失形”的群体,而且还使平民难以看到真正的现实,进而意志麻痹、斗志销蚀,做了资本的俘虏,连为自己争取利益、实现利益的意识也渐趋淡漠。这样的后果是应该让人警醒的。
四、更好地维护和实现平民文化利益的思路
(一)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应充分肯定平民的地位和价值。平民是日常生活中的普通老百姓。平民不一定能代表历史的发展方向,但却是社会中的绝大多数,是历史进步的主要推动力量。从中国的经济发展、文化进步和民主进程可以看出,普通百姓对社会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他们的实践主体地位越来越得到显现和肯定。[4]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应充分肯定平民的地位和价值,肯定日常生活中平凡个体的创造力和价值。这种价值立场应该得到社会政策的实实在在的支撑,充分体现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针对社会上存在的不尊重平民地位和价值的观念和现象,必须给予明确的纠正。可以针对具体事实,在公共领域发起讨论,不同价值观可以借此交锋、碰撞,文化主管部门要引导讨论,促使讨论的过程成为宣扬主流价值观、达成社会共识的积极过程,让肯定平民的社会主流价值观深入人心。
(二)以明确的平民立场来制定文化政策,保障普通人的基本文化权益。平民文化的很多内容和形式就蕴含在日常生活之中,比如那些相对稳定的思想情感、思维习惯、价值取向、日常生活习俗等等,它们长期地贯穿融合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行为中。实现和维护平民的文化利益就要既尊重其既有的观念和行为模式,又要给以恰当的提高和引导,让平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丰富而与时俱进。如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文化服务的水平和覆盖面,对在意见表达和权利伸张上处于弱势的平民给予政策倾斜,大张旗鼓地保障普通人的基本文化权益;重视文化的普及工作,借助社区工作网络开展文化服务活动等等。
(三)重视真正以平民为主体的文化,为其发展壮大提供条件和空间。现在文化发展的面貌是,一方面,大众文化借助大众传媒迅速发展壮大,影响很大;另一方面,来自民间的主要由平民参与、组织的各种群众文化活动也声势渐大,但它们主要散落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空间,尚未进入公共领域。这些文化活动的发展动力来自于日常生活旺盛的生命力和文化的内在诉求,关注平民的情感世界和精神文化需求,所以其影响力日益强大,发展的势头也日渐强劲。平民通过参与其中,细心品味平凡生活的文化意蕴,丰富了精神文化生活,也逐渐萌发和提高了主体意识。对这种真正以平民为主体的文化,要肯定其中真实、积极的日常生活色彩和以人为本的道德伦理观念,并为其提供发展壮大的条件和空间。比如鼓励开展那些能够培养文化主体普遍的文化参与意识和文化创造能力的活动;积极帮助和促使这些文化活动进入公共领域,得到在公共平台展示的机会,扩大传播范围和影响;给予群众性的文化团体和文艺团体一些有利政策,为其争取发展空间,促进其发展等。
(四)有效控制和管理传播渠道,遏制大众文化的过度商业化倾向。当代中国大众文化生产了数量众多的文化产品和文化形式,满足了平民大众的一部分文化需求,但是,其商业化的性质使其在实现和维护平民文化利益上难以做得更多。要求以商业逻辑为主导的大众文化承担更多的责任似乎不大现实,但是因为中国目前的大众传媒混杂了商业性和公共性,在二者难以做到截然划分的现实条件下,要求它在商业性和公益性的平衡上和在维护和实现平民文化利益方面,做些切实的改进,是合理的也是必须的。目前,传媒内部区分公共频道和商业频道,承担不同侧重的功能的做法已经开始实施,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做的有:(1)对不同类型节目播出的时段和时长做相对硬性的要求,在内容上实施配额限制和管理。此举旨在防止当前娱乐类节目的泛滥和商业化倾向的过度发展,使各类节目都能得到一定的播出机会,获得传播空间;(2)要求面向社会基层人群的节目应占有相应比例和相应时长时段;(3)为群众性文化团体的活动提供一定的传播空间,鼓励其创作热情和参与的主动性。
[1]傅守祥,应小敏.大众文化的勃兴:泛审美中的“生产快乐”原则[J].探索,2006,(4).
[2]朱首献,叶晓艳.当代大众文化的人文批判[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1999,(3).
[3][4]万林艳.从大众文化到平民文化的范式转换[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