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村级财会人员在管理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2011-02-14
近年来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经济发展,个人利益的驱动,迫使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由于有些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的丧失,导致财会人员不提供真实信息。我们必须从职业规范,信息监管,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加强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以保证财会人员信息质量,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发展,乃至社会的发展,尽快使财会人员职业道德问题走出尴尬的境地。财会人员信息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凡是有经济活动的地方,就有财会人员工作,就有财会人员,就有财会人员职业,自然就会产生财会人员信息,村委会虽然不起眼,小的很,但是它也是一个经济活动主体,也就少不了财会人员工作。就整体来看,绝大多数财会人员及其相关领导的职业态度是端正的,他们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但是并不能说明我们的村级就没有虚假的信息。针对这个问题,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简单谈谈村级财会人员在管理财务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点:
第一,原始票据真实性需要推敲;
第二,所报项目票据与事实不完全相符;
第三,坐收坐支现象偶有发生;
第四,帐帐,帐据,帐表有些不符;
第五,财务档案管理不完善;
第六,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使用不尽合理。
目前,村级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扶贫开发资金等。部分村委会存在挪用上述资金的现象,挪用的资金用于村级各项经费的支出,从而引发了各种村级矛盾。
造成以上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财会人员专业素质水平低。当前,农村财会人员大都是村“两委”指定的,没有经过正式的业务培训,有的财会人员业务上只能做到“记记账、打打算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财会人员法的要求,不能及时发现村经济运行中的问题,不能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造成村财务工作专业性和连续性差,出现了“断头账”和“年年培训村财会人员、年年有新财会人员要培训”的现象;
第二,村委会内部缺乏管理,不能严格监督。村财务审批混乱,把关不严。上一级审计机关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第三,缺乏民主管理和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虽然经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但由于种种原因造成部分人员文化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责任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要么以村委的意见为理财依据,形同虚设;要么与村委对着干,民主监督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针对以上村级财会人员信息失真问题中我提出几点建议:
首先坚持依法治村,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对村干部和财会人员开展党性教育、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使其真正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合法,增强基层干部的守法意识,切实做到按章办事。对广大村民开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规、有关制度交给群众,使其真正懂得村民的权力有哪些,如何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提高群众的参政意识;
其次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约束机制,严格监管。
第一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各村必须严格执行新的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制度》、并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帐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会人员档案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等。同时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预决算制度等,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第二强化管理,严格监督。具体概括为“五把关、四签字、三盖章”,即:村民代表议事会和党员代表议事会的审议关、村民理财小组监管关、支书主任的审核关、中心的审核关和县乡经管部门的审计关;业务承办人签字、村委主任签字、支书签字和中心主任签字;村民主理财小组盖审核章、核算中心盖村级财务审核专用章;村财务、村资金统一由中心代管;每季度向村民公开村集体的财务政务活动情况。第三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建立健全村民主理财小组;
再次要健全农村审计机构和职能,强化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第一政府出台加强农村审计方面的文件,明确农村审计的机构以及审计范围、任务、审计程序及职权、奖惩等,提高农村审计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促进农村审计落到实处。第二建立和落实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制度,规定凡纳入委托管理的集体财务,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开发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等都要进行审计。如集体土地征用、上级划拨、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使用、村内“一事一议”、村办企业上缴、集体投资收益等资金的使用,都要加大其审计力度,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并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侵占或挪用集体资产和资金的,要责令如数退赔。情节严重者,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最后建立健全村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村财务档案是村经济活动的历史资料,是解决农村具体问题的最有效的原始凭据,农村财会人员要及时按要求整理好财会人员档案,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归档保管,不得散失、毁损。实行财会人员电算化的地方,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数据备份工作。要建立健全财会人员档案室,购置必要的财会人员档案柜,制定完善会封档案制度,做到职责明确、专人负责。财会人员档案的保管、销毁参照《财会人员档案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销毁财会人员档案时,民主理财小组和乡镇农经部门应该共同派监销。村财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做好财会人员档案的交接工作。实行村账乡镇代理的地方,村财会人员档案原则上由乡镇农经部门统一保管。做到一笔业务有据可查,有帐可对。在源头上防止财会人员管理财务不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