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别视野下的《黄帝内经》*
2011-02-10田艳霞张国杰
田艳霞,张国杰
(1.河南中医学院,河南郑州450008;2.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河南郑州450004)
(作者为河南中医学院馆员,郑州大学博士生。)
阴阳观念,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生产和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早在殷商时期,甲骨文中就出现了具有阴阳含义的文字,如“阳日”、“晦月”等。春秋战国以来,阴阳已成为人们认识和解释自然界的工具,如《老子》曰:“万物负阴而抱阳。”《易·系辞上》云:“一阴一阳之谓道。”[1]《易·序卦传》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1]361这里的天地、男女、夫妇、父子、君臣、上下等,无疑都是阴阳观念的一种体现。另外,像《管子》、《国语》、《左传》等书里,也都存在有阴阳观念。
1 《黄帝内经》中所体现的阴阳观念。
阴阳,不仅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范畴,也是中医的基本理论之一,在《黄帝内经》中使用的频率极高,主要是作为阴气、阳气出现,来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生理活动和病理变化等等。笔者将其梳理归纳,举例说明:其一,总论阴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于本。故积阳为天,积阴为地。阴静阳躁,阳生阴长,阳杀阴藏。阳化气,阴成形。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寒气生浊,热气生清。”《素问·生气通天论》也指出:“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于阴阳。”《素问·阴阳离合论》云:“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然其要一也。”
其二,指男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阴阳分别主血与气,与男女相对应。又《灵枢·五色》曰:“能别左右,是谓大道。男女异位,故曰阴阳。”《素问·上古天真论》曰:“丈夫……二八肾气盛,天癸至,精气溢泻,阴阳合,故能有子。”
其三,指脏腑。《素问·金匮真言论》曰:“腑为阳,脏为阴。”即脏腑彼此之间是一种阴阳关系,脏为阴性,腑为阳性。同篇又云:“言人身脏腑中阴阳,则脏者为阴,腑者为阳。肝、心、脾、肺、肾五脏皆为阴,胆、胃、大肠、小肠、膀胱、三焦六腑皆为阳。”即五脏为阴,六腑为阳。若再具体到每个脏,还有阴阳之分,如心脏可分心阴、心阳,肝脏可分为肝阴、肝阳,肾脏可分为肾阴、肾阳等。《黄帝内经》中关于脏腑阴阳的论述颇多,如:“故背为阳,阳中之阳,心也;背为阳,阳中之阴,肺也;腹为阴,阴中之阴,肾也;腹为阴,阴中之阳,肝也;腹为阴,阴中之至阴,脾也。”“脑、髓、骨、脉、胆、女子胞,此六者,地气之所生也,皆藏于阴而象于地,故藏而不泻,名曰奇恒之府。夫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气之所生也,其气象天,故泻而不藏,此受五藏浊气,名曰传化之府”。脏腑之气“象地”、“象天”,也就是脏腑功能的阴阳应象。《灵枢·本输》又指出各脏有其相应的腑,其谓:“肺合大肠,大肠者,传道之府。心合小肠,小肠者,受盛之府。肝合胆,胆者,中精之府。脾合胃,胃者,五谷之府。肾合膀胱,膀胱者,津液之府。”在五脏六腑中,各脏与各腑间有相对性,肺相对于大肠,肺为脏,属阴性,大肠为腑,属阳性;心相对于小肠,心为脏,属阴性,小肠为腑,属阳性,其余脏腑依此类推。
其四,指方位。《黄帝内经》中不同的位置也有其阴阳之别,具体来说,外为阳,内为阴;左为阳,右为阴;上为阳,下为阴。《素问·金匮真言论》说:“夫言人之阴阳,则外为阳,内为阴。”《阴阳应象大论》则曰:“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也就是说,外部有阳性特质,内部有阴性特质,各有其功能。《灵枢·阴阳系日月》曰:“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清阳为天,浊阴为地……故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也就是说属阳的清气,从上窍口鼻而出,属阴的糟粕,从下窍二阴而出,因此,上下与阴阳也是一种对应关系。
除此而外,作为中医学的经典,《黄帝内经》还论述了阴阳之间的关系。首先,阴阳之间不仅是对立的,也可相互转化,阴可以转化为阳,阳可以转化为阴,从而使事物的性质发生改变,即《阴阳应象大论》指出的“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阴阳通过交感,产生变化,如《素问·天元纪大论》所说:“动静相召,上下相临,阴阳相错,而变由生也。”《阴阳应象大论》说:“阴阳者,万物之能使也。”认为阴阳交感是自然界事物和现象变化的最基本的机理。同篇又以具体的自然现象来说明:“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雨出地气,云出天气。”宇宙间阴阳二气的交感运动,使清阳上升,聚而成天;浊阴下降,凝而成地。地气上升为云,天气下降为雨。自然界的生命也是天地阴阳二气的交感运动所产生,《素问·天元纪大论》说:“在天为气,在地成形,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矣。”
其次,阴阳消长关系。阴阳交感之后,彼消此长,阴阳两者始终处于运动之中,消长是阴阳最基本的运动形式。如果说,阴阳转化是一个质变的过程,那阴阳消长就是一个量变的过程,体现在事物或现象上就是发生了数量的变化。阴阳相互制约,当属阴的一方消减时,相应属阳的一方增长;当属阳的一方增长时,则属阴的一方消减。如春夏之时,自然界阴气逐渐消减,阳气逐渐增长,则气候逐渐变为温热;秋冬之时,自然界阳气逐渐消减,阴气逐渐增长,则气候逐渐变为凉寒。《素问·气交变大论》之“阴阳往复,寒暑迎随”就是这个意思。人体内变化也是如此,属阴的精血津液等物质的化生和补充,必然要消耗一定的属阳的脏腑之气;而脏腑之气的产生和增长,也必然要消耗一定的属阴的精血津液等物质,如果任何一方消得太快,或者长得太多,超过了正常限度,必然会破坏阴阳平衡而导致疾病。因此,《素问·生气通天论》指出:“阴不胜其阳,则脉流薄急,并乃狂;阳不胜其阴,则五脏气争,九窍不通。”“阴阳乖戾,疾病乃起”。所谓健康的人(平人),阴阳消长处于动态的平衡,《素问·调经论》曰:“阴阳匀平……命曰平人。”《素问·生气通天论》曰:“阴平阳秘,精神乃治。”
其三,阴阳互藏关系。自然界的事物或现象,其整体属性虽然偏阳,但其中必含有属阴的成分;有的其整体属性虽然偏阴,但其中必含有属阳的成分,是自然界的普遍规律。《素问·金匮真言论》即指出:“阴中有阴,阳中有阳。”张介宾《类经·运气类》也说:“天本阳也,然阳中有阴;地本阴也,然阴中有阳。此阴阳互藏之道也。”最典型的就是太极图,其图中有阴阳两鱼,阳鱼中的黑圈为阴,表示阳中藏阴之意;阴鱼中的白圈为阳,表示阴中藏阳之意。《朱子语类》亦指出:“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男虽属阳,而不可谓其无阴;女虽属阴,亦不可谓其无阳。”[2]
其四,阴阳互根关系。指阳根于阴,阴根于阳,双方有着相互依存、相互资生的关系,共同维持动态平衡。如果有阳无阴,或有阴无阳,失去了依存的条件,必然导致“孤阴不生,独阳不长”。《素问·生气通天论》说:“阴者,藏精而起亟也;阳者,卫外而为固也。”人体的精血津液属阴,脏腑之气属阳。精血津液能滋养脏腑之气,从而使脏腑的功能旺盛;脏腑之气能化生精血津液,从而使精血津液充足,阴精与阳气相互滋生,相互促进,共同维持正常的生命活动。一旦阴精亏损,阳气亦随之虚衰;阳气虚衰,阴精亦随之不足,疾病也就发生了。
2 基于社会性别角度的思考
《黄帝内经》的阴阳观念,奠定了中医的基本理念,同时它也是一种中国古代医家诠释性别的基本态度。长期以来,人们认为“男外女内”的性别分工、“男尊女卑”的性别等级是由男女两性天生的性差异决定的,是生来如此的,然而,上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女权运动的深入,以及女性主义研究的兴起,这一理论受到了深刻的质疑。于是“社会性别(gender)”一词出现了,这个词汇在中文中没有等义的对应词,甚至在英文中它也是一个“新”词,它原指语法中的性别——阴性词、阳性词,近年来经过女性主义的重新解读,被用来特指男性与女性主体形成过程中,文化和社会的组织作用[3]。社会性别不是男人和女人的代名词,也不是指简单的男人和女人的角色,而是一种社会关系,一种社会结构,是表示权力关系的一种途径。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社会性别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分析范畴,为重新思考性别问题带来了新的契机,成为在各个学科和领域中被用来阐释和分析问题的概念。而《黄帝内经》的阴阳观从某一方面,也正印证了社会性别理论。《黄帝内经》的阴阳观念,强调了人体都是一样的,男女为阴阳,人体本身也分为阴阳,每个个体的体内都蕴含着阴与阳,只要是人,就不可能有纯阳或纯阴的属性,阴阳双性的身体,决定了男人、女人都将无法单纯的从身体上获得对另一性的优越感。对男性主宰法治来说,这是比女性主义的激烈反抗更为有效的一种打击手段,所谓的男性先天优势在此丧失殆尽。因此,从这个方面来说,男子不一定优于女子。《黄帝内经》主张,人是自然界的一个现象,因此男女之分,乃是因人的阴阳属性不同而区分,男性因气多血少,而被归为阳性;女性因血多气少,而被归为阴性。虽然男女是有别的,但是男女的阴阳之别,仅是自然界的反映,并非性别歧视,其所强调的阴阳差异、不同,可使医家更加关注男女的差异,并对于可能是“弱势”的一方给予关照。男女的强弱之中,女方往往被视为弱的一方,因此,我国从汉代《金匮要略》就开始将妇科的独立性确立,以至于妇科不断发展与完善,妇女的健康不断被医学界关心。更重要的是,无论男女,如要维持身体健康,阳气与阴血均要充足,阴阳要均衡,这才是需要医家和病家所关注的。
从阴阳角度来看,儒家崇阳抑阴,道家崇阴抑阳,医家既崇阴又崇阳,既不抑阳也不抑阴,所以《黄帝内经》对于男女的诠释,强调相同的地方多于不同之处,它强调中庸,强调阴阳平衡,因此也促进了医家关注于医学上的男女平等问题。可以说,医学上的男女平等,滥觞于《黄帝内经》,它具有强烈的人文关怀,这也是以后的医学及医家继承的传统。
[1]朱熹.周易本义[M].天津:天津市古籍书店,1986:293.
[2]黎靖德.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86:1161.
[3]王政.“女性意识”、“社会性别意识”辨异[J].妇女研究论丛,1997(1)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