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1-02-09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 2011年1期
《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194 号)和《关于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237 号)已对基本药物实施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推动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解决当前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卫生部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①加强中标的基本药物进口品种的电子监管;②规范部分最小包装印(贴)药品电子监管码的管理;③做好药品电子监管生产企业系统集成改造的指导工作;④加强各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等的药品电子监管;⑤进一步加大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力度。详情请登陆(http://www.sda.gov.cn/WS01/CL0844/57158.html)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