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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滕森的管理理论建构方法评介

2011-01-30

外国经济与管理 2011年3期
关键词:克里斯滕森建构分类

白 胜

(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重庆401120)

一、引 言

国内学者大多非常熟悉创新大师克莱顿·克里斯滕森及其破坏性创新理论。他凭借于1995年发表在《哈佛商业评论》上的论文《破坏性技术:逐浪之道》[1]获得了当年麦卡锡论文奖,而这篇论文也被誉为“管理史上的奠基之作”。这篇论文提出的破坏性创新理论令人信服地解释了亚历山大困境(许晓明和宋琳,2008)现象:每当技术和市场发生突变时,原来领先的在位企业就会失去领导地位,而被迫让位于一些原本看起来很不成熟、只能满足低端市场的企业[1]。克里斯滕森用其理论为发展中国家如何制定和实施破坏性创新发展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2];他的创新理论三部曲《创新者的窘境》(第一版和第二版)、《困境与出路》和《远见》都有中文简体字译本。因此,2008年,《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将他评选为哈佛商学院成立100周年以来影响中国商界的六位哈佛管理大师之一。

虽然我们非常熟悉并且经常运用克里斯滕森的创新理论,但对创新大师建构创新理论的程序和方法却知之甚少。事实上,破坏性创新理论于1997年提出以后就引发了不少争议(如 Charitou和Markides,2003;Dannels,2004)。于是,《产品创新管理期刊》(Journal of Product Innovation Management)2006年第1期以专辑形式刊载了十几位技术创新研究领域的顶级学者讨论破坏性创新理论的文章,而克里斯滕森也以“The Ongoing Process of Building a Theory of Disrup tion”为题回应了别人对他的创新理论提出的质疑,并且介绍了他在建构破坏性创新理论过程中采用的理论依据和研究程序。从文献检索结果看,此文发表以后,批评克里斯滕森破坏性创新理论的文章渐渐减少,这篇论文的说服力可见一斑。遗憾的是,目前国内学者几乎没有注意到这一事件,没有关注大师在管理理论建构方面所做出的贡献,忽视了克里斯滕森的管理理论建构方法对于管理学者和实践者的指导意义。

有鉴于此,本文的基本目的有二:一是介绍克里斯滕森的管理理论建构方法,并通过简要对比和评价来阐明其理论和实践意义;二是建议管理学者运用大师的理论建构方法来提高研究效率和本土化研究的一般化水平。本文从三个方面介绍克里斯滕森的管理理论建构方法:一是理论建构的描述阶段和规范阶段以及每个阶段所包含的三个步骤;二是反常现象对于理论建构的作用以及设计反常现象研究的方法;三是按照情境(而不是特征)来分类对于管理研究和管理实践的重要意义。

二、管理理论建构的两个阶段及其步骤

克里斯滕森认为,管理理论是对特定情境下特定行为所产生的结果的陈述,目的在于预测并解释企业在X情境下采取A行为的结果。但是,理论建构程序并不随着最初的理论陈述而终止,它是一个动态的、不断重复的整体过程[3]。此过程可以分为描述阶段(descrip tive stage)和规范阶段(no rmative stage),每个阶段又各包括观察(observation)、分类(classification)和确定关系(defining relationships)三个步骤。描述阶段所做的陈述被称为描述理论,而规范阶段所做的陈述则被称为规范理论。过去,管理学者通常很随意地使用“理论”一词。其实,他们所做的研究及取得的成果不过是整个理论建构过程的一个或几个步骤而已。从整个建构过程看,“理论”一词最好作动词而不是名词来解或者用,因为当学者们按照理论过程来完善其研究时,对理论整体的认识会不断加深。

(一)描述阶段

描述阶段是理论建构必不可少的预备阶段,是形成规范理论的基础。此阶段包括三个步骤:观察、分类和确定关系,它们构成了图1左面的金字塔。

图1 管理理论建构的描述阶段(左)到规划阶段(右)

1.观察。“观察”位于金字塔的底层。在这个步骤中,研究者首先要对现象进行仔细观察、描述和测量,再形成文字和数据,主要是对现象和杂乱无章的细节进行抽象和总结性认识。因此,在这个步骤结束时,通常就会形成构念(construct),后续研究者借此便可明白现象的本质以及相应的表现形式,并在此基础上推进对理论的完善。

2.分类。“分类”位于金字塔的第二层,在这个步骤中,研究者要在观察的基础上,根据现象的特征或属性(attributes)对现象进行分类。分类的最终结果是形成“框架”(frameworks)或“类型”(typologies)。本步骤的目的在于简化研究内容,揭示现象与结果之间的可能关系。

3.确定关系。这一步骤位于金字塔的顶端,研究者要探索分类特征与所观察到的结果之间的关系。在描述阶段,研究者要确认和说明特征之间的差别,以及更大范围内的现象与特征之间的差别,最后形成的有关特征与观察结果之间关系的陈述通常用相关性来表达,因此,回归分析等是本步骤采用的基本分析工具,所形成的结果被称为“模型”(model)。

上述三个步骤完成以后,并不意味着描述阶段就此而结束,这只是完成了(右边)金字塔右侧从下到上的“归纳过程”,接下来还要完成该金字塔左侧从上到下的“演绎过程”,即检验由归纳形成的模型的假设。通常采用不同于归纳过程得到的数据来检验通过归纳形成的假设是否成立。如果假设不能成立,说明通过归纳形成的相关性陈述可能有误;但是,即使假设得到了证实,也只能说明归纳过程所形成的假设适用于该种情境或所观察到的现象,或在此时还没有被证伪或否证(falsification),至此所完成的工作也仅仅是对模型的检验而不是改进。对模型的改进只能通过解决反常现象问题来实现。也就是说,一旦研究者发现反常现象,就必须重返金字塔底层,对相关现象进行更加精确、更少歧义的界定、测量,或者进行重新分类,以便形成新的特征与结果之间相关性陈述,新的陈述应该能够同时解释原有现象和反常现象。

从不同视角观察同一现象,就可能发现它具有不同的特征,从而形成不同的分类标准,根据不同分类标准所进行的相关性陈述也就呈现出“百家争鸣”的特征,即库恩(1962)所说的“前范式”时期特征[8]。通过不断地探寻和解释反常现象,最终的相关性陈述较之此前不同版本的陈述具有更强的解释力,本身极少存在反常现象,而且还能解释其他竞争性陈述无法解释的反常现象。于是,基于最终陈述的理论建构过程便进入规范阶段。

(二)规范阶段

理论建构的规范阶段同样包括观察、分类和关系陈述三个步骤,也要完成归纳和演绎两个过程,但规范阶段三个步骤的顺序、重点和内容与描述阶段有所不同(参见图1右边的金字塔和表1)。

规范阶段各步骤的完成顺序与描述阶段正好相反,先完成始于金字塔顶端的演绎过程,然后再完成始于塔底的归纳过程。在规范阶段的金字塔中,塔尖不再是相关性陈述,而是现象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陈述,但是,演绎过程中的因果关系陈述仍然要根据描述阶段所形成的相关性陈述(不是最终形成的因果关系陈述)来进行。始于演绎过程的做法是:在金字塔的底层,对因果关系进行测试:如果采取某些行动(原因),是否就一定能获得可预测的结果;一旦出现反常现象,研究者就得回到金字塔的底层进行搜寻,并完成归纳过程,即进行观察、描述和测量,进而修订分类标准,重新进行分类,最后形成更具解释力和预测力的规范理论。

表1 描述阶段与规范阶段三步骤比较

以破坏性创新理论为例,克里斯滕森说明了该理论在两个阶段的形成过程[5,7]。在描述阶段,他首先对磁盘驱动器行业1976~1992年的历史现象进行了观察(观察步骤),提出了行业主导产品性能改进的两个交叉轨迹图的构念;然后提出了维持性技术(sustaining technologies)和破坏性技术(disrup tive technologies)的分类框架(分类步骤);由此得出的模型即为“破坏性创新理论”(disrup tive innovation theory)(确定关系步骤):行业领导者几乎总能在维持性技术的创新争夺战中取胜,但一旦出现破坏性技术,典型的情况却是新进入者战胜在位者。这种分类能够解决此前的“部件创新”与“结构创新”分类中的反常现象,因此,维持性技术和破坏性技术的分类可以成为理论建构的基础。他在深入考察了破坏性创新理论以后发现了以下因果关系:在资源配置程序上的资源依赖性是“因”,而行业在位领导者在维持性技术方面表现卓越,但一旦面对破坏性技术就会表现失常则为“果”。然后,理论建构就进入规范阶段。在规范阶段的观察步骤中,运用破坏性创新理论解释半导体行业和计算机行业企业成败的原因时遭遇了反常现象:行业的在位领导者在面对破坏性技术时却取得了成功(如惠普开发的喷墨式打印机);在解决了反常现象以后,便提出了新的按照情境分类的思路,即把管理者面对的技术或新产品/新市场机会分为两种情境:一是创新对于组织的收益结构、成本结构及收益模式具有吸引力,二是缺乏吸引力;最后获得了建构破坏性创新理论的权变性因果关系陈述。克里斯滕森以自己的研究过程践行了管理理论的建构方法,同时也为其他管理学者提供了一部理论研究的宝典。

(三)评价

从理论意义看,克里斯滕森的管理理论建构方法丰富了我们关于科学研究过程及方法的知识。此前,有关知识积累的手段是归纳法还是演绎法的争论持续不断,Wallace(1971)[8]的科学研究过程推理模型消弭了这方面的纷争,赋予归纳法和演绎法同等重要的地位,并细分了不同方法的具体实施过程及其对于信息转换的作用①。克里斯滕森的管理理论建构方法在强调科学研究过程应当兼用归纳法和演绎法的同时,又完成了新的推进,并增加了新的内容。首先,他首次把管理研究过程分为描述阶段和规范阶段,采用两个动态的金字塔把各阶段细分为观察、分类和确定关系三个步骤,并且详细交代了各个步骤应当完成的任务和要达到的目的(如形成构念、框架或类型、模型等)。这种划分把学者们长期积累的研究经验上升为理论,并且通过这个上升过程成功地把部分研究的隐性知识外化为显性知识,在管理研究方法论上具有开创性意义。其次,在研究方法上,更凸显了归纳法和演绎法在理论研究中的动态性和顺序性特征:描述和规范两个阶段都要运用而且是反复运用归纳法和演绎法,这体现了动态性特征;而描述阶段先用归纳法、规范阶段先用演绎法则体现了顺序性特征。这是一种从研究目的和适用情境对待归纳法和演绎法的包容态度,较之单纯强调两者孰优孰劣或简单地说两者同样重要的做法更为合理。最后,克里斯滕森的管理理论建构方法特别强调发现和解决反常现象对于管理理论建构以及根据管理理论适用情境(而不是简单地按照现象的特征)进行分类的重要意义。毫无疑问,克里斯滕森所做出的以上原创性贡献对于提升管理研究的规范化水平和管理理论的影响力都具有奠基性意义。

从实践意义看,首先,对于经验丰富的管理研究者来说,克里斯滕森的管理理论建构方法就好像是一幅标有等高线的地图,研究者可据此明白自己研究的问题在整个研究过程中正处于哪个阶段,不同的研究成果在描述和规范两个阶段中处于哪个步骤,在各个步骤中又处于哪个位置,因而能够预测未来研究的基本发展方向,明确自己的研究起点、研究目标、研究路径和方法,甚至研究方向。其次,有志于成为管理研究者的新人可以把克里斯滕森的管理理论建构方法作为他们提高自身研究素养的指南,以它为镜可知得失,并针对自己的不足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从而提高自己的研究兴趣,并减少时间和资源浪费。最后,对于需要用理论来指导实践的经理人来说,以克里斯滕森的管理理论建构方法为圭臬,可以正确判断某些言之凿凿的理论或方法其实只是整个理论建构过程的片断或者某一阶段或步骤的产物,因而不会被它们弄得眼花缭乱,在时尚管理理论上浪费资源。《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2010年第12期(总第100期)载文总结了自2002年9月创刊以来(在短短的8年3个月里)最具价值的100个管理理念。鉴于《哈佛商业评论》对我国商界的巨大影响,如果我国的经理人不能以克里斯滕森的管理理论建构方法为指引,那么就很难从如此丰盛的管理理念“宴会”上汲取对自己的企业有营养价值的理念。

三、反常现象在管理理论建构中的价值及其研究方法

库恩(1962)[9]指出,如果根据现有理论能够预测某种现象而实际却没有出现,那么,这种现象就是反常现象(anomalies)。反常现象是相对于现有理论而言的,无形中会对现有知识体系的基本假设提出挑战。因此,一般研究者通常都不欢迎反常现象,并本能地采取排斥态度,不是通过增加限制条件来维护现有理论的解释力,就是剔除异类(即反常现象),以提高研究结论的R2值。然而,管理学大师却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将反常现象的出现视为改进理论的契机,并主动寻找反常现象以完善相关理论,如克里斯滕森。

(一)反常现象对于理论建构的价值

衡量一种理论价值的标准是它的解释力和预测力,而基于反常现象的研究是提升理论解释力和预测力的关键步骤。在理论建构过程中,一旦发现反常现象,就等于找到了改进理论进而提升其解释力和预测力的机会。具体而言,在发现了反常现象以后就应该重新检查描述现象和测量现象的方法,重新界定概念以减少歧义,改进分类方法或者重新陈述因果关系,以使改进后的理论既能解释原有现象又能解释反常现象。克里斯滕森以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为例进行了说明。在波特之前,国际贸易理论一直以比较优势理论为基础,指出了劳动力成本低的国家在发展劳动密集型行业上的优势,电力成本低的国家在发展高耗能产业上的优势,等等。波特发现了该理论所遇到的反常现象:日本缺乏铁矿石和煤炭,但却是世界钢铁生产大国;意大利电力成本高且缺乏适宜制陶和制砖的黏土,但却成了世界上最主要的陶器和地砖产地[10]。波特解决反常现象的方法是把世界分为禀赋要素能发挥作用的情境和不能发挥作用的情境两种。在第一种情境中,比较优势理论依然有效;在第二种情境中,运用产业集群理论来解释比较优势理论无法解释的反常现象。

基于反常现象的研究是理论建构的一条捷径。突出反常现象对于研究的重要意义的理论基础源自于波普尔(1959)的证伪理论。证伪理论以可证实性和可证伪性的不对称性为依据,而此依据源于全称命题陈述的逻辑形式。在逻辑上,尽管不能从单称陈述推出全称陈述(即规律),但却可以用单称陈述否定全称陈述,这实质上是一种否定后件式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截然不同[11]。因此,对于一种理论,与其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不断试图用新的数据去证实它,倒不如研究其不能解释的反常现象(证伪角度)以改进理论。克里斯滕森的破坏性创新理论就是进行基于反常现象的研究的产物。在他之前,对于行业在位领导企业无法应对一些技术上并不复杂的破坏性创新这种现象存在多种解释,如管理能力不足、知识积累不够、组织文化存在“规避风险”的问题等等,而他却找到了这些原因无法解释的反常现象:在上述各方面都没有问题的优秀大型企业却在破坏性创新面前败下阵来,在磁盘驱动器行业是如此,在钢铁业、零售业、会计软件业、医疗保健业等也是如此。于是,克里斯滕森就找到了新的研究起点,基于这个起点开展更深入的研究,并且获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12]。因此,他指出,理论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发现反常现象并开展基于反常现象的研究,尽可能解释反常现象。

(二)反常现象研究设计

当我们发现与理论预测结果不一的“例外”现象时,不要急于断定它一定就是反常现象,正如不能用飞机能飞作为万有引力理论不能成立的反常现象一样。克里斯滕森借助 Yin(1994)有关差别复制②和逐项复制(literal rep lication)的分类方法[13],把例外现象分为差别复制类例外现象和真正的反常现象两类。如果观察到的结果与预测结果不一,但可用现有理论来解释,那么,相关的例外现象就属于差别复制现象,如飞机能飞仍然可以用基于万有引力定律的伯努利理论来解释;倘若相关的例外现象无法用现有理论来解释,如上述波特发现的现象,那么就是真正的反常现象。因此,在把一种与预测结果不一的例外现象认定为反常现象之前,先得进行认真分析。

克里斯滕森认为,可以采用三种方法来发现反常现象[6]。首先是多学科研究方法。研究者浸淫于本学科的时间越长,受本学科研究范式的影响越深,越容易凭借由范式产生的直觉来解决问题,就越难发现反常现象或不愿把一些现有理论无法解释的现象视为“反常”;相对而言,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通常会试用不同的方法,他们对研究对象有不同的兴趣,更可能发现未被认同的东西或与现有研究不合的新生事物。事实上,许多具有开创性的管理学、组织学和营销学研究成果都是由具有多学科背景的学者所取得的。例如,波特(1980和1985)在战略管理研究领域所取得的成就源自于他把商业政策和产业组织学整合在一起的视角;Hayes及其同事(1988)在运营管理研究领域所取得的成就源自于他们把生产工艺、战略管理、成本会计和组织行为研究整合在一起的视角;Baldw in和Clark(2000)在模块化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得益于对金融期权理论与产品开发理论的整合;克里斯滕森本人的创新理论得益于对战略管理和营销管理的整合。其次是嵌入式研究(nested research),即在现象中研究现象。嵌入式研究是一种从多个分析层次或分析单位审视一种现象的方法,它的分析单位不是诸如行业、公司、部门、集团或个人这样单一的方面,而是上述诸多方面的相互影响或共同影响。许多反常现象正是在跨越单一分析单位,深入到分析单位内部及分析单位之间以后才发现的。例如,Johnson和 Kap lan(1987)的《相关性遗失——管理会计兴衰史》就是运用嵌入式研究方法的典型例子。他们从多个分析单位研究公司财务报告后发现,公司公布的每个财务数据都是政治、谈判和主观判断的结果,而这些活动的共同作用就会导致财务数据的系统失真[14]。这些发现就成了他们提出作业成本法(activity-based costing)的研究基础。最后是观察比较多的现象。观察的范围越广泛,就越能发现现有理论的解释力边界和反常现象。例如,Chesbrough(1999)在观察日本磁盘驱动器行业以后发现了破坏性创新理论不能解释的反常现象,并且对破坏性创新理论进行了改进,从而使该理论能够更好地解释在破坏性创新管理方面纵向一体化公司和横向一体化公司不同于单一化公司的原因。[15]

(三)评价

从理论意义看,克里斯滕森把前人研究反常现象取得的成果应用于管理理论建构,并进行了推进。波普尔的证伪观在突破归纳主义累积模式的同时,实际上也打开了从反常现象入手推进科学理论发展的大门。尽管波普尔也认为,少数偶然的与理论矛盾的基础陈述(即反常现象)还不足以驱使我们放弃现有理论,只有在我们发现了具有复制效应的反驳理论以后才可以放弃现有理论[11],但是,他没有具体指出复制效应的实现条件及其具体的验证方法,致使找出反常现象以否定理论的条件太容易满足,这对于理论建构并没有好处。库恩似乎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他把研究重点放在了规范科学(normal science)范式上,并且认为反常现象很难成为改进理论的契机,只有当反常现象动摇了现有范式(理论)的最基本原理,并且持续阻碍科学共同体成员消除反常现象的努力时,才会促成新理论的诞生[9]。克里斯滕森的首要贡献是指出了反常现象在理论建构中的作用,认为理论建构就是以探索反常现象的实证为重要特征,管理知识的积累过程就是基于反常现象研究的非线性过程,理论建构过程始于发现反常现象,终于对反常现象的解释。这样,以往只在自然科学中得到广泛运用的基于反常现象的研究思路就成了管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逻辑路径,为促进管理学研究的规范化创造了条件。其次,克里斯滕森认为,基于反常现象的研究在管理理论建构描述阶段和规范阶段的不同作用。在描述阶段的作用是优化基于现象特征的分类方法,使新的分类(即新的观点)能够同时解释原有现象和反常现象,而新分类的解释力是否更强也就成了判断理论进步的当然标准;在规范阶段的作用是进一步精炼规范理论,提高理论的外部效度。显然,克里斯滕森这一观点较之波普尔和库恩有了新的内容。最后,克里斯滕森还提出了在理论研究中鉴别反常现象的可操作标准,即把无法进行差别复制的例外现象作为鉴别反常现象的标准,这既弥补了波普尔判断反常现象条件过宽的不足,又解决了库恩指出的反常现象判断条件对理论逐步改进作用不大的问题。

不仅如此,克里斯滕森提倡的基于反常现象的研究对于理论工作者从事理论研究和指导学生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首先,克里斯藤森把理论必须能够证伪这一得到广泛认同的信条应用于管理学研究,并且运用更直观的语言来进行阐明:为使理论能够成为更好理论的源泉,理论必须能“产生”反常现象,因为探寻反常现象可以找出更能被广泛接受的理论,增加理论的价值;克里斯滕森提出的三种探寻反常现象的方法为研究者指明了具体的研究路径,有助于产生更丰富的有真正创新性的研究成果,他建构破坏性创新理论的过程又为验证这三种方法的可行性提供了有力的论据。其次,克里斯藤森指出了通过解决反常现象来提高理论内部效度的路径。理论的内部效度一是指结论与结论来源假设的一致性程度,二是指排除其他竞争性理论解释现象机理的程度。如果采用前述三种方法就可以从多个方面对理论进行检验,在成功地解决反常现象以后,就可以在减少含糊描述和测量以及识别和改善分类方法方面迈进了一大步,从而提升相关理论的预测力,并且提高它的内部效度。最后,克里斯藤森关于反常现象的观点可用来指导学生研究反常现象。自1961年孔茨提出“管理理论丛林”概念以来,“丛林”现象呈现不减反增的态势,如明茨伯格等在1998年就总结出了十大战略管理学派。如果简单地要求学生按照时间顺序或/和学术流派来梳理研究文献,那么就有可能导致学生在“丛林”里迷失方向,掉入在时间上靠后但在理论发展进程中却是退步的种种“陷阱”之中,还遑论什么取得学术成就了。相反,以现有理论无法解释的反常现象为逻辑主线来阅读文献,形成以发现和解决反常现象为线索的文献综述,基于反常现象绘制学术研究“路线图”,就能够帮助学生避开丛林中的陷阱,尽快地找到自己在学术研究主流中的应有位置。

四、以需求为导向的情境分类方法

在克里斯滕森管理理论建构方法中,描述阶段和规范阶段都包含分类的步骤,但所使用的分类标准有所不同,描述阶段依据现象的特征来分类,而规范阶段则依据管理者所理解的情境来分类。而最好的理论就是基于完善的、以情境为基础的分类提出的,它可以针对管理者所处的情境提供行动指南[6]。

(一)情境分类法的含义

克里斯滕森认为,情境③是指某种理论的使用者(即管理者)可能面对的情形。管理者是管理理论的“消费者”,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某些理论作为“预知”(p reunderstanding)或行动的假设来指导其具体的行动,因为他们期望自己采取的行动可以获得预期结果。管理者最期望能够知道在什么情境下应当使用什么理论来指导实践,但却很少具有这样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因此,理论研究者有责任帮助管理者证明相关理论在什么情境中有效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又无效,或者说相关理论适用于哪些情境,又不适用于哪些情境。

以情境为基础的分类方法主要用于理论建构的规范阶段,它与描述阶段的以特征为基础的分类方法存在较大的差别(参见表2)。

表2 情境分类法与特征分类法比较

(二)情境分类法对于管理理论建构的重要性

首先,情境分类法可以提高理论的预测力。研究者通常可以采用三种方法来提高理论预测力。方法一是人为地设置约束条件,把一些不符合分类标准的例外现象或数据排斥在外,把理论的应用局限于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特定行业和/或特定公司,当然研究结论也只能适用于某种特定的情境。方法二是运用统计分析技术对现象或数据分布的平均态势进行概率陈述。从管理理论“消费者”——管理者的角度看,采用这两种方法建构的理论对他们都没有意义,因为第一种方法得出的结论的适用范围太狭窄;第二种方法得出的结论只是在“平均而言”这点上才有意义,而管理者难以知道在他自己所处的特定情境中遵循此平均法则能否获得所期望的结果。因此,只有方法三,即基于情境进行分类的方法,才能真正提高理论预测力。在情境分类法下,研究者会设问管理者在什么情境下自己也可以发现因果关系机制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这就要求对因果关系机制进行权变性陈述,说明在不同的情境下因果关系机制会产生不同结果的原因以及产生不同结果的方式,以便管理者能够准确预测在某种能识别的情境中哪种行动会导致或不导致什么结果,以及为了获得某种结果应该采取哪些行动或不采取哪些行动。

其次,情境分类法还有助于提高理论的外部效度。外部效度是指我们观察到的在一种情境下存在的现象与结果之间的关系(理论陈述)同样适用于其他不同情境的程度。一些研究者认为,建构外部效度高的理论的唯一方法就是采用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检验。其实,采用这种方法永远也不可能建立外部效度高的理论。原因很简单,从范围上看,研究者不可能穷尽每一种可能的数据库,始终会存在未检验的数据;从时间上看,可检验的数据只能代表过去,而未来的数据现在不可能获得,更不可能检验;更重要的是,这种方法实际上基于证实而不是证伪的思维。克里斯滕森的研究过程本身就是最好的例子。他在《创新者的窘境》中以磁盘驱动器行业为例提出了破坏性创新模型以后,又把自己的理论运用于钢铁、零售、摩托车、会计软件、动力控制、糖尿病防治、电脑、教育、金融服务等行业[12],这似乎提高了该理论的外部效度,但又出现了新的问题:该理论能否适用于化学行业、数据库软件行业、德国经济呢?能否用它预测未来呢?因此,把任何理论应用到一个又一个的行业并不能证实它的普适性。相反,只有在该理论的各种可能分类都界定清楚以后,管理者才会相信该理论能够用于预测,这也是单一案例研究产生的理论同样可以获得广泛外部效度的原因所在。

(三)如何实施情境分类法

实施情境分类法的首要条件是符合基本逻辑分类原则。逻辑分类原则包括完备性和互斥性两个方面。当情境分类具有完备性和互斥性时,我们就可以说规范理论具有外部效度。管理者根据完备性可以确定相关理论适用于他们所发现的各种情境,而根据互斥性则可以断定自己是处于这种情境而不是其他情境中。当然,任何理论都不可能总达到完备性和互斥性标准,但是,通过寻找反常现象并进行基于反常现象的研究可以持续改进理论,努力使相关理论达到这两个标准。

此外,用反常现象确定理论的有效边界或适用范围。使用情境分类法的目的就在于找到某种理论有效或无效的边界或者适用范围[5]。如前所述,寻找理论边界的最有效方法是寻找反常现象。如果管理者发现自己必须改变行为和组织管理方法才能取得预期的结果,那么就说明他们位于相关理论的有效边界之外或者处于相关理论的适用范围之外,或者说发现了反常现象。

(四)评价

情境分类法的最大理论意义在于指出了管理理论研究应当采取“营销导向观”。当前,学术研究的质量评价是一种单环学习(single-loop learning)封闭系统[16],大部分管理理论研究基于“生产导向观”,没有考虑到管理理论消费者——管理者在消费管理理论方面的真正需要,西奥多·莱维特指出的“营销短视症”[17]同样存在于管理理论的研究活动中。即使是权变学派也只是提醒管理理论的消费者:任何理论都无法适用于所有情境,管理者应当在运用管理理论时考虑到组织规模、工作及技术的惯常性、外部情境的不确定性、个体差异、领导风格等因素——如果条件是A,采取X行动可能最有效;如果条件为B,则应当采取Y行动[18]。但是,管理者很难做到权变,一则他们总会不知不觉地为了套用某种理论而扭曲事实,而不是让理论去适应事实,即患上“锤子与钉子综合征”——对于有锤子的人来说,任何问题都只是一枚钉子[16];二则管理理论消费者并不清楚他们所用的产品(即管理理论)在功能上有何不足。而情境分类法的意义就在于让管理理论的“生产者”主动测试其产品的功能类型及功能大小,然后再告诉“消费者”管理理论的感知质量是什么,并通过双方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来持续改进“产品”的质量。相对于管理研究长期以来为追求科学性而牺牲适用性的“生产导向观”而言,“营销导向观”就显得弥足珍贵——因为“人们不是想买一个1/4英寸的钻头,而是想买一个1/4英寸的孔”[17],“营销导向观”为我们指明了管理理论研究的正确发展方向。

对于管理理论研究者来说,情境分类法的实践意义在于,“营销导向观”不但有助于明确研究方向和方法,提高研究的针对性,而且还可以在原有研究的基础上实现跨越式发展,把一些时尚管理理论精炼为有效理论,因为某些时尚管理理论并不全错,只是因为学者们急切希望能把它们应用到每一个方面,结果没有认真考量这些理论在什么情境下有效,在什么情境下无效。此外,如果能够清晰界定各种理论的有效边界或适用范围,那么便可预测采取某种行动就能取得什么结果,或者要想获得某种结果应当采取什么行动,从而真正实施权变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同时,他们也可以按照这个标准来检验管理理论,确定彼此看似矛盾的管理理论(如多元化与专业化,差异化战略与成本领先战略,竞争战略与蓝海战略等)的适用范围,为持续改进管理理论做出自己的贡献。

五、结 语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如果说克里斯滕森的破坏性创新理论是“鱼”的话,那么他的管理理论建构方法就是“渔”。克氏的“渔”内容非常丰富,本文只介绍了其中的建构程序与步骤、反常现象研究设计与方法、需求导向型情境分类法三个方面,然后对它们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分别进行了评价。

克里斯滕森的管理理论建构方法对于统一管理学研究目标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关于管理学研究目标到底是严密性还是实用性的争论是近年来西方管理学界争论激烈的一个热点问题(彭贺,2009),大部分学者认为两者应当统一,但却没有现存的统一路径。本文所介绍的克里斯滕森管理理论建构方法的三个方面似乎可以提供这样一条路径,即建构程序与步骤和反常现象研究可用来实现严密性目标,而基于需求导向观的情境分类法则可用于实现实用性目标。

注释:

①根据Wallace的模型,科学研究过程是一个涉及许多活动的不断循环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使用演绎法始于理论,也可以使用归纳法终于理论,采用六种方法(逻辑演绎,解释、工具、度量和抽样,测量、抽样总结、参数估计,形成概念、形成命题及命题顺序安排,假设检验,逻辑推理)对五种信息成分(理论、假设、观察、实证概括和接受或拒绝假设的决定)进行加工转换。

②从字面上看,英文“theoretical replication”应当译为“理论复制”,而且其含义的确是指某种尽管表现出不同于直觉认识但仍然可以运用同一理论来解释的现象,是同一理论的不同现实表现。“差别复制”是一种意译,强调在现象上不同(差别),而在理论上无差别(复制)的状态。

③按字面看,“circumstances”一般译为“环境”,但在克里斯藤森那里,此词常常是与管理者结合使用的,即它是以管理者作为主体的,因此,译为“情境”(即管理者所处的特定情境)似乎比(管理者所处的)“环境”更加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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