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种农业订单安排模式及履约情况的比较分析
——对湖北省宜昌市柑橘产业签约模式及履约情况的调查
2010-12-04邓军蓉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湖北荆州434025
邓军蓉 (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荆州 434025)
3种农业订单安排模式及履约情况的比较分析
——对湖北省宜昌市柑橘产业签约模式及履约情况的调查
邓军蓉
(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湖北 荆州 434025)
在分析订单农业产生背景的基础上,利用湖北省宜昌市柑橘龙头企业、柑橘示范场、柑橘专业合作社和果农的调查资料,对“龙头企业+果农”、“示范场+龙头企业+果农”、“合作社+龙头企业+社员”3种模式的订单安排及履约状况进行了比较。结果表明,第三种模式的签约时间不及其他2种模式合理,除第二种模式以外,其他模式中果农均处于弱势地位,订单内容也不合理;第一种模式履约率及果农收入最低,第二种模式履约率及果农收入最高,第三种模式履约率及果农收入居中;龙头企业领头型柑橘专业合作社忽视社员的利益,没有发挥出其对社员的带动作用。由此提出,应该推进规模化建园、重视柑橘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完善、改善农产品市场结构。
龙头企业;柑橘示范场;柑橘专业合作社;果农;订单安排
20世纪90年代,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过程中,由于“龙头企业+农户”模式的出现,我国兴起了订单农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模式在运行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也日益严重,集中表现为订单履约率低、违约现象突出,农户利益容易受损。孙敬水[1]提出订单农业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来自于其中存在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卢小广[2]认为订单价格对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履约率有着重要影响。蔡荣[3]运用经济学和博弈论的基本原理,讨论“龙头企业+农户”经营组织不同契约类型选择及其效率,并提出了改进思路。杨明洪[4]将订单农业面临的各种风险纳入统一框架考虑,提出了风险构成的圈层理论。李彬[5]在综述非完全契约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订单农业契约非完全性成因及其引致的违约风险,并由此提出违约风险的根源来自于契约的非完全性。为提高农户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讨价还价”的主动地位、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在政府的倡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国各地许多农户组织起来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中介组织,由此诞生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 和“龙头企业+ 中介组织+农户”模式。但是在实践中,这3种模式订单的安排有哪些不同?后两种模式订单的履约率是否高于前一种模式?3种模式中农户的收入情况如何?目前,国内学者对上述问题鲜有探讨,本研究将基于湖北省宜昌市柑橘龙头企业、柑橘示范场、柑橘专业合作社和果农的调查资料,对以上3种模式的订单安排及履约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1 订单安排及履约情况比较
柑橘产业是湖北省宜昌市六大支柱产业之一,对地方经济年贡献在10亿元以上。2008年全市柑橘(主要是蜜桔)种植面积10.33万公顷,占湖北省总面积的55%,全国总面积的5%;根据市政府的规划,到2012年全市柑橘种植面积将达到11.33万公顷,总产量200万t,综合产值25亿元[6]。随着宜昌市柑橘产业迅猛发展,生产与市场的矛盾突出,果农增产难以增收。目前宜昌市有二十多个以种植温州蜜桔为主柑橘示范场,面积近1.33万公顷,年产量25万t左右,均分布在偏远的山区,果农与柑橘示范场每十年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柑橘销售后再从果农收入中扣除土地承包费等开支。自2006年第一家龙头企业领头型柑橘专业合作社诞生以来,该市柑橘专业合作社数量急剧上升。为了解该市柑橘的订单安排及履约情况,笔者利用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从2003年9月至2010年1月,对该市的长阳、宜都、枝江、宜昌等4县6镇(长阳磨市镇、宜都高坝州镇、红花镇、枝江白洋镇、安福寺镇、宜昌县鸦雀岭镇)和宜昌市夷陵区的342个柑橘农户、15家柑橘打蜡企业、2个柑橘合作社、3个柑橘示范场进行了跟踪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近年来宜昌大部分柑橘打蜡后才上市,由于受交易成本、收入及交通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果农基本上不直接进入市场,由本地贩卖商购买再推向市场的的占50%以上,通过订单交易直接上市的占10%左右。订单交易量虽然不高,但发展态势较好的模式主要有3种:“柑橘龙头企业+果农”、 “柑橘龙头企业+ 柑橘示范场+果农” 和“柑橘龙头企业+合作社+社员” 。3种模式中,第一种占比重最少,仅出现在宜昌市红花镇的个别企业(如华鑫果业),第二种占比重最多,第三种次之(为叙述方便,下面均采用第一、第二和第三种代表之)。调查结果表明,3种模式呈现以下特点:
1.1 签约时间不同
柑橘作为农产品,由于受自然条件及非标准化生产的影响,果农一般要等到接近成熟时(9、10月份)才能估计其产量和质量,在第一和第二种模式中,交易各方签订订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9、10月份。但在第三种模式中,合作社要求社员于每年的3、4月份就按自己将要达到的产量及质量标准签订协议,并规定社员达到协议的交易量才能参与分红。以上情况说明,与前2种模式比较而言,合作社与社员签约的时间是不合理的。
1.2 订单内容不同
3种模式都是就早熟蜜桔签订的订单,调查结果显示,订单内容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第一,质量不同。在第一和第二种模式中,柑橘质量主要包括大小、外观、光泽度等肉眼可检测的标准;而第三种模式中的订单规定的质量标准除了以上要求以外,还统一规定了采收时间(开园日之前不能采收,迟收购一天价格加2分/千克)和检测柑橘质量的核心指标,即含糖量要gt;10%,而且这个指标必须通过专用仪器测量。第二,价格不同。调查显示,在第一和第二种模式中,交易各方按照市价签订了价格,没有返利;第三种模式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20%~40%(原因是其人力、物力投入和质量均高于前面两种模式的订单要求)。第三,违约条款内容的不同。在第一种模式中,订单没有违约条款;第二种模式中详细规定了违约条款,包括处罚措施等;在第三种模式中,针对违约的社员规定了处罚措施,即社员只有达到订单交易量的才能参与年底返利,而这一点不符合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关于盈余分配的规定。
1.3 签约各方地位不同
订单应该由合作社与社员平等协商后再签订,但从3种模式中订单的签订程序来看,签约各方地位不尽相同。在第一种和第三种模式中,由于果农处于弱势地位,在与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的签约中,协议都由企业或合作社打印后直接让果农签字,由于双方没有协商,加上内容不详细,在果农签字之前,企业或合作社也没有就有关条款给社员作详细解释,这样导致履约时容易发生分歧。在第二种模式中,由于柑橘示范场代表果农利益,与打蜡厂地位是平等的,因此柑橘示范场同果农一起与打蜡厂经过了平等协商,签订的购销协议就能够维护果农的利益。
1.4 订单履约情况不同
基于前面订单安排3个方面的不同,3种模式的订单履约情况也有区别。在第一种模式中,由于订单本身内容的不完整,即企业与果农只签订了柑橘价格和数量,没有严格规定采摘时间,这样给企业提供了违约的空间,加上潜在交易对手数量众多和机会主义倾向的原因,企业往往在市价大于订单价格时才兑现订单,而当市价小于订单价格时去市场购买柑橘,因此订单的履行往往要取决于市场行情的变化,履约率很低。调查结果表明,目前第二种模式的订单履约率是100%,其原因一方面在于企业的资产专用性较高,打蜡厂为节约运输成本,在柑橘示范场附近专门修建了分厂;另一方面在于交易规模,打蜡厂与柑橘示范场的交易量要远远高于与单个果农的交易量,这样无疑可以节约交易成本。调查结果显示,在第三种模式中,订单履约率不高,其中社员基于收益及资产专用性较高等方面的考虑没有出现违约,而合作社出于潜在交易对手数量众多、机会主义倾向、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等方面的原因,在与社员交易中故意提高收购质量,使其交易数量远远低于订单签定的数量(尤其是2008年“大实蝇”事件发生后,交易量更少)。笔者通过调查,估算社员与合作社的柑橘交易量不足订单的30%(当然其中也存在个别社员在订单中申报数量不准确的原因)。
1.5 果农收入不同
在第一种模式中,由于订单履约率很低,加上质量不高,果农收入最低。调查结果显示,第二种模式的果农收入最高,其原因在于:首先,该模式的订单履约率是100%,果农交易成本最低;其次,柑橘示范场统一以批发价销售种苗、农药化肥给果农,对柑橘日常管理进行统一指导,加上当地采取适地适栽,柑橘质量相对较好,因此价格也高于第一种模式。第三种模式中的果农收入居于三种模式的中间,其原因在于虽然其订单约定的价格最高,但是交易量很少,而且由于开园时间晚,受柑橘质量及市场行情的影响,一旦不能与合作社交易,社员只能低价与其他交易对象交易,另外加上投入高于一般果农,因此其总收入并不高。
2 结论及建议
研究结论如下:第一,在签约时间方面,第三种模式不及其他两种模式合理;除第二种模式以外,其他模式中果农均处于弱势地位,订单内容也不合理。第二,从订单履约及果农收入情况来看,第一种模式履约率及果农收入最低;第二种模式履约率及果农收入最高;第三种模式履约率及果农收入居中。第三,龙头企业领头型柑橘专业合作社忽视社员的利益,没有发挥出其对社员的带动作用。
根据以上结论,为提高宜昌市柑橘产业订单的稳定性及履约率,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2.1 推进规模化建园
针对宜昌柑橘面积逐步扩大、果农户卖果难、收益低的局面,果园基地建设应该逐步克服农户超小规模经营,由相关部门牵头,进行统一规划,统一修建基地的“路、水、电”等公共配套设施。
2.2 重视柑橘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
到现在为止,我国的柑橘生产及加工还没有制定完善的国家标准,而且现行的地方性标准多为推荐性标准,标龄过长,柑橘的标准化生产还未起步。为此,要尽快制订完善的柑橘生产及加工方面的标准,搞好柑橘生产及加工标准化示范工作,让产品质量信息明确化、具体化,使社员与合作社之间订单的相关条款建立在可量化的基础上。
2.3 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与完善
目前宜昌柑橘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果农加入数量少,组织运作不规范,对果农提高收入的带动能力没有发挥出来。为此,首先政府要加大对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从资金、税收、利率、技术和项目等方面制定地方性优惠政策,给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宏观环境。其次, 政府应支持规模较大和效益较好的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中心,并完善其投入机制,对合作社成员加强文化、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2.4 改善农产品流通市场结构,稳定柑橘价格
在农产品流通的市场结构方面,要加强产地、中转地和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包括基础设施、交易方式、信息化建设、质量监控机制等方面,减少交易的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同时对于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这两种重要的农产品零售终端要引入竞争机制,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由于受农产品流通中的单向供给现象、国际农产品市场变化、柑橘产量大小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的影响,柑橘每年的价格波动大,果农收入很不稳定,政府应该加强宏观调控,提供具有前瞻性的市场信息,均衡市场供求,稳定柑橘价格。
[1]孙敬水.试论订单农业的风险及防范机制 [J].农业经济问题,2003,24(8):18~20.
[2]卢小广.订单农业履约率的概率辩析[J].经济问题,2005,(3):16~19.
[3]蔡 荣.“公司+农户”的交易效率与契约选择[J].商业研究,2008,(2):54~56.
[4]杨明洪.订单农业风险形成的圈层结构:一般性的概念分析框架[J].四川农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119~125.
[5]李 彬.“公司+农户”契约非完全性与违约风险分析[J].农村经济,2009,52(4):29~31.
[6]梅必主,王 涛 .149家合作社推进宜昌现代农业 ——宜昌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EB/OL].http://www1.3xiagri.gov.cn/article.asp?id=1315,2008-06-03.
2010-04-20
湖北省教育厅资助项目(Q20101319、2010q027)
邓军蓉(1971-),女,湖北枝江人,管理学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管理.
10.3969/j.issn.1673-1409(S).2010.03.026
F713.582
A
1673-1409(2010)03-S0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