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国际种业巨头的挑战
2010-11-05北京未名凯拓农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周骅
北京未名凯拓农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周骅
跨国集团获取商业利益的核心是以高技术新品种控制目标区域的种业市场,其本质是对基因权、品种权、高端技术专利的控制,是掌握国际种业竞争主动权、规则制定权和话语权的关键。
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国际种业巨头纷纷在中国种业市场抢滩夺地,如何应对来自跨国公司的挑战成为中国种业需要迫切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关乎中国粮食安全的重要问题。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认为,未来国际粮食总产增长的20%依靠面积的增加,而80%将依赖于单产水平的提高,其中单产提高的60%~80%来源于良种的科技进步。种业科技水平将成为决定未来种业竞争成败的关键因素。
国际种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由知识产权控制的品牌种子成为商业种子主流
20世纪50年代前,种子由农民与政府部门育种者掌握。其后的数十年大型跨国种子科技公司利用知识产权将全世界种子供给商品化,跨国种子科技公司控制着植物种源以获得最大的利润。
据调查,2007年全球全部商业种子市场约值267亿美元,其中由知识产权控制的品牌种子占82%,市值220亿美元。商业种子市场不包含农民自留种子。
跨国农业集团是国际种业发展的主体
发达国家种业经过200余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成熟、完善的运行机制和产业链条。从国际种业发展历史来看,种子公司对种业发展贡献巨大,据统计,过去100年来农业增量提高的60%是由种子公司贡献的。发达国家种子公司或其国际联合体(跨国集团)成为发展种业的主体,掌控着大部分农作物、种子和种业市场的发展走向。跨国公司依靠科技、资本和成熟的运营体制基本主宰了世界种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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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前十大种子公司的营业额为147.85亿美元,约占全球市场的2/3。孟山都、杜邦、先正达三家种子公司的营业额为102.82亿美元,约占全球市场的47%,仅孟山都一家约占1/4(23%)。ETC Group保守估计这三家种子公司控制全世界65%的玉米市场和超过50%的大豆市场。
1985~1996年世界种业10强市场集中速度年增0.9%,1996~2006年年增1.9%,2006年占到全球市场的37.8%,预计2020年将超过65%。美国本土和美属跨国企业已控制了全球约50%的种子市场、70%的基因专利、40%的商用种质资源。
跨国农业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跨国集团获取商业利益的核心是以高技术新品种控制目标区域的种业市场,其本质是对基因权、品种权、高端技术专利的控制,是掌握国际种业竞争主动权、规则制定权和话语权的关键。种业市场竞争的焦点在于作物杂交种和转基因品种,目前植物转基因关键技术和方法的知识产权都掌握在欧美国家手中,世界十大种业巨头在农业生物技术方面的专利份额达到50%~60%。近年来更出现跨国公司联合控制种子市场的情况。
跨国集团利用种业科技控制种子产业核心技术,从源头控制特异种质资源、优异基因产权、新品种权及关键技术专利等,通过提升战略高度、加大科研投入、集团化经营等一系列措施,进而间接控制整个农业生产的全部环节,这是跨国种业集团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原因所在。
规模化跨国种子公司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以求保持在种子知识产权领域的优势控制地位。他们一般将其销售收入的10%左右投资于研发,有的高达15%~20%。2006~2007年度,世界前5强种业公司研发投入14.7亿美元,占同期销售总额的12.8%。2008年孟山都、先正达研发资金投入分别为9.8亿、9.69亿美元,各自占其年销售额的8.6%和8.3%。巨额的研发投入给种业巨头带来丰厚的回报,资料显示2001~2008年,孟山都研发投入年复合增长率为9%,而同期种子与转基因技术开发的毛利润复合年增长率达到24%。
国外种业以企业为研发经营主体,由企业自主研发新品种,形成研发、生产、销售一条龙服务体系的模式使得研究人员能快速接收到市场反馈的信息,具有极强的竞争力。截至2006年,美国在功能基因、调控基因、基因研究技术、转化载体及作物转基因技术等方面获取的专利数约占世界总量的60%,专利权人主要为企业。跨国公司同时注重与科研院所的紧密合作,由科研院校做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储备性育种。例如先正达与全球400多家大学、研究机构和私人企业开展广泛的合作。
除了品种自身品质外,种子质量很大程度上受到加工、仓储等环节的影响,跨国公司采用世界先进的设备、工艺和流程,保证提供高品质的种子产品,以管理精准化提升竞争力。例如先锋公司在中国推广“单粒播”,就是基于在中国采用全球统一质量标准:高于中国国标2倍,保证出芽率不低于95%得以实现。跨国公司通过生产布局全球化、生产过程机械化、种子加工精深化、品质管理极致化,实现以精准生产提质增值;并借助信息技术,充分了解产品特性和客户需求,进行供需精确匹配的营销活动,以降低品种筛选鉴定、良种推广应用、种子物流等方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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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种业发展面临困境
2008年我国种子市场价值约为500亿元,预计未来市场潜力价值约为900亿元人民币。庞大的市场吸引了孟山都、杜邦先锋、先正达等众多跨国巨头纷纷在中国布局销售渠道、建立研发中心,并积极参股本土市场的优势种子企业。目前,在我国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农作物种业公司已有76家,其中包括26家独资公司、42家合资公司、8家中外合作经营公司。
国外公司凭借其先进的科技,雄厚的资金,丰富的国际市场运作经验大举进军中国种子市场,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已控制了我国高端蔬菜种子50%以上的市场份额,几乎涉及到所有蔬菜作物。国内主要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特别是出口型蔬菜生产基地,国内种子品种面临全线失守的困境。在基本控制和稳定中国蔬菜和花卉市场之后,最近几年,国外大公司又开始整合、进军我国大田作物种子市场。在进口转基因大豆的冲击下,我国大豆产业遭受了严重打击,2005年进口总量达到2650万吨,超出我国的大豆总产量。跨国公司投入经费搜集发展中国家的种质资源,分离克隆有用的基因并申请专利,成为制约发展中国家技术发展的手段。比如,中国野生大豆种质资源被美国人获取后,以分子标记等手段申请了160多项专利。
中国种业已直面来自跨国公司的残酷竞争与严峻挑战,我国种业现存的科技创新能力低、企业规模小、科研体系断层等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我国种业市场起步晚,经营分散,缺少与跨国公司抗衡的规模化企业。2000年12月《种子法》实施后,种业经营实行了较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由指令经营转变成许可资格经营方式,标志着中国种业进入市场化阶段。对比发达国家种业发展历史,中国种业市场化时间较短,市场机制、法律环境及企业运营能力还不成熟;产业整体仍处于中低级阶段。
中国目前有7000多家种子公司,仅国有公司就达2700多家。如此多的种子经营机构导致行业过于分散,经营规模小,经济效益低,科研力量和投资分散重复,效率不高,缺少与跨国公司相抗衡的规模化种业企业。
2006年,我国种业前10强的销售总额为48亿元,相当于世界前10强销售总额的6%,仅是孟山都一家种业公司年销售额的22%。2007年,世界前10强种业企业占世界种子贸易额的35%,而中国前10强同期只占0.8%。截至2008年,全国没有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种业公司,企业个体市场占有率均不超过5%。
由于我国种业市场起步晚,法律体系不健全,致使许多优良品种遭受侵权,以至于形成“育种的不如卖种的、搞科研的不如搞经营的”怪现象,大大挫伤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市场机制不完善,种子管理机构不健全、手段不强等,造成监管不到位,政府监管与服务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未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将影响我国种业快速发展。
其次,我国种子企业研发投入少,技术创新能力低。与外资巨头在研发领域的大量投入相比,国内企业在研发领域的投入存在“几何数量级的差距”。我国目前有450个专门从事作物品种选育和改良的机构,数量位居世界首位,主要是农业科研和教学单位;种子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育种能力很低,绝大多数的公司几乎没有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种子企业只是把品种购进,充当销售的“中间商”,从事低端的销售与经营活动,或与科研单位联合进行大田的试验,试验成熟后将经营、销售的利益按比例分配。目前,我国拥有研发创新能力的种子企业不到总数的1.5%,多数企业科研投入仅占销售收入的2%~3%,仅个别企业占5%以上,而国外种业公司科研投入占销售额的10%左右。目前,国家加大了农业新品种技术创新领域的科研投入,预计到2020年总投入约200亿元人民币,年均投资15亿~20亿元。对比跨国公司的研发投入,还存在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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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我国种业科技研发模式存在断层,科研与生产脱节。与国外相比,我国现行的研发生产模式分割严重,科研机构和企业的联系不密切。上游科研单位较注重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缺乏产业化能力;而下游的种子企业技术创新力量薄弱,二者没有很好的对接。
在农业生物技术研究领域,我国获得的原创知识产权少,所获专利数不及美国的1/10,专利权人主要为科研院所,不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公司。导致很多专利缺乏推广、应用的动力,其潜在应用价值未能得到挖掘,未能发展成“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核心专利”。研发环节的断层,致使我国高科技农业生物技术的研发成果无法转化或不能及时转化,而不能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
第四,种子生产加工发展滞后,精加工还未得到普及应用。种子生产加工是种业市场化经营的重要环节。据国际种子贸易协会统计,全世界种子市场容量最大的是美国达57亿美元,中国居第二位是30亿美元。但是在世界种子贸易总额300亿美元中,美国种子年贸易额为60亿美元,占世界贸易额的20% ,依然位居第一,而中国种子贸易额仅有3000万美元左右。
我国种子国际贸易不活跃,种子的生产加工技术落后是一个很重要的制约因素。我国目前种子粗加工能力达到20亿吨,但是精加工种子不到30%,种子生产加工业发展明显滞后,精加工未得到普及应用。
我国的种子生产加工技术发展较慢,20多年来,我国的种子生产加工业经历了从引进、仿制、消化、吸收到自行开发研制的艰难历程。在种子处理包衣技术方面起源很早,但良种包衣处理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起步较迟,目前的主要种衣剂类型还是药肥复合型。
第五,种业经营机制僵化,缺乏懂技术善管理的人才。跨国种业公司多是综合种业、农化植保于一体的农业集团。孟山都公司种子和专利技术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56%,还有44%的营业收入来源于农化产品;先正达种子经营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37%,还有60%的营业收入来源于农化产品;杜邦公司种子经营收入仅占总营业收入的25%。
我国多数的种子企业经营机制不灵活,资金规模小,利润水平低,经营管理手段落后。许多企业无自主研发机构及产品,主要经营科研单位育成的品种,依附性强,经营品种少且经营领域很窄,仅限于种子生产,无相关农化产品的经营,企业生产要素配置极不合理,躲避市场风险的能力很低。另外,我国种子企业还缺乏既懂育种技术又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骨干人才,这直接影响了企业的运营。
如何应对国际竞争
中国种业应逐步形成竞争有序、管理规范、保障有力、持续发展的民族种业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国际化接轨、市场化竞争、集团化发展、科技化提升、法制化监管,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种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展壮大。
一要加速种业资源整合,重点打造几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航空母舰”,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加速种业市场优势资源的整合配置,进一步市场化,是中国种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国外种业是大公司办研究院,而国内则是研究院所办小公司,近几年各级科研院所创办的大大小小的公司有3000余家,中国种业不培育大公司,仅凭研究院所和小公司与跨国公司对垒,肯定是行不通的。因此,集中整合行业优势资源,避免重复建设与力量分散,提高行业研发、产业投入的整体投资效率,重点培育几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航空母舰”,保持国家自主企业对中国种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以应对来自跨国企业的竞争与挑战。
二要加大科研投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世界发达种业国家的发展历程证明,企业是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国外农作物品种的研究和更新70%是靠企业完成的,而我国90%是由科研院所来完成。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改变种业研发、生产经营脱节的现象,弥补我国农业生物技术应用研发的断层,是增强我国种业竞争力的唯一出路。
对比跨国农业集团的科研投入,中国企业研发投入的绝对值和相对值都远远落后,加大企业科研投入力度,不仅投向品种选育、基因技术等研发,同时增加种子生产加工技术与设备等产业技术的研发。与新品种相应的配套栽培技术研究和示范,做到良种选育与良法栽培配套,种子繁育与种子生产加工并重,最大限度地发挥新品种的生产潜力。
三要完善法制化监管,形成竞争有序、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市场环境。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市场对研发的回报,是科研的动力。知识产权保护使美国私营部门的投入从20世纪60年代的5000万美元增加到现在的20多亿美元,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意味着有更多创新、更多投资。进一步健全种业法规体系,统一种业发展的法律、政策、标准;加强法制化监管。继续完善种业市场体制机制,加强建设种子管理机构,明确职能与职责,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障,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为种业发展、有序竞争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四要引进培养高素质、国际化的研发、管理人才。企业的竞争归结为人才的竞争。引进、培养种业科技创新的高素质人才,培养和造就一批既了解市场产业发展需求又具备科技知识和长远战略眼光的科技与经济复合型的国际化管理人才,大幅度提高我国种业产业研发、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是支撑我国种业应对、参与国际竞争的必要途径。
五要“与巨人同行”——加强国际种业科技合作,快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面对国际竞争压力,我国种业是选择消极抵御还是快速提升的对策。加强与国际种业的科技合作,有助于国内企业提高创新层次,使创新得以建立在一个较高的层次和更加开放的全球平台上;培养本土人才,产生增强的知识溢出效应。与“巨人同行”,最大限度利用跨国公司的科技资源,密切关注种业最新科技发展变化趋势,充分借鉴和学习国外最新的先进科技成果,利用全球科技资源也是快速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