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科技工作:县域经济发展的“加速器”
2010-11-05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庄荣文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庄荣文
福建省科技厅始终把县(市)科技工作作为全省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政策引导、科技进步考核、科技服务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和项目带动等五个方面,大力促进县(市)科技工作。
县(市)处于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特殊地位。科技进步已成为县(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得到全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福建省县(市)科技工作呈现了良好发展态势。从综合指标看,根据科技部全国及各地区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结果,2008年,福建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居全国第9位,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居第5位、高新技术产业化指数居第6位。从科技进步先进示范县(市、区)建设看,2009年新增晋安、新罗、海沧三个区,全省现有10个国家科技进步先进示范县(市、区)。从今年全国科技进步考核看,全省8个设区市(厦门单列考核)中有6个设区市评为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比上届增加2个;全省84个县(市、区)有67个通过考核,比上届增加12个,通过比例达79%,提高15%,其中29个县(市、区)评为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市、区),比上届增加2个。
市、县(区)科技进步的质量也有较大提升,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财政科技投入显著增加。如洛江区,梅列区等,在2007~2008年度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比例都在40%以上,最高的达116.36%。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占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也明显增长,如鲤城区、晋江市等,该比例都在2.7%以上;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明显提高。如福清市、鲤城区、龙海市等,两个年度的比例都在47%以上;三是企业科技投入明显增加。如台江区、丰泽区等,两个年度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4.6%以上;四是科技产出加快。如泉州市授权专利数和授权发明专利数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两个年度专利申请数达6210件,授权专利数4076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数99件。
多年来,福建省科技厅始终把县(市)科技工作作为全省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政策引导、科技进步考核、科技服务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和项目带动等五个方面,大力促进县(市)科技工作。
以政策为导向,营造县(市)科技进步环境
为了努力营造县(市)科技进步良好环境,福建省先后出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科技厅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县(市、区)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围绕国务院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纲要配套政策,颁布实施了32项配套政策实施细则,激励县(市、区)促进科技进步的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对这些已出台的政策,一方面开展政策辅导,2009年省科技厅、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工委联合主办,在全省8个设区市召开8场专题报告会,开展了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与激励自主创新政策宣讲,近2000人科技管理、企业战线科技管理干部和企业骨干参加,其中企业高管、财会占2/3以上,引起了企业强烈的反响。同时,建立企业科技政策辅导员制度,组织200多名科技工作者,为1000多家科技型企业提供政策辅导,促进政策有效落实;一方面开展落实政策督查。省委办、省府办牵头组织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政协教科文卫委、省科技厅等单位,对市、县(区)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落实已出台政策文件情况进行督查,有效促进了各级政府推动科技进步。
以考核为手段,推动县(市)科技进步
福建省始终把科技工作纳入全省考核内容,收到了良好效果。一是形成省、市、县(区)、乡镇逐级考核做法,把高新技术发展情况和专利申请授权情况列为重要的考核指标;二是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与对贯彻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的督查结合开展,得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的高度重视。分管科技工作的李川副省长亲自担任省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人大王美香副主任、省政府李川副省长、省政协李祖可副主席担任考核专家组顾问,亲自参加了对设区(市)科技进步的实地考核和集中汇报考核。黄小晶省长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原省委书记卢展工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听取今年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科技进步考核有关事宜,决定省政府对今年考核表彰的事项。同时,把考核工作变为直接由各级政府部署的工作,形成以政府领导负责、科技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全省科技进步成效明显。如泉州市在2009年的考核中,本市及其所辖的11个县(市、区)全部被评为先进。
以企业为载体,带动县(市)技术创新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从科技入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一是围绕高技术领域组织开展专题对接。仅先进制造业专题对接会,征集项目100个,成功对接40多个;二是促进团队和个人对接。征集项目、技术成果2135项和企业技术、人才需求3200项,组织100个科技创新团队和121家高校、科研院所派出3635名科技人员入5200多家企业服务,实现从科技人员与企业的“点对点”联系;三是提供保障。省科技厅牵头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技术经纪机构和经纪人队伍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建省促进技术经纪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完成《福建省专利质押工作的指导意见》起草,探索知识产权质押、信托的方式与途径,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向企业转移。全省安排服务企业财政资金2亿多元,支持对接各类项目1000多项,引导社会各类资金120多亿元投入。
以农村为基地,强化科技特派员农村服务创业
为提升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福建大力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初步形成“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工作格局。2009年省科技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服务与创业的意见(送审稿)》,拟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或转发;认定了100个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这些基地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资源优势明显的专业乡村建设,分布于全省8个设区市的61个县(市、区),涉及茶叶、食用菌、笋竹等特色农业产业;设立了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借鉴中国台湾先进的科技推广和特色产品营销模式,组织开展了五期科技特派员培训班,对全省科技特派员进行了岗前、岗中培训和“一乡一特色”辅导;提升了科技特派员信息化服务水平,对现有的科技信息网络进行资源整合,完善星火科技“12396”服务热线,综合应用短信、QQ群和视频系统等多媒体信息技术发布农业“五新”技术,开展远程培训和答疑解难,使科技进村入户。目前,全省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设区市从原来的6个扩大至9个,县(市、区)从原来的48个扩大至57个。在服务范围上,由初期的服务农民个体为主,逐步转向通过服务专业合作社和服务企业带动农户发展;在服务性质上,由初期的无偿服务为主,发展到现在的提供无偿服务、建立利益共同体、有偿的专利成果转化并重,服务更加市场化、更能持续。
以项目为抓手,提升县(市)科技工作显示度
为提高县(市)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水平,福建主要从两个方面,大力实施项目带动。一是设立区域科技重大项目。针对县(市)重点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需求,集成省、市科技资源,实施50个技术创新性较强、区域带动力较大的区域科技重大项目,吸引、带动市、县和社会资金投入9.4亿元,取得较好成效。以宁德市为例,其实施的“坦洋工夫红茶标准化生产配套技术研究”,引进国外先进茶叶生产设备“服部式”电子干燥机,研制新的坦洋工夫红茶生产设备两层双用自动萎凋机,解决了大批量茶青萎凋占地过大的问题,提高了生产效率;二是以政府项目资金为引导,引入市场机制,推进科技信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共性技术开发、中小企业创新和技术培训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现已建成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4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7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建技术经纪示范园,引入电子、医药等领域10家技术经纪机构;建成专利技术(福建)展示交易中心,形成大型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等一批科技服务平台,满足县(市)科技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公共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