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卫校学生意外伤害现状及其对伤害认知情况的调查
2010-10-17姜新峰孙业桓刘娟娟
姜新峰,姜 楠,孙业桓,刘娟娟
(1.宿州卫生学校,安徽 宿州 234000;2.安徽医科大学,安徽 合肥 230032;3.安徽师范大学,安徽 芜湖 241000)
某卫校学生意外伤害现状及其对伤害认知情况的调查
姜新峰1,姜 楠2,孙业桓2,刘娟娟3
(1.宿州卫生学校,安徽 宿州 234000;2.安徽医科大学,安徽 合肥 230032;3.安徽师范大学,安徽 芜湖 241000)
目的 了解某卫校学生意外伤害发生的现状及其对伤害的认知情况。方法 采取普查的方法,调查2007级学生对伤害的认知及一年来的意外伤害情况。结果 伤害发生率为37.1%,其中男生伤害发生率为55.0%,女生伤害发生率为36.0%,男生高于女生,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学生对意外伤害的认识不足,存在的伤害行为亟待消除。结论 某卫校学生意外伤害现状较严重,其对意外伤害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强意外伤害的预防教育很有必要。
卫校学生;意外伤害;发生率;伤害认知
根据1990年WHO报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非故意伤害是青少年致伤、致残或致死的主要原因,是全球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1]。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起,意外伤害的死亡率超过了疾病,成为中小学生首位死因;21世纪初,我国抽样调查结果显示,非故意伤害死亡占12~18岁青少年死因之首。由此可见,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感染性疾病与营养障碍性疾病逐渐得到控制,与此同时,意外伤害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危害日益显现。因此,进行学生意外伤害研究,预防意外伤害的发生,对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安徽省某中等卫校2007级全体学生作为本次调查的对象,调查学生在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发生在学校、家中及其他地方的意外伤害情况及其对伤害的认知情况。
1.2 分类标准
伤害按其发生意图,分为故意伤害与非故意伤害两大类,本次研究的是非故意伤害。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非故意伤害指各种物理、化学、生物性事件而导致的人体发生暂时性或永久性的损伤、伤残和死亡事件。依据发生的原因分为:车辆伤、刀割伤、扭伤、溺水、中毒、跌坠伤、硬物击伤、烧烫伤、动物咬伤、电击伤、爆炸伤、碰撞伤、骨头卡喉。
1.3 纳入标准
采用2004年10月第三次全国伤害预防与控制学术会议修订后的标准[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伤害:(1)到医院或医务室诊治,诊断为某一种损害。(2)因伤害休息1天以上。伤害类型参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进行分类。
1.4 调查方法
采取全面调查(普查)的方法[3],采用自编《某卫校学生伤害相关情况调查表》,以一人一表的问卷调查方式,对全体二年级的每一位学生进行匿名自填问卷调查,采用集中填答法,让学生在班级当堂填写上交,并由调查员逐一核查其项目是否完整,若有缺项、误填者,则补填或者改正,予以完善。
1.5 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学生及家庭一般情况、一年来伤害发生情况及其对伤害的认知情况。其中,学生及家庭一般情况包括:学生性别、年龄、家中排行、家庭类型、家庭人口、父母职业、父母文凭、户口类别、居住地等;一年来伤害发生情况包括:伤害类型、部位、形式等;伤害认知情况包括:是否听说过意外伤害、骑自行车是否可以带人、是否认为体育运动可能发生意外伤害、食物中毒是否为伤害等。
1.6 统计分析方法
采用SPSS10.0统计软件编制数据库、录入数据,并进行逻辑核查以及原始资料核对。以卡方检验作为统计分析方法。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本调查共分发问卷1 756份,经资料核查后,剔除不合格问卷52份,有效应答问卷为1 704人,被调查的全体二年级的学生,整体应答率为97.0%。女生1 613人,男生91人,符合中等卫校以护理专业为主的办学特点,护生主要以女生为主;平均年龄为16.85岁,标准差为1.23岁;来源于农业户口的占73.9%,非农业户口的占26.1%;居住在乡村的占55.4%,居住在乡镇的占15.4%,居住在县城或市内的占29.2%,从居住分布情况来看,符合农业人口占的比重大的特点,学生主要居住在乡村和乡镇。
2.2 伤害情况
1 704名调查对象中,有632人发生过意外伤害,伤害发生率为37.1%。
2.3 伤害的性别分布
被调查的1 704人中,男生伤害发生率为55.0%;女生伤害发生率为36.0%,χ2=14.89,P<0.05,有显著性差异。可以认为男生比女生容易发生伤害。
2.4 常见伤害类型按性别发生率
表1 不同性别学生常见伤害发生率比较(%)
参见表1,经卡方检验,碰伤、扭伤、跌坠伤,男生与女生伤害发生率有显著性差异(P<0.05)。可以认为,男生较女生易发生碰伤、扭伤、跌坠伤,而其他类型伤害,男女生之间无显著性差异。但从男女伤害合计发生率来看,容易发生的是碰伤、刀伤而不易发生的是跌坠伤。
2.5 常见类型伤害发生次数的地点分布情况
表2 常见类型伤害发生次数的地点分布
由表2可见,就伤害发生的地点来看,伤害发生在家中、学校与其他地点的人次数分别是450、411和204,各占42%、39%及19%。
2.6 对意外伤害的认知现状
表3 不同性别学生对意外伤害认知率比较
由表3可见,翻越阳台与体育运动会发生伤害两个项目的认知率,男生低于女生,有显著性差异(P<0.05),其余各个项目的认知率男女无显著性差异。
3 讨论
3.1 伤害发生率的分析
本次调查对象女生远远多于男生,符合中等卫校以护理专业为主的办学特点,护士主要以女性为主,同姜红英等[4]报道的江西省卫生学校的情况相类似。伤害发生率为37.1%。伤害发生率低于黄芬等[5]报告结果(42.5%)、庞淑兰等[6]报告的结果(44.41%)与张远等[7]报道的结果(45.07%),高于许国章等[8]报告的伤害发生率(21.45%)、姜红英等[4]的调查结果(28.4%)。男生伤害发生率高于女生,尤其是碰伤、扭伤、跌坠伤,而其他类型伤害,男女生之间差别无统计学意义。可能与男生活泼好动、活动范围广、运动机会多、发生伤害机会较多有关,这与庞淑兰等[6]报道的结果一致。
3.2 常见的伤害类型及发生的地点分析
从表1可以看出,男女伤害合计发生率,从高到低排在前五位的分别为碰伤(17.6%)、刀伤(11.2%)、扭伤(9.9%)、烧烫伤(9.6%)、硬物击伤(5.0%),且碰伤、扭伤与坠伤男女差别有统计学意义。即被调查的2007级学生,男生较女生容易发生碰伤、扭伤、坠伤。从表1可见,常见的8种伤害发生在家中、学校及其他地点的分别占42%、39%及19%,说明家中与学校是伤害发生的主要地方,是伤害预防的重点场所。
3.3 对意外伤害的认知分析
本次调查了9个认知项目,卫校2007级学生年龄相当于高中学生的年龄,9个项目的认知率总体来看,均较李香兰等[9]报道的中小学生对伤害的认知率要高,可见对意外伤害知识的总体认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男女无显著性差异,但并非所有的伤害相关知识都不存在差异。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对翻越阳台与体育运动两个项目会造成伤害的认知率,男生低于女生,有显著性差异,反映了男生较女生胆量大,低估了翻越阳台及进行体育运动所带来的伤害,存在着翻越阳台及体育运动带来伤害的隐患,其余各个项目的认知率男女无显著性差异。对骑自行车不允许带人及体育运动会发生伤害的认知率较低,尤其是男生对骑自行车不允许带人的正确认知率仅有70.3%,约30%的男生存在骑车带人发生伤害的隐患。
4 结论
某卫校学生意外伤害发生率高,按伤害发生率由高到低的排序分别为碰伤、刀伤、扭伤、烧烫伤、硬物击伤,其中碰伤、扭伤、跌坠伤的发生率男生明显高于女生;伤害主要发生在家中与学校两个地点;伤害相关知识的认知率高于中小学生,但是,对骑车带人、翻越阳台、体育运动会带来伤害的认识不足,亟待加强;因此,建议卫校主管部门应加强伤害的预防与控制工作,针对伤害发生在家中与学校的特点,要充分发挥学校、老师和家长在伤害预防教育及防范中的主导作用,密切合作,共同保护青少年的生命、健康与安全。
[1]季成叶.中国青少年健康相关/危险行为调查综合报告2005[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王声湧.伤害的流行病学界定标准(修改意见)[J].疾病控制杂志,2005,1:96.
[3]李立明.流行病学[M].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
[4]姜红英,文海蓉.江西省卫生学校在校中专生伤害流行病学特征分析[J].江西医学院学报,2005,45(6):152~155.
[5]黄芬,陈文化,郝加虎,等.怀远县3510名高中生伤害发生的现况调查[J].2001,15(6):414~416.
[6]庞淑兰,薛玲,关维俊,等.唐山市某中学学生意外伤害的调查[J].中国自然医学杂志,2004,6(1):19~21.
[7]张远,李华峰.青少年意外伤害流行病学调查现状及分析[J].2006,4(12):11~13.
[8]许国章,王仁元,叶众,等.宁波市城乡中学生伤害流行病特征研究[J].中国预防医学杂志,2005,6(6):521~523.
[9]李香兰,徐能义,马淑一,等.包头市中小学生意外伤害发生现状及其对伤害认知状况的调查[J].内蒙古医学杂志,2007,39(10):1238~1240.
G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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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1246(2010)24-0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