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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国时期南浔镇的政治*转型透视国家政权建设

2010-09-13卢晶杰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南浔市镇权力

高 岩,卢晶杰

(1河海大学社会学系,江苏南京211100;2平安保险湖州分公司,浙江湖州313000)

从民国时期南浔镇的政治*转型透视国家政权建设

高 岩1,卢晶杰2

(1河海大学社会学系,江苏南京211100;2平安保险湖州分公司,浙江湖州313000)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着力推行国家政权建设,其行政权力不断向农村下沉。作为江南市镇的中心地之一,民国时期南浔镇保甲制度的重建、乡镇行政机构的健全、农村商绅精英的官僚化、国家对自治组织的渗透和控制等过程均反映了市镇公共权力结构的变化。政权建设中的各种权威性影响要素对市镇原有的政治治理模式产生了冲击,促进了市镇治理结构的转型,体现了国家力图通过整合基层政治来进行政权建设的诉求。

国家政权建设;市镇;政治转型

现代化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面临的最大问题。随着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古老中国向西方渐渐敞开大门,遭遇“千古未有之大变局”,现代化伴随着“救亡图存”、“保家保种”的民族话语一路奔驰,深入到每个中国人的内心,也深入到清末以来历届中国政府的执政纲领里。无数仁人志士都将现代化视为挽救中国国家与民族双重危机的根本途径,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掀起了纵贯百年的现代国家建设之路。国家政权建设(State-making)是中国迈向现代国家的诸多努力中极为突出的一项政治变革过程,它反映了现代化与政权转型的密切联系。在实践过程中,国家政权建设通过自上而下的授权和推动,将中央政府的权力尽可能地贯彻到社会的基层,从而把原本“一盘散沙”似的中国凝结为上下通畅的整体,同时以“国族”取代“宗族”,变“臣民”为“公民”,将原本归属于传统生活共同体的人们纳入国家权力的直接管辖之下。以往对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政权建设多以宏观研究为主,或者以中国某区域的村庄为出发点,而对介于城乡之间的市镇研究较少。本文以南浔镇这个江南市镇为研究对象,试图展现民国时期中央政府推动国家管理体制正规化、重新建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图景。

传统中国是如何实现对基层的管辖的?这是一个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至今仍在争论的问题。但至少在以下一点上,各学科基本达成了共识:明清以降,中央政府能够直接管辖的基层行政组织是县级政权,县以下地方社会主要通过士绅、宗族实行自治。中央政权并不直接干涉地方事务的管理,而是通过地方权威来管理地方社会。韦伯在分析传统中国政治时发现,一方面,传统中国的政治支配是典型的家产制支配形式。皇帝作君作师,在理论上是帝国所有人与物的主人。就正式制度的安排而言,皇帝有权随意处置任何个人与团体。但另一方面,韦伯注意到,传统中国从未建立起有效的公共财政制度,因此公共权力缺乏必要的财政支持,统一而有效的官僚制度难以建立,中央权力只能有效控制到县级,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一直是传统中国政治的重要问题。[1]

鉴于此,费孝通提出了“双轨政治”的概念。在他看来,传统中国是“国家-士绅-农民”的三层政治结构,其运作过程是自中央、地方政府到士绅的“一轨”与自农民到士绅并通过各种非正式关系向上延伸的另外“一轨”的交互作用。[2]“双轨政治”意味着实际存在两个权威体系,一是来自中央政府授权的正式、制度性的权力结构,主要体现在县以上的各级政权内,除了事关国家税收、缉盗、征兵等重大事项,很难真正深入市镇乡村。因此,正式权威离不开另一种管理权威的支持,那就是非正式的、基于乡村社会的地方权威系统,以士绅、族长为代表的社区成员凭借自身在乡村中的声望、财产而获得社区的认同,从而实现对地方社会的实际控制。两种政治逻辑并行不悖,构成中古时代之后中国国家政权与乡土社会的微妙联系。

进入近代后,随着西方经济、政治势力的涌入,中国传统生计模式渐渐被打破,“亡国灭种”的民族危机与日俱增。清末之后的历届政府试图通过模仿西方发展模式,实现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转变。这一努力在政治领域的表现就是国家权力的不断下沉,打破传统地方权威对乡村社会的实际管辖,将国家政权的触角深入到每个村庄甚至每个农民身上。杜赞奇、黄宗智对这一时期国家权力下沉与村庄政治的关系进行了卓有成果的研究,他们发现晚清、民国时期的国家力量有能力渗入到乡村政治中,但因为有效税收、法规体系的缺乏以及社会动乱的影响,中央政府的努力并未达到预期目的,反而恶化了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3~4]在外有列强觊觎,内有军阀割据的民国时期,国家政治结构的转型极其缓慢而艰难,李怀印发现通常有一些游走于政府与乡村之间、半官方的“乡地”负责催征或代垫钱粮及地方治安事务,成为国家权力下沉后的一种政治调和力量。[5]

通过对已有的研究的梳理,可以发现这些研究多以北方村庄为对象,鲜有对长三角地区特别是杭嘉湖平原的市镇进行研究,而这些市镇是传统中国里乡村发展的突出地区,是农村专业经济发展的典型代表,近代农村社会的生计方式、人口结构、区域文化和政治结构都可以从市镇的变迁中得到一定程度的了解。鉴于此,本文以国家政权建设较为显著的民国时期为背景,研究当时的市镇政治结构被纳入现代国家政治体制转型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市镇由地方自治单位转变为行政管治单位,国家权力和意识形态的渗入不可阻挡地形塑了新的政治运行结构。

南浔镇在现代政治体制进入之前,镇区权力结构正如费孝通指出的那样,是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形成的差序格局基础,礼治秩序、长老政治与无为政治作为乡村社会的重要特征。[6]简言之,即是秦晖提出的“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模式。[7]在这之中,士绅起了政府与地方之间的中介人作用,而他们的权威则来自于他们对于乡村话语权、道德解释权和评价权以及一些配置性的稀缺资源的掌握。

南浔自南宋建镇直至清末,一直隶属于乌程县震泽下乡。所谓“正式的行政等级结构”在元明清时期仅仅表现为巡检司署(县尉派出机构)的设置,如1746乾隆十一年,设置于南浔东栅中市的通判署设书识一名、门子两名、快手八名、巡辑民壮十名、盐捕五名、帛隶八名、军健八名、轿伞扇夫七名、巡船两条、水手十五名,任务是“以便控制巡哨”。[8]除此之外,在整个清代,清政府一直未有在南浔设立作为正式的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即使设置的少量国家行政机构与官吏,其职能也仅仅限于监督税收和治安,并无其他更多的政治意义。即使国家有心加强对乡镇地方的控制,也往往借由各县长官依靠与乡绅等的密切合作来实行对乡村地区的治理。这就是民国前南浔镇区政治秩序的基本结构。

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南浔镇于同年11月7日宣布独立,次年即撤除湖捕通判署和巡检司署,正式成立南浔镇自治会,会址就设在原湖捕通判署内,并设立自治委员会委员、副委员及监察委员,执掌地方政务,实行民主自治。这是南浔镇历史上的一段特殊时期,建设“南浔人之南浔”的思潮陡起,民间的乡土自治热情高涨。当年,即依靠民间力量先后建立了南浔商团和丝业会馆。之后,除了义仓、义学外,当地乡绅更是不遗余力地出资、出力创办了各种贫儿教养院、保婴会、水龙公所、施粥会、地方保卫团、体操专门学校、丝业小学、电灯公司等地方公益和公共设施。

1924年8月,齐卢战争爆发,南浔因位于苏浙两省交界要道,成为双方军队进退必经之地,极易受到侵扰。南浔士绅集体出面,设立地方维持委员会及两个军事临时招待所,专司应付军队“安然出境、不致扰累我镇居民”之责。据统计,仅8月一月,该委员会即为此事耗资约3万大洋,而招待所则总共耗资12万银元。[8]而周庆云等南浔名绅在上海建立的南浔公会也与故乡遥相呼应,共谋良策,“当急事时,电讯往还无虚日。”[9]

可见,南浔的近代化建设进程中,地方自治团体其实是走出第一步的力量。主导近代南浔经济、政治发展的绅商阶层,建立了实际管理市镇日常行政事务的地方社团,他们以市镇的代表人自居,一方面推动地方公益事业的运行和维持,另一方面尽力维护市镇的整体利益,保护镇民不受兵祸戕害。

透过这些现象,可以看到南浔镇的乡绅阶层,自地方自治开始逐渐从皇权维护者和本土保护者的双重角色转化成后者的单一角色。这个过程源自以下的社会背景:一方面,殖民经济的入侵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进入,逐渐地瓦解了乡镇的经济基础,科举制的取消进而割断了乡绅阶层与皇权的依存关系,瓦解了传统的政治基础;另一方面,处于战争和不平等条约压力下的国家政权,不得不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的物质和人力资源的汲取,迫使传统乡绅阶层更注重保护本乡本土的利益。在这种趋势下,原有的乡绅阶层渐渐地发生了变化,渐渐地蜕化成国家强化基层政权之下的新乡绅,或者用杜赞奇的话来讲,就是“保护型经纪”。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为了建立有效的集权化社会控制系统,将国家权力直接贯彻到乡镇一级,中央政府开始推行历史可追溯到宋代的保甲制度。然而,当时已有的地方自治制度既是近代各国实现公民民主参政、诉求地方利益的一种先进标志,更是业已深入民心的三民主义理论的核心内容之一。这使得南京国民政府面临棘手的两难选择:不容许公共参与、掐断地方自治会削弱其合法性基础,不利于夯实其先天虚弱的权威基础;允许公共参与、推进地方自治,又似乎与提高中央政府整合能力、强化地方控制的行政目标背道而驰。最终,南京国民政府做出了折衷规划,即融保甲于自治。一方面在乡村权力整体架构上保持乡村自治整体不变,并划定统一的自治区域;另一方面以“自治制度为体,保甲制度为用,以由上而下的保甲行政培植由下而上的自治组织”为原则,利用行政强制手段推动地方自治,把保甲制与自治制生硬地嫁接在一起。

1927年,国民政府颁布《县自治组织法暨乡镇自治施行法》,南浔镇自治会被撤销,改设区公所,全镇归为吴兴县(今湖州市)第三行政区。区以下则设镇公所,镇以下为闾,闾以下为邻。之后又废闾、邻,将全镇划分为20个保,每十甲为一保,每十户又为一甲。此时的南浔镇已基本上形成了以区作为一级行政级别的区划体系,主要的行政机构包括:区/镇公所、警察分所(水警、公安分局、分所)、保安团、统捐分局(分所)、国民党组织等。这些地方政府系统的主要职责是:统计人口、丈量土地、征收赋税、维持治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等。从文献中可以看到,当时南浔的区公所组织结构如下(见图1):

具体来讲,南浔区公所有区长一名、出纳一名、雇员一名、工作人员及区丁若干。其主要日常工作包括:办理赈灾事宜,分配本区赈米办法,敦促闾邻分组和选举,整理土地调查户口,办理各乡镇积谷并筹设区乡镇仓,肃清烟毒并设烟毒密告箱,测绘本区地图。同时,作为现代政治结构重要组成部分的警政也颇具雏形。1927年,南浔公安分局成立,设于西栅袛园,辖警长3名,警士34名。其下设派出所,第一派出所设于南栅,巡官1名,警长1名,警士16名;第二派出所设于马腰,巡官1名,警士10名。次年还成立了水上警察局,隶属于浙江省内河水警第三区,装备轮船4只。地方警察的设立一方面冲击了以民治民的保甲制度,另一方面打破了军政法警合而不分的传统体制,行政与保甲兼职社会治安的格局被职业化的公共警察所代替。如此一来,原先单一的政治结构逐渐具备了新的组成与制衡因素。

至少从表面上看,一个现代国家在市镇上的新型治理结构已经较为完备并开始发挥功能了,然而国家力量的渗透并不仅仅表现于此。传统乡村社会的“双轨政治”意味着地方管理的两条途径:自上而下的正式管理和地方权威的非正式管理。在实际运作中,两条路径并不是截然对立、此消彼长地发挥作用,而是杂糅一起,形成所谓“权力的文化网络”(杜赞奇语)。南京国民政府一方面致力于现代国家机器的构造,另一方面将传统乡村领袖纳入地方管理体系,使之越来越依赖正规的行政机构。

南浔镇是一个发达的商业市镇,近代工商业者在镇内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们的社会地位较高,政治、经济影响力巨大,曾有“四象八牛七十二墩狗”的形象比喻。南浔镇的商会由这些绅商们建立和把持,在民国时期堪称地方的“权力中心”。如前面提到在自治阶段中,南浔商会和同业公会几乎包办了市镇的经济、市政、教育、慈善等一切公共事务,南浔自治会的筹办人和领导人就是镇上的富商。国家政府在南浔的合法性建构,不可能绕过绅商阶层而独自推行,将其改造成同国家政权相结合的新乡绅,无疑是最现实和省力的举措。而改造的突出标志就是南浔地方商绅的转型:越来越多的商人开始担任政府内的正式官职,分享地方政权的权力,非正式权威与正式权力渐渐融合。

据有关南浔镇的史料记载,当年政府里许多官员其实就是南浔镇上有些财富的商人,而更有实力的商人则直接进入南京中央政府做官,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国民党元老张静江。张家是南浔镇“刘张庞顾”四象之一,他以自己的财富资助孙中山、蒋介石革命,并曾任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中央政治会议主席、浙江省主席等要职。可见,随着国家政权的渗入,原先的旧商绅们,已经开始改头换面地参与到新政治中去了。费孝通在士绅研究中也提到,当时的士绅家庭一般都试图培养一个儿子成为军官或政府官员。[10]1946年《南浔月刊》中“巍巍商会,设有机关三十二”一文报道,南浔镇商会附设机关多达32个,其中竟包含镇公所、镇民代表会、戡乱委员会等政府机构,由此可见绅商团体与政府之间相互糅合的微妙关系。

1937年抗战爆发,南浔镇公所在沦陷前夕解散。抗战胜利后成立了南浔区署,恢复镇公所。1949年5月南浔解放,镇公所由南浔区人民政府接管。伴随着绅商阶层的消失,新中国重建了国家与农民之间的联系,国家权力史无前例地深入到乡村,南浔镇政治结构的现代转型终于告一段落。

20世纪中国基层社会的现代转型,可以看作国家权力与乡村自生权力的博弈过程,博弈的结果是:以政治现代化为名的国家权力一步步地对基层社会原有政治秩序产生冲击,重塑了基层社会的政治管理格局。南浔的个案显示,民国时期的国家政权建设遵循着两条路线:其一是国家权力强行进入市镇,重建保甲制度,设置正式的治安、民政机构,使行政权力从县下沉到乡村,市镇由自治单位转变为国家基层行政组织;其二是利用市镇原有权力结构(如作为非正式权力中心的商会及其领导阶层),将绅商纳入正式政治体系,使他们转变为国家的代言人和政权建设的急先锋。这些变化显示,传统地方精英的官僚化以及面向国家权力中心的政治结构重组,正是国家政权建设进程的写照,而南浔镇的政治格局可以概括为:现代国家政权控制下的、商绅操纵式的乡村政治模式。民国以来的基层政治转型进一步明确了市镇不仅是区域的经济中心,而且还是地方的政治中心,是国家政权在地方的代表,市镇的这种角色定位一直延续至今。

[1][德]马克思·韦伯.儒教与道教[M].洪天富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

[2]费孝通.乡土重建[A].费孝通文集(第四卷)[M].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

[3][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

[4][美]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和社会变迁[M].北京:中华书局,1985.

[5]李怀印.晚清及民国时期华北村庄中的乡地制[J].历史研究,2001(6).

[6]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7]秦晖.传统十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8]南浔镇志编纂委员会.南浔镇志[M].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5.

[9]周延礽.吴兴周梦坡(庆云)先生年谱[M].上海:大东书局,1934.

[10]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近代以来的嬗变[M].北京:三联书店,1998.

Abstract:Af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anjing National Government,the authority devoted its energy to beg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tate power and the national administrative power went dow n to rural area continuously.A sone of the centers among Jiangnan tow ns,Nanxun,a commercial tow n in Zhejiang p rovince,went through the reconstruction of Pao-chia System,the perfection of tow n’s administration,the politicization of the rural elite w hich came from commercial gentlemen,the state penetration to organizationsof civil society and the discip line of the national ideology.A ll these reflected the authoritative influential facto rs w hich adhered to modernization of that time,impacted and transfo rmed the original politicalmanagement model of the tow n area and the pursuit of government through integrating the grassroots power to achieve the state power construction.

Key words:state pow er construction;tow n;political transfo rmation

[责任编辑 杨 敏]

The State Power Construction Seen from Nanxun’s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GAO Yan,LU Jing-jie
(1.Department of Sociology,Hehai University,Nanjing 211100 China; 2.Huzhou Branch,Pingan Insurance Company,Huzhou 313000,China)

D693.2

A

1009-1734(2010)03-0045-04

2009-09-17

高岩,硕士研究生,从事农村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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