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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的认识与建议(一)——谈办学管理平台、实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

2010-08-15李勤道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培训师办学校企

李勤道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济南 250002

准确把握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培养方向、明确培养思路及举措,是高等职业教育和企业培训机构的历史使命和重要任务。本文就此谈几点认识与建议。

1 构建坚实的“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平台

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培养,离不开诸如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技能型指导教师(培训师)、学生(学员)顶岗实习岗位、企业管理与文化元素、行业企业发展和高技能人才需求信息以及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与教学等突出人才培养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一些相关条件和因素。显然,这些条件和因素仅仅依靠学校或培训机构本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优势与作用,使行业企业真正参加到高职院校或培训机构发展、建设与管理中来。因此,“校企合作”管理平台建设已成为当前高职院校或培训机构发展中的一项迫切任务。

所谓“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平台,就是有效整合校内外办学资源,不但要把行业企业的需求、先进生产技术、管理技术、行业企业标准和规范、认证项目、企业培训内容、先进企业文化直接拿到学校里来,而且要把行业企业的师资、设备、参与学校管理也“互动”到学校或培训机构里来,把学校或培训机构看成行业企业的一部分,把行业、企业看成学校或培训机构的办学和管理部分,由此把学校或培训机构办成为“校企合作”办学的管理平台。有了这样的一个管理平台,行业企业就可以广泛而深入地参与学校或培训机构的办学,建立行业企业、学校或培训机构共同参与技能性人才培养的机制,形成“教学合作,管理参与,文化融入,学生(学员)共招,定单就业”为主要内容的校企深度合作,使我们的人才培养更加突出实践性、开放性、职业性。

借助“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平台,校企共同组建“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的“双师素质”教学团队,使教师的专业素质、职业能力、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设计能力得到提升,形成专兼结合教师(培训师)的培养与激励机制;共同营造和配置“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的环境条件,特别是建设校内生产性教学资源,建设具有真实环境和训练项目的顶岗实习基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职业岗位具体要求,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核心课程开发、建设、管理;共同制定“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的课程标准,实施基于工作过程和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共同制定“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的考核标准(评价体系);共同进行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校园文化管理。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校企合作”更为稳定、坚实、广阔的办学管理平台。通过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或把行业企业培训机构、培训任务引入到学校,加上严格的管理、高质量地教学培训以及与职业教育集团或行业企业的有效沟通,集团或行业企业就将主动地为学校着想、做事及服务,共定教学方案,共建专业,共同开发课程,共建共享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师资队伍,共选定单学生(学员),共管教学过程,共监教学质量,实现学校与集团或行业企业互动共赢发展,学生(学员)培养使用激励一体化。

实际上,即使是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平台有效构建的根本出路也在于做大做强自己,办学的实力水平具有“设施先进、对接现场,师资雄厚、双师素质,管理一流、指标领先,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培养的人才具有“全面的综合素质、熟练的专业技能、良好的职业素养及较强的发展后劲”,只有做大做强自己,才能取得校企合作的主动权,任何形式的合作,都要能满足对方的需求,单向的满足不是合作。

2 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

“教学做一体”情境教学、生产性实训、技能培训与鉴定等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活动要通过规范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才能实现。规范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是实现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的前提和基础,离开了规范的生产性实训基地,一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活动设计都只能是空中楼阁。

第一,加强校内岗位实训基地建设。岗位性实训基地,是通过改造或新建而注入更多的学习元素、更丰富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或注入更多的生产性元素(设备、产品、环境等),将过去单纯技能训练、生产和服务工作的场所或单纯教学场所,转变为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教学场所,使学生(学员)置身于真实的现代化生产(工作)过程与环境中,进行连续化生产(工作)的综合训练,亲身体验企业或岗位的文化氛围,熟知生产(工作)管理、劳动纪律、安全环保等方面对从业者整体素质的要求,促使他们形成良好的职业能力与职业素养。

每个工作或培训岗位都建立了具有真实的(或仿真)职业氛围、设备先进、软硬配套的生产性实训基地,使学生(学员)学习与工作一体、知识与技能培养一体;每个生产性实训基地能够满足人才培养计划的安排,做到岗位训练过程中每个学员一个工位;实训教学经费有保障;校企共建实训基地,重要岗位都有行业企业或制造厂家捐赠建立的生产性实训基地。

第二,加强专业教室(“教学做”一体化教室)建设。专业教室也称“教学做”一体化教室,它将理论教学课堂整合成知识传授与技能培养一体、“教学做”一体的专业课程教学场所。整个教学过程以学生(学员)为中心,采取任务式、项目式、讨论式、启发式等行动式教学,教师(培训师)边做边讲,学生(学员)边练边学,先会后懂,激发学生(学员)主观能动性。

实际上,整个教学过程在岗位性实训基地中进行最好,因岗位性实训基地组数多,设备与环境真实,效果将更好。但因资金与场地问题,不可能建设很多的岗位性教学资源,所以专业教室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每个工作或培训岗位的核心课程都要建设专业教室(“教学做”一体化教室),专业教室要装备精良、规格齐全,配备现场生产性设备、模型、仪器工具、模拟及现代化网教手段,实现知识传授与技能培养一体、“教学做”一体的专业课程教学。

第三,加强“双证书”制度和技能鉴定基地建设。“双证书”是指学生或学员获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证书。在达到培训要求和培养目标的前提下,依托设在院校的劳动部门批准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按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标准,结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学生(学员)进行技能考核,对经考试合格的学员发给劳动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实现 “双证书”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1)必须经过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培训、考核、认证,并取得合格证书,每个鉴定工种(等级)配有 3名以上考评人员,并能胜任本职工作;(2)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理论、知识、技术、方法、制度、法规和政策,接受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方面的专门培训;(3)能够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纪律和鉴定人员职业道德。

职业技能鉴定站要覆盖本行业所有重点工作或培训岗位,要建有与岗位训练基地相统一的技能鉴定基地,能够颁发技师、高、中、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实现“双证融通”;获取“双证书”的人数,对于高职学生,要达到毕业学生数的80%以上;对于培训学员,要达到结业学员数的90%以上。

第四,加强校外顶岗实习基地建设。校外顶岗实习基地要具备充分的软件、硬件条件,满足高职学生或培训学员完成顶岗实习培训任务的要求;要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队伍;基地建设双方应互惠互利、义务分担;实习基地要能够满足实习学员学习、住宿、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

校外顶岗实习基地建设要按照 “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实训项目、内容、时间和双方的责任、义务。学校在各实习基地应指定固定的实习指导人员和学生(学员)管理人员;积极吸引实习基地技术人员参与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大纲,参与编写实训教材,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开发培训项目和内容;实习基地指导人员要有合理的学历、技术职务和技能结构,与学校或培训机构的指导人员共同更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以保证培训质量与水平的不断提高。

3 建设具有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和兼职教师队伍

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的关键是教师(培训师)的双师素质,特别是教师(培训师)的工程素质。解决此问题的有效办法是实行“师役制”,号召本行业部门、企业单位的德才兼备、知名度高、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过硬专业技能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接受一段时间的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学法的培训后,作为兼职教师(培训师),充实到教学或培训一线,担任相应专业的专职专业课教师,或者作为学生企业实习的指导教师,工作2-3年后,再回原单位工作。我校目前的学员培养所需的实训师资一部分就是在国网公司系统内实行 “师役制”解决的,并取得很好的效果。

双师素质教师(培训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实施基于项目导向和任务驱动的“做教学”一体化情境教学模式的经历经验,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培训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其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员专业实践实训活动;⑶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⑷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兼职教师(培训师)是指高职院校或培训机构正式聘任的,独立承担或参与培训任务的校外企业及社会中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专家、高级技术人员或技师及能工巧匠。

建设具有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和兼职教师(培训师)队伍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确保教师(培训师)与学生(学员)比例和专、兼职教师(培训师)比例。学生(学员)数按各类全日制学生(学员)的自然人数计算;教师(培训师)数计算范围除专任教师(培训师)外,还包括校内“双肩挑”的教学行政人员和校外聘请的兼职教师(培训师)及返聘教师(培训师)。对于高职院校,笔者建议按教师与学生比例1:16配置教师,其中专、兼职教师按7:3配置;对于企业培训机构,笔者建议按培训师与学员比例1:10配置培训师,其中专、兼职培训师按6:4配置。

第二,对于高职院校和企业培训机构,专任教师(培训师)强调技能水平提高及增加企业一线工作经历,笔者建议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双师素质比例达70%以上、岗位培训师双师素质比例达90%以上,青年教师(培训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分别达到35%以上、40%以上,高级职称(不含高级讲师)比例分别达30%、35%以上。

第三,对兼职教师(培训师)的要求是,从事岗位技术、技能工作5年以上,技术、技能水平在所属系统具有较大影响;具有技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专科以上学历,其中高级职称占30%以上,专业结构与院校岗位设置相适应;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1]教育部 .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R].2006,11.

[2]张玲.高职校企合作办学“四点”论 [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09,(36).

[3]李勤道.再论“校企合作”与“工学结合” [J].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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