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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本质主义的“错位”与文学本质的重新言说

2010-08-15李自雄

关键词:文学理论错位主义

李自雄

(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西南昌330022)

反本质主义的“错位”与文学本质的重新言说

李自雄

(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西南昌330022)

反本质主义者把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根本症结,简单归结为等同于西方哲学基础的那种形而上学传统的元叙事模式,亦所谓“真理”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认知形而上学为基础)的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是一种“错位”的归结,并形成对真正症结,即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政治形而上学为基础)的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的“遮蔽”,因而不利于对其进行深刻解构;中国文学理论也应有所构建,不应走向反本质主义者式的极端解构,而应通过“个人写作模式”进行开放而多元的本质个性化言说与构建,使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知识生产走出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的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促进其创新发展。

反本质主义;认知形而上学;政治形而上学;“真理”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个人写作模式

在当前中国文论界,固有的文学观念已经并正遭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撼动”,这种“撼动”来自一个不容忽视的概念:反本质主义。不少知名学者都参与了这一“撼动”,比如学界颇有建树的陶东风先生等人,他们运用西方后现代反本质主义理论资源,认为当代中国文学理论“把文学艺术理解为具有‘普遍规律’、‘固有本质’的实体,热衷于生产‘普遍有效’的文艺学‘绝对真理’”,“以各种关于‘文学本质’的元叙事或宏大叙事为特征的、非历史的本质主义思维方式严重地束缚了文艺学研究的自我反思能力与知识创新能力”[1],并由此,把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根本症结,简单归结为等同于西方哲学基础的那种形而上学传统的元叙事模式的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

诚然,一切文学的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哲学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的基础之上的,都能归结到一定的哲学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但值得追问的是,作为文学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之所由生的哲学基础与根由,对中西各自承袭的哲学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能否作这样简单“划等号”的归结?是否存在“错位”?在此追问下,就有必要厘清其差异所在,弄清其对中西各自文学本质观念及叙事模式的影响,而这也就成了思考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知识生产出路,首先必须解答的前提性问题。否则,一切“药方”的开出,就难以对“症”下“药”,不仅无益于甚至有碍于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知识生产走出困境。对此,笔者曾撰文做过一些前期探讨[2],本文将做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如前所述,一切文学的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都是以一定的哲学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为基础的,那么,西方的文学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是建立在一种什么样的形而上学传统的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的基础之上的呢?在西方,哲学一词,从希腊文“φιλοσοφο”(拉丁化希腊字母,即拉丁语为“philosophia”,由philo-“loving”与sophia-“knowledge, wisdom”组成)转变而来,意为“爱智慧”[3]。可以说,哲学的意义从其诞生,就表现出西方哲学鲜明的认知理性与探寻理性“真理”的认知取向,这形成一种西方哲学的主导传统,即“认知形而上学”传统,并与中国哲学的主导传统,即“政治形而上学”传统相比,有着不同的特质(二者的不同,后文将作比较分析),西方哲学这种以认知理性为取向的形而上学传统,以主客二分为入思前提,认为现象世界不是真实的存在,其背后有一个唯一真实的存在本身、形而上的实体,亦即世界的本质,并以之作为自明公理,进行由“一”推及“一切”的逻辑演绎,以对具体事物的本质作出真理揭示,此即为西方认知形而上学本质主义观念的逻辑思路与思维方式,表现在对文学本质的认识与揭示上,亦是如此,也正由是直接影响并形成了自柏拉图以降的西方文学的“真理”本质观传统。

在柏拉图的认知形而上学框架中,其所谓“理念”,就是世界的本质,并由此得出文学艺术是理念的再模仿的文学本质论,并因诗与之“隔着两层”,不能表现“真理”,而否认诗的合法存在,将诗人逐出“理想国”[4]。亚里士多德则在柏拉图的基础上,致力于认知形而上学的体系化,形成了他所谓的“第一哲学”,并改造了柏拉图的“理念”概念,柏拉图认为理念是世界的本质,它不依赖于现象世界而独立存在,而亚氏在其“四因说”中,认为现实世界的事物由形式和质料构成,其中,质料是偶性的,形式是事物“是其所是”的必然本质,并存在于现实事物之中。[5]27,35正是从这样的哲学本质观出发,亚氏提出文学艺术是对现实的模仿,并能反映世界本身所具有的必然性与内在本质,即“真理”,并由此确立了文学存在的合法性。[6]654随后的古罗马时期,古典主义代表人物贺拉斯,其对文学艺术模仿现实的肯定,大致沿袭了亚氏的文学本质观。跨越漫长的中世纪,文艺复兴到来,中世纪人对神的依附、迷信与盲从,被人对自身主体理性的发现与肯定所取代。人的主体理性获得空前倡扬,近代理性主义哲学由是产生。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无异于宣称世界的存在依托于人的主体理性,世界的本质是人的主体理性,这种以笛卡尔哲学为开端的理性主义及其理性本质观,尽管一度与强调人的感性经验与主观感受的经验主义及其本质观发生冲突,但并没有动摇其在西方现代启蒙以来哲学史上始终所处的主导地位,而到黑格尔,更是达到登峰造极的统治地位。以之为基础,从17世纪法国新古典主义文论到19世纪初黑格尔美学与文论思想,如法国新古典主义的代表人物布瓦洛认为文学艺术是普遍、永恒的理性之产物,表现理性“真理”;席勒认为文学艺术是理性观念的感性形象表现;黑格尔认为文学艺术是理念,即绝对理性的感性显现,并因它不能纯粹表现“真理”(只有绝对理性才能表现),而预告文学艺术的终结,等等,在文学本质观上都表现为一种理性“真理”本质观,并在哲学与文学的本质观上都走向了理性主义的极端。正是基于此,肇始于叔本华、尼采的非理性哲学,批判并试图力纠传统认知形而上学的缺陷,为西方现代哲学的突围与重生提供新思路。这些非理性哲学,标举人的生命意志、直觉、情感与欲望等,实则是宣告理性主义所揭示的理性本质之虚无与理性本质观的破产,并因此被视为反本质主义观念的始作俑者,后经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罗蒂等人进一步阐扬,在西方形成一股反本质主义思想大潮,并最终使西方哲学认知形而上学传统及其理性本质观走向终结,所谓理性“真理”不复存在,而以其为哲学基础的西方文学的“真理”本质观也土崩瓦解。

而在中国,如很多现代语汇一样,“本质”一词也是西方的舶来词,它与西方形而上学传统相联系,显然是一个具有形而上意义的概念。在古代中国,尽管有与“文”相对的“质”一词,但却是指内容的意思,并不是具有形而上意义的本质概念,而具有这种意义的本质概念是“道”,即“形而上者谓之道”,在中国的哲学传统中,这种形而上的“道”,就是世界的本质,也正因此,中文将亚里士多德世界本质之思的第一哲学译成“形而上学”确乎是比较切合的。

当然,中国传统哲学对作为世界本质的“道”的思考,并不是像西方传统哲学那样以主客、天人二分为入思前提,其入思前提是天人合一,并在中国传统而正统的哲学思想——儒学中有非常典型的表现(中国其它传统哲学思想,如道家哲学,也是以天人合一为入思方式,这是中国传统哲学思想颇为普遍而典型的入思方式)。先秦时期的孔子开启了儒学,《论语》中有一句话概括得很准确:“子罕言利,与命与仁。”[7]208“罕”,少之甚也,的确,孔子一生,“言利”甚少,“与”,赞同、肯定的意思,“与命与仁”,即:赞同、肯定天命和人伦的合一,从而知命、立命,内圣外王,使个体的自我道德在现世生活中得以完满践行与实现。可见,在天人合一的入思前提下,儒学所表现出的理性,从它产生开始,就不同于传统西方哲学的“认知理性”传统西方哲学在天人、主客二分的入思前提下,以爱智求知为运思取向,从而揭示抽象的存在意义,表现为一种“认知形而上学”。然而,开启于孔子的儒学尽管也谈到天,谈宇宙,但十分清楚的是,其关注的重心是现实人生,体现为一种“实践理性”,贯注道德的“善”于日常人生,而这种儒学意义上的人伦道德之“善”,在天人合一的入思前提下,通过上升为天道,在获得终极意义的世界本质含义的同时,就获得了其普遍必然性的存在根据,亦即康德之所谓“绝对律令”,并表现为一种“道德形而上学”。当然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分辨地套用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概念,并把它视为中国儒学的传统。[8]那么中国儒学传统,到底是一种什么意义上的“形而上学”呢?显然,在儒学里,作为人伦道德的“善”,是圣人意义上的,如何才能达至?在儒家看来,需要人的“内圣”,那么,何谓“圣”?其根源何在?与儒家之“内圣外王”的“王”相结合又有什么意义?李泽厚曾分析指出,“圣”这个术语“最初是同宗教仪式、巫术活动等等联系在一起的”,“同神鬼交通的巫师成了圣者”,同时是“拥有至高无上的统治权力”的“王”,而“在儒家那里,‘圣’逐渐演化成了一种道德修养。‘仁、智、勇’最初本是对氏族首领作为典范的品质要求,到了儒家手中,则成了一种道德素养。‘王’自然是有关统治的,因而属于政治的范畴,这样一来,伦理就同政治融合无间了”[9]734,如果说“道德形而上学”在康德那里,是一种“宗教性道德”(李泽厚语)的形而上学,那么,在中国儒学中,由于“伦理”与“政治”的“融合无间”,实则表现为一种“政治形而上学”,并由此,中国人对“政治”的担负,具有了普遍必然性的“道义”含义,也正因此,以儒学为发端,这种“政治形而上学”传统,对中国文学“政治载道”本质观,产生了直接而主导的深远影响。

中国文学“政治载道”本质观,其最初表述是先秦时期的“诗言志”(《尚书·尧典》),孔子提出“思无邪”,是明确对其作出“政治载道”的范畴规定,诗要承载儒家政治伦理之道,“迩之事父,远之事君”[10]424,有巨大的政治教化作用。汉代《毛诗序》进一步阐发,“诗者,志之所之也”,“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而诗“情”不可滥发,须遵从“礼仪”,亦儒家之政治伦理道德所要求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样的等级关系,即“发乎情,止乎礼仪”,以服务于政治教化[11]63。两汉之后,魏晋时期,不同于正统儒学的“异端”思想,即玄学兴盛活跃,文学开始走向自觉。陆机、钟嵘等提出“缘情说”,突出诗的情感表达,“政治载道”说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遮蔽,这在以儒学为正统而主导的中国历史上不能说不是一道“异彩”,但毕竟不是“主调”。到了中唐,由于现实政治需要,儒学复兴,韩愈、柳宗元倡导古文运动,即以“文以明道”为口号,文学的“政治载道”本质得到重申与重视。中国传统文学的重心,发生了由诗向古文的转移,而这正如有学者所分析的,“由于古文有‘载道’的专长——这一点非诗所能比,于是从唐宋古文,到明前、后‘七子’的古文,一直到清末桐城派的古文,都位居中国文坛的主席。传统文类的尊卑正是根据其是否能够‘载道’、有益于世道人心以及有益的程度来排定的,于是诗的地位下降了,词成了‘诗余’”[12],姚鼐承续古文“政治载道”余绪,指出“明道义、维风俗以昭世者,君子之志也;而辞足以尽其志者,君子之文也”[13]68,而“周之将亡,先王之典籍泯灭,而里巷传闻异辞。盖闻而识者,无知言裁辨之智,不择当否而载之”,于是“文武之道固坠矣”[14]51。

及至19世纪末期的晚清,面临内忧外患,封建儒学因不能纾解民难而走向死胡同,“别求新声于异邦”是唯一出路,中国的现代启蒙也由此发端,西方传入的科学、民主思想,开始对封建儒学的束缚形成冲决,也为文学摆脱这一束缚提供了可能,但中国的现代启蒙根源于政治救亡的需要,很快又被政治救亡所压倒,诚如有学者所言:“‘紧张的民族矛盾和阶级斗争……把注意和力量大都集中投放在当前急迫的社会政治问题的研究和实践活动中……’从变法(维新运动)到革命(推翻清朝),政治斗争始终是先进知识群兴奋的焦点。”[15]9正是在这种情势下,政治救亡作为一切活动的迫切主题,形成广泛的民族共识,文学之“政治载道”,在卸掉旧载之道的同时,又有了新的政治“道义”担当,担起新的政治救亡之道。1898年到1907年间,梁启超等人率先倡导诗界、文界和小说界等“三界革命”,是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文学“政治载道”本质观的初步确立,并成为20世纪文学革命之先声。而事实上,在中国饱经内忧外患的近现代历史上,这种与当时政治需要紧密联系的文学“政治载道”本质观,把文学视为政治救亡的载体,从文学革命至革命文学,再到抗战文学,作为阶级动员及社会力量整合的一翼有效力量,在当时确实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其历史意义是不容抹杀的,并作为主导的文学观念,贯穿于整个中国近现代。而到了当代,直到新时期以前,在以极端政治化的“阶级斗争”作为主流话语的社会历史语境之下,文学成了“阶级斗争”的工具与载体,这一极具那时代政治意义的文学“政治载道”本质观,也由此被推向极致。而在当前中国,这个“当代”,也正是反本质主义对所谓本质主义文学观念进行批判与清理的历史起点。

综观中西历史,不难发现,对文学本质的揭示与描述,都是基于一种形而上学意识形态的“完美”假设,“该描述法的‘意识形态’性之两大特征起了决定作用,它就是‘真理性’(其实是‘伪科学性’,即‘把特殊的东西说成是普遍的东西’)和‘权力性’(‘把普遍的东西说成是统治的东西’)(引自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再加上社会实体力量及其利益需要的强制执行”[16]。如果说西方文学的“真理”本质观传统所凸显出的,是一种西方“认知形而上学”传统的所谓“真理”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的本质主义观念与思维方式,那么,中国的文学“政治载道”本质观所凸显出的,则是一种“政治形而上学”传统的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的本质主义观念与思维方式。而在这种本质主义观念与思维方式中,无论是西方的所谓“真理”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认知形而上学为基础),还是中国的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政治形而上学为基础),作为一种元叙事模式,即利奥塔所谓的“具有合法化功能”的叙事模式,以其自明而毋庸置疑的优先特权,处于所有话语之上的至高位置,并在各种话语中发挥绝对的主导作用,它是裁定一切“真与假”、“是与非”、“好与坏”、“美与丑”最高而唯一的准绳,而成为任何知识文化的生产都必须遵从的准则,它们唯有以此来确立自身的理论根据、价值立场和话语逻辑,才能取得合法性存在,否则,就会受到拒斥,甚至招致打压。职是之故,在西方,正是在所谓“真理”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认知形而上学为基础)下,柏拉图因诗不能表现“真理”,而否认其存在的合法性,拒诗人于“理想国”之外;黑格尔也因文学艺术不能纯粹表现“真理”(只有绝对理性才能表现)而预告它的终结。而中国历代在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政治形而上学为基础)的主导与支配下,大凡与这一元叙事模式相背离的文学观念,如明代李贽、公安“三袁”与清代袁枚等人强调性情抒发的文学观,还有近现代王国维的审美主义文学观、周作人的人道主义文学观等,都一律被视为“异端”,而在当代中国新时期以前,与这一元叙事模式相背离的文学观念及思想,更是或被“翦除”(如张中晓等),或是被迫选择“沉默”,以至“失语”(如沈从文等)。

中国的历史步入当代,可谓是为启蒙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理想条件,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的启蒙之舟不仅再次搁浅,相反,它所反对与批判的某些封建陈腐思想,通过改头换面,摇身一变,重新堂皇登场,如发动个人盲目崇拜的造神运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普遍施行的专政制度等,表现在文学领域,即是将文学统于“阶级斗争”这一尊独大,拒斥文学与文论的个性化话语表达,没有个人独立的品格尊严。对于此间的文学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也正如反本质主义者所认为的,其“把历史上各种各样的文学观点(无论是中国的还是西方的)统统归入‘唯心’与‘唯物’两种,实际上是也就是‘真理’与‘谬误’两种……也就是说,在各种各样的对于文学规律的认识中,只有一种是正确的、科学的,合乎文学‘本质’的”,标榜“其不容置疑的客观性、科学性与真理性”[1]。诚然,中国近现代以来,伴随着西学东渐与对科学思维的重视,西方科学求真取向的认知形而上学为国人提供了新的运思方法,并对相应的知识生产形成影响,也为中国文论,包括中国当代文论的理论构建,就如反本质主义者所曾指出的,提供了西方“知识论”的“逻辑”支持[17](包括来自西方的马克思主义也体现出这种西方“知识论”的“逻辑”支持),但值得追问的是,这种“逻辑”支持的是什么呢?诚如有学者所指出的,这个时期的文学理论“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二项对立中定位文学为上层建筑,在上层建筑中定位文学为意识形态。由于圣化和非历史化经典思想,文学的社会功能和本质规定也就具有了永恒的、超历史的普遍性。这套文学理论话语是特定时期的产物,其产生的社会机制包括计划经济、封闭文化、战争思维、简单化的社会结构、单一化的意识形态和社会政治目标等”[18],显然是一种权威经典思想演绎的本质主义,其所谓的文学本质,实则是权威经典思想“圣化”而来,是此间凌驾一切的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政治形而上学为基础,尽管也获得西方“知识论”的“逻辑”支持)在文学领域推演出的结论。

而新时期的到来,为启蒙的重新推进提供了某种可能,“对于中国文学来说,则是复活‘五四’作家的‘启蒙’责任和‘文人’意识,以及重建那种重视文学自身价值的立场”[19]12。被反本质主义所批判的审美意识形态论,就是在这种历史语境下的产物,并有力地推动了对文学自身价值的关注。而问题是,这种审美意识形态论,也正如反本质主义者所说的,其“最终依然把‘审美’(非功利性、情感性等)视做文艺的特殊性质或‘内在性质’,而把‘意识形态’(功利性、认识性等)视做与‘审美’对立的‘外在性质’,在‘审美’与‘意识形态’之间进行了一种二元拆分”,“依据罗蒂的《后哲学文化》,本质主义的基本特征就是内在与外在、实体与现象、中心与边缘的二元论。所以,关于文学的‘内在性质’/‘外在性质’的二元对立模式显然没有能够告别本质主义”。诚然,这一理论也一样获得了西方“知识论”的“逻辑”支持,但同样值得追问的是这种“逻辑”支持的目标。显然,也正如有学者所言,这种审美意识形态论“具有明显的意识形态时代的印记”,“审美意识形态理论中的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是两大阶级的对立,是‘左’的意识形态时期斗争哲学的表现”[20],其“仍然以经典思想的社会结构论定位文学本质”,“圣化经典的倾向非常明显”[18],同样也是一种权威经典思想“圣化”的本质主义,是经由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政治形而上学为基础,尽管同样也获得西方“知识论”的“逻辑”支持)推演的结果,而“审美意识形态这一规定之所以在思想解放初期获得普遍认可”,正在于“其保留了经典论述而取得了权威意识形态的支持,而且审美意识形态突出了文学的独立性,否定了前此的工具论文艺观,这也正好契合了政治上的拨乱反正”,[18]也正是这种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政治形而上学为基础)本身所具有的毋庸置疑性,使这一理论在90年代进入正统文学理论教材,并确立了其文学理论的主流话语地位,而这一“过渡时期的文学理论”[20]的“滞后性”,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这一理论,基于当时种种政治与历史原因,没有,也没能从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政治形而上学为基础)的本质主义症结着手并在理论立场上进行根本调整所致。

显然,反本质主义者把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根本症结,简单归结为等同于西方形而上学传统的元叙事模式,亦所谓“真理”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认知形而上学为基础)的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是一种“错位”的归结,这无疑会“遮蔽”真正的症结所在,即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政治形而上学为基础)的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而从根本意义上,无益于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知识生产困境的改变。这也再次提示我们,任何理论,包括西方理论的运用,都必须在“理论”与“语境”的关系及其有效性问题上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否则,就会导致这种理论在具体语境的“误置”,从而不能对当代中国的文学现状及其问题,作出符合中国语境的分析与判断。

在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知识生产首先需要摆脱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政治形而上学为基础)的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的束缚,这才是真正的症结所在。但要指出的是,它需要摆脱的是这种本质主义的桎梏,而不是说它与政治意识形态没有关系,相反,文学自主性的诉求正显示了它自身对政治意识形态的一种关系和态度,人文知识分子的身份独立性得以确认,并能从一种公共知识分子的身份与立场,作出基于社会良知及其责任(包括学术良知及其责任)的自我表达,而不是在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政治形而上学为基础)下的亦步亦趋表述,[2]用萨特的话来说,就是“对所有他们时代发生的问题,都有权利和义务,只依赖自身理智的力量,表达一个立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当代中国公民社会渐趋形成——这一新的历史语境下,文学自主性的诉求,同样“显示为一个政治民主的问题”[21],只是这种政治层面的意义,不再是受现存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政治形而上学为基础)的单一控制,而具有“作为公共领域自由行动”的意义[22]。正是在这种语境下,文学理论知识生产出现了一种摆脱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政治形而上学为基础)倾向的“个人写作模式”,诚如有学者所指出的,“文艺理论教材从官方的固有程式向个人写作模式的转换,这应当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文艺理论教材写作值得注意的新气象”[23]308,并使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知识生产显示出某种令人期盼的可能。

这种“个人写作模式”的出现带来了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新气象,但是否就意味着形势一片大好了呢?笔者的看法是否定的,在作为反本质主义者“个人写作模式”(同上文,指非官方固有程式的个人话语表达而并非指一人编或写)的成果之一的《文学理论基本问题》即存在十分突出的问题。诚然,反本质主义者对于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现状及其问题,开出了他们的“方剂”,但他们给出的这帖方剂不是从实际的文学存在出发,“而是以先在的文学理论问题为构架,然后寻找中西文献资料予以填充”,类似“一部中、西文学理论专题资料汇编”,而“文学理论知识反而被解构为碎片”[18]。其学术实践的结果是,不仅解构任何形式的本质界定,而且也不再对文学作出任何形式的本质言说。那么,值得追问的是,这是不是说文学就不需要作出某种本质言说了呢?对此作出回答,就有必要澄清有关文学“本质”的一些基本问题,即:文学有无本质?对文学作出某种本质言说是否必要?如何可能?

关于文学有无本质的问题,学界有着不同观点。一种看法,就是认为文学是有其本质的,并且是一元的,即所谓一元本质论文学观念,正如有学者所分析的,它对20世纪的文学理论所产生的影响是普遍而深远的,而它所带来的缺陷也是非常显著的,这种一元本质论。尽管在自身的范围内,触及到了文学本质的某些层面,但却力图以此来代替对文学全部本质的概括,无疑是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24]正是基于此,依据恩格斯,特别是列宁“多级本质”的观点,有学者进一步发挥指出,事物、现象,“各有自己复杂的结构,多种因素,不同层面,以及层面的相互交叉。它们各有自己的发展过程,在各自的历史中,每个阶段表现为发展、流动着的一个环节,各个环节表现了每个阶段的本质方面”,是“不断被认识和难以穷尽的整体”[24]。从上述观点出发,文学也是一个“多层次、多本质”的结构,“文学的本质是系统本质”[25],具有多维性,是一个多元本质的系统构成。显然,这作为一种多元本质论文学观念,它虽是对一元本质论文学观念之褊狭的纠偏,但与后者一样,都是以承认文学本质的存在为前提的,而另一种文学观念,即反本质主义文学观念,则否认了这个前提。正如前文所述,综观中西历史,包括当代中国,对文学本质的揭示与描述,都是基于一种形而上学意识形态的“完美”假设,但笔者认为,却并不能因此,就像当代中国的反本质主义者那样,认为文学的本质就仅仅是意识形态的历史建构[26],从而否定文学本质的存在,并不再对文学作出某种本质言说。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理解文学的本质呢?

对此,笔者以为,应作两个层面的理解,“在作为基础的现实层面上,文学具有现实意义,主要是意识形态。文学的现实层面是历史地变化着的,现实意义是历史性的意识形态”,而在超越现实的审美层面上,文学具有超越现实与历史的审美意义,它“作为自由的生存方式和体验方式,是对意识形态的超越”[27],因此文学既具有历史意义,即其意识形态意义与本质,又具有超越历史的意义,即其审美本质。很清楚,反本质主义能解构或已经解构的是历史性的意识形态意义上的文学本质,而文学超越性的审美本质则是反本质主义没能解构,也解构不了的。可以说,文学是有本质存在的,并需要对其予以一定历史条件的意义言说。同时,正如人类在所有知识问题上,根源于人们对意义的追问一样,对文学本质的探究与言说问题,其根源于人们对文学意义的追问,对此追问,不容回避,也回避不了,还是需要文学理论作出一定历史水平的回答。进而言之,人的存在要通过自我确认,“不同时代的人需要不同的文学样态诠释自我”[28],并需要一种“自我”本质的重新言说来实现,否则,就会导致自我走向无所皈依的虚无深渊,这也是反本质主义不再作出任何形式的本质言说,势必造成的虚无主义后果。所以,“个人写作模式”,作为摆脱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政治形而上学为基础)的一种文学理论知识生产方式,在当下这个日益多元的时代,显然也应是一种“自我”本质的重新言说,而且是充满个性的,是为一种开放而多元的本质个性化言说,并在具体的描述与文论构建中,可有并应有不同的理论形态,没有谁的或者哪一种言说具有“先验的”、“必然性”的优先性,在这一点上,就像中西历史上对文学本质的理解与言说一样,作为“文学”,它的存在,从来也没赋予任何言说以“自明”资格,这正是那些文学的本质主义观念能被反本质主义所解构的原因,也是这种开放而多元的本质个性化言说具有存在理由的根据。

概言之,反本质主义者把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根本症结,简单归结为等同于西方哲学基础的那种形而上学传统的元叙事模式,亦所谓“真理”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认知形而上学为基础)的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是一种“错位”的归结,并形成对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真正症结,即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政治形而上学为基础,尽管也获得西方“知识论”的“逻辑”支持)的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的“遮蔽”,因而不利于对其进行深刻解构。而且,中国文学理论也应有所构建,不是也不应走向反本质主义者式的极端解构,而应通过个人写作模式进行一种开放而多元的本质个性化言说,使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知识生产走出政治意识形态元叙事模式(以政治形而上学为基础)的本质主义观念及其思维方式。在当代中国具体的社会历史语境中,对当下中国文学的现实问题,予以有力而有效的理论阐释与回应,推进当前中国社会文明进步与人的自由健全发展[29],并不断促进文学与文学理论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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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翁奕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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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4225(2010)05-0018-06

2010-09-16

李自雄(1974-),男,湖北天门人,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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