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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科技企业进攻型专利战略研究

2010-08-15

关键词:专利权专利战略

任 燕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2)

一、河南省高科技企业专利战略的选择

企业专利战略是指企业结合自身研究开发、经营与管理的实际情况,通过对专利信息及有关信息的搜集和研究,获取有关技术发展信息、市场竞争信息、法律信息等,预测相关的技术、经济发展趋势与方向,以赢得竞争能力和优势,赢得知识产权竞争乃至整个市场竞争主动权,谋取更大市场份额和经济利益为目的,而在专利方面采取相应对策的总体性谋划。对高科技企业专利战略进行研究的目标是通过企业专利战略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提高企业主动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强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活动,获得市场竞争的有利地位,最大限度地获取利益。

企业专利战略的类型基本上分为两种,一是进攻型专利战略,二是防御型专利战略。拥有强劲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在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的高科技企业,通常采取进攻型专利战略,其方法主要是采取尽快申请专利,然后通过专利技术垄断、专利技术实施许可、专利申请等方式,以此获得最大的市场占有份额,巩固和扩大自己在竞争中的垄断地位。[1]也就是积极申请专利,以自己所拥有的专利权为武器主动进攻,实行技术垄断,以获得最大利益的一种专利战略。

河南省有亚洲最大的无氟冰箱厂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亚洲最大的氧化铝烧结法工艺制造厂中铝中州分公司、亚洲最大的客车厂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亚洲最大的人造金刚石制造厂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洲最大的制冷铜管生产企业河南金龙精密铜管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我国最大的彩色玻壳制造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彩高科)等一大批高科技企业。这些高科技企业的蓬勃发展、高新技术的迅速转化、专利成果的普遍应用,使高科技企业在经济总量、发展速度、产业结构等方面均已成为河南省经济增长新的亮点。但河南省高科技企业在专利技术方面仍存在专利总量不足、电子信息领域拥有的专利量少、平均拥有专利量低等问题。笔者认为,河南高科技企业只有采取进攻型专利战略,才能应对上述问题。

二、河南省高科技企业采取进攻型专利战略的具体措施

(一)将企业的核心技术或主体技术申请基本专利

基本专利是指企业拥有的基础性、先导性的核心技术或主体技术。高科技企业一定要将自己的核心技术或基础研究成果作为基本专利来保护,并控制该技术领域的发展,这样企业才能对未来发展方向进行科学的预测,才能保持自己新技术、新产品的竞争优势。可以说,一个企业拥有的基本专利越多,这个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也就越强。

基本专利是高科技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世界上许多著名的跨国公司就拥有在某些领域具有垄断地位的基本专利。美国《幸福》杂志曾列出世界上销售额最高的 50家工业企业,如美国的杜邦公司、德国的西门子公司、日本的日立公司等,它们都是世界上拥有基本专利最多的公司。河南省虽然是人口大省,但高科技企业的基本专利拥有量并不多。笔者认为,河南省高科技企业为拥有更多的基本专利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鼓励职务发明创造

对于职务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第 6条明确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高科技企业要想拥有大量的基本专利,就必须鼓励职务发明创造,因为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因此,要建立一套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内部体制,健全奖励机制,提高职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

2.实施合作开发或者委托开发

我国《专利法》第 8条明确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高科技企业除了自主开发外,还可以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开发或者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开发。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合作开发还是委托开发,双方一定要签订一个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约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高科技企业可以通过向大学提供捐赠、赞助,使其为企业从事研究开发,即直接利用高校的人才。如河南金龙精密铜管股份有限公司积极与国内外科研院校进行合作开发或者委托开发,兼并了中科院新乡科仪中心,并与中科院合作建立了中科院精密铜管工程研究中心,成功申报了塑性加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通过人事部批准。

3.积极实施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转让

我国《专利法》第 10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非职务发明创造,高科技企业为了赢得竞争优势,通过购买等转让方式将他人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归为己有。此种情况下,所购专利应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将本企业职工的非职务发明创造通过专利转让取得专利权。例如,河南金龙精密铜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取得专利权的本企业职工重奖,并出重金购买职工的专利权。在该公司内部已形成良好的重视产品技术、重视技术人才的科技创新氛围,技术有创新、工作有突破已成为每一个员工的岗位职责。二是将本企业职工之外的非职务发明创造通过专利转让取得专利权。

(二)围绕基本专利,构筑严密的外围专利网

构筑外围专利网即外围专利网战略,是指企业围绕自己或他人的基本专利,开发与之相配套的外围技术并及时申请专利的一种战略。技术实力相对差一些的高科技企业采用这一战略很有必要。

1.围绕自己的基本专利形成专利网

围绕自己的基本专利,申请众多的外围专利形成专利网,利用这些外围专利进一步覆盖该技术领域,最大限度地保护核心技术,以维护自己的垄断地位。如河南金龙精密铜管股份有限公司在取得主导产品——高效传热内螺纹铜管、高精度薄壁铜盘管、无氟制冷剂专用高清洁度铜盘管的基本专利后,进一步改进,之后又申请了从制造、应用到加工领域的外围专利近 40多项,其中“一种轧制铜及铜合金管材的三辊行星轧机芯棒材料”、“断续齿内螺纹无缝高效传热管”等 9项技术已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这些专利形成了有关主导产品的专利网,为打造百年金龙奠定了坚实基础。

2.围绕他人的基本专利形成专利网

围绕他人的基本专利,开发相应的应用技术并申请专利,形成包围基本专利的专利网,是突破基本专利垄断的一种非常好的战略。譬如,外企在我国申请了一种新型自行车的技术方案,本土高科技企业就应马上申请各种脚踏板专利、各种背包架专利、各种车把手专利等众多外围小专利(包括外观设计专利),通过让外企无偿使用这些小专利,而无偿使用他们的这些关键技术专利,这样就可成功地实施“以小制大”的专利战略。

(三)将基本专利或外围专利进行有偿转让或者许可

高科技企业除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依法购买所获得的基本专利或外围专利技术自己进行生产外,还可以通过有偿转让专利的所有权或各种方式的许可使用以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如河南鹤壁市田山苑电器有限公司,将企业独立研制的数码 IR光合实用全自动蛋糕机申报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两项专利,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后,该公司许可香港一家客商使用(普通许可使用),并与该公司签订了合资 320万美元共同使用该专利生产这种家用蛋糕机的合同。另外,河南新乡瑞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利用专利战略,将一直垄断我国无碳复写纸显示剂多年的德、美、日等多家跨国公司“挤出”了中国市场。

(四)注重专利与商标结合使用

专利权和商标权是两种重要的工业产权,它们虽然具有无形性的特征,但一旦为权利人拥有将会给权利人带来巨大的物质财富。注重专利与商标结合使用的战略就是允许其他企业实施自己的专利,交换条件是对方必须同时接受自己的产品和商标,目的是提高商标知名度,或者是允许其他企业实施自己的专利,以换取对方的商标使用权等。高科技企业在运用专利战略的同时,也应当注重商标战略的应用。如平顶山中鹰选矿设备有限公司将拥有耐磨弯头、耐磨阀门两大类共 4项专利的专利发明人“张玮”的名字注册成商标,此专利和商标可为企业创造巨大的物质财富。[2]

(五)专利回输战略

该战略实际上就是将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输出”,也就是企业在引进输出方的专利后,对专利进行研究、消化、吸收和创新,再将创新后的技术以专利的形式卖给原输出方,或以自己的专利权为筹码,与对方进行交叉使用许可。这种专利回输战略不仅可以使引进技术方提高技术创新的起点,而且能够使自己摆脱专利输出方的控制。例如,安彩集团从全套引进技术到自主开发建设,掌握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彩玻制造核心技术,实现了玻壳制造“专业化、规模化、核心化”,成为我国生产规模最大、制造装备最先进的彩玻生产基地。

(六)重视海外专利申请,专利先行,进攻他国市场

企业向准备输出技术和产品的国家先行申请专利,旨在使技术和产品在输出国获得充分的专利保护,达到垄断市场的目的。这一战略也叫专利技术和产品输出战略,即所谓的“技术出口,专利先行”。美国《科学》杂志刊登的一项统计调查报告显示,1999年取得美国专利最多的是日本三个公司——日立、佳能和东芝。以东芝公司为例,它每年在国内申请专利数约为 15000件,在美国约有 1000件专利被获准。该公司十分重视海外专利申请,力争使超前的技术在海外特别是在美国获得专利。可见,专利申请已成为日本企业进攻海外市场的前哨。近年来,一些外国企业在我国生产投资或者代理销售产品之前,就有计划地向我国知识产权局提交相应的专利申请,当其产品和技术投放中国市场的时候,其申请可能已被批准。按照国际惯例,专利部署周期大约为 5年。目前,外商在我国已经获得了大量的专利。另外,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在申请国际专利时,都把中国列为指定国。河南省高科技企业的产品在出口时,也应注意先在国外申请有关专利。

(七)注重将研究与开发、专利战略、生产经营战略紧密地结合起来

研究与开发、专利战略、生产经营战略是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中三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当企业研究开发成功之后,即着手实施专利保护,只有在专利保护下,企业新产品在市场上才能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河南省高科技企业不仅要注重专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还要注重企业专利战略的研究,并切实融合应用于企业经营之中。

(八)加大投入,迅速实施专利

再好的专利技术如果不实施,就不能创造出经济价值。例如,“懒汉锅炉”等 4项发明专利技术,自 1998年以来已相继被国内 69家企业接产,得到广泛应用,累计销售额超过 18亿元,利税 6.37亿元,目前全国各地有 20多万台懒汉锅炉在运行,并且懒汉锅炉还成为全国十佳环保产品之一,被授予“中国名牌产品”的称号。

(九)启动无效程序,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专利

高科技企业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就可能威胁自己技术的发明创造申请宣告其无效;另外,可以建立严密的专利情报监控系统,以专利权为武器,主动跟踪和搜集专利侵权证据,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综上所述,河南省高科技企业一定要站得高、看得远,注重长远发展,只有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意识,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才能避免受制于人。

[1] 于志红.谈我国企业专利战略的实施[J].知识产权,2003(2):35.

[2] 魏衍亮.专利问题浅析[J].知识产权,200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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