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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驱动教学法在环境法课程中的应用

2010-08-15曹晓凡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学报 2010年4期
关键词:环境法驱动教学法

曹晓凡

(1.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2.河北渤海明达律师事务所,河北秦皇岛066004)

问题驱动教学法在环境法课程中的应用

曹晓凡1,2

(1.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2.河北渤海明达律师事务所,河北秦皇岛066004)

在问题驱动教学法下,在自主学习中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是重点,进行学习效果评价、形成反馈信息是总结提高阶段,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统筹安排、合理兼顾。环境法课程教学活动中合理采用问题驱动教学法不仅充分体现了学生为主体、老师为主导的现代教育思想,而且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为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问题驱动教学法;环境法课程;应用

1 问题驱动教学法与环境法课程教学

“问题驱动”式教学法是一种建立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基础上的、有别于传统教学的新型教学方法。按照构建主义学习理论,学习就是基于真实问题情景下探索、求知的过程,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因此,问题构成了建构主义学习的核心。所谓“问题驱动”,是使学习者带有解决问题的需要,进而还会产生悬念般的学习期待,从而产生迫切的学习动机。这种教学模式,不仅增强了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的理解、记忆和推理等思维活动,同时这种“问题驱动”还增强了其学习的指向性,即使学习者对材料的形式、内容、意义进行探索。“问题驱动”教学中要体现以“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策略。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起组织、引导、促进的作用,强调学生的主体性,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学生被看作是知识建构过程的积极参与者,学习的目标和任务都要靠学生主动、有目的地获取学习材料来实现。在教师的组织、引导下最终达到使学生有效地实现对当前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知识、思维、技能和情感都得到了锻炼和熏陶。

“问题驱动”教学法很适合环境法课程的教学,该课程实践性很强,很多高校环境类和法学类专业都开设这门课程。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能掌握环境法的现行规定以及法律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该课程的内容很丰富,包括环境法概述、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环境法律制度、环境标准、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环境法律责任以及环境执法等。无论是对环境类专业的学生还是对法学类专业的学生,环境法课程相对于本专业其他课程都有一定的特殊性,学习难度较大。头绪繁杂,内容抽象,学习起来很枯燥,会使学生产生畏惧感,容易失去学习的信心,还有些学生即使通过一学期的学习,虽然学了很多知识,但独立去解决实际问题时,仍然感到很盲目,无从下手,这是在教学中要重视的问题。如果在教学方法上采用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利用“问题驱动”式教学法,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将会被充分调动,容易得到成功后的快乐感,树立学习的信心,同时也可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与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 问题驱动教学法学习过程模型设计

2.1 提出问题

以学习为核心,利用各种教学因素支持学生的自主学习,并诱发学生的问题,利用它们刺激学习活动,或是确认某一问题,使学生将该问题作为自己的问题而接纳。这种学习兴趣的激发能让学生学习由被动变成主动,使学生在教学环节中得到更多的独立思考问题的机会,激发其学习兴趣。

2.2 分析问题

学生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围绕问题展开学习,查阅相关资料,进行逻辑推理,从而完成对问题的理解。这种教学方式使学生处在积极的学习状态中,激发其思考。在教师的指引下,学生在学习小组中开展学习,互相帮助。在合作学习中,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交流、争议、意见综合等将有助于学生建构起新的更深层次的感悟与理解。

2.3 解决问题及针对问题的知识学习

通过针对问题的主动学习,学生完成对问题答案的寻找并基本得出结论,在此基础上较全面地吸收各种相关知识与信息,完成意义建构。学生的思维将被充分调动起来,渐渐地懂得如何从问题的表面进入其核心,并能培养其终身学习的能力,而不是企图依靠一位老师或一门课一劳永逸地解决一切问题。学生将不断地经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完成更多知识的自主学习。

本课程提出了要以问题驱动为基础来改革教学和课程的原则:让学生就学科内容形成问题,具有对知识的好奇心,然后再去探索、去质疑、去寻找答案,解决自己认知与情感上的冲突。这些活动使学生建构起了对知识的理解。

3 问题驱动教学法在环境法课程中的具体实施步骤

“问题驱动”教学法是建立在建构主义教学理论基础上的教学法,作为建构者的教师,仅是学习的组织者、辅导者、咨询者、促进者,学生才是教与学活动中的主体。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将大量时间留给学生,让学生在“问题”的驱动下进行研究性学习,以下是笔者就问题驱动教学法在环境法课程中的具体操作方法:

首先,把教学内容分为三大部分,分别为环境法总论、环境单行法和环境执法。在上第一次课的时候把课程的整体情况做一个介绍。

其次,将每一部分的学习都分为四个步骤来完成:

第一轮学习,学生在充分预习的情况下针对每一部分提出自己有疑问的知识点,教师发动其余同学解答该同学提出的问题。如果其余同学的解答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教师将进行详细透彻的讲解。比如环境法总论部分的内容中,环境类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提出次数最多的知识点就是像法学专业术语溯及力、适用范围等,而法学类专业的学生提出次数最多的知识点是环境法的科学性如何理解等。这就要求教师在备课的过程中加强对重点问题的准备。

第二轮学习,在消除大部分知识盲点的情况下,让一位同学(甲)向全班同学提问,鼓励其他同学主动回答甲同学提出的问题。如果没有同学主动回答,就由甲自己选择离自己座位比较远的同学乙回答问题,乙同学回答之后,让其他同学发表不同意见,同学丙、丁等回答后,教师选择一位同学对上述几位同学的观点进行评判,教师做补充。如此反复,让尽可能多的同学都有发言的机会。

第三轮学习,问题驱动教学法与课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要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在此轮学习中教师需要把课程中重要而前两轮没有涉及到的知识点提出,让同学们回答。如果所有同学都已经掌握,就继续下一个知识点;如果大家无法准确地理解该知识点,教师将进行详细透彻的讲解。

第四轮学习,专题讨论。该环节主要由教师提供资料,学生也将会被提前告之讨论内容,也可以自行搜集资料。

4 问题驱动教学法在环境法课程中应用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4.1 教师的角色转换

“问题驱动”教学法已经形成了“以问题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基本特征,因此教师必须进行角色转换。角色转换有两重含义:一是由讲授、灌输,转变为组织、引导;二是由在讲台上讲解转变为走到学生中间与学生交流、讨论,共同学习。在问题驱动教学模式中,教师要充分地了解学生。在学生学习遇到困难时,教师应该为学生搭起支架;在学生学习不够主动时,教师给学生提出问题,引导学生去探究;在学习过程中教师要及时做好评价工作,以调动学生的学习欲望。

4.2 考核方式

问题驱动教学法采用“262模式”考核方式,即课堂表现20分(占20%),实践能力考察60分(占60%),期末考试20分(占20%)。

课堂表现的打分标准以提出问题的能力、总结归纳的能力和主动性等几个方面为准,具体标准为:不经老师点名主动站出来提出问题一次2分;主动回答课堂上同学或老师提出的问题错误的加1分,回答正确的加3分。老师点名确定回答问题的,回答正确加1分,回答错误扣1分,拒绝回答扣2分。另外,为了平衡全班同学的情绪,一个学生一堂课的时间内原则上只能提出一个问题,如果确实需要提出两个以上的问题也将被允许,但总共只能加2分;如果有学生提出以前提出过的问题,不加分,但是如果有学生准确无误地回答了该问题,加2分。有两个以上的同学同时站起来时,选择座位靠前的同学,如果同时站起来的同学处在同一排,选择先开口的同学。

实践能力考察分为6个实践操作训练任务,每个任务10分,即:(1)用表格的形式把现行有效的环境法律法规罗列出来;(2)根据老师提供的案情做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3)找出各自家乡所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4)把教师自己代理的环境案件材料发给学生,并让其写出其中部分法律文书;(5)两个人一组,把收集到的案例原始资料发给学生,要求其找出各个案例存在的错误之处;(6)确定一个最近发生的环境案例,写出案情简介和法律分析。其中部分实践操作任务需要分组进行,为了解决分组时部分同学参与程度不高的问题,由教师随机确定一名同学针对本组的任务进行讲解,并当场打分,该分数即为本组所有同学的分数。

期终考试采用开卷方式,注重考察学生面对海量信息的选择能力、总结归纳能力以及书面表达能力。考试前只告诉学生考试内容是河南砷污染事件和铅中毒之类的案件名称,具体资料由学生自己去搜集,在搜集的过程中预测教师会就哪些方面出题,促使学生深入学习。

[1]王庆月.“任务驱动”式教学法在WEB程序设计教学中的应用[J].科技信息,2008,(15):527.

[2]谢久红,刘延林,袁庆勇.问题驱动型“柔性制造自动化”网络教学系统研究[J].电气电子教学学报,2003,(6):88-91.

[3]江金娣.“任务驱动”教学法中的任务设计应注意的问题[J].希望月报,2007,(10):106.

[4]苏玉萍,陈庆华,林佳.“环境学”类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探讨[J].高等理科教育,2008,(3):153-155.

[5]马俊杰,王伯铎,宋进喜,等.“环境科学概论”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研究[J].高等理科教育,2004,(4):57-59.

[6]于文轩,王灿发.我国环境法教学模式的反思与探索[J].当代法学,2009,(2):154-160.

The Application of Issue-driven Approach in Teaching Environmental Law Course

Cao Xiaofan
(1.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College of China,Qinhuangdao Hebei 066004;2.Hebei Bohai Mingda Law Firm,Qinhuangdao Hebei 066004)

In issue-driven approach,posing and settling questions in the process of independent study are the key points,evaluating the effects of learning and forming information feedback are summarizing and improving phases.A reasonable balance among every link and overall arrangement are very necessary.Rational application of this approach in environmental law course not only full expresses the modern educational thought of student-centered and teacher-led,but also greatly mobilizes students′enthusiasm and creation.Good atmosphere is created for improving students′practical ability and innovation.

issue-driven approach;environmental law course;application

G424

A

1008-813(2010)04-0072-03

10.3969/j.issn.1008-813X.2010.04.020

2010-04-27

曹晓凡(1979—),男,河南商丘人,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法学硕士,讲师,律师,主要从事环境法的教学科研和实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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