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课程内容建构的原则
2010-08-15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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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课程内容建构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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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教育是“另一类型”的教育。其“高等性”要求掌握“必须、够用”的理论,其“职业性”要求拥有“高级实用”的技能,这是对高职生知识结构的基本定位,是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也是高职课程内容构建的基本导向。
高职课程内容是高职生在学习过程应该掌握的知识、经验、技能的总和。这些课程内容不是随意选择、任意拼凑的,而是精心设计和科学建构的。这种建构必须遵循以下课程论原则进行。
1、课程理论适度化。所谓理论适度化,就是不追求理论知识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以适应支撑高职生实践技能学习的需要为度,做到少而精。适度化原则最早出自教育部2000年2号文附件《关于制定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提出的“必须、够用”原则。即“基础理论课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须、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必须、够用,“必须”是指对学生实践学习是必须的,也指适应和支撑将来工作需要的必须。“够用”是指教材的内容要把握好广度和深度,不强求理论知识的系统性、科学性、完整性,但必须能够满足实践教学和学生未来从事岗位工作的需要,既要充分体现理论知识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又要避免理论分析过多和过深,以够用为度。理论适度化原则,要求对高职教育的理论知识加以整合,删削、重组,它是防止高职教育理论僭越、课程“超载”,保持高职教育“另一类型”的特色,避免高职教育走入学科化误区的重要准则。
2、课程组织职业化。课程内容的组织不能按照“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课”的学科式模式加以组织,那样学生学到的还是按学科体系构建起来的知识系统,其课程组织还是按照先理论后实践的逻辑序列相组合的,不符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根据职业能力的生成规律、按照工作过程的导向原则,进行课程知识的整合。这就要求对从理论到实践、由基础而专业的课程组织模式进行彻底颠覆,即先由具体的技能实践切入,让学生获得感性经验,形成理论学习的支撑,并了解后继的理论学习的根由,这样才能激活他们学习的兴趣和欲望,使学生由被动的“要我学”为主动的“我要学”,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以最具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做一体化”模式而言,还是“先教后学再做”的学科式排列,而不是职业化的组合,应当改为先做后学再教的“做学教一体化”模式,才符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才是真正的职业化的课程建构序列。
3、课程实践充足化。实践是高职课程的重要内容之一,高职实践课程的建构应当遵循充足化的原则。高职教育是学用一体的“致能性”教育。它不同于以理解为本位的“致知性”教育。因而以能力为本位的实践教学,是高职教育区别于其他教育的根本特色之一。这就要求在课程内容的建构与实施上,必须突出实践教学,保证学生有足够的实习、实训的学时,习得职业技能。其次,“致能性”职业教育不同于以学习陈述性知识为主,以理解、记忆为主要途径的学科式教育,它是以学习程序性知识为主的教育,这种知识不是靠理解、背诵所能掌握的学科知识,而是靠反复练习才能掌握的一种实践性知识。因而在课程内容上强调应将多数学习时间放在实践知识的学习上,而不是理论知识的掌握上。学生学习的目的主要是“致能”与“会做”,而要达及这一目标必须要依赖充分、到位的训练,否则,学生就会迷失在功亏一篑的效能的“边际”,学出来的也都是“半吊子”,很难实现顶岗操作,充分就业。
4、课程结构模块化。模块式课程结构反映了高等职业教育的现实需求。一是模块式课程有利于解决人才培养周期长与市场需求变化快的矛盾,较好地解决人才培养与使用相脱节的问题。二是由于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用模块式课程有利于解决高职的就业适应性与岗位针对性之间的矛盾。三是模块式课程能够较好地满足不同个性、基础、理想、兴趣、爱好学生的多样化选择与需求。四是任何专业都不能保证学生对口就业,模块式课程可以通过模块设置对应于不同的专业群,使高技能人才培养具有更好的职业针对性和广泛适应性。比如大学英语专业,可设置基础模块、升学模块、就业模块。基础模块夯实基础,升学模块强化深度,就业模块强化应用。学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自觉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