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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地方高校建设项目委托审计风险成因及控制

2010-08-15赖腾云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0年6期
关键词:内审委托建设项目

赖腾云

(福建师范大学 福清分校,福建 福清 350300)

浅议地方高校建设项目委托审计风险成因及控制

赖腾云

(福建师范大学 福清分校,福建 福清 350300)

地方高校建设项目决算委托社会审计是解决地方高校内部审计力量不足,规避建设项目内部审计风险的有效办法之一,但是,由于受利益驱动以及审计人员行为和职业道德的影响,建设项目委托社会审计依然存在着潜在的审计风险.笔者从主体行为的角度分析地方高校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的潜在风险成因及有效控制.

建设项目;委托审计;审计风险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地方高校内审部门将规模大、投资多的工程建设项目决算审计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来完成.委托审计解决了内部审计力量相对不足的问题,规避了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存在的风险,同时也解决了审计结论公信力的问题.但是,工程建设项目决算委托审计技术性强、环节多、难度大,审计资料不完整及信息失真的审计风险,以及审计主体行为偏差的风险依然存在.

1 委托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审计人员一般是难以控制的,而检查风险是由审计主体行为所造成的,它与审计主体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所运用的程序、证据、方法、环境、审计人员的自身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因素密切相关.根据人们通常概念上对风险的理解,委托审计风险可以认为是由于从事委托审计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在建设项目委托审计中,社会审计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实质上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服务活动,审计主体行为必然受自身利益制约.审计主体对受托项目情况的了解程度、对疑难问题把握程度、对重大错漏报项目的察觉能力,以及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职业道德、应有的职业谨慎和所运用的审计程序、方法等因素都将对审计结论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存在引起审计风险的可能性.笔者认为,工程建设项目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由工程建设项目和审计业务特点决定的,委托审计从某种角度上讲只是实现了审计风险转移,只有深入研究审计风险,制定合理的防范措施,从制度上和审计主体行为上加以防范和控制,才能有效地降低委托审计的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2 建设项目委托审计风险的成因

2.1 客观因素

2.1.1 从审计体制看,由于内部审计的外部化,委托审计可能会引起社会审计的独立性受到损害从而产生审计风险.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性,独立性原则指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任务,应当在形式上和实质上独立于委托单位和其他组织.独立性对于社会审计和鉴证业务非常重要.社会审计人员提供内部审计服务时,其工作与委托单位可能存在专业服务收费以外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或受到有关单位和个人不恰当的干预,审计独立性可能会受到损害从而产生审计风险.另外,内部审计的外部化将使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界定趋于模糊,这从客观上增加了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

2.1.2 从审计客体看,建设项目的敏感性、复杂性及其不确定性,增加了委托审计的难度.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涉及的人为和自然因素相对较多,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扩大建设规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化、政策法规的调整和变化等多变因素,使其兼具不确定性.由于建设项目的敏感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及资料不完整和信息非对称性,审计过程中涉及的子目多、专业范围广,需要进行专业判断的次数较多,导致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的难度加大,审计风险也明显增加.

2.1.3 从审计环境看,审计主体的外部环境和内部审计环境对审计风险也产生影响,一方面,由于市场竞争压力,参与建设工程的相关部门,必然从部门自身利益出发,实现利润最大化,不可避免存在审计信息失实,错误甚至舞弊行为,增大了审计风险.另一方面,审计影响力的提升,社会对审计结果的关注度增加,扩大了审计责任和审计风险.

2.2 审计主体的主观因素

2.2.1 审计人员的责任心与职业道德水平

在建设项目审计方面,社会审计机构大部分采用按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的办法来激励审计人员,而业务收入与核减金额又有直接联系,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受托审计单位审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或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往往容易从自身利益出发考虑问题,无法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从而丧失审计人员应有的独立性,存在着潜在的审计风险.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受托审计人员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腐蚀,将使潜在审计风险急剧增大.

2.2.2 审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

审计是一种集专业性与技术性为一体的高层次,综合性的经济监督活动,如果审计人员没有一定的经验、敏锐的洞察及判断能力,则会造成审计业务结论的偏差.建设项目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等行业特点,委托审计对审计人员的要求较高,不仅要求审计人员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技术知识,还要具备项目管理、经济、法律政策等相关知识及在各专业间融会贯通的综合业务能力.我国现有的社会审计机构,其审计人员大多数是从社会上招聘或临时挂靠,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和临时性,且业务素质差异较大,虽然一些受托审计单位也有长期从事建设造价业务的审计人员,但完全符合上述要求的尚属少数,其团队综合业务能力有限,因此存在着由于审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限制导致的审计风险.

2.2.3 审计方法和手段

目前,我国审计过程中审计抽样和计算机审计技术的相对落后以及对审计风险量化和控制的忽视,使委托审计面临的审计风险明显加大.市场竞争的加剧,促使社会审计机构在具体业务中更加重视成本和效益的统一,在实际工作中更多地选择那些费时不多、容易操作、核减金额较大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因而存在着由于应审事项漏审、已审事项未审清而产生的潜在审计风险.

3 建设项目委托审计风险的有效控制

3.1 选择好社会审计机构及其审计人员

确定好的社会审计机构,认可具备良好素质的具体审计人员来进行建设项目决算审计,是降低审计风险的有效途径.受托单位的选择有多种形式,既可直接从社会审计机构中选择也可通过严格的招标程序进行选择,关键是择优而托,力求每一项目都由审计方案最佳、人员配置最优的受托单位来承担审计任务.高校内审部门在选择社会审计机构时,要以社会审计机构的资质、信誉、管理水平、审计业绩、取费以及拟派审计人员的阅历、经验、业务水平等综合因素为依据,不能仅凭企业资质或单一个体因素作为选择标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社会审计机构,其企业资质较高,工作业务量大,他们的工作重点不可能放在高校工程建设这些中小审计项目上,对审计项目的关注和人员投入也相对较弱.有些社会审计机构,管理水平较差,人员素质低下,公司仅仅依关系揽活儿、靠背景吃饭,不能完全胜任审计工作,审计质量不高.所以选择好的审计单位和审计人员来承担审计任务,这是做好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决算委托审计工作的前提,也是降低委托审计风险的关键.为防止委托审计过程中产生不良现象,内审部门可对不同的审计项目,选择多家社会审计机构交叉委托,从而减少因委托单一而产生潜在的审计风险.

3.2 制定明确的工作规范,使委托审计的每一步骤都有相应的工作标准和操作指南

审计业务操作的不规范,是审计风险加大的一项重要原因.高校内审部门应制定一套适用于委托审计要求的工作规范.其内容包括:委托审计业务工作流程图和详细步骤、委托审计业务招投标管理、委托审计质量监管、委托审计方案编制要求、委托审计报告编制要求、委托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要求及验收标准、确定委托审计项目办法和委托审计的相关业务等.明确委托审计责任,规范委托审计管理程序,使工程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的每一步骤都有相应的工作标准和操作指南.委托审计工作规范的制定,有利于规范委托审计主体行为,依法依规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委托审计事项,严格遵守委托审计管理程序,真正做到工作环环相扣,不漏不乱,有效防范和避免委托审计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3.3 加强对委托审计质量的监督管理.

加强委托审计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委托审计项目要有专人负责,负责审计过程中的联络、协调、送审资料的初审、审计结果的验收和复核工作.高校内审部门要建立一套适用于高校管理的委托审计管理制度,加强委托审计质量的监督管理.(1)建立委托审计责任负责制度.内审部门应建立工程结算委托审计质量控制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委托项目的管理,加强对资料收审→招投标→合同签订→资料移交→过程管理、协调→报告复检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审计项目负责人具体职责包括:审计过程中的协调联络,送审材料的催收,审计方案的确定,审计结果资料的复核和验收,参与数据核对,疑难问题的解决等.委托审计合同签订后,在资料移交环节,首先要对收审的资料向受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全面的书面移交,其次要向受托社会审计机构介绍建设工程概况和工程管理情况,指出该工程项目审计中应注意的问题.再次是要委托审计过程中的协调与沟通,在委托审计过程中,还有大量需要协调的事项.如资料不全或不真实、图纸及变更、签证等模湖不清、隐蔽工程核实、施工现场踏勘、施工合同不明确、审计依据有争议等都需要双方的协调与沟通.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掌握审计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新情况,随时解决问题,随时掌握审计进展变化.做到“谁的项目,谁负责”,尽可能降低委托审计过程产生的风险.(2)建立委托审计复核制度.即委托审计出具的每一份审计结果通知书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复核审查.要针对不同的项目制定不同的复核方案,全面检查送审资料是否得到充分利用;审计过程是否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证据是否确凿;审计结论是否准确无误.同时,突出对工程量较大、单价高的重要项目、特殊项目、定额与实际施工工艺有差别项目的重点审核.利用指标对比分析的方法,如计算委托项目的单方造价、单方分步分项工程费、单方钢材用量、单方砼用量等与同期同类工程进行对比,确定复核重点.及时发现和修正审计过程中的失误,防范审计风险.(3)建立委托审计的综合考评制度.即每一委托项目完成后,都由内审部门对委托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进度等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其它委托审计项目选择的依据,有效促进审计行为的规范,减少和避免审计风险.

〔1〕刘蓉,等.论高校基本建设审计风险与对策[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2005(6):165-168.

〔2〕张宏禄,等.高校建设工程委托审计存在问题及对策[J].中国内部审计,2007(2):63-64.

〔3〕刘岚逡.浅议如何有效地提高工程结算委托审计的质量[J].科技创新导报,2008(20):150.

F407.9

A

1673-260X(2010)06-01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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