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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孟子“三乐”管窥儒家伦理观的道德价值及现代意义

2010-08-15

关键词:三乐血缘孟子

吴 丹

(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陕西西安710062)

从孟子“三乐”管窥儒家伦理观的道德价值及现代意义

吴 丹

(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陕西西安710062)

处于当代社会的文化背景下,儒家伦理思想对当下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仍产生深刻的影响。作为宣扬儒家伦理的代表,孟子的君子“三乐”正是从家庭、个人、社会三者的关系来说明儒家伦理观所包含的深层内涵和传统的文化精神。从君子实现“三乐”的逻辑关系上看,儒家伦理观必然陷入一种悖论——君子之乐在家与国的矛盾中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但在某种程度上儒家伦理观带给当代中国人的却超越了这种悖论,它在构建和谐社会和伦理道德方面具有一定的优越性。

儒家伦理;孟子“三乐”;悖论;和谐

一、孟子“三乐”思想的深刻内涵

(一)儒家伦理思想的基础——血缘亲情之乐

孟子曰:“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君子拥有的第一种乐趣便是父母都健康,兄弟没灾祸。在孟子看来,快乐来源于血缘亲情的完整。家庭完整,亲人平安是君子“乐趣”的主要内容。个人生存的根源在于家庭,家庭是一个人之所以为有德之人的强力后盾。在儒家伦理中,生命与家庭的相连,家庭与快乐的相伴说明家庭完整所带来的血缘亲情之“乐”就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基础。《孟子·离娄章句上》有言:“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而且“孟子更加重视人民生存的权利。”[1](P11)因此个人的生存祸福关联着完整的家庭亲情的实现,君子第一乐也就脱离不了对家庭成员的生存与健康的关注。

孟子所谓的“第一乐”实际强调的就是血缘亲情所表现的爱的博大这种“爱有差等”是儒家伦理思想的一大特色。他强调的“爱亲”、“孝悌之义”是适应社会各阶层处理亲属关系的一个普遍的道德规范。“亲亲,仁也。”﹙《孟子·尽心章句上》﹚“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离娄章句上》﹚“亲亲”“事亲”表现的实质就是血缘亲情。一个家族或家庭就是一个完整体,是不可割舍任何人的。倘若家人真的有故有灾,打击至人们心灵的就是血缘亲情的缺憾。血缘亲情正是对血脉相连的延伸,孟子在诠释了家庭权威的同时也树立了孝道的家庭伦理。儒家亲情文化与现代的亲情观念绝非对立,“愈深入传统,愈能超越传统。”[2](P27)当代中国和谐思想的推广追究其根本起源于而超越于儒家孟子所谓的血缘亲情之“乐”,这显现出当代伦理文化的主流:家庭的和谐是构建中国和谐社会的基本元素。

(二)儒家伦理思想的实践核心——自身之乐

孟子谈及的第二种乐趣是:“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这表明只有抬头无愧于天,低头无愧于人,才是君子的第二种乐趣。做人之道在于自身向外扩展的同时与外界的关系,自身要有益于人,施德于人。快乐是开放的,是不拘泥于形式的,是由己而发才可真正体会的。《孟子·尽心章句上》有言“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自己忠诚踏实便是最大的快乐。这种“乐”重在自身,重在实践。人在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强调的是自身与外界的关系,发挥的是自主的能力,而这种能力必然是“无为其所不为,无欲其所不欲。”﹙《孟子·尽心章句上》﹚

“自强是儒学中最根本、最核心的文化精神。”[2](P29)个人的生存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外部世界相联系的。因此个人的自强必须在社会中体现。自身无愧于天地是“君子坦荡荡”的表现,是一种对天地的正气大义的表现。君子之乐的核心,并非以损害他人之名利而乐,而是以自身的浩然正气,坦荡德性而乐,这也是君子德性的延发。孟子的“三乐”思想实质就是对于个人道德修养提出的要求,反映儒学的“自强”。儒家伦理不是仅靠血缘基础而建立的,而是升华至个人的德性伦理,这体现了儒家伦理不断向上延伸的结构模式。

(三)儒家伦理思想核心的社会推广——感化外人之乐

“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孟子提出得到天下优秀人才而对他们进行教育,是君子的第三种乐趣。这一乐趣本质就在于通过自身感化教育他人,自身之乐与对他人的教育紧密相联。从自身推至他人,是由实践核心得到社会推广,故君子之乐还在教育。这种教育不仅反映的是对外人的思想教育,更体现了孟子的教育思想的基本点:人性之善。孟子的性善以及人的“善端”都为教育提供条件,这里的教育注重的是自身的实践推广,隐含着君子对善之人的感化。孟子的教育思想还包括由己推人的思想,是对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思想的实践转化,表达的仍是君子感化外人的乐趣。

孟子提出的君子感化外人之乐的思想是影响先秦国人思想的理论条件。孟子提出的这种“教育”不是逼迫教育,而是通过自身感化来教育。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讲,自身的德性与才识要超越“英才”。用现代眼光来评判这一君子之乐,就相当于对精英人才的教育,同样也暗含了我国教育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从另一方面讲,这种感化并不单指教育,我国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同时更需要团结,人们以自身拥有的良好品质感化身边的人,使身边之人也能逐渐改善自己的言行,对于感化外人者,自己也同样得到了一种人生的快乐。

君子“三乐”的深刻内涵正是通过家庭、个人和社会相联系的,而这“三乐”之间还具有紧密的逻辑结构。

二、从君子“三乐”管窥儒家伦理观的逻辑结构

血缘亲情之乐乃是君子“三乐”之首,其次是自身之乐。这说明个人只有在实现了“亲亲”之乐之后,自身之乐才会实现,而在自身之乐的基础上才可能升华为感化外人之乐。因此“三乐”并不能任意互换位置,这是一种递进式的伦理构架。在儒家伦理思想中重点在于“血缘亲亲”之情,它是一个基点,一切“仁爱”也是从这一点上的扩展而来,然后个人才会得到自身坦荡的德性而不愧于天地,也只有自身得到这种良好的德性才能感化外人,这种逐层推进的“乐”体现了君子德性的扩张。这是从整体到个人的深入挖掘,其实是提出人的一种理性思维即为家庭,为个人进步,为社会的思想。

通过上述的简要分析,在儒家伦理观的逻辑结构中其实包含着众多关系:

首先,家庭与个人的关系。血缘亲情培育了个人,而个人德性的培养以及实践都与家庭密不可分,同样也是家庭道德与个人道德关系的处理。个人对家庭,并非单纯的义务,更渗透的是责任和道德之心。这种家庭伦理与家庭道德的发展必然要求个人以道德修养为出发点处理家庭问题,也只有这样才会得到孟子所讲的“一乐”也。

其次,为己与为人的关系。这是儒家伦理观的重点所在。儒家强调以血缘为根本,而在君子之乐的实现上,三种“乐”互相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为人与为己的关系实际扩展就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同样也属于社会道德的范畴。孟子在此所讲的是一种为己坦荡,为人教育感化的态度,通过自身来达到“第二乐”与“第三乐”的实现。可见孟子在当时社会已经注意到了这种人际关系所脱离不了的文化圈。

最后,家庭伦理与社会伦理的关系。自身之乐是介于家庭伦理与社会伦理的桥梁。因此在处理家庭与社会关系的同时个人是要权衡这两者关系的,即需要个人的理性分析。从“三乐”的关系看,君子自身的“乐”实现则至关重要,因为个人乃是沟通家庭和社会的必要手段和条件。家庭与社会是不同的文化圈,重视的都是伦理道德的实践。虽然会出现冲突,但这两种伦理要求却为个人赋予了多重责任和道德要求。

综上所述,道德是个人品质的表现,更是个体体现生活价值的重要内容。在儒家看来,道德的张弛在于“差等之爱”,在于所有人与自身的关系的远近,其实质则是强调血缘家庭的基础和根本作用。儒家伦理观并非单纯地讲究道德涵养,它所具有的自身合理性就在于“爱”的关系上。“三乐”的关系不只是存在表面的联系,而是深层的结构设计。它反映了孟子言论的逻辑性,体现儒家伦理观中深层次的内部结构。《孟子·尽心章句下》有言:“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孟子正是把人、仁、道三者统一而运用于儒家的伦理观中。

三、“三乐”思想深层悖论的揭示——血缘亲情之乐与自身之乐的交锋

孔孟儒学的基本精神就在于血缘亲情,在《孟子·尽心章句上》中孟子把血缘亲情看作是君子之乐的首要意义,而第二次序则是自身之乐的实现,君子得到快乐的前提就是处理好家庭和社会,家庭和个人,以及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但在实践君子“三乐”时必然会出现血缘亲情之乐与自身之乐的交锋。儒家伦理中“亲亲为大”使得很多儒家仁人志士都把家庭放在首位,但面对众多现实如个人在遇到家人犯法如何处理时,这些人又该如何抉择才符合君子之道同时又得到君子之乐?用孟子的逻辑来推断若成全家庭亲情完整,那么君子的自身之乐就不可能完全得到实现。但要是只顾自身无愧于天地,得到真正的所谓自身乐趣,那么就等于否定了儒家的“血缘亲情”、“亲亲仁爱”的重要性。这又何以得到君子第一乐呢?此外,家庭伦理与社会伦理也出现了矛盾,更清晰的讲身为官员的个人对犯罪的亲人应何以在成全家庭亲情完整的同时也能成全社会伦理呢?归根到底,自身之乐也就很难得到实现,那么孟子的君子之乐在家庭、个人、社会这三点上就得不到共识。这又何以谈及君子三乐呢?个人的桥梁没有搭建好又何以沟通家庭与社会呢?又何以感化外人呢?悖论就在于此!

这种儒家伦理悖论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它是社会存在发展的必然矛盾。至今现代社会的人对于这个矛盾也是难以解决的。自身所处的环境不是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而是联系的、运动的、全面的,即自身与外界存在着哲学上的微妙关系。“迄今为止的人类的生活终究是在处理人与己,义与利关系结构中获得人心秩序和社会秩序的。”[3]对于处理的程度和导向上,血缘亲情完整的重要是由于它是显现儒家伦理家族的团体性特征;家庭伦理固然要遵守,因为它是个人生活的中心和传统文化的基奠;而自身实现自我价值或获得自身秩序也固然重要,那是由于它是个人生活的本分和德性;社会伦理固然不能违反,因为它标志着个人的地位和品性。孟子提出的君子“三乐”就是一种规范,但是从更深层的角度讲却是难以实现真正的“三乐”统一。这“三乐”之间也并非无缘无故的不相关的并列,而是有着内在逻辑结构的渗入,却也反映了儒家伦理深层的内在矛盾。

伦理道德是个人品行的展现,因此儒家伦理并非躯壳,更注重的是它的内容和核心。慈、孝、友、恭无不展现一种传统的美德,并且讲究中庸之道,使得人们处理事情更加合理。当下人的生活中,物欲横流,不应用感性去判断,而要用理性去分析;不是抛却伦理去追求浮华,而是要继承传统儒家美德发扬自身的德性,展现个人魅力。

四、当代视野下孟子“三乐”思想的现代意义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文化背景下,儒家传统文化内在的人文道德精神带给了我们更多反思。

“血缘亲情正是人的生命之根,对血缘亲情的重视正表现着对自己生命的尊重。”[4](P190)在认知亲亲血缘时,“‘亲亲为大’并不等值于‘亲亲至高无上’”,[4](P120)“‘亲亲为大’在儒家伦理中只是作为对个人中心的消除和‘推恩’的参照系”。[4](P129)血缘亲情在儒家伦理结构中是枢纽,它虽然会与自身及社会伦理发生矛盾,但却有其内在价值。“和谐”不仅是个人要做到的,还需要团体与个人共同统一,要使家庭和谐与个人和谐联合起来致力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当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但不能只注重自身的知识与能力,更应讲究的是个人所拥有的品格修养,自身所存有的修身养性之道就是传统思想的潜移默化的成果。公共生活领域的扩大导致人们不得不加入交流的文化圈,但这个文化圈不能缺少的就是对于道德的要求,对自身德性的反省。

在充满活力的当代社会,我们可以自豪地以自身所学及高尚的美德去教育感化外人。当然这里的个人是社会的典范,道德的楷模,是真正的“君子”。这样个人才能真正与周围人形成一种感化的氛围,创造一种和谐的社会风尚。

透析孟子“三乐”,它带给当代中国伦理观一定的积极影响,当然也不可否认其带来的消极作用。从儒家伦理潜藏的深层悖论中即可以看出,血缘亲情之乐与自身之乐两者不能完全实现。面对现实的困惑若选择其一,那么必然会导致只重亲情而陷入社会道德的缺失或只看重国家大义大利导致家庭道德的沦丧。这两种极端行为不仅为社会伦理和家庭伦理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而且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也会产生伦理道德的负面效应。当然,还有些人会在选择中徘徊而陷入矛盾,自身就缺少了一定的自主与自强反而可能走各种极端。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有人在实践社会伦理时趋向了名利,为了名利而徇私枉法,为了名利而贪污受贿。这些人抛却了传统的“自强”,而以实现三乐为名号掩盖他们的真面目,而实际却与君子三乐背道而驰。这些经济下的个体又何以谈及真正的“乐”。“三乐”之间存在矛盾,势必会带给人们带来困惑与无奈。传统文化固然要继承,但家庭伦理与社会伦理也要在个人的认真权衡下才能得以完满实现。

梁启超曾指出,试观《论语》、《孟子》诸书,吾同民之木铎,而道德所从出者也。儒家文化的内在张力就在于理想与现实的双重关怀。儒家思想是一种理性的文化,它认为具体的社会实践准则则是人类利害关系的产物。所以,孔子,孟子等儒家先师在制定基本的社会准则时,都反复强调对人们生存的利害关系。那么孟子“三乐”更为直接的体现了道德价值在人生中的意义,同时也为现代提出了一种道德原则。而孟子的君子“三乐”实际就是对个人提出的道德要求。君子“三乐”是否完全实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代人从中体会到孟子的理想主义以及他所宣扬的传统精神。在当代中国需要的是社会家庭亲情及伦理文化的感召,以个人自身之乐为纽带,并与感化外人结合最终形成一种传统文化的氛围。

[1]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5.

[2]邵龙宝,李晓菲.儒家伦理对当下中国人的影响[J].文史哲,2005,(6).

[3]任剑涛.道德理想主义与伦理中心主义:儒家伦理的双旋结构[J].中山大学学报,2002,(6).

[4]郭齐勇.儒家伦理争鸣集—以“亲亲互隐”为中心[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

吴丹(1985—),女,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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