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关于文化外交若干问题的探讨

2010-08-15张殿军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外交国家文化

张殿军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 300191)

关于文化外交若干问题的探讨

张殿军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 300191)

文化外交理论研究是推进文化外交实践顺利进行的保证。主权国家的外交是否因文化的介入而使其政治色彩大大淡化,文化外交是否能够摆脱意识形态的束缚,及文化外交未来的发展是否导致普世文化等,是深化文化外交研究必须解决、澄清的问题。这对一个国家成功实施文化外交至关重要。

文化外交;意识形态;文化价值;文化趋同

冷战结束后,伴随文化软实力在国际关系中作用的日趋突出,文化外交问题也逐步进入学术界、理论界研究的视野,学者们就文化外交的内涵、特点、性质等基本问题从多视角、多维度做了诸多见仁见智的理论探索。但在文化外交的政治功能是强化还是弱化、文化外交的意识形态问题和文化外交与世界普世价值的相关性等问题上却着墨不多。本文拟在方家对文化外交相关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对此做出进一步的探讨。

一、文化外交的政治功能弱化问题

冷战结束后,国际政治领域发生的一个鲜明变化是文化日益成为继经济、政治和军事之后影响国际关系变化的一个重要变量。文化因素的国际介入不仅减少了不同国家因文化误读而引发的文明冲突的可能性,同时也极大降低了经济、政治外交由于过于倚重“硬实力”的高强制性而带来的高成本和高风险,取得运用硬实力无法实现的文化效果和外交作用。据此,有论者认为,使用“文化外交”概念,并推行文化外交,对矫正过去片面强调外交的政治属性,弱化外交的政治色彩和功能有重要意义。

事实真是如此吗?我们认为,判断文化外交是否能降低外交的政治色彩,关键问题在于文化与政治结合的紧密程度,即文化的政治化态势。那么事实又是如何呢?

(一)文化外交肩负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重要使命。外交是一个主权国家为满足本国生存与发展需要而开展的跨国界对外交往活动。作为国家内政的延伸,外交是为发展和增进国家利益服务的。国家利益是国家制定外交政策、选择外交手段及行动的根本动因和依据,是国家参与复杂的国际政治事务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1](p.1)。

按照美国国际政治理论现实主义大师汉斯·摩根索的观点,国家的最低利益表现为“领土、政治制度和文化完整”[2](p.90),它是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利益的总和。而事实上,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文化不但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日益成为当今世界跨文化交流和跨文化竞争中对国家安全利益具有决定性作用的部分。这不仅是由于在现代社会,文化与经济日趋交融,一体化程度日益提高,经济发展越来越依赖于文化资本的支撑,而且还因为文化是国家的主权,是国家安身立命之基。它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

如果说冷战后,由于国际社会复合依赖关系的客观存在和全球性共同挑战问题的增多,使得国家间的对抗不再是传统的“零和博弈”,一国之所失,并不必然是另一国之所得的话,那么在文化领域的争夺却截然不同,其结果必然是己国文化之所失,必然是他国文化之所得的此消彼长的“零和关系”。经济上的损失,可以靠自己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后天艰苦的努力来弥补。但是,如果丧失本国的文化自主性和独立性,则必然导致主权国家政治危机。正因如此,所以有学者说:“一旦利益之争升华为文化追求,则会加剧国际冲突政治解决的难度,因为任何妥协都将被认为是对传统和民族文化的背叛。”[3]在1993年举行的乌拉圭回合贸易谈判中,美国同法国、加拿大等国围绕文化贸易自由化问题而展开的激烈的政治斗争,就鲜明印证了这一点。

文化外交是主权国家为实现特定政治目的或对外战略意图所从事的,以开展对外文化传播、交流与沟通为内容的跨国界文化交流活动。文化外交的成功开展,不仅能够增强民众在同他民族、国家交往时对本国文化的认同感,同时还可以通过发展文化涉外产业和文化贸易,建构合理的国际文化生态,扩大本国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抵御外来文化的侵袭,维护国家的文化安全和利益,从而为国家政治、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支持和动力。

(二)文化外交是争取客观友善的国际舆论,树立良好国际形象的重要手段。如同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上,要以一个可人的形象示人一样,国家作为一个人格化的国际行为主体,也必然要把建构一个良好的国际形象作为自己谋求国家利益的目标。汉斯·摩根索曾指出:“不管一国外交政策的最终目标是什么,其威信,即威力的声誉,对于一国外交政策成败,总是一个重要因素,有时甚至是决定因素。”[4](p.117)国际形象是一国重要的无形资产。一个国家的国际形象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际社会对该国的集体认同度。一个良好的国家形象可以减少国际社会对其发展的敌意和阻隔,保障国家间关系的顺畅发展;反之,就会使国家的国际生存空间被大大压缩。总之,构建良好的国际形象“对于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5](p.245)。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高度重视国家形象的塑造问题。但是任何一个国家形象的建构,是主权国家与国际社会在长期的历史交往过程中持续不断地互动的结果。由于地理、语言文化、交流不充分等因素的影响,持不同文化价值观的国家在彼此的交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因文化差异的存在而导致对他国文化形象的误读,甚或扭曲性反映。正如阿纳德所指出的:“各个种族或国家都无疑受其相互间文化差异的影响,这些文化差异反映了他们不同的价值观、世界观、利益、习惯、历史期望和恐惧”,认识不到这些差异,就会导致“误解、曲解和错误判断”[6](p.15),严重的话,甚至有可能发生如亨廷顿所言的“文明的冲突”。

文化外交不仅为不同国家间的文化交流和对话搭建了一座桥梁,有助于增进彼此之间的沟通理解,化解相互间的文化冲突,而且还能通过对外文化传播和交流,正确地影响和引导对方国家的舆论导向,化解不利于自己的言论,从而建构有利于自己的国家形象。

(三)文化外交日益成为国际秩序变迁的重要变量。所谓国际秩序,是指“国际社会中主要行为角色围绕某种目标和依据一定规则相互作用形成的运行机制,它表现在国际社会中的位置和顺序,具有相对稳定性。”[7](p.238)它是国际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和保证。一般来说,国际秩序的建立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战争方式;二是非战争的文化控制方式。长期以来,国际秩序是世界大国依靠军事等硬实力,通过战争等手段建构而成的。不论是17世纪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还是20世纪建立的凡尔赛─华盛顿体系,都是如此。文化在国际秩序演变的过程中,仅是作为经济、军事等硬权力的辅助手段而发挥作用。冷战后,文化、价值观等“软实力”优势开始取代硬实力而成为左右国际秩序发展走向的重要变量。这是因为,在当今国际关系中,国际社会秩序安排主要体现为一种机制和制度安排。根据自由制度主义的定义,国际机制是指一整套隐含的或明确的原则、规则和决策程序。“国际规则、共同的信仰、话语、文化和其他社会结构可以对不同的行为体提出相同的行为要求,它们可以塑造和限制行为体的偏好方式。”[1](p.28)国际规范不但能够“因果性”地规定行为体的外在行为,而且更重要的是“构成性”地影响行为体的内在认同。而一定的制度、规范都是一定文化价值观的产物,是一定的文化的载体和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国际制度、机制为基础建构起来的国际秩序其实就是一种国际文化秩序。它是由国际集体所认同的文化规范和价值塑造的。由此,文化规范和价值观念的变迁决定着国际秩序演变的发展方向。这就意味着,在当今国际权力政治斗争的舞台上,不同的国家和政治力量之间围绕国际规范制定而展开的激烈博弈,将日趋取决于各方之间的力量对比,特别是文化软实力的力量对比。文化软实力同经济、军事硬实力一样同样可以改变不同国家彼此之间的权力关系。当一个国家的价值观得到他国民众的认同、仿效和追随,并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文化价值观时,也就意味着它支配了国际政治秩序,并成为国际社会中权力斗争的赢家。“在国际政治中通过制定议程来吸引他人,与通过威胁或使用军事或经济手段来强迫他人改变立场同等重要……决定他人喜好的能力往往同无形实力资源联系在一起,如有吸引力的文化、意识形态和制度等。”[8]所以,冷战后世界所有国家都更加关注价值观和文化等软实力的输出,纷纷将道义价值、意识形态和观念等参与到对整个世界的塑造过程中,妄图通过对国际体系秩序话语权的掌握,来建立有利于自己发展的国际秩序。

文化不但是决定国家、民族和个人经济命运的关键因素,而且也是国际关系的主要构架和国际行为体的重要基因[9]。主权国家外交并没有因为文化因素的介入而弱化其政治色彩,恰恰相反,文化与政治却呈现出日趋紧密结合的发展趋势。现代国家的利益越来越需要通过对文化资源、资本的动员来巩固、实现。这预示着文化外交在未来国际政治斗争的舞台上将因文化作用的日益凸显而变得越发重要和突出。

二、文化外交中的意识形态问题

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超越意识形态的差异,来谋求国家间互利合作关系的发展,日趋成为冷战后国际社会通行的普遍做法。那么,作为国家外交的“第四维”,文化外交能否摆脱意识形态的束缚和影响呢?要认真解答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必须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文化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狭义上说,文化是生存在一定时空条件下的人对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而意识形态是“具有符号意义的信仰和观点的表达形式,它以表现、解释和评价现实世界的方法来形成、动员、指导、组织和证明一定行为模式和方式,并否定其他的一些行为模式和方式”[10](p.345)。作为一种精神现象和系统化的理论抽象,不论是文化还是意识形态,二者皆属于建立在现实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范畴。因此,文化与意识形态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内容本身的一致性和共同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文化的实质其实就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就是文化。当然,文化虽然与意识形态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但文化不尽然是意识形态,不能简单地等同意识形态。文化兼具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双重属性。它不仅包括意识形态如世界观、政治哲学思想、法律道德、宗教等,还包括教育、科学、文学、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知识和设施。意识形态尽管只是阶级社会中文化的一个表现形式,其存在和发展不能脱离文化,以文化的存在为前提,但是由于意识形态是文化的核心和文化诸形式和内容的表达指南,所以其本身的发展不仅反映着文化发展的本质要求,而且还规定并指导着文化发展的价值选择,为文化的发展提供着精神导向作用。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总是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和制约。因此,文化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性。

(二)国家的意识形态特性。国家不仅是一个政治、经济共同体,同时也是一个文化和意识形态行为体。国家不仅借助其掌控的经济、军事等硬权力来维持其统治的长治久安,而且还常常凭借其垄断的政权的力量,利用各种传播媒介的支配地位,通过思想道德灌输、教化等社会化手段,来控制和影响人民的思想选择,以保持社会思想、行为的整齐统一。在阶级社会中,由于意识形态总是与特定的阶级或政治集团相联系,反映和服务于一定阶级的利益要求,故而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政治性,是不同政党、派别相互区别的显著标志,不存在超政治和阶级的意识形态。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在不同阶级对国家政权的争夺中,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和政党的意识形态通常上升为国家的主流话语,成为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马克思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11](p.98)因此,意识形态是特定国家的意识形态;国家通常是负载一定意识形态的价值主体,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特征。主权国家和意识形态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承的关系。意识形态因为国家这一载体的存在而得以张扬和社会化、大众化,国家的统治也由于意识形态的道德辩护和论证而得以巩固和加强。意识形态对整个社会思想的整合程度是一个社会秩序稳固运行的重要前提。而一个缺少意识形态理论支持的国家“合法性统治”必定会因广大民众的政治共识的缺失而导致人心和思想的涣散,并进而引发整个社会的大分裂、大动荡。关于意识形态在现代政治中的作用,马克思曾明确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12](p.539)。伊斯顿也说:“信仰和信念在权力关系中是一个不可遗漏的和非常有用的工具,所以我们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忽视它。”[13](p.327)

意识形态不仅是主权国家合法性统治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影响国家关系正常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国际关系中,任何国家的对外战略都是在一定的意识形态指导下并为实现特定的意识形态目标而实施的。国家之间的利益之争,某种程度上就是国家之间的意识形态之争。因为,“国家利益显然是一个主观的概念,不同的人对国家利益有不同的界定。——其特性在任何一点上都取决于社会和政府中普遍持有的意识形态和对外政策观点”[14](p.326)。这实际上就是说,只要主权国家存在,世界上不同的文化价值体系和意识形态的斗争和博弈,就将会成为长期的国际政治现象。所以,意识形态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仍然是指导国家间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则和因素。正如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所指出,在国际关系中,“无论是出于善良愿望的主张,还是气候的暂时变化,都不会抹去意识形态的对立”[15]。

(三)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国家浓烈的意识形态特征,决定了文化与外交结合而形成的文化外交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意识形态功能。不同国家通过文化的输出,不仅将自己的历史记忆、风俗习惯播散出去,同时也将这些文化所传达的思维模式、价值观念和是非善恶标准悄无声息地输送给他国。不同于美苏冷战时期赤裸裸的意识形态宣传的,只是文化外交的意识形态色彩显得更加隐蔽一些而已,但其杀伤威力、破坏力却丝毫不逊于前者。

也就是讲,文化外交中的意识形态侵蚀和渗透是客观存在的,不存在没有意识形态色彩的文化外交。否则,我们也就很难理解,在国际政治现实中,为什么美国在称霸世界的过程中那么热衷于输出自己的文化,大搞文化霸权。这其中,固然有国家经济利益的考虑,但更重要的是通过输出文化软实力,对外施加文化影响和文化渗透,不但可以巩固美国的硬霸权地位,而且可以同化他国的文化认同,实现整个世界的美国化。

承认文化外交的意识形态性,对一个与西方资本主义主流文化价值截然相对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关系,从根本意义上讲,是一种你死我活、相互取代的“零和博弈”关系。苏东剧变,冷战结束后,中国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西化”、“分化”的重点对象。尤其是美国,为了“历史地终结”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一方面,凭借其主导的信息技术霸权,利用经济合作、贸易往来等渠道,借助大众文化和消费主义文化等“文化帝国主义政策”,侵蚀我国的文化体系,另一方面,对我国大力实施文化交流活动,它们以自由、民主、人权以及民族、宗教等问题为主要武器,利用包括学术、研究人员交流和访问等国际文化教育交流及援助项目如“富布赖特项目”、“图书赠送项目”等对外文化援助活动,进行文化侵略和意识形态渗透。妄图通过文化外交,实现演化中国的战略目的。显然,文化外交实质上已成为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从思想、观念和文化上控制中国的有力工具。可以预见,西方国家对中国的这种文化输出会随着中国的每一步发展而不断增强。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敌对势力要搞乱一个社会、颠覆一个政权,往往总是先从意识形态领域打开突破口,先从搞乱人民的思想下手”[16](p.311)。如果我们不承认文化外交的意识形态色彩,进而放松意识形态大众化的教育,那么我们就会失去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和主动权,社会主义的文化阵地就会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所占领,从而危及国家的生存和发展。所以,重视文化外交,承认并警惕他国文化外交中的意识形态输出,对致力于和平发展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尤为重要。

三、文化外交与世界文化的趋同问题

不可否认,文化全球化的发展“打破了不同国家之间人们的障碍,通过文化、学术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人们在意识、价值方面的共性越来越多”[17](p.40),一些文化价值观念如可持续发展观、民主、人权因世界不同文化的普遍交往而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同,逐渐上升为世界文化的共同价值。但这是否表明,如西方一些学者所认为的那样,在可预见的将来,世界多样性文化生态将因不同国家文化外交的开展,而出现“历史的终结”、“意识形态的终结”的文化“趋同”现象呢?

马克思曾经说过:“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11](p.9)

据此,我们认为,一种文化能否通过对外文化交流而被他国民众广泛接受和认同,从而产生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的文化同化效果,一方面取决于文化自身的彻底性,另一方面取决于文化受众的认同程度。也就是说,文化软实力的同化力量取决于这种文化对文化受体的价值关系。所谓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18](p.406)。那么文化的价值是什么?怎样才能体现出来并为广大大众所认同呢?

(一)文化的价值及其相对性。众所周知,文化是人类在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实践活动中,为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历史跨跃而不断创造出来的。因此,从本质上讲,人类文化及其创造,就是人类文化主体不断超越自然和社会奴役、束缚而实现自我解放的过程。文化的旨归就是自由。正如恩格斯所言:“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19](p.456)而所谓自由,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不仅包括我靠什么生存,而且也包括我怎样生存,不仅包括我实现着自由,而且也包括我在自由地实现自由”[20](p.770)。这即是说,人的自由发展主要体现为对自然的自由和对社会的自由两方面。而这两方面自由的全面实现,又取决于文化对自然和社会必然的认识和掌握程度。“自由就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19](p.456)

一是人对自然的自由。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首先是自然之物,人的生存需要的不断满足,是经由社会实践,不断地通过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来实现的。而这一过程,不仅是主体的人对客体的自然的文化创造和超越过程,同时也是二者矛盾和对立不断加剧的过程。一方面,人对自然的先天依赖性决定了实践主体只有在文化实践活动中将其生命意志和本质力量对象化到外部世界的创造之中,才能改变自然的自在形式,进而为人类彻底摆脱自然束缚,实现自由解放创造巨大的发展空间。当今人类在太空航行、深海探测等方面所取得的骄人成就,实际上无不充分表证了文化的这一本质力量。但另一方面,文化主体在通过社会实践不断成功地实现着“人化自然”的改造的同时,却也是以人对自然的巨大破坏为代价的,“人靠科学和创造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力也对人进行了报复”[21](p.552),从而严重影响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景。马克思认为,健康的文化发展必然指向“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22](p.927)。这种物质变换之所以能够成功,究其原因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23](p.519)。

人与自然的矛盾对立关系反证了人类文化要通过控制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方式来达到挣脱盲目的自然力量的束缚,控制不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自然力量,就应当善于把握自然的必然性和规律性。即是说,人的自由的实现是以文化对客观自然必然性的认识和遵循为前提和条件的。只有符合自然必然性要求的社会文化,才是能够可持续存在和发展的文化。然而,从认识论方面看,人类任何一种文化对自然规律的认识都是一个历史过程。“事实上,我们一天天地学会更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习常过程所作的干预所引起的较近或较远的后果。”[24](p.384)

二是人对社会的自由。人既是自然存在物,同时也是社会存在物。个体之所以要在改造、征服自然的实践活动中建构各种不同的社会关系,是因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11](p.119)。可见,人为建立的社会及社会关系内含着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11](p.81)人是社会关系的创立者,同时也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承载者和体现者。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1](p.56)因此,“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25](p.295)。从人类文明发展史来看,一个社会发展越全面、丰富,发展程度越高,人的自由程度也越高,反之,则不然。人的解放和发展程度已成为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尺。但是社会发展的这种“为我”性,并不能必然地抹杀它们之间的矛盾性甚至对立性。这些为人的自由发展而构建的社会关系一旦形成,便成为一个人生存、发展的现实空间。正如人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一样,人也不能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社会关系。作为生存于一定的社会关系结构之中的社会化了的主体人,自出生之始不仅要碰到前人遗留下来的既有的社会关系,而且还要在自己创造的现实社会关系中生存发展,并接受其规制。人不能超越自己造就的社会关系而随心所欲的任意作为。

马克思指出:“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20](p.443)人们要不断重构一种充分体现人的自由发展本性需求的,而不是带来人的异化和不自由的社会关系,使之控制在“联合起来的个人”手中,就必须改变人为自身存在而创设的文化关系。这是因为,人在本质上既然是一种文化存在,那么人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也必然是生活在由各种不同政治制度、法律、风俗、习惯等编制而成的文化关系之中。人与社会关系,从而人与文化的这种对立和矛盾,决定了生活在一定社会文化关系中的人要完成由不自由到自由的质的飞跃,只能在文化对历史必然的认识的动态开放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通过文化的不断自我超越、自我扬弃而实现。

自由是必然的认识和世界的改造。但是,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类对必然的认识以及依据对必然的认识而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一个永不停息的过程。人类对必然的每一具体认识都包含着绝对真理的因子,都是向绝对真理的迈进,但决不可能穷尽绝对真理。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人类同时是自然界和社会的奴隶,又是它们的主人。这是因为人类对客观物质世界、人类社会、人类本身(即人的身体)都是永远认识不完全的。”[26](p.846)

(二)文化认同的有限性。文化软实力的同化作用固然首先取决于文化的彻底性,即科学性、先进性,但文化的这种作用能否最终为他国广大大众所掌握,还取决于这一文化被文化受众内化的程度。只有能够与文化受体的精神需求产生共鸣,发生共振的文化才能自觉内化为群众的价值规范和行为目标,积淀为某种深刻而稳定的心理结构,从而同化人们的文化认同。

如上所述,作为特定国家在特定时空条件下创造出来的、为特定民族、国家所独有的精神结晶,文化不仅赋予不同民族、国家不同的文化身份,把不同国家这一“想象的共同体”从根本上区分开来,同时也形成了不同于其他民族、国家的为特定文化氛围所熏染的包括人的审美观念、审美趣味、审美情感在内的为其所独有的文化心理结构。这些内蕴着独特文化价值观、历史记忆和伦理情感的、带有鲜明意识形态色彩的文化心理结构不仅是维系民族、国家文化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支点,同时也成为衡量、评价其他文化价值大小的依据,影响和制约着文化选择的空间和价值取向。任何外来的文化在发挥其软实力作用时,必然要接受该民族、国家独具特色的文化心理结构的检验和过滤,并按其与本国家的审美结构的切合程度作出不同的文化选择。正如有学者所言,从传统文化的流变到现代文化的发展,从外来文化的选择到民族文化的吸收,从遵循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自身规律到新意识形态对旧意识形态的超越和确立,都必须符合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27]。

这就意味着,不同文化之间的意识形态冲突烈度直接影响着某一文化为他国人民所认同的限度。进一步讲,某一国的文化即使为他民族、国家的人们所认同,产生文化感染力和吸引力,也只能以该民族、国家人民所接受的方式和形式存在着,即取得民族文化的形式和风格。比如,人权观念尽管为世界所有国家所普遍认同,但对人权内涵的理解上则是发达国家不同于发展中国家;伊斯兰文明迥异于基督教文化。

马克思曾说:“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11](p.11)文化是人类不同社会为摆脱自然和社会关系束缚,实现自由而自觉创造的结果。文化对事物本质把握的相对性凸显了文化价值的相对性。这一事实告诉我们:任何与特定时空相联系,以不同民族、国家为载体的文化都有其他文化所不能替代的价值。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古往今来每个民族都在某些方面优越于其他民族。”[28](p.216)因此,任何一种具有独特文化价值和魅力的文化不但对特定地域的人们产生着一定的文化向心力和凝聚力,也对异域他国的人产生着不同的影响,并掌握有一定的文化大众。

所不同的是,由于不同文化对自然和社会发展必然性认识和掌握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不同文化所带给不同社会中的人们的自由发展程度也有所区别。无疑,凡是能够最大化地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价值诉求的、并符合人性本性要求的文化,在传播、扩散的过程中,其对他国民众的文化选择和价值取向的影响最大,感染力和吸引力也最显著。世界不同文化的存在确实因为世界跨文化交流的广泛存在而日益展现出“趋同”的一面,但与此同时,世界文化生态也由于文化多样性、相对独立性和无可替代性而变得丰富多姿,绚丽多彩。因此,世界不同文化彼此交流、相互影响的过程,实际上是既“趋同”又“求异”的一个“悖论”过程。那种认为通过文化外交,借助文化软实力的传播、扩散,通过不断地解构和重构他国文化,就可以实现世界文化大同的想法,无疑是一种一相情愿的、经不起任何事实检验的“乌托邦”。

[1][美]玛莎·费丽莫.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利益[M].袁正清.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

[2][美]摩根索.又一次大辩论:美国外交不仅要捍卫国家主权的独立、领土完整和安全,同时还要增进不同国家行为体之间的文化的国家利益[A].当代国际关系理论[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

[3]杨阳.浅析文化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J].现代国际关系,2002,(4).

[4][美]汉斯·摩根索.国家间的政治[M].杨岐鸣,等.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

[5]门洪华.构建中国大战略的框架——国家实力、战略观念与国际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6]R.P.Anand.Cultural Facto r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M].Shakti Malik:Abhinav Publication,1981.

[7]梁守德.国际政治学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8][美]约瑟夫·奈.处于十字路口的美国巨人[A].胡鞍钢,门洪华.解读美国大战略[C].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

[9][美]M·麦哲.文化与国际关系:基本理论述评(上)[J].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献,1997,(4).

[10][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布来克韦尔政治学百科全书[Z].邓正来,等.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13][美]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M].王浦劬,等.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14][美]杰里尔·A·罗塞蒂.美国对外政策的政治学[M].周启明,傅耀祖,等.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7.

[15](转)周余云.论政党外交[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1,(7).

[16]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

[17][日]星野昭吉.变动中的世界政治——当代国际关系沉思录[M].刘小林,等.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年.

[26]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27]叶启绩.文化市场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6).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责任编辑:段志超]

D8

A

1008-7168(2010)06-0028-07

10.3969 /j.issn.1008-7168.2010.06.005

2010-05-12

张殿军(1968-),男,山东莱州人,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国际政治研究所副教授,南开大学博士生。

猜你喜欢

外交国家文化
以文化人 自然生成
年味里的“虎文化”
悠悠岁月外交情
涉侨外交二三事
谁远谁近?
能过两次新年的国家
把国家“租”出去
奥运会起源于哪个国家?
外交活動の二大ハイライト
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