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传统爱情观比较
2010-08-15陈欣
陈 欣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 金华 321000)
中西方有着不同的文化传承,这影响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直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现代社会仍然与传统文化有着千丝万缕无法割断的联系。爱情观也是文化的一部分,中西方的传统爱情观有着极大的不同,可比性极强。本文试以传统的中西文学为关照点,从中西方传统爱情观的主要不同点、不同的表现、其中原因与给我们的启示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中西方爱情观
中西方爱情观相差甚远。朱光潜对此有精辟论述:“西方人重视恋爱,有‘恋爱至上’的标语。中国人重视婚姻而轻视恋爱。”
爱情在中国传统社会文化结构中的地位很低,被认为是次要的。由于深受儒家政治伦理思想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中爱情的功能被单一化,仅仅起繁衍后代的作用。爱情和婚姻建立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上,目的性和功利性都很强。“中国式爱情”的关键在于婚姻。不管采用什么方式,如果最后能结婚,都可以被舆论道德接受为合法夫妇。如果没成婚,或者一方有配偶,则情感再真挚,不能被舆论道德所接受。《牡丹亭》里杜丽娘与柳梦梅经历了人鬼恋,被视为异端,但终因杜丽娘还魂为人,柳梦梅高中状元,二人受皇帝赐婚结为合法夫妇,他们之前的异端恋才被接受为“才子佳人”美满婚姻的预演和铺垫。
西方人认为爱情本身是一种价值,持“爱情至上”的观点。他们把爱情看得高于一切甚至生命,不懂爱就不懂生活。罗密欧与朱丽叶不顾家仇,为追求恋爱自由和幸福宁愿双双殉情。这在西方的爱情悲剧中并不少见。
二、不同的表现
中西方爱情观的不同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追求爱情的自由度
在中国封建社会,婚恋的顾虑和干涉颇多,特别注意门当户对,女子是否有德有貌,男子是否有才有功名。这样一来男女双方的爱情就绝非单纯的爱情了,其中掺和了许多门第功名等与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相关的因素。婚姻通常是父母做主,如果父母不同意来往的话,子女要么妥协放弃自己的真爱,听从父母的婚姻安排,要么为爱抗争,但这样的抗争往往是软弱无力且难以成功的。
西方人表现在爱情观上就是“探究”心态,特征是爱独立自由,喜欢探究新奇,乐于冒险进取。男女在择偶上不管年龄大小、相貌美丑,不管是否已婚,只要能达到探究上的满足,一切都无所顾忌。而且西方人觉得恋爱是自己的事,不应受过多约束。
2.爱情的表达方式
中国男女表达爱情的方式都是含蓄、拘谨、谨慎的。文学作品中的男女经常用日用物品如绢帕、团扇、玉簪等求爱,或者用谐音寓意的东西,如莲子(怜子)、青丝(思)、红豆等表达心意,社会甚至还赋予某些物品(如绣球)具有公开的择偶功能。在伦理道德监管下中国人无法明确地用言语当面求爱,而只得求助于有爱情隐含意义的物品或者其他暗示行为。
西方人表达爱情的方式就显得直露、开放,有时甚至是异常狂热、不顾一切的。人们可以公开谈论自己的感情,社会舆论对此也予以容忍和支持。人们在个人生活中对自己倾心的对象往往公开表露爱意,而没有太多道德上的顾忌。经常是第一次见面,眼光就离不开对方,或者当夜就携琴在姑娘窗外弹奏,倾吐衷肠。
3.对性的看法
中国的传统观念不仅羞于谈爱情,更是耻于谈性。中国的传统婚姻是以生育为基础,然后是婚姻,最后才是性爱,次序是:生育→婚姻→性爱。在中国,没有性爱,婚姻照样是婚姻,但没有生育,婚姻就很难维持。中国的传统观念是绝对反对非婚性行为的,认为那样是只求一时享乐不顾后果的行为,没有婚姻做前提的性行为是道德败坏的表现。
而西方,次序却是完全颠倒的。西方人以性爱为基础,然后是婚姻,最后才是生育,即性爱→婚姻→生育。他们认为性是生理要求,恋爱中的情侣发生性关系是亲密的表现,属正常现象。
三、原因分析
探讨中西方爱情观迥然不同的原因,应从中西民族文化、性格等方面入手。
1.民族文化
中华民族是以自给自足的农业文化为基础的,其基本特征是向内调适。由于生产力低下,人们在严峻的自然面前只能千方百计地调整自己来顺应它,由此形成了一种“天人合一”向内调试的心态。这种心态向社会其他领域渗透的结果,则必然产生竭力缓解、调和各种社会矛盾冲突的倾向。
西方文化则是以古希腊的商业文化为基础的,其具有以个人或民族为中心的向外扩张性的特征,它要求人们要勇敢地迎接冲突或主动挑起冲突,在冲突中争取闪光诱人的未来。
这种不同民族的文化积淀反映在追求爱情的自由度上,特别是当爱情受外界阻挠的时候,中西方男女有不同的行为反应。中国的男女恋人如梁山伯与祝英台为自己的命运而抗争所采取的行动往往是被动的、极其可怜的,甚或采取“忍”、“让”的态度以缓和矛盾,而最终换来的却是自身爱情的悲剧;与之相反,西方男女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为追求自己的爱情自由、婚姻美满所采取的行动往往是主动、坚决、剧烈而又毫不妥协的。
2.社会开放程度与女子地位
中国古代社会开放程度不高,不鼓励男女自由见面、交往和恋爱,且女子地位低下,比男子更不自由,因此男女在追求恋爱的时候顾虑多、压力大,自由恋爱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婚姻只能听从家族或父母的安排,自己没有自由挑选的权利和条件。而西方男女交往相对自由得多,社会尊重自由恋爱,家庭干涉小。
中国受儒家的影响,男尊女卑是天经地义的,而且女子被看成与“小人”一样“难养”。儒家文化压制妇女,在婚姻恋爱的问题上,妇女没有选择的自由,封建正统派强调“三从四德”,“男女授受不亲”等,妇女被套上沉重的精神枷锁。而西方受骑士之风的影响,认为尊敬女子是荣耀的事,妇女在家庭社会中的地位相对较高,作为爱情生活的主角,妇女享有较大的自由。
3.民族性格
中西方有不同的民族性格,这是与各自的政治、经济、思想意识结构紧密相联的。
20世纪前的中国具有产生依附人格、奴化人格的文化背景。政治上强调的是个体对国家的单纯义务和无条件绝对服从,政治不平等;经济上小农经济造成中华民族普遍依赖自然力、屈从自然力的心态;思想上由于儒家的那套完整严密的伦理道德体系,形成了极端僵化与一统化的思想意识结构,造就了成批的顺民、忠臣、孝子、节妇。
西方人拥有热情、奔放、坚决、毫不妥协的独立人格,原因在于:政治上古希腊民主政治的传统及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达到了政治上的相对平等;经济上立足于个人之上的古希腊商业经济和近代西方大规模的资本主义经济,达到了经济上的自主;思想上思想家依据各自独立的价值判断能力进行自由选择和发现,形成了思想创造的自由化、多元化。
四、结论和启示
通过对中西方爱情观的比较可以看出,中西方爱情观相差甚远:西方人重视恋爱,中国人重视婚姻而轻视恋爱。其背后有深刻的原因,如民族文化、民族性格、社会开放程度等的迥然不同。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爱情观在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发展之后已经逐渐落伍僵化,难以适应现代社会中人们对婚恋自由的要求,它已很难使两性之间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发展真挚的感情。爱情是一个民族充分发挥潜能的保证和体现,中国文化需要一种健康向上、积极有为的爱情观,需要一种能够保证两性共同感情基础的爱情观。这是西方文明给我们带来的冲击和反思,我们可以借鉴西方爱情观中的积极成分,如重视恋爱,重视恋人间的言语沟通,男女都主动追求幸福的爱情生活,同时结合中国爱情观中的重视婚姻家庭的稳定性、和谐性,体贴照顾配偶及家庭等观念,最后形成一套适合当代中国自身的新型爱情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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