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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农民工回乡创业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2010-08-15黄国耀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农民工企业

黄国耀

(中共六安市委党校,安徽六安237009)

六安市农民工回乡创业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黄国耀

(中共六安市委党校,安徽六安237009)

农民工回乡创业是农民外出务工就业达到一定阶段出现的必然趋势。中央高度重视并特别提出“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作为劳务输出大市的六安市,农民工回乡创业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破除制约农民工回乡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农民工回乡创业: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回乡创业提供积极的舆论保障;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为回乡创业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要合理调整土地和规划企业布局,为回乡创业提供适当的企业用地保障;要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和创业教育,为回乡创业提供充分的智力保障;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为回乡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六安市;农民工;回乡创业;问题;对策

一、六安市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现状

六安市位于安徽省西部、大别山北麓,全市辖“五县四区”,即寿县、霍邱、舒城、金寨、霍山5县和金安、裕安、叶集、六安经济开发区等4个区,全市农业人口442万,占总人口63.1%;农村劳动力29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65.8%;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底全市外出就业人员达163万余人,占劳动力总数55.7%。

1.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基本情况。六安市劳务经济的发展目前已从单向输出发展到双向创业,呈现出在外创业和回乡创业(就业)双向互动、互为依托、相得益彰的格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回乡创业人员累计创办各类企业(含个体经济,下同)6090户,比2006年增长两倍多,带动就业7.42万人;工业企业1299户,占总数的2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5户,占工业企业总数12%;建筑业186户,交通运输物流业974户,批发和零售贸易业1491户,住宿和餐饮业978户,农业企业906户,其他行业256家。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67.61亿元,其中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24.98亿元;累计缴纳税金5.29亿元,其中2008年纳税1.31亿元;累计投资项目5028个、累计投资额44.78亿元,其中2008年投资项目2550个、投资额15.58亿元。实践证明,农民工回乡创业不仅带回了农村经济发展急需的资金和新技术,而且还将发达地区的新思想、新管理理念带回家乡,引导当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农民工回乡创业后,留守子女教育和老人的照料等社会问题也迎刃而解。

2.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基本特点。第一,政策措施得力,创业活力不断增强。2007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健全服务管理体制,培育创业主体,打造创业平台,优化创业环境,营造创业氛围,有力地拓展了创业空间,积极创造农民工回乡创业机会,使他们的创业激情空前高涨,创业活力得到巨大释放。外出创业有成者不忘家乡人,纷纷回乡投资兴业,一批外出务工人员回乡成功创业,已成为当地全民创业的榜样和楷模,对激励农民工回乡创业发挥着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仅2008年,全市新增回乡创业企业1749户,占回乡创业企业总数28%。第二,创业意识增强,创业队伍不断壮大。农民工利用在城市务工参加工作技能培训机会,积累技术经验和创业资本,为回乡创业创造了条件。经过艰苦努力,相当一部分回乡人员创业有成。截至2009年,六安市近2万人回乡创业,共创办了近万个经济实体。其中仅霍山县2008年回乡人员就创办企业626个,吸纳就业6670人,上交税金2424万元,实现利润1097万元。第三,数量规模扩张,创业领域不断拓宽。从回乡创业者创办的产业的类型看,投资领域由单一的三产服务业逐步向三次产业全面发展。过去农民工回乡创业基本上都是投资小、技术管理要求不高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零售批发等个体工商业,但近两年这种现象有所改变,办工厂、建农场的人开始增多。第四,自身素质提高,创业层次不断提升。农民工在回乡创业的同时,也在不断提升自身创业层次,共实现了四个方面的变化:企业规模在不断壮大,已由原来的小厂小店不断向规模化经营转变;技术水平在逐步提高,已由原来的手工作坊向工业化生产迈进;创业的深度在延伸,已由原来的资源简单加工向深加工转变;企业的管理不断加强,已由原来的家族式管理向公司化方向发展,向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转变。第五,社会贡献增大,创业效果不断显现。农民工回乡创业,实现了从“输出一人、致富一家”向“一人创业、致富一方”的转变,其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带回了先进生产力。回乡创业带回了创业所需要的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以及先进理念,能够把外出务工时掌握的资源与家乡的资源整合起来。二是开拓了就地转移劳动力的门路。回乡创办的企业多属劳动密集型行业,为当地提供了容量大、门坎低、易接受的就业渠道。三是形成了以工促农的有效载体。回乡创业者来源于农民,他们通过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力促进了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农业和商业的有机衔接与结合,有效开拓了市场空间,成为以工促农的重要载体。六安市回乡创业累计带动就业7.42万人,仅2008年就新增2.73万人,其中返乡农民工1.58万人。

二、当前影响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制约性因素

1.内部因素。第一,自身素质普遍不高,回乡创业受到文化制约。主要体现在:一是文化程度不高。回乡的农民工经历了发达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和思想观念的洗礼,能力有所提高。但由于大部分人只有初中甚至是小学文化,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例较小,“先天”不足导致农民工综合素质普遍偏低,致使普遍存在着经营理念、企业管理、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二是创业意识不强,短期行为较重,初创企业缺乏市场竞争力。大多数农民工回乡创办的企业规模偏小,多为劳动密集型和手工操作的小加工厂,集中在板材加工、针织品服装加工、规模养殖、来料加工等方面,企业产品科技含量低。三是创业盲目,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在回乡创业选择项目时,或小打小闹,或好高骛远,容易作出一些不切合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实际的决策与判断。另外,大多采用家族管理模式,效率低,消耗大,浪费多,生产成本高;营销观念和营销方式也比较落后,这些企业难以经得起市场的长期考验。第二,自有资金普遍不足,回乡创业受到资金制约。据统计,在农民工总量中,只有7%—10%的人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具备了创办工商企业、农业企业的能力,而大多数农民工则心有余而力不足。虽然大多数农民工在返乡时或多或少地积累了一定的资金,但对于创办企业、搞生产性经营所需资金来说,这点积蓄只是杯水车薪,往往在创业投资阶段就基本被耗尽。流动资金、发展资金短缺,已成为农民工回乡创业过程中普遍面临的最大难题。

2.外部因素。第一,融资渠道不畅,回乡创业受到资金来源制约。资金是企业维持生产和再生产的“血液”。调查表明,近八成农民工回乡创办的企业发展得不到金融机构的支持。贷款难的主要原因是受当前金融制度、企业规模、信用条件等因素的约束,如小额担保贷款未将回乡创业农民工纳入范围,并且他们创办的企业大都是民营性质中小型企业,缺少资质信用担保,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得到贷款的可能性极小。还有,金融机构贷款门槛高,手续复杂,周期长,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单户贷款比例控制过严,贷款额度小,利息高,导致农民工回乡创业很难获得贷款。银行贷款难,成为制约回乡创业和发展企业的一大瓶颈。第二,土地流转困难,回乡创业受到用地制约。随着国家对工业企业用地的限制,一般是优先安排大型企业投资或招商引资项目的生产用地,而农民工回乡创办的大多是小型或微型企业,往往得不到土地政策的照顾和合理安置,一部分农民工刚返乡创业时只能用一些旧厂房、乡镇的民房或是用自家住房进行企业生产,这就难以享受到完善的基础设施、物流运输、行政服务等优惠政策。而当企业需要进一步扩大规模时,就直接涉及到用地的问题。目前政府能够帮助的企业数量有限,许多回乡创业者靠自己协商,难度很大。第三,熟练工人缺乏,回乡创业受到人才制约。回乡农民工创办的大都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科技含量偏低,难以提高工人工资待遇,加上工作环境差,生活艰苦,导致外地人才和劳动力不愿来,而本地人才和优质劳动力又大量流向发达地区,致使企业面临着严重的用工荒问题。熟练工人的短缺,已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当前制约企业发展的另一大瓶颈。第四,政府扶持政策缺失,回乡创业受到服务制约。具体表现为:一是缺少创业平台。目前,一些园区在建设孵化器和可供创业出租的标准化厂房方面相对滞后,对创业项目的吸纳和承载力有限。多数回乡初创的微型微利企业为节约有限的资金,不愿进入园区,主要利用自家房屋或租用民房开展生产,有的还分布在较为偏远的村子里,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生产环境简陋。二是创业环境不够宽松,影响回乡创业者的积极性。农民工回乡创办小企业包括开办个体工商户,要辗转多个部门,办理包括场地证明、资金证明、环保评估、消防和安全许可、生产许可、卫生许可、建筑规划和设计、工商登记等多项手续,往往每道手续都要收费,大大增加了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成本。“办事难”仍然是创业者面临的问题,对于一些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更是如此。尽管有的地方、有的行业也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有些政策尚不够具体,可操作性差,缺乏吸引力。三是创业指导服务体系亟待建立完善。回乡创业的农民工缺少创业知识,缺乏相关的中介机构为他们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办企业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创办企业涉及面广,程序复杂,特别在创业之初,创业者往往一个人跑里跑外,跑上跑下,需要技术管理、营销、金融、公关等诸多方面的知识,而回乡创业的农民工不可能具有全面的知识,这是影响创业信心和创业效率的重要因素,建立和完善创业指导服务体系成为当前发展的迫切需要。

三、促进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积极的舆论保障。要进一步大力宣传农民工回乡创业的现实意义、积极作用和典型事例,营造回乡创业光荣的良好氛围。一方面,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手段,加大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大力对回乡创业有成人员的宣传,使他们在广播上有声,电视上有影,报纸上有文,增强他们的社会影响力,以带动更多的农民工回乡积极创业。另一方面,利用节假日农民工集中回乡的时机,召开外出务工人员联谊会、座谈会等,宣传家乡的发展形势、良好环境和优惠政策,鼓励、吸引他们回归故土,造福家乡。

2.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回乡创业,急需的是创业资金,要针对不同行业中的创业者和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给予不同的信贷支持。建立创业项目库,收集、整理出符合产业导向、具有一定市场前景、有利于带动就业的创业项目,定期组织推介会,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并从贷款额度、还贷时间上放宽限制,改善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融资服务。政府用于开发性生产经营项目的资金,向返乡创业农民工倾斜,促使从事农业信贷工作的金融机构对回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和从事的养殖业项目以及非农产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小额担保贷款的作用,提高单笔贷款额度,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覆盖范围。同时,可开拓尝试农民利用承包土地、房屋等进行抵押融资,可以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发展基金,以企业会员制为基础的农村信贷担保资金等,解决创业过程中出现的融资困难问题。

3.合理调整土地和规划企业布局,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适当的企业用地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将回乡创业所需生产经营场地及后续发展用地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坚持执行国家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因地制宜,妥善解决农民工回乡创业用地问题。第一,充分利用小城镇和乡村的存量非农建设用地,包括闲置土地、厂房,调整合并的机构、学校用地,村镇边角地。各地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直接用于农民工回乡创业用地。第二,允许地方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整理折抵建设用地,并从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农民工回乡创业用地,并适当减免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规费。第三,鼓励投资兴建各类专业市场、综合市场、标准厂房或廉租厂房,以低价租赁转让给回乡农民工创业。第四,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需要专门规划建设创业园、创业基地、创业一条街,指导其集中经营、聚集发展。

4.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和创业教育,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充分的智力保障。针对就业难和招工难的矛盾,各级政府应大力开展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模式,调整培训方向,丰富培训内容,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培训,使回乡务工人员能够掌握就业技能适应新形势工作的需要。要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培训规模,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充分发挥职业学校、技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等各类培训资源作用,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解决目前岗位需求和劳动力技能不相匹配的问题。开展经营理念、经营风险、企业管理、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培训,并及时提供金融、技术、信息等服务,帮助创业农民工掌握技术,了解市场,寻求商机,规避风险,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及创业成功率。通过努力,走出一条“以培训促进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路子。

5.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第一,进一步搭建创业发展平台。把农民工回乡创业纳入发展规划,突出抓好工业园区和市场建设,积极创建“创业园”。降低回乡创业入居门槛,实行租金减免,对入驻的企业推广“绿卡”制度,允许其“先开办,后收费”,管理服务机构提供政策和信息指导,代办相关的手续和证件,以提高创业成功率。设立和健全县、乡、村三级创业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帮助回乡创业人员选好、选准项目,在项目推荐、创业指导、跟踪服务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第二,对回乡创业人员初创的企业,可根据行业特点,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对回乡创业的限制。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领域之外,所有的行业与领域都应当向创业者放开,在资金、人员等方面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在土地、税收等方面让返乡创业人员享受比招商引资企业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规范涉及回乡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推行一站式服务,解决部门关卡多、办事难等问题,重拳打击阻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从而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第三,要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创业的政策支持体系。在用地、用工、供电、供水、税收、工商管理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第四,要对信誉较好、生产规模较大、生产效益较高的企业实施挂牌保护。实行领导联系制度,帮助解决企业生产和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鼓励企业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第五,要建立专门机构,及时收集发布各地用工信息,让返乡农民工随时了解掌握劳动力市场行情,积极为他们“牵线搭桥”,指导他们重新外出择业或自主就业创业。

[1]戴春英.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几个问题[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8,(6).

[2]熊桉.农民工返乡创业与中部新农村建设——基于资源配置的分析[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5).

[责任编辑 张敬燕]

F304.6

A

1671-6701(2010)06-0107-03

2010-09-23

黄国耀(1969-),男,安徽霍邱人,硕士,中共六安市委党校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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