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寒论治癌痛初探
2010-08-15窦云
窦 云
山西晋城煤业集团总医院,山西 晋城 048006
癌痛是晚期癌症患者的主要症状之一,也是最难控制的症状,发生率约占晚期癌症患者的70%。因疼痛多顽固、剧烈,往往成为此期患者最主要的痛苦之一,严重影响了生存质量。按照传统中医痛证理论,寒邪应为致痛第一大病因,但目前癌痛治疗中少有用温药者,似与传统中医理论相悖。本文拟从传统中医对疼痛成因的认识及温阳散寒的临床实践等方面,浅述寒邪在癌痛中的重要性及从寒论治癌痛的合理性。
1 目前对癌痛成因的认识与不足
现今医家认为:由于外感六淫邪毒、内伤七情、饮食劳倦等各种病因长期作用于机体,使脏腑失调,阻滞经络,气血阴阳失和,痰浊瘀血内生,客邪留滞,积聚日久,邪盛变生“癌毒”。“癌毒”与痰瘀互为孳生,相互搏结,从而引发癌肿。癌肿为有形之邪,滞气碍血或癌毒直接侵犯经络,耗伤正气,皆可导致剧烈、持久之癌痛。总体上均可责之于“不通则痛”的病理机制。癌痛因气滞、血瘀、痰浊、毒热内踞为主要病机,临床上以活血化瘀、清热解毒、通调气血为治疗癌痛的主要原则[1]。这些认识目前在中医辨治癌痛中占据了主导地位,据此治疗也取得部分疗效,但是也产生了一些弊端。一些医家一是不看病人体质如何,疾病发展如何,一味行气活血,用于虚弱不堪之体,更伤正气;二是认为肿瘤就是“热毒”、“毒瘤”、“癌毒”,癌痛治疗中存在着“重寒凉药、轻温热药”的片面认识,临证动辄处以大量白花蛇舌草、半枝莲等清热解毒药,非但止痛效果不佳,且有损伤阳气之弊。
2 寒邪是导致疼痛第一要素
中医学对痛证论述颇多,关于“痛证”的病机,早在《内经》中有许多精辟的论述。如《素问·举痛论》、《素问·痹论》,《灵枢·周痹》、《灵枢·论痛》等篇中,就有比较集中的论述,其中《举痛论》则为论述疼痛的专篇。《举痛论》中认识到:“寒气入经而稽迟,泣而不行,客于脉外则血少,客于脉中则气不通,故卒然而痛”,明确指出了“寒邪可致血脉流行涩滞”而引起疼痛。在《举痛论》中,列举了十四种疼痛做例子,其中十三种疼痛都是因寒而起,说明了疼痛的主因是寒。在治疗方面,《金匾要略》中载有“大乌头煎”,是温阳散寒治疗疼痛的有效方剂。中医理论认为肿瘤的形成与阳气不足、寒凝淤滞有关。如《灵枢·百病始生篇》云:“积之始生,得寒乃生,厥乃成积也。”《灵枢·水胀篇》云:“寒气客于肠外,与卫气相搏,气不得荣,因有所系,癖而内著,恶气乃起,息肉乃生”。《诸病源候论》不仅分门别类地论述多种癌痛的临床表现,还探讨了其病因病机,认为“积者阴气,五脏所生,其痛不离其部,故上下有所穷已。聚者阳气,六腑所成,故无根本,上下无所留止,其痛有常处。此皆由寒气搏于脏腑,与阴阳气相击上下,故心腹痛也”。
3 治痛中药多属温热之剂
考察治痛中药,多为温热之属,药如川乌、附子、干姜、薤白、细辛、桂枝、小茴香、丁香、白芷、仙茅、淫羊藿、巴戟天、吴茱萸、乌药、威灵仙等。这些不但为历代医家所习用并有着良好的临床疗效,有的已经现代药理研究所佐证,如乌头、马钱子、细辛、桂枝等药具有良好的镇痛效果。
4 临床实践表明了从寒论治癌痛的有效性
有的医家已认识到寒邪在癌痛中的重要性,并采用温阳散寒法治疗,取得了较好的临床疗效。如王劲等[3]根据肿瘤在八纲辨证中属阴寒之证和“阴成型”理论,论及癌症发生的病因病机,提出温阳止痛外治法,以华佗麻药神方(川草乌尖、生南星、炙半夏、胡椒、蟾酥、荜茇、细辛)外敷体表疼痛部位,治疗82例癌痛患者,近期止痛有效率达85.37%,且病人全身状况也随癌痛缓解而好转。刘震等以乌头汤为基础治疗各种癌症疼痛患者188例,总有效率87.76%,效果良好。从这些采用温阳法治疗癌痛的临床实例中可以看出,只要辨证准确,切中病机,温阳药是可以大胆用于癌痛治疗且有良好效果的。
5 温阳散寒应是治疗癌痛的大法
法随证立,方从法出。寒邪凝滞,气血痹阻,是癌痛形成的重要因素。《素问·调经论》云:“血气者,喜温而恶寒,寒则泣而不能流,温则消而去之”。遵“寒者热之”之旨,温阳散寒止痛则应成为癌痛治疗的重要方法。临床可根据病痛部位的不同,灵活选择散寒诸品。如痛在上焦者,用薤白、桂枝;痛在中焦者,用干姜、丁香、吴茱萸;痛在下焦者,用附子、小茴香、乌药、淫羊藿,痛在肢节者用细辛、桂枝、威灵仙等。同时,由于寒为阴邪,其性收敛,易致气机凝滞,血行不畅,故组方尚需佐以理气活血之品如桃仁、红花、郁金、木香、川楝子等。
总之,温阳散寒法在癌痛治疗中应受到足够的重视。在辩证论治的前提下,灵活应用温阳散寒药,并伍以行气活血之品,可望提高癌痛临床疗效,改善患者生存质量。
[1]高萍,李芝秀.癌痛的中医药治疗[J].贵阳医学院学报,1995,20(3):235-237.
[2]孙秉严,孙丽嬴.孙秉严40年治癌经验集[M].北京:华龄出版社,1997.
[3]王劲.华佗麻药神方温阳止痛外治癌痛82例[J].实用中西医结合杂志,1996,9(1):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