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牙周病(附28例)的正畸治疗
2010-08-15杨铁崎
杨铁崎
(吉林省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白城 137000)
本文回顾2002年3月至2010年3月间选择临床诊断为牙周病并伴有错牙合畸形患者28例。经采用正畸及牙周联合治疗所取满意的临床效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患者28例,其中男13例,女15例,年龄21~46岁,平均24.8岁。其中上前牙前突、散在间隙18例,拥挤深覆牙合7例,下前牙扇形散开3例。每例患者均有完整的病历记录,包括病史、临床检查(牙周袋深度、松动度)、牙齿骨吸收、牙龈炎情况,治疗前、后的全口曲面断层片、头颅定位侧位片、模型分析等。
1.2 方法
我们在矫治过程分3个阶段进行,第1阶段:牙周治疗,矫治前进行系统的牙周治疗,包括龈上洁治、龈下刮治、根面平整。调牙合去除牙合干扰,解除牙合创伤及区菌斑控制,严重者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待牙周病得到控制、牙槽骨吸收呈静止状态时,进入下一阶段。第2阶段:方丝弓矫治阶段,矫治过程中应保持轻力,有效控制牙齿转矩度。治疗中及治疗后均摄口腔全景片,并与治疗前比较,观察其牙周及牙槽骨情况并进行对比研究,以了解正畸治疗对牙周病的治疗作用。平均3~4周复诊1次,矫治期间定期做牙周检查及基础牙周治疗。第3阶段:保持阶段,主动矫治结束后,一般用Hawley氏保持器,需长时期或永久性保持者,用固定保持器保持,用粘固剂固定在牙齿舌侧。矫治结束后定期进行复查。
2 结果
本组28例患者经牙周及正畸治疗后,松动牙稳定,移位牙均得以复位,冠根比例改善,牙周袋变浅或消失,牙龈无明显炎症,牙周状况明显改善,牙列整齐,前牙覆牙合覆盖正常,后牙尖窝关系良好,X线片显示:治疗后的牙槽骨致密度增加,牙槽骨吸收减少,骨性牙周袋变浅,改善了美观,阻止了牙周病的进一步发展[1],恢复了牙齿的功能,保留了天然的牙齿。经牙周及正畸联合治疗后,患者的牙周情况较治疗前明显改善,轻度牙周病患者炎症消失,牙齿稳定度增加;严重牙周病患者牙槽骨吸收减少,牙周袋变浅,牙齿松动度明显减轻,牙周病得以缓解并稳定。
3 讨论
3.1 牙周病错牙合畸形治疗的有效时机
牙周病治疗的总体目标之一为恢复牙周组织的功能[2],正常的咬合关系可维持牙周组织的健康、牙周病发展到晚期可出现病理性的牙齿移位、伸长、松动、缺失,造成牙合创伤、错牙合畸形等。错牙合畸形增加了牙周病发病可能性。此类患者需要进行正畸治疗,去除牙合干扰,矫正错位牙。恢复正常的咬合关系及功能,有利于牙周炎的治疗及其效果的长期稳定。牙周病错牙合畸形的正畸治疗禁忌在牙周炎未经治疗或是虽经治疗但炎症仍存在的情况下进行,牙周病患者正畸治疗前应对牙周组织进行评估。包括检查牙龈炎、牙周袋、牙松动度,骨吸收情况等。当牙龈炎改善、松动度好转,X线片显示骨吸收呈静止状态时才可以进行正畸治疗[3~4]。
3.2 牙周病的矫治特点及有效使用矫治器
牙周病患牙牙周膜面积减小,正畸力应轻柔,牙移动距离不能过大,加力间隔时间应稍长。对有牙槽骨丧失的成人患者,应尽量选择整体移动的方式进行矫治[5]。有牙周病的病人正畸治疗时常选择固定矫治器,固定矫治器能较好地控制牙齿的位置,并可产生持续力,整体移动牙齿。在使用固定保持器时应注意帮助患者保持口腔卫生既保持区菌斑的控制,正确熟练使用牙线、导线。另外牙周炎患者都有不同程度的牙槽骨吸收,牙冠伸长,抗力中的向根尖退缩,正畸力倾斜移动的趋势越大,移动就要加大对抗倾斜移动的平衡力矩。实践表明,调牙合是正畸治疗和牙周病治疗中的重要环节,其目的在于消除早接触和牙合干扰,均匀分散牙合力,同时便于牙齿移动和避免新的牙槽骨吸收及新的附着丧失。
3.3 牙周病治疗关键是有效控制炎症
临床观察表明,具有牙周病史的牙列以及附着高度降低的牙齿可以移动而不产生明显的牙龈附着丧失。治疗成功的关键在于对易感区域的识别、炎症损害的控制,保证在整个正畸治疗的过程中牙周炎处于稳定或静止的状态。治疗过程中复诊次数取决于牙周组织炎症控制的需要,一般3~4周复诊1次,密切观察牙周情况及牙齿移动的情况,防治牙槽骨的丧失。治疗中需控制软组织的炎症和矫治力,防止牙周病牙齿的进一步松动。
4 小结
综上所述,牙周病经过正畸治疗可以恢复牙列外形,达到美观及恢复咀嚼功能的目的。但不等于矫治的结束,保持是诊疗的继续,保持效果的好与坏直接决定着正畸治疗的成败。
[1]王卫臻.牙周、牙髓联合病变70例临床分析[J].牙体牙髓牙周病学杂志,1997,7(4):271.
[2]曹采方.牙周病学[M].北京: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156~233.
[3]付民魑.口腔正畸学[M].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183.
[4]徐保华.现代临床口腔正畸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345~346.
[5]陈凤山,杨陆一,梁傥.矫治力作用于不同高度牙槽骨其牙周组织的应力分析[J].口腔正畸学,1999,6(3):10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