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管
2010-08-15郑义刚赵德明王荣威毕明霞
郑义刚 赵德明 王荣威 毕明霞
(威海市计量所,山东 威海 264200)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定量包装在商品中应用越来越广泛,定量包装商品已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同时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快速发展,其产品计量合格与否,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生产企业的形象和市场信誉,关系到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及2005版《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出台实施,扩大了监管范围和监管量限,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计量监督更加规范、科学。但就威海地区来看,虽然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合格率在不断提高,但短斤少量的现象时常发生。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足的问题,已逐渐上升为群众投诉举报的热点、地方政府领导关心民生的焦点和计量监督工作重点。在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切实加强计量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1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
1.1 部分企业计量知识匮乏、计量管理缺位
主要问题有:计量设备配备和检验用计量器具选择不合理,选配的计量设备的量程、检测精度和准确度等级不满足使用要求;对于新购进的计量设备、器具,认为出厂是合格的,就无须检定和校准,不计误差情况;很多计量器具超期使用,有的根本从未进行过计量检定,很多计量设备操作和管理人员对使用条件、操作方法、校验知识知之甚少,这都是造成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不合格的重要原因。同时,企业计量管理不到位,包装现场抽检制度、核查制度不完善,在生产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计量监管措施,当发生计量超差现象时不能及时发现,造成成批的商品不合格。一些企业对商品定量包装缺乏重视意识,对包装设备的要求不够严格,甚至故意作手脚,加之在产品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净含量的缺失。
1.2 定量包装商品外包装物的监管不到位
企业对商品包装的计量监管力度不够。在日常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对商品外包装重量的误差不重视,有的以单件外包装作为整批外包装的标准值去重,有的甚至忽略外包装的重量。一些企业未扣除超过标准规定的水分等成分的含量,在企业内部抽检中往往忽略其影响。这些都造成商品净含量计量误差。
1.3 企业计量法制意识薄弱
企业领导、管理部门缺乏对计量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定量包装商品的相关计量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知之甚少,特别是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允许偏差、标准净含量的法定要求不了解,净含量允差标识错误很常见。同时有个别企业急于牟利,故意计量作弊,甚至销售商、生产者及商品外包装生产者串通,使定量包装商品实际净含量低于标称值,打价格牌,以低价出售并迅速占领市场,赚取更多的非法利润,严重破坏和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2 多方参与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管理
2.1 加强计量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计量监管良好环境
积极向定量包装商品生产、经销企业宣传计量法律法规知识,督促其履行《办法》规定的义务,同时加强检验知识的学习,合理制订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管理制度,掌握必要的检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知识,健全组织机构,组织人员培训。计量检测部门通过培训、合作等方式帮助他们提高计量检测技能,同时通过计量保证能力考评、行政处罚、舆论曝光等手段做好奖罚激励工作。
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广大企业积极配合的良好局面。目前,商品的计量与其质量、性能相比较,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重视程度还有所欠缺。需要加强包装计量宣传力度,大力提高全民计量法制意识,增强企业做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管理的自觉性。同时,充分利用“世界计量日”等纪念日,积极开展咨询宣传活动,保持和强化与广播电视、报纸、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广泛宣传《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知识。
2.2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队伍和机制建设
首先,不断提高计量检测机构的建设水平,不断更新、完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档案。目前在很多地区,由于受资金、观念意识、体系体制等多方面影响,计量检测机构的人员素质水平、设备先进程度与当地较大企业相比都无优势可言,不能满足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质监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环境的实际情况,打造一支适应当地发展的高水平的计量检测与监管队伍。并在对当地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管理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基础上,建立企业计量工作管理档案,内容要涵盖企业管理体系、相关人员情况、仪器设备情况、检测能力情况等方面,以利于实施长效动态管理。
其次,对各类企业要有针对性地指导和监管措施。不同企业的产品,对其定量包装要求差异很大。质监部门要利用不断完善的企业商品档案,对企业实施针对性的指导工作,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对计量基础较薄、信誉较差的企业,要求并帮助其制订必要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管理制度,配备与其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和计量人员,并长期做好对企业计量人员的培训工作;对计量基础、信誉较好的企业,加强指导促使其不断完善计量保证体系,在征得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推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考评制度,并对合格企业授予标志;对于规模较小的个体、私营企业,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管难度较大,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要积极为其提供计量知识帮助和技术支持,通过热情的服务和帮助来提高其产品净含量计量合格水平,保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管长效性。
再次,强化对定量包装商品日常计量监督检查机制,并以节假日为重点,以市场和批发地为突破口,严查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计量违法行为。质监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强定量包装商品日常计量监督检查,对流动性较大的个体私营企业和重点区域加强监督,增加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计量监督具体实施意见,使计量监管在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流通等领域全面到位不缺位。针对春节、元旦、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市场上流通的定量包装商品尤其是节日特色产品的净含量计量不足的现象,要拉网式大规模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严查故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计量作弊行为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违法行为,视情节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计量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强化市民对商品定量包装的维权信心和意识。
最后,计量检测、监管部门要加强地区间的工作交流,适时召开经验推广和交流会,相互学习借鉴检测方法、地方企业管理措施和监管途径,不断探索创新,条件成熟的可以大力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标志认证工作,根本性、规范化地保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准确性,以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与管理。
2.3 指导定量包装商品生产、销售企业强化内部管理
对于生产企业,对人的管理是根本,首先要千方百计助其加强内部的计量监督和考核工作。选择好内部计量监管相关责任人,并严抓落实,定期和随机检查检测人员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是否严格按照《规则》要求进行,确保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流程实行有效监控。强化对生产一线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定期考核,使计量管理工作与企业经济责任制挂钩,具体说与个人工资挂钩。
同时应加强对计量器具、设备的管理。生产企业对在用的计量器具、设备要进行详尽的分类登记。对于列入国家强检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种类,应主动、及时向法定计量部门申请强制检定或送检。对于未列入国家强检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种类,以及其它对定量包装产品计量有着重要影响的检测设备,有条件的企业,应在计量技术部门的帮助下编制校准规范,制定校准方法,配备校准设备,定期校准维护;对于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加强与计量技术部门的合作,通过开展协议技术服务的方式做好计量工作。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也应当根据使用环境情况和使用的需要,合理制订相应的检定周期,由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多数的企业都对设备落实了管理人,但仅仅挂牌是不够的,需要管理人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经常检查计量器具的使用环境和使用状况。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应同时加强对包装物生产企业的监督,要严格规范其产品重量,来确保商品净含量计量准确。定量包装商品包装物在使用过程和使用环境中应该具有良好稳定性。对于包装物皮重的检测,应严格按照《规则》要求,通过计算平均皮重值得出每个样品的净含量。做净含量检测时,要认真、耐心,对于皮重相差较大的定量包装产品,要分类去皮重,计量管理人员应做好产品抽检复验工作,发现净含量不准确现象,要及时纠正。同时注意产品种类对外包装的要求,有些定量包装商品成分易挥发、散失,产品与外包装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相互作用,需要科学合理分析。例如:对于粮食、食品、酒类等产品,要注意环境条件和包装物材质与密封性,科学分析净含量计量不足问题。
而销售企业作为链条的下一端,是进入流通市场的关键环节,把好了定量包装商品进货关就等于维护好了市场秩序。质监部门需要及时发布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并保持与销售企业进货部门的联系,对于净含量不足的商品坚决不允许上柜出售,同时探索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便捷检测方法便于销售企业进行抽样检测。强化销售企业对生产企业的监督,销售企业都要配备相应量程和准确度等级的称重计量器具,开展对以重量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商品进行抽查。应要求生产企业提供法定计量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测报告。如有可疑之处或有消费者反映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问题,应及时寻求法定计量技术检测机构的帮助。
[1]《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
[2]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计量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