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志如何写好“以事系人”
2010-08-15蒋庆立
蒋庆立
(山东省史志办公室 山东 济南 250011)
续志如何写好“以事系人”
蒋庆立
(山东省史志办公室 山东 济南 250011)
人是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实践主体。当前,不同阶层、不同行业的时代人物,各个领域的领军人物与特色人物层出不穷,各领风骚,吟唱着时代主流和新趋向。我们修志工作者应自觉地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站在代表和反映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注重对社会群像的记录;通过记录他们的活动来反映这个时代的丰富多彩与勃勃生机。志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生不立传”,而第二轮志书年代较近,专业志中的人物多为生人,断限内符合立传条件的不是很多。为更广泛地反映人的活动,第二轮志书将会充分运用“以事系人”的记述方法。“以事系人”是对“生不立传”原则的灵活变通,是对如何记述那些在某一方面事迹突出、又不能写入人物传中的人物的补救。
“以事系人”是指各专业志(编)在记述事物发展变化时,结合具体事件与活动反映出与之密切相关的人的活动,以达到通过事件反映人,通过人物深化事件的目的。首轮修志在以事系人方面主要存在下列问题:一是该记而不记,见事不见人,比较呆板。如某《冶金工业志》记述了本区20年来冶金行业取得的辉煌成就,这些成就无不浸透着一代代钢铁职工的智慧与心血,充满着一幕幕可歌可泣的故事,遗憾的是志书未能选择一批代表者记入,未能发挥志书表彰优秀、歌颂先进、激奋来者的作用。二是记人过滥,标准不高。如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在某税务志记述中没有和主体业务结合起来,而记述了获得“全国级文明楼栋”称号的先进集体,就有些过滥。记述历任领导,职务级别控制太低,如在省志当中将各市地的历任领导演变一一记述,标准过低。三是重视记述“大人物”,忽视“小人物”;注重记述个人活动,忽视群体人物活动。四是在记述内容的选择上,过多涉及与事件本身无关的资料。如某石油工业志记述技术革新时某人贡献,不但记述了在革新当中某人的成绩,还记述了他的教育背景、政治面貌、其他荣誉、工作经历,后面的内容则属画蛇添足。这些都是续修志书需要注意和解决的。所以我们要重新把握这一基本方法,更好地运用到实际操作中去。
一、以事系人要廓清所系人物范围,确定入志标准
所系人物应该记述对事业(某一事物、事件)发生发展(某一环节)起过重要作用,并为群众公认,尤其注重那些在平凡工作中,做出过不平凡业绩的人;所系之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1.有重大创造发明,获得国际、国家、省级、部级奖励、奖章或荣誉称号者。如所在地工作的院士,某一领域领先人物,如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玉米研究的先行者李登海,海尔集团掌门人张瑞敏等。
2.有重要著作面世并获全国或省级奖励者。
3.取得世界(奥运会、世界锦标赛等)、亚洲体育、艺术表演一定名次者,全运、省运或艺术表演获奖者或打破纪录者。
4.重大历史事件的主要人物。
5.在党代会、人代会或特别重要会议的报告者。
6.全国、省级劳动模范、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7.全国战斗英雄、受中央军委表彰者。
8.有全国影响的新闻人物,包括在对敌斗争和抗击自然灾害中英勇牺牲或者有重大影响的人物。如卫生系统2003年抗击非典过程中涌现的人物等。
9.出席重要国际会议者。
10.有特别贡献的企业家。如海尔的张瑞敏。
11.被选进有权威的世界、全国、全省的名人录者。
12.某些领域的创始人、先行者,开创新事物或事物重大转折中起主要作用者;某些经验、模式的倡导者、总结者。“系”开创者,反映事业兴起;“系”贡献突出者,反映事业进步;“系”代表人物,深化事业发展状况;“系”行业名人,提升行业知名度。
13.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14.已定案、有重大影响的反面人物。
15.重要领导更迭。
二、“系人”不受籍贯、年龄、职务和社会地位的限制
根据客观实际和反映事业发展变化的需要而定;所“系”的人可去世,可健在,与人物传中“生不立传”要求有所不同;记述对象可以是一个人,也可是几个人或一个集体,还可综合记述一类人物的共性活动而不详列姓名。记述时可随正文记入相应位置,也可以“附”的形式反映,如受表彰人物、成果获奖者、先进集体等。
三、把握好“系人”内容
应只记所“系”的人同本事件密切相关的活动,包括言论、行动、成就,不记与事物的发生、发展无关的内容,更不能像记人物传一样,全面记述一个人的生平活动与事迹。注意凸显人物的高尚品质,可贵的创造性及无私奉献精神。如某税务志记述一个全国优秀税务工作者的事迹,抓住如何获得“铁腿税官”称号的典型资料,反映了人物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些志稿在记述事件时也提到了人物,点到了负责人的名字,但缺少生动具体事例的记述,没有真正贯彻“以事系人”的原则。
四、运用恰当的“系人”方法
1.人随事出,相互融合。记人要人从事出,人事结合,以人详事,以事彰人。记述时要同事物的发生、发展紧密联系,不能疏远事物发展,更不能脱离事物本身进行人物记述。换言之,事件是人物出现的场景,是面;人物是事件的亮点,是点。要做到点面结合,互相映衬。
2.人以类聚,表录系人。一般是系人较多,而且性质相同,又不便在正文中记述的,以名录、表格形式记入志书。如先进人物类,通过表格形式,设计姓名、单位、荣誉称号、获奖时间、授予单位等要素,予以反映。如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获奖名单,应在获奖著作(论文、课题)、奖次后面,将作者(项目主持人、主编)、参编者姓名一一具列,让“生人”入志。
3.采用记实笔法,不可渲染夸张;记个人作用注意记述分寸,不把群体作用强加到一个人身上。
4.注意选择人物的典型事例。如,志书在记述“科技事件”和“科技活动”时应见物见人,在记述科学技术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把代表人物的活动、贡献、观点等典型材料如实记载下来。
5.结合事件内容,通过图片(人物的活动照片、合影、受表彰的证书等)直观地记述人物。照片一定要与事件有直接关系,写好说明文字。
五、“以事系人”要处理好几对关系
1.人与事的关系,要以写事为主线,在自然叙事的基础上,自然带出人物,而不叙事后把人物带上一句,勉强拉入。记事迹不可太粗略,主要情节应记述清楚,不能用“某某在这一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等类似的空洞语言代替具体事实。所系内容不能抛开所记事物去介绍人物生平。
2.处理好两个以上相同或类似事件与不同人物的关系,两者取其先,不可因人写事,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3.处理好一个人物与几个事件的关系。几个事件涉及到一个人物(如重要领导活动)时,我们要从中选择首次或相对重要的事件加以反映;在不同的位置写出人物不同侧面的活动。同时对于那些可以列入人物传的人物,在各专业志记述时涉及到时,也应予以记述。如,马本斋这个人物,人物传中一定收录,在军事志中也会涉及,必须从军事角度予以充分记述。
4.处理个体与群体的关系,要分清决策者和执行者,主导者与从属者。重点记述对这项工作起决定因素的人,系主导者不记从属者,系决策者不系执行者,即突出群体中的带头人。如一个课题小组、技术攻关小组中,第一责任人应是反映的主体对象。
5.正确处理求真与写活的关系。对所系人物,坚持准确、公允、客观,实事求是,不拔高,不生造,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同时又要把人物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写出,做到事迹突出、人物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