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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西藏民族干部培养机制的几点思考

2010-08-15王彦智

党史文苑 2010年24期
关键词:干部队伍西藏少数民族

王彦智

(西藏民族学院 陕西咸阳 712082)

关于进一步完善西藏民族干部培养机制的几点思考

王彦智

(西藏民族学院 陕西咸阳 712082)

西藏民族干部培养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也存在着一些亟需改进的方面。在今后的西藏民族干部培养实践中,应注重四方面的内容,即,实际发展需要是西藏民族干部按人口比例配备的核心,西藏教育事业的发展是西藏民族干部成长的持久动力,优化培训是西藏民族干部培养的内在要求,强化监督与考核机制是西藏民族干部发展壮大的制度保证。

西藏 民族干部 民族干部培养 监督与考核

民族干部主要是指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从事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工资由国家财政拨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大体包括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三大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挥其在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少数民族群众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的政策。自1950年11月政务院颁布《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以来,党和国家即开始有计划、系统性地培养西藏民族干部,迄今为止,已经走过了60个春秋。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也再次强调了建设一支优秀的民族干部队伍在实现西藏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重要作用。在此之际,简要地回顾西藏民族干部培养所走过的伟大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分析西藏民族干部培养中存在的仍需改进的诸方面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培养机制的具体建议,这对于西藏民族干部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向世人充分展示以藏族为主体的人民当家作主的事实是大有裨益的。

一、西藏民族干部培养的伟大历程与辉煌成就

以1950年《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起算,西藏民族干部的培养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从1950年至1965年西藏自治区的成立,是系统培养西藏民族干部的起步阶段。到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时,西藏少数民族干部已经达到了16000多人,这些民族干部为西藏的和平解放、民主改革和自治区的成立做出了重要的贡献。[1]从1966年至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是西藏民族干部培养的艰难成长阶段。尽管这一时期的西藏民族干部及民族干部的培养均受到了“文革”的严重冲击,但干部总数仍然大幅度增长。据新华社报道,在西藏自治区成立10周年之时,西藏少数民族干部总数仍达到了27000多人。[2]从1978年至200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是西藏民族干部培养的大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党和国家陆续制定并颁布了诸如《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工作的几点意见》、《民族区域自治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亦召开了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这都为西藏民族干部队伍的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200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之时,西藏民族干部总数达到了54000多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达28914人。[3]2005年以来,是西藏民族干部培养步入法制化轨道阶段。2005年5月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颁布了《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两个重要文件就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从培养、选拔、使用等各个环节做出了全面部署。2009年,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据统计,截止2006年底,西藏全区民族干部达62211人,占全区干部总数的69.36%。[4]2007至2009年,西藏共招录了 9990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超过70%的是藏族及各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照此测算,目前,西藏民族干部的数量约为70000人,民族干部总数占到了干部总数的70%以上。

的确,经过党和国家60年的精心培养,西藏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不仅以藏族为主体的民族干部的数量和质量都在稳步增长,队伍结构日趋合理,[5]实现了西藏各族群众当家做主的愿望,而且,在《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使得民族干部的培养有法可依。同时,也已经形成了诸如举办干部培训班和干部培训学校、在实践中锻炼成长、民族院校培养、普通高校创办民族班、在内地挂职锻炼、出国学习考察、通过军队培养输送等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培养措施。

二、西藏民族干部培养存在的问题

我们在看到西藏民族干部培养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的同时,也应看到其中存在的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以便通过培养措施与培养机制的完善和创新,促进西藏民族干部的健康成长。

1.西藏民族干部的数量与质量均有待提升。尽管目前西藏的少数民族干部占全区干部总数的70%多,干部的素质也明显提升,近75%的干部拥有中专以上学历,初步具备了有力推动西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但是,自1964年有确切的人口统计以来,西藏少数民族人口始终占90%以上,而中央和自治区政府把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与其人口比例大体相当作为民族干部培养的一个重要工作目标。依据这一比例要求观之,西藏民族干部的数量,特别是妇女干部和藏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仍有不小的提高空间。更为重要的是,实践过程中体现出来的西藏民族干部理论素养不高、学历层次较低、思想观念陈旧、竞争意识不强、行政效能低下、开拓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将会长期制约西藏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目标的实现。

2.专业技术干部的培养亟待加强。随着西藏的大发展,专业技术和经济管理干部的重要性更为突显,没有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的保障,西藏的发展将会长期处于主要依靠中央的政策扶持和各省市的援助而不能向自主创新方向转变。尽管近年来,西藏专业技术干部的培养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达到了44000多人,但总体数量的稀缺是十分鲜明的,与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之间仍有很大的差距。

3.西藏民族干部培训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通过与西藏一些民族干部的交谈及笔者自身的体会,目前,西藏民族干部的培训有“三多三少”的不平衡问题,即培养对象上,党政干部多而专业技术干部少;教学内容上,理论学习多而业务知识学习少;培训方式上,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多而非学历培训和常规的岗位培训少。而且,西藏一些地方政府举办的培训活动甚至变味为过程化的、形式化的培训。

4.西藏民族干部的监督考核必须强化。民族干部的培养绝不能是单纯的培养,更应包括强有力的监督与考核机制,只有建立起包括监督与考核机制在内的民族干部培养机制,才能真正实现“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善于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目标。当前,一方面,西藏民族干部的廉政建设任务不容松懈。另一方面,西藏民族干部的考核机制应当具有特殊性。众所周知,西藏民族干部除了承担着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般任务外,必须肩负起维护国家的团结与统一、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引导民族宗教信仰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以及代表本民族的利益等多种特殊的任务,在一些特殊的时期,这些特殊的任务往往是其主要工作。因此,对民族干部的监督与考核应当体现出这些特殊的评价指标以突显其重要性。然而,迄今为止,整个国家及西藏地方政府还没有建立起这样的特殊考核机制。

三、完善西藏民族干部培养机制的思考与建议

西藏民族干部培养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的确令人振奋,同时,仍需大力改进的诸多方面也促使我们认真思考如何进一步改进西藏民族干部培养的方式方法,尤其是强化考核机制等重大问题,以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培养机制。

1.实际发展需要是西藏民族干部按人口比例配备的核心。党和国家提出民族干部比例与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的工作目标,其目的主要是出于我国民族平等和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考虑,当然也是少数民族的政治要求之一,实践也证明了这一政策的初衷是善良的、正确的,对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与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这一工作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样是令人忧虑的。首先,与其他民族省区的情况相类似,西藏一些地方领导和相关部门将按民族人口比例配备民族干部的工作目标视为是民族平等的绝对表征,没有达到这一比例要求的就认为是民族不平等。[6]事实上,民族之间的平等,一方面,不可能是绝对的,另一方面,持有这样认知的一些个人或部门,在思想意识上,往往是无意或有意地淡化和忽视民族平等作为我国宪法和自治法的基本原则及已经明确体现在各项法律和政策之中这一事实,在实践过程中,往往不能深刻体认到党和国家给予各少数民族大量的优惠政策,逐步消除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的民族间事实上的差别之巨大成就与不懈努力;其次,一味地要求按照民族人口比例配备民族干部,与党和国家的干部选拔标准是存在一定冲突的,而且,长此以往,必然会挫伤汉族及非西藏世居少数民族干部的积极性,难以形成一种宽松的用人环境,最终的结果也可能会与我国所追求的各民族平等、团结、和谐的目标不相符合;再次,西藏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还与实现西藏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之目标有不小的差距。倘若我们不能将西藏民族干部培养的重心放在干部素质的提升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上,而是集中在按人口比例配备上的话,实现西藏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努力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将会遇到更多的困难,最终受伤害的还是西藏自身持久的稳定与发展。

因此,按照民族人口比例配备民族干部是民族平等的一个重要指标,一方面,我们要动态地坚持这一目标要求,不断加强西藏民族干部的培养力度,力争建立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精良,高素质的西藏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用善良的和正确的态度对待之,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选拔民族干部,而不是将其绝对化。从当前西藏民族干部队伍的现状来讲,更为紧迫的任务是,通过多种渠道和措施,尽快提高西藏民族干部的政治素质、国家利益意识及爱国情感和业务能力,大力促进专业技术干部的成长,在提高民族干部素质和促进西藏跨越式发展进程中逐步接近比例目标。

2.西藏教育事业的发展是西藏民族干部成长的持久动力。如前所述,西藏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是西藏民族干部队伍发展壮大的社会文化基础。同样,今后西藏民族干部培养的重点,即民族干部素质的提升与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之深层次的,也是更为基础性和长久性的工作,是西藏各层次教育质量的提高。只有西藏各层次教育的质量提高了,才能为西藏民族干部队伍的发展壮大提供自主动力,不断培养高素质的后备干部并创设干部培养新的平台。然而,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与内地相比,西藏各层次的教育质量普遍不高。一方面,教育质量的提高是一个漫长的系统性的艰巨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另一方面,归根结底,西藏各层次教育质量的提高必须主要依靠自身的努力、改革与创新。国家与西藏各级地方政府需要加强对西藏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需要更多的资源投入,但更为重要的是,西藏教育管理部门和教育单位需要大力解放思想,锐意改革进取,充分吸取国内外各种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与措施,积极探索民族教育的规律,更有效率地利用各种资源。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辜负胡锦涛总书记在致西藏民族学院建校50周年的贺信中对民族高等教育事业所寄托的厚望,否则,再多的投入也是低产出、低效能且不能持续发展的。

3.优化西藏民族干部的培训是西藏民族干部培养的内在要求。根据当前西藏民族干部培养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我们应当推广“二三四五”培训模式。

首先,众所周知,国家所举办的西藏干部培训与党校和行政院校所进行的培训,毕竟途径少且数量非常有限,这些院校的特点也决定了其培训对象以党政干部为主,以科学理论学习为主。这远不能满足西藏干部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在培训机构上,应将国家培训与西藏地方培训相结合,党校、行政院校培训和地方院校培训相结合。这样,一方面能够有效缓减国家和党校及行政院校的压力,让更多的各层次的西藏民族干部接受培训,另一方面,能够有效拓宽培训的内容,增强培训内容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快提高西藏民族干部的素质与业务能力,尤其是有利于西藏专业技术干部和各类人才的健康成长。同时,也有利于逐步加强西藏地方政府自身的干部培训能力,加强西藏民族干部与内地师生的交流。

其次,积极探索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定期培训与非定期培训相结合,学校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三结合”培训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地促进西藏民族干部的成长,特别是民族干部素质的有效提升。

再次,在培训内容,要体现出“四结合”,即国家的历史教育与国情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业务知识教育相结合、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成就教育”与“问题教育”相结合。归根结底,国家与西藏自治区需要的是具有高度国家认同感、归属感、荣耀感与责任感的,具有崇高道德素养的业务能力精良的民族干部。因此,在西藏民族干部培训实践中,应加强国家的历史与国情、业务能力和道德素养三方面的教育。同时,笔者认为,我们不仅应加强对西藏民族干部就西藏各方面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之教育,以激发他们的爱国之情、感恩之情及工作热情,切实做到“四个高度认同”,也应加强就西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之教育。藉此,一方面,使西藏民族干部切实明白西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究竟存在哪些问题,以便指引他们有的放矢地去解决实际问题,另一方面,逐步引导他们独立自主地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也是干部成长中的应有之义。

最后,在培养对象上,应体现出“五结合”,即,从西藏民族干部的层次上来讲,既要注重培训高层领导,更要加强对中层干部和基层干部的培养,否则,再好的政策也不会得到顺利贯彻;从民族成分上来讲,要注意藏族与其他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但决不能忽视汉族干部的培养,注重调动各族干部的积极性及其关系的和谐;从职业分类上讲,应做到党政干部与专业技术干部的培养相结合,尤其是要加强专业技术干部与技术人才的培养,这对西藏未来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从西藏民族干部未来的发展上来讲,现有干部的培养与后备干部的培养同样重要;从性别上来讲,男女民族干部同样重要,不可偏废。

4.强化西藏民族干部的监督考核机制是西藏民族干部发展壮大的制度保证。笔者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西藏民族干部培养的成就时,认为我国已经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培养措施”而不是一些官员和学者所认为的“培养机制”,根本性的原因是,西藏民族干部培养的具体措施还有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更为核心的问题是,我国还未形成科学合理的有关西藏民族干部的监督与考核机制。众所周知,再好的培养措施,倘若没有好的监督与考核等制度上的保障,也会在实践中变形、走样,甚至是事倍功半。实际上,严格的考核与监督也是对西藏民族干部的关心与爱护。具体实践中,一部分西藏民族干部经过多次培训,挂职锻炼,甚至是出国考察后,科学理论水平仍旧不高且学习不积极、工作作风不扎实、思想不解放、创新精神不足、竞争意识不强,及时发现并探索出在新的复杂的内外形势下,解决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宗教等各方面新问题的能力不高等问题,清楚地昭示我们,西藏自治区除了按照全国通用的办法,如《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公务员考核规定》等对民族干部进行培养、选拔、考核外,的确有必要构建起以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为中心,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民族宗教信仰的引导为重点的具有西藏特色的民族干部监督与考核机制。重点考核民族干部的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情况、外出考察与挂职锻炼情况、做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及本地实际情况的决策水平、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与代表和维护本民族利益的能力、思想道德修养等。对于理论学习不积极,专业知识学习不认真,外出考察与挂职锻炼无收获,体现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决策水平低下,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与代表和维护本民族利益的能力欠缺、思想道德修养不高的干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并派出待岗学习,通过三次学习或实践锻炼仍不合格的干部应坚决清除出干部队伍。

针对西藏特殊的区情,以及民族干部所肩负的繁重、艰巨而神圣的任务和使命,本着培养与关爱民族干部的一贯原则,笔者建议,西藏各政府和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整体工作需要,按照干部满负荷计算确定人员总数,在此基础上再多出20%制定编制数。在按照目前的比例选拔部分干部离岗学习、挂职锻炼、考察等基础上,再按照年度考核结果,每年从岗位上淘汰出20%的干部出去待岗学习。第一次待岗学习的费用由单位支付,第二次学习的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支付,第三次的学习费用则完全由个人支付。这样,既能解决目前许多西藏民族干部因工作繁忙而不能出去学习的实际困难,通过学习充实和提高自己,又能够渐进地培养民族干部的竞争意识及危机感,使在岗干部更加兢兢业业地投入工作,也能保证部门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笔者深信,只有在刚性制度规范下,使干部队伍成为“一潭活水”,才能切切实实地培养出大批“靠得住、用得上、留得住”的民族干部,逐步接近按人口比例配备民族干部的工作目标,才能为西藏自治区的发展作出有创见的决策,有创见的决策才能顺利贯彻下去,进而实现自治区的繁荣昌盛与长治久安,并在二者间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1]徐敏、黄立存.三十春秋辉煌路——记西藏民族干部队伍建设[J].西藏发展论坛,1995(11).

[2]新华社.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哺育下,西藏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迅速成长[N].人民日报,1975-09-01:1.

[3]王舒.西藏自治区就成立40周年庆祝活动召开首次新闻发布会[EB/OL].[2009-07-10].中国西藏信息中心:http://www.tibet.cn/newzt/xz40nkb/xwfb/200506/t20050621_46082.htm.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西藏各族人民当家作主[EB/OL].(2009-03-27)[2009-07-10].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zang.gov.cn/getCommonContent.do?contentId=363405.

[5]据西藏科技厅最新公布的数据,截止2008年底,西藏共有以藏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44000多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0%以上,在97名享有政府特殊津贴的在职专家中,藏族55人。尕玛多吉.西藏专业技术人员少数民族逾七成[N].人民日报,2009-08-10:11.

[6]孙懿.“新世纪初的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载:郝时远、王希恩主编.中国民族发展报告[R].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144.

王彦智(1978—),男,西藏民族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学院讲师,法学博士,从事地方政府管理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教学和研究。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乡镇政权管理体制创新研究”(编号:10YJCZH166)的前期成果。

责任编辑 马永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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