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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之恶

2010-08-15青丝

剑南文学 2010年9期
关键词:沈某监生清官

□青丝

清末谴责小说《老残游记》里提出了一个很新奇的观点,“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作者刘鹗提到的“清官”,指的是在封建体制下野心和权欲无限膨胀,过于要做官,且急于做大官,从而不择手段的人。他们与赃官的区别,在于“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自以为我不要钱,何所不可?”所以作者认为,这些掩盖在刚正清廉、不谋私利的面具下,任性妄为,刚愎专横,名为“清官”,实为酷吏的官员,危害性其实比赃官更大,乃为封建政治中的一种特殊的丑恶现象。

历史上,这样的“清官”确实是多不胜数。明人郎瑛的《七修类稿》载有一事:明英宗天顺年间,杭州有个姓沈的人养有一只画眉鸟,善叫能斗,曾有安徽客商出价十两银子购买,主人却不肯卖,此事在坊间传得是沸沸扬扬。某日早上,沈某到西湖边遛鸟,突然腹中剧痛,遂躺在堤上休息,无法回家。恰巧,有个熟识的箍桶匠往旁边经过,沈某就请他带话,回家告知家人。等到沈某的家人赶到西湖边,沈某已经死了,尸首也被人割去,经过查看,发现是用箍桶刀所为,于是沈某的家人就抓住箍桶匠,到官府报官。

主审的官员也不问青红皂白,直接就用酷刑逼供,箍桶匠吃不住拷打,屈打成招,说杀人后把夺得的画眉鸟卖给了他人,割下的头颅丢弃到了西湖里。主审官派人到西湖寻找死者的头颅,却始终找不到,案件陷入了僵局。主审官和沈家都各自出价悬赏,寻找死者沈某的头颅。不久,有一对打鱼的兄弟拿着一颗头颅前来领赏,由于被水浸泡多日,已经高度腐烂,面目难辨。可是急于结案邀功的官员却以此为证物,把箍桶匠斩决了。

数年后,有人在苏州看到沈某的画眉鸟,就向主人打听鸟的来历,主人说,自己是在杭州某人的手上买来的。于是,目击者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沈家人,沈家人根据线索,把卖鸟人告到了官府。经过刑讯逼问,卖鸟人承认是自己杀的人,人头藏在西湖边的一棵柘杨的树洞内。捕快到指认地点一看,人头果然在内。官府又继续追查,当初前来邀功的渔人兄弟,所拿来的人头究竟是何人的头颅。渔人兄弟被捕后招供,他们为了获得赏银,把刚刚死去的父亲的头颅割了下来,浸泡到水里,及至腐烂,然后拿到官府领赏。一切真相大白,凶手和渔人兄弟皆被处以斩刑,箍桶匠的沉冤得雪。可是,以酷刑虐政导致冤案、滥杀无辜的官员却是无损分毫。

清人梁恭辰的《北东园笔录》也记载了一个酷吏。福建仙游县的县令宋某,办案严正,素以包公自居。某村有个财主王监生,与佃户的妻子通奸,又嫌其夫碍事,就买通了一个算命者告诉这个佃户,在家流年不利,须远游他方避祸。佃户信以为真,就向王监生借了一笔钱,到四川做生意去了,三年没有回来。获悉王监生奸情的村民,都纷纷传说佃户已经被王监生害死了。这些流言蜚语都传到了宋知县的耳中,为获政声,他决心破这个案子。

宋知县某日亲临村子,说是有阴风从村里的井口吹出,派人淘井,果真有一具男性的腐尸。宋知县认为这就是被害死的佃户,于是把王监生与佃户的妻子都收押到狱中,经过严刑拷打,两人都被迫承认是合谋杀死了佃户,皆被处以斩刑。迎合了乡民一时之快的宋知县,被乡人称为“宋龙图”,与包公相媲美,还有好事的艺人把整个断案的过程编演成戏本,沿村弹唱。

过了一年,佃户从四川回到仙游县,刚进城,就看到戏台上演的故事,这才知道自己的妻子已经冤死,于是到省城告状。按察使经过审讯,颟顸昏瞶的宋知县终于获罪。为此,仙游人还编了一首俚歌:“瞎说奸夫杀本夫,真龙图变假龙图。寄言民牧须详慎,莫恃官清胆气粗。”

其实,清官文化只是覆盖在丑陋真相上面的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因为再啬己奉公、清廉自守的清官,并不一定就是一个好官。刘鹗认为:“天下大事,坏于奸臣者十之三四;坏于不通世故之君子者倒有十分之六七也。”乃是颇有见地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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