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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煤矿安全监察 促进煤矿安全发展——纪念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创建十周年

2010-07-10

中国煤炭工业 2010年2期
关键词:煤矿安全监察煤矿

2010年1月1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纪念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创建十周年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专门为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创建十周年题词:“加强煤矿安全监察,促进煤矿安全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骆琳主持会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作会议主旨讲话,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出席并致辞。

十年前,根据《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00年1月10日正式揭牌成立,开启了我国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的序幕。

十年间,全国煤炭总产量由1999年的10.4亿吨增长到2009年的29.5亿吨,增长近2倍;煤矿事故死亡总人数由“十五”高峰期2002年的6995人减少到2009年的2630人,下降了62.4%;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起数由2000年的75起减少到2009年的20起,下降了73.3%。全国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由2000年的5.71下降到2009年的0.892,下降了84.4%,历史性地降到了1以下。

十年来,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积累了先进的经验,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华建敏:肯定成就,迎接挑战

华建敏在讲话中指出,建立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是新形势下加强煤矿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战略举措,完全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必将因其里程碑意义而载入史册。华建敏充分肯定了煤矿安全国家监察机构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认为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煤矿安全国家监察职责,探索形成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培养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有力的煤矿安全监察队伍。特别是近年来,全系统不断加大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力度,全力以赴打好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攻坚战,为调整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奠定了基础;循序渐进地加强煤矿安全基层基础管理,为大力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创造了条件。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持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有力地保障了国家能源的安全稳定供应,有力地支撑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未来较长时期内,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仍将居于主体地位。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乃至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任务也将更为艰巨繁重。华建敏强调,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煤炭行业安全健康发展;要增强使命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注重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应急管理能力;要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健全完善安全监察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骆琳:牢记使命,勇担重任

骆琳指出,在新的起点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承担着历史重任,煤矿安全监察战线的同志们要牢记肩负的光荣使命,切实履行神圣职责;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牢牢抓住“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基础建设”三项重点,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有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投身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赵铁锤:努力完善,奋力开拓

赵铁锤在主旨讲话中指出,十年来,国家在煤矿安全领域持续推进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始终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强力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着力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坚持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煤矿事故;积极探索、奋力开拓、攻艰克难、勇于拼搏,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

赵铁锤表示,面对依然严峻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致力于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全面强化煤矿安全国家监察职责,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煤矿企业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要继续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水平,积极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和根本好转。

●王显政:参与实践,协调服务

作为煤矿安全工作体制改革的参与者和实践者,王显政在讲话中指出:(一)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符合国情,符合实际,应当长期坚持。建立全国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重大举措,也是世界主要产煤国家安全监察、监管的成功经验和通行做法,更是中国煤炭工业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二)“依法治安”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方略,应当继续加强安全法制建设,形成依法管矿的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的基本要求,是建设小康社会、保障广大人民最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三)“科技兴安”战略是解决煤矿安全问题的根本途径。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就是要密切结合我国煤矿大型化、机械化和信息化快速发展形势,同时结合我国煤矿生产力水平不均衡、多层次特点,通过科技攻关、成果推广、典型示范达到提升生产力水平的目的。(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首要责任和最关键环节,应当继续盯紧各类煤矿,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五)瓦斯防治是煤矿安全的重中之重,应当继续坚持“十二字方针”,在防范、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上狠下工夫。与此同时,要以煤矿瓦斯、水、火、顶板、煤尘等灾害防治为重点,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王显政表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将继续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国家安监总局和煤监局的领导下,切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协调和服务工作,配合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真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积极推进煤炭科技进步,努力促进煤炭工业规模化、现代化和信息化,加大力度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结合实际推进煤矿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支持各会员单位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并通过组织经验交流,开展咨询服务,推动、指导煤矿安全生产与管理活动,为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夯实牢靠的基础,为建设一个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而努力奋斗。

回眸过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十年,正是我国经济和社会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的十年,也是煤炭工业持续快速发展、产量大幅增长的十年,更是煤矿事故大幅下降的十年。

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机制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提高,形成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全体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忠实履行职责,不断研究探索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新思路,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展望未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将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更加广阔的思维和视角审视经济社会发展给安全生产提出的新课题,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奋力开创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乃至根本好转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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