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因素影响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研究分析
2010-07-09曹志刚李光辉研究员
曹志刚 李光辉(研究员)
经济因素影响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研究分析
曹志刚①李光辉(研究员)②
编者按:地理位置的邻近只为东北亚各国的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地缘基础,而经济体制、市场体制、经济发展战略等则是深入合作的关键要素。本文通过分析各国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对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影响,指出这些差异过大将对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产生制约作用,为我们研究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新视野。
地 缘因素是影响区域经济合作的基础因素,目前区域经济一体化进展顺利的地区如欧盟、东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均为地理位置毗邻的地区。地理位置的靠近使得区域内贸易的运输成本较小,同时,地理位置的接近往往意味着文化、历史等因素的相同或相似。从而也减少了贸易双方的交流成本和沟通成本,有利于区域经济合作的顺利开展。但是,地理位置的邻近只为东北亚各国的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地缘基础。而经济体制、市场体制、经济发展战略等则是深入合作的关键要素,这些差异过大,将对区域经济合作产生制约作用。
(一)各国经济制度不同是影响合作的关键
关于制度的定义纷繁复杂,诺斯把制度定义为 “博弈规则”,在国际关系研究中,国际制度理论已经成为国际关系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基欧汉认为,制度是规定行为的职责、限制行动以及影响行为者期望的持久的互为联系的一组正式的或非正式的规则。中国学者认为,制度是 “指日常生活中的法律、规则、规范和习惯”。
众所周知,东北亚地区是世界上政治经济多样性最明显的地区之一。可以说东北亚集中了当今世界所有的经济形态。经济发展类型的复杂多样性,必然导致各国在推进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的目的、目标及采取的措施不同,进而造成在推进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产生分歧。这必然会影响东北亚地区形成有效的制度性区域合作机制。制度可以降低参与者的经济风险并保证交易者的稳定性预期,资源优化配置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是国家间经济合作的直接动力,能否实现有效合作的深层次原因是经济合作中各方竞争与合作博弈的制度规则问题。从这个角度出发,区域经济合作是需要制度保证的,没有制度保证,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进程将会受到制约的,也会造成经济合作的不稳定性。
(二)各国区域经济政策不同影响合作的深入发展
由于东北亚地区各国经济体制和制度的不同,决定了各国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采取的政策不同,这样就严重制约了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进程。
韩国对外区域经济合作的基础是 “北方政策”与 “西部开发计划”。采取现实的双边贸易协定,通过构建东亚经济一体化或者东北亚经济一体化来实现自己的区域合作目标。在自由贸易区战略方面,韩国采取全面推进的方式,即在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时,要实现在商品、服务、投资、技术等在内的综合性自由贸易区。韩国自1998年开始确定与智利进行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并于2003年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后,至今已经与新加坡、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美国等几个国家或组织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从这些协定可以看出,韩国区域经济合作战略的重点首先是美国,其次是东盟各国,然后才是东北亚,中国也不在其对外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位置。
2002年,韩国引进外资91亿美元,其中 49.4%来自美国。中国非常重视发展同东北亚各国的经济关系,但同欧美国家的经贸往来占据着重要地位。俄罗斯的对外经济面临两种战略选择,一是向欧洲统一市场靠拢,加入欧洲的分工体系;二是恢复传统的欧洲与亚洲经济联系的桥梁角色,作为欧亚两个经济区合作的枢纽。显然,其战略重点不在东北亚。蒙古和朝鲜经济规模很小,很难在东北亚经济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目前,东北亚区域内贸易依存度只有10.8%。这种情况决定了东北亚各经济强国很难把对外经济合作的战略重点放在本地区。
在东北亚地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并存,还有新兴工业化国家乃至转型国家。东北亚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高低悬殊,通过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能够得到的经济利益存在着明显差异。又由于这种经济力量对比的不平衡,各国的区域经济合作政策也存在差异,各国对区域经济合作的热情与资金投入比例很难协调。
(三)东北亚地区各国经济水平差异巨大不利于合作的推进
在东北亚地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并存,还有新兴工业化国家乃至转型国家。东北亚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高低悬殊,通过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能够得到的经济利益存在着明显差异。又由于这种经济力量对比的不平衡,各国的区域经济合作政策也存在差异,各国对区域经济合作的热情与资金投入比例很难协调。虽然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不直接构成经济合作的障碍,但仍会影响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的重要因素之一。
表1 东北亚地区六国GDP统计表单位:百万美元
1.区内各国经济发展差距较大
东北亚区域内国家之间的经济体制不同,有市场经济体制,计划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这决定了其对外经济开放程度的不同,经济运行机制的不同。并且区域内国家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差甚远,有经济发达和次发达国家,也有经济转轨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世界上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也有经济处于危机状态的国家。一般认为,建立一种高层次的区域经济合作关系应具备四个条件,其中之一是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水平相近,差别太大则不利于建立良好的多边合作关系。东北亚地区国家间经济实力相差悬殊,这为协调利益关系,探寻一个既符合各方利益又有利于逐步缩小经济差距的有效合作途径增加了难度。
表1为东北亚地区六国的GDP统计表,从表中可以看出,六国GDP差距明显。2007年日本的GDP是蒙古的1125倍,是朝鲜的297倍。“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所获经济利益是不一样的,差别太大则不利于建立良好的多边关系,并由此决定了它们之间的总体战略、产业布局和进出口贸易方面的不一致,从而成为区域经济合作的障碍 。”
表2 东北亚地区六国人均GDP统计表单位:美元
表3 东北亚地区六国双边贸易情况单位:百万美元
表2为东北亚地区六国人均GDP的历年变化情况。从表中也可以看出,六国人均GDP虽没有六国GDP差距明显,但是差距仍比较大。2007年日本的人均GDP是朝鲜的55倍,是蒙古的23倍。
从上表可以看出东北亚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由于东北亚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在进行经济合作的过程中就存在着很多问题,特别是在领域开发、产品降税等方面很难协调,制约着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两组患者亚低温治疗前 P、CVP、MAP、CI、EVLWI、GEDVI、SVRI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
2.区内各国双边贸易额差距较大
表3是东北亚地区六国历年双边贸易及相应的排序情况。从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出,东北亚地区六国双边贸易差额巨大,2007年中日之间的双边贸易额是日朝两国双边贸易额的9315倍。东北亚地区巨大的双边贸易只是发生在经贸联系比较紧密的个别国家之间。从括号中历年的排序可以看出,2000—2007年,东北亚地区六国的双边贸易额中,中日之间的双边贸易额一直排在首位,中日之间经贸联系密切。2002—2007年,中韩之间的双边贸易额一直排在第二位,紧随其后的是日韩、中俄、日俄、韩俄、中朝等国家的双边贸易额。不难看出,东北亚地区六国的双边贸易主要活跃在中、日、韩、俄等四国之间,四国与蒙古和朝鲜的双边贸易额还比较小。朝鲜和蒙古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其与其他四国的合作意愿成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制约因素。
3.区内各国吸引外资能力差距较大
表4是东北亚地区六国历年的FDI情况,从表中可以看出,六国吸引外资能力差异显著。中国一直是吸引外资的大国,2006吸引外资达到781亿美元,是蒙古的227倍,2001年中国吸引外资金额更是达到蒙古的1029倍。吸引外资的巨大差异也成为影响东北亚地区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因素。
4.东北亚地区资金来源不畅
东北亚地区缺乏筹措开发资金的国际性金融机构。东北亚地区基础设施薄弱 (相对于环黄渤海地区),大大制约了该地区的开发进度,因而急需大量的资金投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其资金需求量远远超过该地区的实际资本储蓄能力和资金动员能力。东北亚地区开发每年需要15亿美元,20年需要投入300亿美元,如果从拥有3.15亿人口的整个东北亚来看,每年需要从外部筹集用于基础设施的资金高达75亿~100亿美元。从目前看,发展中国家每年流入的各种援助性质的资金达1000亿美元,其中650亿美元流向亚洲,中国达38亿美元左右。这些资金多用于生产建设,很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而其中流向东北亚的资金更少。另外从目前看,由于中国环黄渤海地区(大连、山东半岛等地)开发较早,基础设施良好,经济较发达,因此,进入东北亚地区的国际资本大部分流向这一地区。在短期内东北亚地区很难成为国际商业资本的理想投资场所,而且东北亚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需求量大、期限长、见效慢,也难以与国际商业资本追求安全、盈利、见效快的特性相符。
表4 东北亚地区六国历年FDI情况单位:百万美元
(四)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缺乏经济主导者
按照 “霸权稳定论”,在没有“霸权国”的情况下,国际秩序是混乱无序和不稳定的。从这个理论可以引申出区域经济合作主导者的概念。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实践分析来看,这两个区域都形成了 “主导者”。根据 “霸权稳定论”,“霸权国”需要有支付合作所需公共产品成本的能力,“霸权国”应该是在政治、军事和经济上具有压倒优势的国家。从目前东北亚区域各国的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来分析,俄罗斯远东地区、蒙古和朝鲜的经济实力太弱,中、日、韩三国虽然经济规模相对较大,但任何一国都不能独立承担主导区域合作的角色,这已经成为制约其自身发展的原因之一。因此,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只能采取协调合作,特别是中、日、韩三国协调合作的重要性突显。而这种模式的弊端就是使合作的进程发展缓慢,协调起来困难重重。这决定了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整体推进上具有较大难度。
区域经济合作需要地区大国发挥关键性的推动作用,或者说发挥主导作用,但这种推动作用或主导作用的本质,是地区大国承担如下职责:提出加强区域合作的倡议,并与其他各成员展开磋商;推动各方相互让步和妥协,最终形成能够被各方都接受的经济一体化方案。
区域经济合作的本质是各方平等参与对话与协商并取得一致的共识。因此,一个地区的大国能否在区域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关键取决于其是否有足够的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的实力,是否有发挥推进区域合作关键性大国作用的意愿,能否妥善地处理与有关国家的矛盾和分歧,能否平衡各方的利益。就东北亚主要国家日本、中国、韩国、俄罗斯来看,都没有发挥主导的作用。
日本是东北亚国家中最有可能成为主导国家的,但日本没有成为主导国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取向上看,日本缺乏整体推进东北亚区域合作的意愿。自20世纪90年代末,日本对其长期坚持的不参加区域经贸集团的政策进行了调整,先后同韩国、东盟成员国、墨西哥、智利等国就建立自由贸易区问题展开了磋商谈判,并且与新加坡、墨西哥、马来西亚等国家达成的相关协议已经正式生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根本目标是希望建立起以自己为核心的经济体系,而不是推进整个东亚或东北亚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所以,其更倾向于采取双边性的区域合作形式而不是多边性的区域合作形式。
其次,日本政府顽固坚持错误的对待历史问题的态度,招致许多东北亚国家的强烈反感,存在着国家道德方面的缺陷,使其在东北亚事务中发挥作用时面临威望危机。历史上日本曾梦想通过侵略战争霸占整个东亚地区,日本的侵略给东北亚一些国家造成了沉重灾难,但日本对这一段历史却缺乏应有的反省,经常出现歪曲、美化侵略历史的行径,并造成中日、日韩关系的严重倒退。在小泉纯一郎执政时期三国领导人的会晤也难以正常进行,从而难以就区域合作问题展开有效的协商。
再次,日本是东北亚地区与其他国家存在领土争端最多的国家,领土争端严重制约了其与东北亚部分国家的经济合作。由于日本坚持先与俄罗斯解决领土争端问题然后再签订和平友好条约,致使日俄至今未能成为正常关系国家,一些经济合作也受到影响。日韩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工作已于2005年基本结束,并且就主要内容达成了一致,但由于领土争端矛盾激化和韩国对日本否认、美化侵略历史的行径强烈不满,致使该协议的签署和实施处于无限期拖延状态。
最后,日本是东北亚地区受美国政策影响最明显的国家,追随美国的对外政策是日本对外政策的一个基本特点,美国不希望在东亚地区出现一个把自身排除在外的区域集团,由于美国的影响也决定了日本不会在东亚和东北亚区域合作中发挥主导型的推动作用。
韩国没有发挥主导国家的原因:韩国在推动东北亚区域合作方面具有较为浓厚的兴趣,不仅对中国提出的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倡议予以积极支持,而且也有意愿推进整个东北亚地区的经济合作。韩国总统卢武铉于2003年7月在清华大学讲演时说,“东北亚时代即将到来,中国和韩国正处在这一中心”。此话表明,韩国领导人有意与中国共同推进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要做未来东北亚区域合作的主导国家之一,韩国这种与中国合作的出发点是依据与美国及区内国家良好的关系、经济结构上承上启下的枢纽地位以及高度的国际责任感。然而受综合实力和对外经济关系的影响,以及对美国的依赖,韩国目前还难以在东北亚区域合作中发挥关键性大国的作用。
俄罗斯没有发挥作用的原因:俄罗斯的人口和经济力量主要分布在欧洲,是传统的欧洲国家,其远东地区人口稀少、经济力量薄弱。再加上俄罗斯作为苏联的继承体,由于私有化改革以来的经济滑坡及国内安全危机,影响了其处理区域性事务的实力。因此,尽管俄罗斯一直希望通过参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促进远东地区的经济发展,但却很难在推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发挥关键大国的作用。
中国尚未成为区
域主导国家的原因:中国作为东北亚区域内的大国,一直奉行各国间的平等协商、和平交流的政策。随着经济持续高速稳定增长、人权状况和政治民主化的进一步改善、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强大政治影响、具有高度国际责任感的民族情节,中国已经成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国家。但由于经济实力所限,以及区域内外国家对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发展中大国崛起的防备,使其目前还不能成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主导国家。
另外,朝鲜和蒙古作为被边缘化的国家,无论在发展理念还是经济实力上,就目前而言都不构成在东北亚区域内发挥主导作用的条件。
区域经济合作的本质是各方平等参与对话与协商并取得一致的共识。因此,一个地区的大国能否在区域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关键取决于其是否有足够的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的实力,是否有发挥推进区域合作关键性大国作用的意愿,能否妥善地处理与有关国家的矛盾和分歧,能否平衡各方的利益。
①延边大学,②商务部研究院;责任编辑:王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