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别把“陷阱”当“馅饼”

2010-06-27李琳

大众标准化 2010年4期
关键词:陷阱购物产品

■ 记者 李琳

【背景】

时下打开电视,经常能看到许多电视购物的节目,那些泛滥的电视画面令消费者眼花缭乱,那些煽情的话语、轰炸式的播出节奏以及所谓的星级化服务,让人看了不由得心动。主持人把所宣传的产品美化到极致,他们的产品真的如宣传的一样好吗?答案是否定的。在今年的3·15投诉中,电视购物成为一大投诉热点。其中通过电视购物买到的劣质手机投诉比例最大。

【事件回放】

事件一:某电视购物栏目推销手机,此款手机最大的卖点是不怕摔,甚至不怕砸,在主持人用块板砖狠狠地拍向手机后,手机居然完好无损。其价格也只有499元。家住大连的小杜平日里总是毛毛躁躁的,手机经常被摔坏,看完刚才的节目后,他想,这不正是自己想要的手机么,于是立马打电话订购了该手机。不料,没过几天,在一次不经意中,手机又落地了,捡起后却再也开不了机了。

事件二:上海的佟先生一直想买一款防水手机。恰好有一天他在一个电视购物节目中看见一款不怕水的手机,价格也很公道,只卖598元。画面中,只见一泓清水浇向手机,而后没有任何损伤,画面非常逼真,佟先生兴奋不已。很快地,佟先生买到这部心仪的手机。没想到,有一次他不小心将茶杯弄翻,茶水扣在了手机上。遗憾的是,自打那以后,手机的很多按键都失灵了。

事件三:打电话不要钱的手机,你相信吗?很多人的答案都是不相信。可是就有一个电视购物节目上推销这种手机。“美国航空航天局最新产品,卫星手机,不通过移动运营商,就算你24小时拨打国际国内长途电话,随时随地跟五湖四海的朋友视频聊天,都统统免费”这样的广告语充斥在屏幕上。出身名门的手机价格却不贵,只要998元。福建的李先生兴冲冲地购买了这款手机,而且一拿到货就放心大胆地打起了长途。几天下来,李先生的手机话费居然被打爆了。

【我说两句】

上面三段电视购物买手机的经历是笔者无意中在央视财经频道“消费主张”的一期节目中看到的。五花八门的电视购物广告让人目不暇接,每一位受骗消费者的惨痛经历也让人咋舌。说实话,看后心情很久都无法平静。的确,近年来,许多商家都把电视购物当作宣传自己产品的一个有效平台。但是现在看来,这个平台搭建得并不怎么样,不敢说某天会轰然坍塌,但也已经是摇摇欲坠了。

仔细看看这些电视购物广告,主持人表情夸张,声嘶力竭,反复描述某产品的优点和卖点,真可谓一好百好。价格也很优惠,才卖几百元,商场要卖到几千元。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打进电话购买有限数量的产品,伴随着节目中滴答滴答的钟表声,听的人不免有些紧张,唯恐晚了一步,被别人“抢空”。对于电视购物产品的经销商来说,他们的唯一目的就是多销售产品获得利润,所以他们往往就是从消费人群的角度考虑,根据消费欲望“炮制”广告卖点,夸大功能、功效。再加上邀请所谓的“专家”进行认证,并出示一些伪造的权威机构鉴定书,拿“采用国外技术、原装进口部件”等作为噱头,以购买产品,就可以附带赠送价值不菲的礼品为诱饵,还有看上去很美,实际上很虚假的退换货承诺。不得不承认,面对种种真真假假的诱惑,有一定“免疫力”的人自然不在少数,不为所动,但是抱着试试看心理的也不乏其人。全国这么大,对于商家来说十网打鱼,有一网收获就足矣,或许电视购物越来越火的原因正在于此。

2009年,对于电视购物行业来说,注定是“特殊”的一年。一方面,在2008年经济危机的影响过后,电视购物在2009年实现了飞速的膨胀发展,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另一方面,从不断有业内人士自曝电视购物广告内幕,什么产品包装、夸大功能,什么名人虚假权威,什么超低成本,什么特技处理,镜头拼接,什么只出现销售热线,不出现公司信息……以至各大媒体的深入报道,无不反映出当前电视购物存在诸多问题。

在百度上敲入“2009电视购物投诉统计”搜索发现,在中国电子商会主办的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上共接到“电视购物”投诉7 090宗,经过统计,有效投诉共计6 829宗,无效投诉共261宗(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不实,反映的问题虚假以及投诉人使用了偏激或辱骂性的语言),其中已处理的投诉共6 457宗,正在处理的投诉共372宗,投诉解决率为94.55%。这些数字足以说明一切,电视购物行业急需动一次大“手术”。

其实电视购物作为一种有效的销售形式在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十分风行,并且发展良好,但在我国却完全变了味儿。事实上,电视购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而且是一种相当不错的销售模式,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国内电视购物行业出现的种种问题,关键在于企业诚信的缺失和营销模式的失误,以及缺乏有效的行业监管机制。

若想走出阴霾,电台自律是首要的,再就是相关标准的有效规范。

首先,说说自律。电视台作为一个载体,不能只顾收取广告费,不对其内容把关。电视台有责任要求电视购物公司在节目中公布自己公司的名称,描述商品要实话实说,也有义务引导其将电视购物节目制作得更加健康。电视台若在这方面把好关,“馅饼”变“陷阱”的事就会大大减少。庆幸的是,针对电视购物行业存在的问题,国家广电总局等有关部门已经开始予以重视,并相继出台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两个文件,新的管理办法也于2010年1月1号起正式施行。效果究竟怎样,我们拭目以待。

再来说说标准规范的问题。据了解,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电视购物行业的相关标准,以期规范目前较为混乱的电视购物市场。因为没有看到标准文本,所以不敢妄加评论。但可以简单聊聊笔者对标准的期待。标准是不是应该将电视购物的广告性质定义为电视节目,这样就可以改变只要不违反广告法就可以轻松过关的现状。而且,一旦作为电视节目,就有专门的制片人负责,如果节目被亮黄牌或者红牌,制片人和栏目组就将被淘汰。标准还应该对电视购物的节目长度、内容、主持人服饰及语言、节目制作手段等都进行明确的规定。比如,不能用虚假化妆术;不可以一个产品在同一时间段内循环轰炸式播出;主持人要严格培训、备案;电视购物节目不能超过一定时限等。

最后,想跟消费者说句掏心窝的话。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千万不要贪图小便宜。只有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才不会在消费市场中迷失。

猜你喜欢

陷阱购物产品
我们为什么选择网上购物?
圣诞购物季
陷阱
快乐六一,开心购物!
不可错过的“购物”APP
2015产品LOOKBOOK直击
陷阱2
陷阱1
甜蜜的陷阱
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