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德治、法治、监督促反腐倡廉工作
2010-05-31黄彪
□黄彪
(作者系中国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党委书记)
近年来,中央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深入。但当前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由于思想认识、制度执行和监督制约不到位的原因,仍有少数企业领导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进行权钱交易、化公为私,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也损害了国有企业的社会形象。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结合多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应从德治、法治、监督三个方面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强化德治,构筑道德防线
孔子曰“政者,正也。”中央多次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就是倡导为官必须道德优良,品行端正。剖析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我们越来越感到坚守道德底线的现实意义,更加体会到防治腐败必须要高度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
坚持把提升道德水准作为强化德治的基本要求。强化德治,不仅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而且体现着我们党长久坚持的思想建党原则,并且有着鲜明的时代特色。只要道德准则成为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为政的基本依据,就能有效地清除引发腐败的思想动因,有力地防止和减少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运用德治手段清除腐败的思想动因,既要求我们注意从传统精神文明成果中汲取营养,以优秀的传统道德培养良好的道德文化,更要求我们赋予德治以合乎时代要求的新鲜内容,实现道德标准的与时俱进,并努力与现实环境相一致。
坚持把增强宗旨观念作为德治的核心内容。要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根本上增强政治免疫力,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的侵袭,树立良好的从政道德,把内在的道德要求付之于长期的从政实践,真正做到廉政、勤政、优政。
坚持把增强自律意识作为德治的根本保证。要注意从道德层面提高自己、完善自己,充分运用警示教育等各种教育资源和教育手段,努力使党员干部在精神上始终有一种高层次的追求,严于律己,慎于小节,解决好精神境界不高、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
坚持法治,构筑法治防线
法纪松弛,对权力行为缺乏有效的监控、制约,是导致权力腐败案件频频发生的重要因素。新形势下切实抓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仅需要全面加强德治,而且需要全面加强法治,努力构筑牢固的党纪国法防线,以强大的法制观念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
要强化法治意识。从抓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入手,引导他们确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带头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并结合一些典型案例加深理解,增强法纪观念,自觉地以党纪国法和企业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职务行为。
要提高犯罪成本。犯罪成本问题是近年来法律界始终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提高犯罪成本,就是要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大案要案抓住不放,一查到底,果断处理。对目无法纪,胆敢以身试法的干部,决不手软,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提高犯罪成本,从而起到震慑作用。
要始终盯紧源头。突出法“治”的过程中,治标是从腐败现象查处入手,治本是从腐败原因根治入手,两者是统一体,不可偏颇。治标要从严,治本要有道,重在抓制度的建设及抓制度的执行。在制定制度中,切实做到制度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让制度真正成为治病救人、惩恶扬善的有力武器。用制度弱化个人用权,让管财管物的人不敢贪、不能贪,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强化监督,构筑监督防线
要充分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发挥组织监督、同级监督和群众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
接受组织监督。要整合企业内部纪检、工会、人事、审计、财务等部门力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努力做到管事管人管心相统一。领导干部届中、届后经济责任审计,要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和处理,提高审计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纪委书记要经常性地与直属各单位领导沟通交流,及时、全面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防止小节酿成大错,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
接受同级监督。鼓励和倡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面对面的、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在班子内形成权力制衡机制,着力解决班子内部不敢监督、不好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提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原则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接受群众监督。要大力宣传党在干部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群众监督的方法和途径,使群众监督有渠道,监督有保证,监督有实效。要积极运用党员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对领导班子进行评议,探索更有效的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监督考评的方法,并把职工代表对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的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价、奖惩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