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选择加速折旧法原因探讨
2010-05-26姚振飞
姚振飞
所谓固定资产折旧,就是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除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根据计提折旧额的变化,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本文主要论述加速折旧法。
一、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折旧费用法,指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在使用早期计提得多,在使用后期计提得少,以使固定资产的大部分成本在使用早期尽快得到补偿,从而相对加快了折旧的速度。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采用的加速折旧方法是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两种。
(一)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以双倍的直线折旧率作为加速折旧率,乘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计算各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年折旧额=该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采用此法,应当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二)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叫年限积数法,是以计算折旧当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数作为分子,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数的总和作分母,分别确定各年折旧率,然后用各年折旧率乘以应计提折旧总额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年数总和法的特点是各年计算折旧的基数相同,但各年的折旧率是一个递减的分数,因此各年的折旧额也是递减的。计算公式为(假设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n,已经使用年限为t):
每年的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始价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二、加速折旧法对企业的积极影响
很多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倾向于选择加速折旧法。我们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加速折旧法对企业的积极影响。
(一)加速折旧全面考虑固定资产的损耗
固定资产的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首先,从有形损耗看,任何固定资产在最初使用过程中,它的生产效能相对较高,因而生产的产品从数量、质量、性能等方面的指标都是比较优质的。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资产越来越陈旧,生产的产品的性能也逐渐减弱,这样产生的收入与前期相比也肯定相对减少。按照配比原则,前期产生的收入多就应该承担与其相配比的费用,即更多的折旧费用,后期设备产生的收入少,则反之。基于这种情况,从理论上说企业更倾向于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的加速折旧法。
其次,从无形损耗看,科学技术发展迅速,一台设备的替代品及其产品的替代品也许会在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内随时出现,所以从谨慎性原则出发,企业必须要考虑这种可能性,最好在该资产产生充分收益的时候及早收回已经投入的成本,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不变的前提下,最好采用加速折旧法。
(二)加速折旧利于内部筹资
就某一个具体的会计期间而言,折旧越多,意味着企业留下的现金越多,或者说处于固定资产更新准备状态的现金就越多;企业可用资金越多,企业向外筹资量就越少,反之亦然。举个例子如下:某企业同一个固定资产采取三种折旧方法,即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该固定资产原始成本50000元,预计净残值5000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其每年计提的折旧额如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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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计算结果可以看到,三种方法计提的折旧总额相等,但是作为下一次更新设备的准备金,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在前期给企业带来大量的闲置资金,由此可见采用加速折旧法更有利于企业内部筹资。
(三)加速折旧法利于纳税筹划
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企业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其次,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从而影响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使企业延迟缴纳所得税时间,由于前期计提折旧多,企业成本高,而导致利润少,所以缴纳的所得税相应减少。而后期恰好相反,缴纳的所得税多,这样是企业得到货币时间的好处。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到,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的折旧费在前期要比用直线法计提的折旧费多,从而减少前几年的利润总额,实际上等于推迟了企业所应缴纳的所得税。所以说,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达到合理避税的功效。
三、企业的固定资产实现加速折旧的意义
(一)实现加速折旧时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许多企业为了生存或寻求更大的发展而将一些固定资产提前报废,这就会形成大量的无形损耗。减少甚至避免这种无形损耗给企业带来损失的唯一方法,就是加速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加速折旧法,不仅可以使企业避免损失,还可以尽快回收资金,增强企业发展的后劲。加速折旧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且也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加速折旧一方面使折旧费用尽快进入成本,分散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又使费用尽快转化为资产,增强了企业承担和抵抗风险的能力,因而促成了市场经济风险机制的形成。
(二)实现加速折旧体现了会计核算中的稳健性原则和配比原则
采用加速折旧法,在固定资产使用早期应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其递减速度逐年加快,目的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预计年限内,加速得到补偿,体现了会计上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和稳健性原则。所以,从实践上和理论上都要求我国推广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合理计量不同会计期间提取的折旧额,所使用的方法能反映企业消耗该资产所付出的成本。
(三)加速折旧能减轻公司所得税,缓解资金紧张的矛盾
根据前文所述,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延迟了所得税的缴纳时间,从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角度考虑,相当于为企业取得了一定时期的无息贷款,对于一些税负过高的企业来说,部分的缓解了资金供应紧张的矛盾,有利于企业机器设备的更新改造,同时降低了筹资成本,对企业是十分有利的。
(四)实行加速折旧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目前,西方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大多采用加速折旧法。由于我国的折旧方法和折旧率目前尚未与国际接轨,必然影响我国企业及其商品的国际竞争能力,不利于发展世界市场。实行加速折旧,是我国经济体制向国际惯例靠拢的必要步骤。
综上所述,在我国实行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方法,有其合理性也有其必要性。当然,加速折旧法也并非万能之法,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随着经济体制的完善和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也将得以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