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研究①
2010-04-13欧阳祖友
欧阳祖友
(湖南工业大学财经学院,湖南株洲 412008)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研究①
欧阳祖友
(湖南工业大学财经学院,湖南株洲 412008)
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共同构成商业银行的三大业务类型。中间业务的竞争,已经成为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竞争的重点之一。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对策建议:转变经营观念,调整经营战略,把发展中间业务放在战略地位;为发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持和人力资源支持;建立健全中间业务产品研发机制。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对策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银行不需动用自己的资金,依托业务、技术、机构、信誉和人才等优势,以中间人的身份代理客户承办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并据以收取手续费的业务,是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但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它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共同构成商业银行的三大业务类型。新巴塞尔协议将中间业务划分为四大类,而我国银行业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划分为九大类,即支付结算类、银行卡业务、代理类、担保类、承诺类、交易类、基金托管业务、咨询顾问类业务、其他类等。
20世纪 7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国际金融形势发生了剧烈变化,西方商业银行纷纷调整发展战略,日益注重中间业务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银行业务结构和利润结构的变化。我国金融市场自 2006年 11月 15日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后,本土商业银行在坚守和巩固传统业务的同时,也在积极开展新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中间业务因此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总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经营效益还不尽如人意,非利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还远低于西方商业银行。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来说,如何实现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转型,拓展中间业务空间、加快中间业务发展将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必要性
(一)发展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需要
银行是以提供服务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品种单一、质量低下、筹资成本高、生存发展困难。中间业务不仅可以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分散风险,而且通过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还可以实现经济效益的倍增。因此说,发展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需要。
(二)发展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需要
《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要达到 8%,按照这一要求,商业银行的资本储备必然增加,而大量的资本储备又会影响银行赢利。开展中间业务则不然,因为中间业务具有成本低、收益大、风险小的优势,有助于商业银行积累大量资本,增强竞争能力。同时,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外资银行的加速进入给我国商业银行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中间业务必然成为商业银行未来发展和竞争的主要阵地。因此,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对于提高商业银行竞争力,实现银行经营多元化也是应对挑战的理性选择。
(三)发展中间业务有利于提高银行资产安全性,分散经营风险
在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两项传统业务中,银行是作为信用活动的一方参与其中,并承担信用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而中间业务则主要是由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以中介人身份进行的代理业务。由于银行不再直接作为信用活动的一方,扮演的只是中介或代理的角色,基本上不动用或较少动用银行的资财,信用活动中出现的风险主要由委托人来承担,故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一种安全性较好的业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已迈出了可喜的步伐,中间业务品种不断增多,中间业务收入总额大幅度增长,中间业务输入比重快速上升。如 2008年中国工商银行中间业务收入 440.02亿元,比 2007年的 383.59亿元增长了 14.71%。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与西方发达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益比重较低
与国外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总体发展水平低、效益差。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已经相当成熟,美国、日本、英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一般都占其全部收益比重的 40%左右,瑞士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则占其收入的 70%以上。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时间较晚、起点较低,因此目前的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益的比重也比较低,如中国银行约 17%、中国建设银行约 8%、中国工商银行约 5%、中国农业银行则低于 4%。
(二)中间业务结构层次不高,智力和科技含量较低,附加值不高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都相继推出了大量的中间业务品种,但这些中间业务中,智力和科技含量较低的代理收付占了绝大多数,对智力和科技含量较高的理财型业务则基本没有打开局面,这也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难以提高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共开展了约 260余个品种的中间业务,主要集中在收付结算和代理业务品种方面,为了抢夺有限的客户资源,各银行在中间业务的开展中,出现了任意确定收费标准、少收费、无偿服务甚至垫付资金的恶性竞争局面。此外,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起步较晚,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很窄,金融创新能力差,附加值不高,产品单一缺乏吸引力。
(三)定价机制需要完善,定价能力亟待提高
一是定价机制不完善,定价政策不统一。同一类服务在同一银行不同分支机构之间,同一类服务在同一个区域的不同银行之间,收费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银行服务定价缺乏有力的信息系统支撑,无法提供大量的所需信息等。二是定价能力亟待提高。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是采用市场跟进型定价,而占据一定市场优势的大银行的服务定价,也普遍缺乏科学的定价理念,遭遇科学定价方法的考验。如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法无法准确计算作业成本,采用市场跟进定价不能接近国外同业的价格水平,采用客户导向或价值定价法又不能有效地观察客户行为以及客户对价格的敏感性,导致定价方法粗糙。
三、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原因
(一 )内部因素
1.经营观念落后。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均以存贷款业务为其主营业务,把中间业务作为一项临时工作来对待。银行业的竞争仅局限于传统业务的竞争,如进行储蓄、存款大战,争夺高质量贷款客户等;许多中间业务开发的初衷仅仅是作为开拓市场、树立形象、带动存款的手段,变成了免费的“附加服务”;对中间业务可以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服务、创造效益等功能缺乏足够的认识,工作业绩也以存款量、不良资产率、收息率考核为主,影响了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
2.内部组织结构不合理。我国商业银行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合作十分有限,虽然设立了中间业务部,但其职权权限过于狭小;不同部门的经营重点、考核体系存在差异,以及科技部门存在的瓶颈制约,在金融创新与中间业务联合推进过程中,难以形成更有效率的合力。同时,国有商业银行庞杂的内设机构体系、多层管理机构以及复杂的领导体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间业务的拓展和金融创新能力的提高。
3.中间业务悖离价格准则,存在非商品化趋势,非理性竞争加剧。中间业务是以收取手续费为目的的金融服务性业务,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银行为了扩大市场份额,不惜牺牲中间业务合理的市场价格,采取“你高我低,你低我免,你免我倒赔”的策略,悖离价格准则,造成业务量与收入不成比例,银行“赚了吆喝赔了钱”,这种非理性竞争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发展。
4.从事中间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匮乏和电子信息化技术落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还存在软硬件储备与建设不足的问题。一方面,商业银行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但缺乏既懂银行业务,又懂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的复合型人才,致使有些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业务难以开展。另一方面,新兴中间业务的运作要以先进的电子化设备为基础,需要大量的科技投入。缺乏现代化的支付和结算系统,手工操作无法承担日益增长的结算业务量;网络普及率不高、网络速度慢和网络安全性低,使得远程交易和网络交易难以进行;计算机、电子化的有限开发,使得信用卡、电话银行等依赖新技术的业务品种不能有效开展。这些都是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瓶颈。
(二)外部经营环境
1.较高的利差使银行更看重存贷业务的发展。我国目前实施的贷款利率下限和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使银行享有较高的利差。同时,以投资拉动为主的经济增长模式使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旺盛,而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又使融资需求主要通过银行贷款来解决。为完成利润计划,银行自然会将工作重点定格在有丰厚收益的存贷款业务上。尽管银行中间业务近年来连续跳跃式增长,但占比仍无显著提高,传统的贷款业务依然快速增长,新兴的中间业务或许无暇顾及。
2.金融管理政策制约金融创新空间。中间业务大多属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交叉经营的领域,金融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兴中间业务的发展。随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的实施,管理层在分业体制下对开展中间业务进行了一些大胆尝试。但是,《暂行规定》对中间业务的概念,可开办业务的范围、准入制度、审批程序和收费要求等又作了更严格的规定,表明与证券和保险有关的中间业务只能在不违反分业经营的原则下进行。
3.市场需求因素。一方面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初始实行无偿服务,社会公众认为银行提供无偿服务理所当然,对商业银行的有偿服务还难以形成共识。另一方面,企业对银行更多的是资金需求,却很少有资金运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导需求,使得对新兴金融产品,如信息咨询、理财投资、衍生工具等有效需求不足。因此,金融消费市场难以形成对商业银行新兴产品的有效需求。
四、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经营观念,调整经营战略,把发展中间业务放在战略地位
面对新的金融形势,要转变经营观念,从商业银行战略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拓展中间业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明确资产业务、负债业务是中间业务的基础和依托,协调发展传统业务和新兴业务,为中间业务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调整经营战略,把中间业务当作商业银行改善服务、提高形象、增加效益的重要工作,像抓存贷业务那样抓好中间业务,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二)为发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持和人力资源支持
发展中间业务必须以完备的金融市场和良好的金融环境为依托。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促进公平、高效竞争,引导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积极、稳妥、规范地发展。中央银行在政策取向上,应更多地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根据不同情况对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实行报备制或审批制。建议出台一批完整的中间业务法规、管理制度、收费标准以及中间业务发展规划来规范中间业务的经营行为,使商业银行作到中间业务收费有据,避免银行高成本、高风险、低收益或无收益,使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改变商业银行自发状态下开展中间业务存在的种种问题,减少业务竞争中出现的非理性行为。同时,要加大人才资源的开发力度,培养中间业务的复合型人才,还要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最大限度的调动和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并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
(三)建立健全中间业务产品研发机制
要组建一支相对精干、稳定的研发团队,确立中间业务产品研发中枢。对已有的中间业务产品要进行全面梳理,在“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指导下,进一步调整和健全中间业务产品服务体系,为产品创新提供较高层次的平台。要始终重视产品需求信息的收集工作,建立中间业务服务支持系统,加强中间业务产品信息的反馈、沟通。要积极开展市场研究与分析,不仅要积极面向客户跟踪其需求变化,要认真开展境内外同业的产品比较,还要关注有关研究单位的中间业务研究成果,中间业务新产品经试点改进后应加快成熟和推广。
总之,大力开展中间业务是银行业生存发展、自我完善的需要,是寻求新的收益渠道和发展空间的理性选择,是顺应商业银行国际化潮流的战略调整。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抓住发展契机,全面更新经营理念,提高对中间业务的认识,确立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与中间业务三架马车并驾齐驱的战略思想,实现中间业务快速、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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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145[2010]08—0149—03
2010-03-22
欧阳祖友(1964-),男,湖南工业大学财经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栾晓平 E-mail:luanxiaopi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