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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文化精神论析*

2010-04-12宫承波

山东社会科学 2010年5期
关键词:文化

宫承波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北京 100024)

新媒体文化精神论析*

宫承波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北京 100024)

作为当代文化的一个子系统,新媒体文化的方方面面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相互影响、相互关联、相互制约,从整体上彰显出一种特有的文化精神。新媒体的文化精神主要体现在:强调互动,追求平权;回归“本我”,崇尚自由;标榜“草根”,抗拒精英;高扬感性,尊重个性。新媒体的文化精神代表了当代文化的潮流和方向。

新媒体;文化精神;当代文化

关于文化,著名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曾作过这样的表述:“文化,或文明,就其最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①[英]爱德华·泰勒:《原始文化:神话、哲学、宗教、语言、艺术和习俗发展之研究》,连树声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第1页。尽管今天的人类学家们已并不完全接纳这一来自 19世纪的经典定义,但我们还是可以从中一窥文化的丰富内涵。在这里,需要着重指出的是,文化不仅是历史的产物,也是活生生的现实,它现实地体现在人类社会当下各种各样的创造性活动当中。新媒体文化便是这样一种现实性的文化。

新媒体是技术催生的产物,是时代的产物。新媒体诞生以来,带来了人们交往方式、行为礼仪的一系列变化,甚至掀起了新一轮的社会经济与政治变革;同时,在新媒体语境下,人们创造了许多新的艺术形式,形成了许多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总之,新媒体“在文化、技术和观念上震撼着我们生活的根基”②[美]凯文·凯利:《网络经济的十种策略》,萧华敬、任平译,广州出版社 2000年版,第7页。,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已引领我们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因此毋庸置疑,一种迥异于传统媒体文化并具有丰富内涵的新媒体文化业已形成。尽管新媒体文化有着各种形态如网络文化、手机文化等等的区分,尽管也有着物质、精神和制度等等层面的区分,但作为当代文化的一个子系统,新媒体文化的方方面面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相互影响、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从而从整体上彰显出一种特有的文化精神。在文化各要素中,最为核心的是价值观念和意义体系。所谓文化精神,简单说也即“文化模式的价值效用在人们头脑中总的观念反映”③冯天瑜主编:《中华文化辞典》,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第8页。,是一种文化的成员在态度、情绪及价值观上所表现出的独具一格的内在品质,是这种文化中基本的、整合的、具有决定力的价值系统。

本文拟着重对新媒体所带来的人文社会层面的行为方式及其价值取向做出省察和反思,试图从中略窥新媒体文化的精神风貌。目前,以互动性为主要特征的新媒体主要以网络和手机为代表,所以本文的省察与反思也不妨聚焦在网络文化和手机文化领域。

一、强调互动,追求平权

相对于传统的大众传播而言,网络传播的突出特征是交互性。

网络传播的交互性得益于当代传播技术的进步。一方面,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信息的线性存在方式演变成为立体化的网状结构,因而使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传播均成为现实,从而彻底打破了传播的单向性;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发展使信息的采集和制作都变得异常简单,而网络媒体的普及及使用成本的低廉也为人们提供了便捷的发布和传输渠道。由此,交互性成为网络传播的突出特征,也成为网络媒体吸引大众的坚实后盾,正如泰普斯科特所指出的:“网络世代的文化核心就是互动。”①[美]唐·泰普斯科特:《数字化成长:网络世代的崛起》,陈晓开、袁世佩译,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第111页。

具体说来,网络传播的交互性包括两层含义,即信息发送者和接收者之间的交流是双向的,参与个体在信息交流过程中均拥有控制权。

在网络空间中,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参与进来,无论何种身份,都可以实现传递信息、表达情感的诉求,成为网络内容的创作者和网络文化的建构者;同时,任何参与网络传播的个体,既可以是信息的接受者,也可以是传输者,传者与受者之间的界限不再那样泾渭分明,传受双方均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获得关于新闻、娱乐、教育和消费等方面的资讯,并可以得到即时的信息反馈,从而实现真正的双向交流。如其中的社区论坛、新闻跟帖留言等,都实现了传、受者之间的直接交流与对话。

与此同时,在网络空间中每一位参与者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选择性地参与交流,都能够发表观点并得到响应或批评,就是说,网络传播的传受双方对信息交流过程拥有平等的控制权。我们可以网络文学为例略作说明。首先,网络文学实现了创作主体的平民化,任何网民都可以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将自己幻想中的故事创作为一篇散文或小说发布到网上,供大家浏览阅读;其次,网络文学的创作过程一般是创作与评论同时进行,作者每写完一段就可以上传到网上,随之也会被阅读和评论,其创作思路和写作过程都会受到读者的影响;再次,任何读者对作品不满意,都可提笔进行“同人”写作,自由地改写或续写该作品。在网络文学创作中,任何网民都可以参与到创作过程中来,读者与作者可以共同完成创作,话语权完全平等。

此外,网络文化的交互性并不局限于网上,在线下依然发挥着作用,而且影响力颇大。比如人们通过网络方式所进行的拍卖、购买等交易行为,将线上线下融合成一个整体,无疑属于更深层次的互动形式。

手机最初的基本功能在于其移动通信,但在流动的空间中,它将电话功能推向极致,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们交流、沟通的欲望。它使通信过程挣脱了时间、空间的羁绊,赋予人们追求互动的更大自由,人们可以随时随地随性地进行交流和沟通,人类天涯咫尺的梦想因而不再是梦想,“地球村”的隐喻也不证自明。从最初富人们把玩的奢侈品“大哥大”到时下几乎人手一款的时尚手机,伴随着人们使用频率的增加,手机逐渐成为现代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社会经济的急剧发展使人类生活水平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当汽车、电脑、家庭影院、高级别墅逐步进入人类生活时,人们却依然执著于沟通的诉求。毕竟,人类是社会性的动物,人们可以没有奢华的物质享受,却不能缺失与他人的交流。

与此同时,移动通信还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人们对于信息资讯的追求。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如何最快、最新甚至最广泛地获取、筛选信息成为现代人的重要需求。互联网的横空出世无疑为人们获取信息提供了便捷的途径,且以其超大容量的信息内存在诸多媒体中拔得头筹;而手机的无线上网则弥补了电脑不易携带的缺陷,使咨询、上网、炒股等等变成随时随地的举手之劳。

无可否认,手机传播使人类交流摆脱了时空的束缚,使人们对信息乃至文化的需求随时随地随身可得到满足,在开放、流动的空间中,传者与受者、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随意性互动,形成了手机文化产业无可替代的竞争优势,而其追求互动、平权的价值内核更是彰显出特有的时代精神。

二、回归“本我”,崇尚自由

网络传播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可以匿名,网民登陆后可以获得一个虚拟的身份。正是这一虚拟性,使网络为网民们提供了几乎毫无限制的精神空间,成就了人类现实中难以企及的自由境地。

处于现代社会中的人们,普遍有一种远离现实,摆脱现实中禁令、秩序的约束,在反抗、破坏以及重建中得到快感的心理需求。作为一种与现实分离的虚拟世界,网络世界提供的正是这样一片类似“狂欢广场”式的自由天地,正是因此,“虚拟现实”成为人们指称网络的通用词汇。在迥异于“日常生活”的语境之下,网络主体可以进行年龄、性格乃至性别上的虚拟,“小丑”可以加冕为“国王”。身份的虚拟性、隐匿性给了网民充分的自由。在这里,网民们可以将等级、地位嗤之以鼻,对演员或者观众的身份界定抛在一边,通过网络聊天、电子短信、电子邮件等实现各种身临其境的生存体验,可以运用技术性手段将想象中的故事、情节和场景逼真地展现在人们面前,甚至如尼葛洛庞帝所说:“在虚拟现实中,你可以张开双臂,拥抱银河,在人类的血液中游泳,或造访仙境中的爱丽丝。”①[美]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胡泳、范海燕译,海南出版社 1997年版,第143页。总之,你可以“笑”傲江湖,快乐至上,在虚幻的世界中体验现实中无法想象的感受,是一种完全释放心灵、回归“本我”的自在体验,并在自由、狂欢中,通过对现实、传统的颠覆,进而构筑起一种以“我”为主的新型文化空间。以博客为例,它为普通民众提供了一个完全受自己控制的网上言论空间,“在属于自己的网络空间里,你就是主宰,控制这里的一切。人的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在一个追捧明星的大众娱乐时代,平民可以转瞬成为英雄,边缘可以很快成为中心,弱者也可以悄然成为人们的焦点。”②罗攀:《博客:网络一族的“大众情人”》,《青年记者》2006年第20期。正是因此,博客们的内容文本都极具个性色彩,从新闻评论,到私人日记,到各类图片、影像,只要你愿意,都可以在此自由地发表、展示。

有人指出:“互联网是个人王国的产物,而移动通信则是自由王国的产物。”③[美]彼得·基恩、[英]罗恩·麦金托什:《自由经济:无线世界移动商务优势》,刘祥亚、赵敏译,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2年版,中文版推荐序。手机无线上网可谓以更加方便、自由的形式进一步彰显了其自由本质,进一步凸现了后现代语境下崇尚自由的价值取向和解构权威的社会理念。所以当手机上网以后,不能不说是手机与互联网强强联合的壮举!

总之,新媒体一方面为人类交流带来了新的天地,使人们的信息交流和精神交往更加方便;另一方面则构筑了一个充满自由与民主理想的“乌托邦”,为人类开辟了一片自由的精神空间。在这里,人类的想象力可得到充分展现,普罗大众可得以尽情地“狂欢”。

三、标榜“草根”,抗拒精英

约翰·奈斯比在《大趋势》一书中曾做出阐述,传统文化建立在一种金字塔型的结构之上,其传播方式通过由上而下和由少到多的单向渠道,遵循由中心向四周、甚至是强行扩散的传播模式。社会评论家列维斯更是明确指出,精英文化面向的是受教育程度或文化素质较高的少数知识分子或文化人,旨在表达他们的审美趣味、价值判断和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传统文化本质上是一种精英文化,其内容常常被赋予道义、理想和使命,是统治阶级“开启民智”的工具,肩负传播重任的是官员、学者等所谓社会精英。从这一意义上,也可以说在漫长的历史文化积淀中,精英文化是其中的主要形态。自古以来,文化权力都牢牢地掌控在文化精英们手中,“度人济世”是他们始终追求的人文理想,他们始终希冀通过自身的文化“关照”发挥一种引导、规范和教化作用,实现社会关爱的终极价值。无论是在传统社会文化独裁的背景下,还是在新文化运动文化普及的追求中,广大知识分子都义不容辞地将自己归位于所谓引导社会大众的“疗救者”角色。然而,新媒体文化则颠覆了这一结构。它排斥所谓的权威和中心,表现出强烈的反叛性和戏谑性。

先看网络。尽管网络文化的成分中也有精英文化,但更为重要的还是它为平民文化提供了施展的舞台。伴随网络媒体的涌现,每个网民或每台联网的计算机都是网络上的一个节点,平等的网络节点替代了中心和权威,传统意义上的传者与受者的界线消失。在开放的网络世界中,所有的信息及文化内容均是由每个节点贡献的,所有的文化活动也是由每个节点之间的互动传播而得以完成的,在这里,人们获得了平等的信息权和话语权。它为网民提供了话语解放的平台,建构了自由民主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平民文化、“草根”文化成为主流。

再看手机。手机短信肇始于 1992年的英国,1998年开始在我国发端,2000年以后便以燎原之势迅速蔓延和扩张开来,并日益受到人们的追捧。我们知道,由于文字表达比口头表达所需时间要长,所以较之口语,文字能够更加充分地表情和叙事。传者可以有较长时间的思虑和推敲,以便对信息进行精心编码;而受者解码的时间也相应延长,能够去揣摩字里行间的别番韵味。正是因此,作为以文字为载体的通信手段,手机短信使人们得以更好地表情达意。还需要指出的是,手机短信之所以能够在中国迅速风行并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大概也是由于文字有利于表达“含蓄”的意义,契合了中国人一向含蓄内敛、注重自我保护的缘故。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经历了通讯工具和修辞性叙事阶段后,手机短信的社会参与与文化批判功能正逐渐显现。伴随着新的社会语境的不断强化,这一功能已越来越得以凸显。目前,手机短信已经开始脱离传统的私人话语空间,向公共话语空间迅速挺进,在主流媒体空间和许多重大文化活动与事件中充当起文化批判者的角色。大众文化的崛起需要寻求某种诉诸平台,手机短信便当仁不让地担负起了这一重责,正所谓“时势造英雄”。在 2005年唱响中国大江南北的“超级女声”活动中,短信对于参赛选手晋级与淘汰的决定性作用便已初露端倪,如今从权威媒体到社会各界,对手机短信作为文化批判工具所具有的强大力度更是越来越予以重视。按照福柯的观点,“空间是任何公共生活形式的基础,空间是任何权力运作的基础。”①包亚明编:《后现代性与地理学的政治》,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1年版,第13-14页。手机短信的兴起无疑为民众构筑了一个开阔的话语空间,成为民众参与社会活动的一个平台。即便这种权力还未触及其他更为广阔的意识形态领域,但也预示了民主社会的开放与包容,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在当下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浪潮的冲击之下,手机短信早已不再满足于民间或草根阶层的所谓修辞性文本创作以及私人空间的传播。2004年,中国首部短信小说《城外》便被电信运营商以 18万元的高价买断版权;同年,新华社也播发了我国首部短信新闻故事《赵家富》。目前,手机短信创作已获得社会广泛关注,不仅成为一种成规模的产业形态,也成为一种具有强大影响力的文化形态。从某种意义上说,手机短信承载了广大“草根”民众抗拒社会精英和文化权贵垄断公共领域的诉求,无疑是抗拒文化霸权的一柄利器。对于强势的精英文化而言,它的出现具有不可小觑的意义。

总之,手机的出现为大众话语权力的崛起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手机将获得更加广阔的生存空间。

四、高扬感性,尊重个性

人类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崇尚理性,它是社会组织化的文化基础。启蒙运动时期,众多思想家正是在对“理性”的标榜中完成了自我的升华,人类文明也由此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它既是对理性的尊崇,更是对“人性”的唱诵。然而,这一切却被后现代性质的新媒体文化击碎了。

后工业社会的概念由美国社会学家D·贝尔在《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中提出,意欲描述 20世纪后半期工业化社会中所发生的历史性剧变。他认为,美国、日本、(前)苏联以及西欧等发达国家的发展,将导致在 21世纪出现一种新的社会结构和形态,即后工业化社会;在后工业化社会中,传统价值体系开始崩溃,人们将逐步抛却理性而趋向感性,这便是后现代主义的崛起。后现代主义植根于后工业社会土壤之中,反映了从传统的以“生产”为中心的社会向以“消费”为中心的社会的转变。新媒体文化生逢其时,可以说是后现代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而高扬“感性”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特征。

如上所述,在人类文明的演进进程中,由于对理性的尊崇,“感性”曾长期被置于原始、蒙昧、肤浅、本能的地位,如今网络空间的开放却为其提供了生存的乐园。感性体验源自感官,而感官是身体的一部分,感性在本质上便表现为身体在一定时空下的直观体验。事实上,身体在当下文化景观中的价值早已不言而喻,诸多学者对于身体价值的探寻也可谓不遗余力,像巴特、布尔迪厄、巴赫金、福柯等都可以作为这一领域有建树的人士,人们通过他们的研究获知了不同社会的人群使用自己身体的种种方式。身体的发现成为感性文化异军突起的一种表征,从而直接带动了人性的复归。当诸如“木子美”、“馒头血案”一类现象充斥网络时,舆论先是哗然,继而又陷入沉寂。对此,与其说是人们已逐渐习以为常,倒不如说是中国人开始走上人性化追求、个性化探索的标志。

在追求人性、探索个性的过程中,人类不仅开始重视身体的价值,而且也开始注重视觉化的感官体验。在印刷传播中,靠文字呼风唤雨,人们注重意义的追求;在网络世界里,人们需要的是刺激、快乐,形形色色的网民们虽诉求不一,背景各异,但却有着共同的追求,那就是视觉盛宴。在快节奏的工作、生活之余,人们希望在现实世界中压抑的感性得以发泄,希望获得一种释放的快感,所以网络放纵成为一种带有普遍性的选择,于是网络空间中升腾起一系列特殊文化现象便也在情理之中了。从中不难看到,个人化的生命体验、世俗甚至有些低俗的生活镜像均堂而皇之地入主到其中。

手机文化的盛行更是进一步体现了现代人的消费观念和价值观念。在后现代主义文化景观中,人们的消费活动更多地是建立于符号层面而不是物质层面上,所以符号的价值成为消费社会的终极追求。自手机诞生以后,其迅捷沟通和获取信息的功能逐渐发展成为一种高效率、高品质、时尚而精致的生活水准,人们品评事物的尺度也随之发生变化,开始忽略消费物质本身。“变成消费客体的是能指本身,而非产品;消费客体因为被结构化成为一种代码而获得了权利和魅力。”②[美]马克·波斯特:《第二媒介时代》,范静哗译,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第144页。换句话说,人们消费的是“手机”概念背后所蕴含的可能性,是手机所赋予的荣耀感,他们需要这个能指来获得某种尊重和感觉,甚至通过强化能指的外观来达到吸引眼球的目的。形形色色的手机饰品正是因此受到消费者们青睐的,这一点亦成为手机广告宣传中的重头戏。

消费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符号化、差异化,差异、个性因而成为消费看点,所以广告的最大作用便在于让消费者通过个性化符号而产生某种自恋情结。对手机而言,个性化的铃声、图片、外壳颜色、变换背景灯、显示屏壁纸等通常是其装饰性的内在表现,而手机套、挂绳、挂件、贴纸等则往往是其眩目外观的代表。人们往往借助于这些内外装饰将手机置于时尚光环之中,很大程度上,大家注意的焦点并非手机本身,而在于其各种眩目的装饰。于是,当外表光鲜的手机呈现于眼前时,人们的目光顷刻间便被吸引。正是通过这一过程,通过手机饰品背后潜藏的一系列文化符号,人们完成了一种神圣化的手机消费。手机文化的风靡表征了人们消费理念的改观,宣告了消费时代的来临。由此,个性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并渗入当下大众文化视野中。

综上所述,新媒体文化是一种崭新的媒介文化,尽管它目前的生存尚有些困窘,甚至存在一系列悖论,如对传统文化拓展与冲击的悖论,自由狂欢与侵权、乱世的悖论,草根性与精英化的悖论,全球化与民族性的悖论,等等。这些,笔者将另有专文论及,此不赘述。但是,从上述新媒体文化精神的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到新媒体文化所彰显出的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平等,自由,民本,人性,这些都是当代人类共同的追求,是超越意识形态的。不论新媒体,还是新媒体文化,都是初升的太阳,无论其当前的处境如何,我们都有理由相信,其前景是光明的。

谈到媒体发展的时候,笔者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目前传统报刊已是苟延残喘,电视也老了,而网络长大了,尤其是手机就像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正活力四射,生机勃勃。总之,目前的新媒体可以说是激情迸发、魅力四射,精粗杂陈、鱼龙混杂,虽然还有很多局限,但却代表了传媒发展的方向。正是从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大胆地说,新媒体文化不仅代表了传媒文化发展的方向,也顺应了时代潮流,代表了整个当代文化发展的方向,因而必将为当代文化的发展提供强大助力。

(责任编辑:蒋海升)

G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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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145[2010]05—0060—05

2010-02-01

宫承波,文学博士,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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